1、第十章 产品质量法第一节 概述一、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一)各方当事人 消费者:谁呢? 生产商: 销售商:谁的责任重呢? (二)他们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 销售商与生产商? 生产商与消费者? 销售商与产品的买方?(三)合同法与侵权法解决产品责任的困境 1、依合同法解决产品质量责任的不足 合同解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产品的生产者和产品的消费者很难建立合同关系,因此,产品的消费者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不能依合同法寻求产品的生产者承担责任。 依合同法,只能解决产品买卖合同双方的问题,因此,产品缺陷的受害人不能依合同法寻求产品生产商承担责任。 而生产厂商是产品的生产制造者,了解产品的情况,可能
2、更具有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依侵权法救济产品缺陷受害人的局限 无法依合同追究生产商责任的消费者,可以依侵权法追究生产商的责任。 但是,侵权责任的构成需要四个要件: 1、侵权行为; 2、损害的结果; 3、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存在主观上的过错。过错的含义 过错是指行为人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包括:故意与过失 故意是指明知行为的后果,故意或放任行为的结果。所以故意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过失 过失是指行为人没有尽到一个合理的人通常具有的合理的谨慎:分为疏忽与过于自信。 在产品质量法领域,要求受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的受害人证明产品的生产商在生产产品时,存在故意或过失
3、是非常困难的,所以,侵权法在解决产品质量责任方面也是存在局限性的。产品质量法解决了什么问题? 产品质量法克服了合同法的局限性,要求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产品的使用者受到损失时,生产商和销售商对产品质量缺陷的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法克服了侵权法的局限性,要求只要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不合理的危险与受害人的损
4、失存在因果关系,生产商和销售商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产品的定义 给产品下定义的目的是什么? 血液制品是产品吗?为什么?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什么叫加工?什么叫制作?没有经过销售的产品为什么不受产品质量法的保护?第二节 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义务 一、生产者的义务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
5、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
6、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二、销售者的义务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三十三条 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第三十四条 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三十五条 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第三十六条 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节 产品质量责任 一、产品质量
7、法规定的责任 二、产品质量责任与合同责任有何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什么时候要求依产品质量法承担责任?什么时候要求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缺陷产品有哪些表现?案例分析 案例1、果冻导致儿童窒息?案例2 年仅70岁的老人股骨坏死,植入人工股骨后,一年半即在体内断裂?案例3 某少女植入人工脊柱支架,支架在体内断裂?案例4 某消费者使用热水器淋浴时,中毒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