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职业卫生安全职业卫生安全健康培训健康培训一、一、职业职业卫生卫生概述概述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三、危害辨识三、危害辨识 三、危害辨识三、危害辨识四、工程防护四、工程防护四、工程防护四、工程防护五、个人防护五、个人防护五、个人防护五、个人防护 职业职业卫生卫生概述概述(一)职业卫生(Occupational hygiene)概念 - 职业健康 (Occupational health) - 职业医学 (Occupational medicine) 劳动卫生 (Labor hygiene)- 工业卫生 (
2、Industrial hygiene) 职业卫生的几个定义u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国标GB/T15236-2008)定义 职业卫生:以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u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国标GBZ/T224-2010)定义 职业卫生: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害,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 u ILO(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和和WHO(世界卫生组
3、织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的定义: 促进和维持劳动者的促进和维持劳动者的身体、精神和社会福利身体、精神和社会福利于最佳状态于最佳状态,预防工作条件对劳动者的健康损害预防工作条件对劳动者的健康损害,保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有害因素危害身体健康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有害因素危害身体健康,使劳动使劳动者的者的生理和心理学特征适应于职业环境。生理和心理学特征适应于职业环境。精神健康心理健康身体健康职业健康的层次职业健康的层次病病理理变变化化生生理理变变化化 生产活动生产活动-疾病疾病 从埃及木乃伊中发现矽肺,可以推测古代给法老王修建从埃及木乃伊中发现矽肺,可以推测古代给法老王修建金字塔金字塔的的石工因接触矽尘而罹患
4、矽肺病。但石工因接触矽尘而罹患矽肺病。但“矽肺矽肺”这个名词直到这个名词直到18701870年方年方才出现。才出现。 RamazziniRamazzini “欧洲职业医学之父欧洲职业医学之父” 意大利意大利“拉马尼兹拉马尼兹”(16331714年)出年)出版了版了手工业者疾病手工业者疾病(1700年)一书,描年)一书,描述了述了50多种职业病,包括矿工、陶工、制玻多种职业病,包括矿工、陶工、制玻璃工、油漆工、磨面粉工、石工等的疾病和璃工、油漆工、磨面粉工、石工等的疾病和金属中毒等,成为职业病的经典著作,而金属中毒等,成为职业病的经典著作,而Ramazzini也因此被誉为也因此被誉为“欧洲职业医
5、学之欧洲职业医学之父父”。工业革命工业革命-职业病复杂多样化职业病复杂多样化18世纪,第一次工业革命(纺织机革新和蒸汽机):工业上传统的手工业生产转变为以机器为主的大工业生产:劳动条件恶劣,职业病及传染病流行。u19世纪下半叶-20世纪初,第二次工业革命(电力和石油广泛使用): 推动了大规模的采矿和冶炼,开始煤化学工业的生产,还发明了合成染料等。但也出现了工人的急性苯胺染料中毒、煤焦油引起阴囊癌等问题。19世纪末期,职业卫生危害受到了西方国家的广泛关注,许多国家政府出台了职业卫生和劳动保险的法规。开展了防治职业病的服务与研究。20世纪初,欧美国家工业发展迅速,合成了多种有机化合物,出现了多种急
6、、慢性化学而中毒及肿瘤问题。美国的汉密尔顿(Hamilton)第一位从事职业健康的医生出版了美国的工业中毒。20世纪中后期,以原子能、高分子化合物和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为标志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即信息革命,带来了新的职位卫生问题。英国的亨特(Hunter)(通科医生)编写了Diseases of Occupation(疾病的职业)在该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 21世纪的整个产业结构,将转型为系统生物工程的生物(化学)物理联盟工业模式,以有机化学合成、纳米技术、微电子技术、超大规模集成、基因工程技术、以及智能生产,internet plus(互联网+)等,将在约30年内带来的是人工设计的新型生物分子材料、
7、藻类人工细胞合成石油、纳米医疗细胞机器人等产业发展。 新的职业危害、职业卫生的概念内涵随生产方式生产技术的发展而发展,与社会、经济、科技的进步密切相关。职业职业危害?危害?职业卫职业卫生?生?粉尘毒物噪声、视频作业危害、肌肉骨骼损伤心理精神危害三、我国职业危害发展预测(一)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职业病报告病例数居高不下四、职业危害现状(二)涉及行业领域和受害人数广而多(二)涉及行业领域和受害人数广而多分布广分布广 涉及涉及3030多个行业多个行业 矿山矿山冶金冶金建材建材有色金属有色金属机械机械化工化工电子电子.受害企业多存在职业病危害存在职业病危害的 企 业 占 全 国的 企 业 占 全
8、国30%30%以上以上,目前我国约有1600万个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中小企中小企业占业占90%90%受受害人数多害人数多劳动人口劳动人口9 9亿人亿人,受,受害人数害人数2 2亿亿多多 全国职业病危害状况: 职业危害分布30余个行业,以煤炭、冶金、建材、有 色金属、机械、化工等最为突出 全国累计尘肺病人55.8万人,其中已死亡13.3万人,新发尘肺每年仍以1.52万例增长 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呈不断上升趋势 乡镇工业82存在职业危害、30职工接触职业危害, 职业病检出率4.3,可疑病例检出率11.4(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所测石英砂加工企业粉尘所测石
9、英砂加工企业粉尘全部超标全部超标,最高超标,最高超标12401240多倍多倍 所测的石棉采选企业粉尘所测的石棉采选企业粉尘全部超标全部超标,最高超标,最高超标110110倍倍。检测石材加工企业粉尘浓度大部分超标检测石材加工企业粉尘浓度大部分超标检测木制家具企业最多达检测木制家具企业最多达3131种化学毒物,超标严重。种化学毒物,超标严重。包装包装装车装车检测水泥生产企业大部分超标检测水泥生产企业大部分超标u新的职业危害因素不断出 随着我国生物工程、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 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新的职业卫生问题不断出现。u地区间转移, 职业病“蔓延” 由城市向乡村、由东部向中西部、由
10、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职业病危害有蔓延扩展趋势。(四)职业病防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四)职业病防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五)(五)群发性职业病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事件时有发生事件多发,近年来,媒体报道了福建仙游县、广西马山县、贵州施秉县、甘肃古浪县、江西修水县、辽宁朝阳市、安徽凤阳县等多起尘肺病群发事件,一次性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患病,情况严重。u2015年年5月月20日下午,乐陵市中谷淀粉有限公司日下午,乐陵市中谷淀粉有限公司粮仓发生火灾。粮仓发生火灾。 原因:原因:事故系电焊工违规操作,引发起火爆炸所事故系电焊工违规操作,引发起火爆炸所损失:损失:火灾共造成火灾共造成11人不同程度擦
11、灼伤,造成直接人不同程度擦灼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20万元左右。万元左右。( (六)由尘毒等六)由尘毒等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六)由尘毒等六)由尘毒等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发生一起浅圆仓粉尘爆炸事故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发生一起浅圆仓粉尘爆炸事故, 称称“12.24”事故事故 损失:损失: 工作塔一层楼板破坏工作塔一层楼板破坏,所有外窗损坏所有外窗损坏 1、5、7号浅圆仓号浅圆仓地下通廊盖板地下通廊盖板被炸飞被炸飞 火车卸粮坑混凝土盖板被炸飞火车卸粮坑混凝土盖板被炸飞 铁路罩棚屋顶彩钢板被损坏铁
12、路罩棚屋顶彩钢板被损坏 3个地下通廊和工作塔内设备毁坏个地下通廊和工作塔内设备毁坏 浅圆仓南侧地下通廊排风风机被炸飞浅圆仓南侧地下通廊排风风机被炸飞 致一人受伤致一人受伤 ( (六)由尘毒等六)由尘毒等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发生一起浅圆仓粉尘爆炸事故中央储备粮沈阳直属库发生一起浅圆仓粉尘爆炸事故 称称“12.24”事故事故 原因:原因: 浅圆仓进出仓系统除尘效果差,企业疏于对作业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在局部的密闭空间产生较高的粉尘浓度和点火源,从而导致第一波次爆炸。 由于企业对地下通廊以及设备内的粉尘清理不彻底,第一次爆炸将积尘激起,导致了
13、第二、三波次的粉尘爆炸,扩大了事故损失。 ( (六)由尘毒等六)由尘毒等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六)由尘毒等(六)由尘毒等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江苏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金湖粮库 “9.13”磷 化氢气体中毒事故u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6.9669万元u事故直接原因:仓储员工违规作业进入危险区域(六)由尘毒等(六)由尘毒等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导致的重特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江苏中储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金湖粮库 “9.13” 磷化氢气体中毒事故u间接原因:1、粮库员工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4、(磷化氢)2、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员工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散气 时,不按熏蒸工作方案执行,在对新仓房的密闭性能和玉米存储耗氧特性不了解的情况下,凭经验判断,违规作业,导致发生事故。3、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缺乏。4、新建仓库散气窗户的密封薄膜为内置式设计,散气时, 实施散气人员只能进入仓房内撤除密封薄膜,增加了作业人员的操作风险。一是思想不重视,摆位不到位一是思想不重视,摆位不到位二是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二是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三是整治不彻底,关闭不到位三是整治不彻底,关闭不到位四是工作不扎实,执法不到位四是工作不扎实,执法不到位五五是是大多数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基础薄弱大多数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基础薄
15、弱六是标准不健全,支撑不到位六是标准不健全,支撑不到位事件原因分析事件原因分析五、做好工作的有力条件五、做好工作的有力条件(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强调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执政为民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加强加强防防治工作治工作研究治研究治本本之策之策u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法u制定防治规划(二)(二) 法律法规逐步完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十一章第二节“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中提出要“防防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积
16、极预防职业病职业危害,积极预防职业病”明确了职业病防治工作明确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主要任务、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7部部职业卫生技术标准职业卫生技术标准 107项项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 24件件u建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了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 成员有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9个部门(单位)组成(三)健全三)健全监管体制监管体制机制机制防防保保治治(四)强化了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四)强化了监管机构和队伍
17、建设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8%的市(地)和94%的县(市、区)已完成职能划转;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 8000人人三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三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1254家家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25000人人34图例:n没有甲级省份n已有甲级省份北京市、山东省各有8家甲级机构,占1/3。湖北、安徽、江西、贵州、西藏及西北5省尚没有甲级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五)(五)加强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执法监督检查企业监督检查企业 63万家万家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整顿 5056家家提请关闭取缔提请关闭取缔 4537家家“三同时三同时”审查审查 24872项项36石英
18、砂加工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木制家具制造石棉开采与石棉制品石棉开采与石棉制品水泥制造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石材加工.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 (六)(六)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取缔了依法取缔了426家非法生产企业家非法生产企业,停产整顿,停产整顿1524家技术工艺装家技术工艺装备落后的企业,提请有关人民政备落后的企业,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关闭了府关闭了1576家整改无望的企家整改无望的企业业37开展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周举办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举办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实施职业卫生培训工程实施职业卫生培训工程 (七)(七)开展宣教培训开展宣教培训累计出动宣传人员
19、累计出动宣传人员33.2万人次万人次, 发放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材料2447万份万份,深入企业宣传,深入企业宣传82万次,接受咨询万次,接受咨询523万人次万人次850万人参赛万人参赛培训监管人员培训监管人员11.5万人次,万人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207余万人次余万人次六六 对策对策(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一)进一步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 识识(二)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二)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三)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三)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四)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预防和治本(四)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预防和治本(
20、五)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宣教培训(五)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宣教培训(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六)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七七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又称职业性有害因素 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性人群健康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主要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性有害因素。七七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1、生产环境因素生产环境因素 (1) 化学因素: 在生产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可对健康产生危害的活性因素。凡少量摄入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称为毒
21、物。毒物以粉尘、烟尘、雾、蒸汽或气体的形态散布于空气中。 1)生产性毒物: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有机 粉尘、铝尘等。七七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2 2)、物理因素:是生产环境的构成要素。、物理因素:是生产环境的构成要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高湿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 3) 噪声 、振动、超声波、次声等。 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 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射线等。七七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 (3)生物因素: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
22、疽杆菌、真菌孢子、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及蔗渣上的霉菌等;医务工作者接触的传染性病源,如SARS病毒。 七七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不合理的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2)精神(心里)性职业紧张(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5)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七七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3、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不符合职业卫生标准(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或不当管理所致环境污染七七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3、化
23、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性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背景: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中小企业发展无序 危害转移严重用工制度改革增加流动劳动人口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原理职业病防治原理职业病的特点:可预防而难以治疗:从源头控制人为性:规范用工行为,规范作业行为疾病控制的公共卫生理论通过法律和教
24、育手段,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实施综合防治策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共共7 7章章 9090条条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二章第二章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 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 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七章第七章 附附 则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目的)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
25、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劳动者权利:权利: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获得职业卫生防护获得职业卫生防护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
26、病诊疗、康复服务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批评、检举、控告批评、检举、控告参与民主管理参与民主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有中共有2121条对用人单位的条对用人单位的义务义务做了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归纳为如下内容:明确规定,主要归纳为如下内容:(16(16点点) )1 1、健康保障的义务:、健康保
27、障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工作环境和条件,并,并采取措施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第4 4条)条)2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病防治责任制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职业病防治水平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第5 5条)条)3 3、保险制度:、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
28、工伤社会保险(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第7 7条)条)4 4、报告义务:、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行政部门申报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业病危害项目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第评价结果(第1616、171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5 5、减少危害义务:、减少危害义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工艺、新设备新设备、新材料,加
29、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积极采用有效的职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第(第8 8条)条)6 6、卫生防护义务:、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第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第2323、2626条)条) 用人单位
30、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和必要的泄险区泄险区。 7 7、职业危害
31、监测义务:、职业危害监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第2727条)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日常监测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检测、评价。检测、评价评价结果结果存入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
32、档案,定期定期向所在地安全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8 8、不转移危害义务:、不转移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第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第3232条)条)9 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过合同、设置公告
33、栏、警示标识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第劳动者。(第2525、3333、3434条)条)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种类、后果、预防以及以及应急救治措施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等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
34、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写明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岗位或者工作或者工作内内容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1010、培训教育义务:、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
35、前、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第(第3535条)条)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111、健康监护义务:、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卫生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36、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妥善保存。 (第(第3737条)条)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1212、事故处理义务:、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可能发生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急性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事故事故时,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控制措施应急措施和控制措施,并及时,并及时报告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
37、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第3838条)条)1313、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第3939条)条)1414、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义务:、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位应当
38、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第(第3737、4848、5050条)条)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章。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
39、调查。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位不得拒绝、阻挠。1515、职业病病人调离和妥善安置的义务。、职业病病人调离和妥善安置的义务。 (第56、61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1616、依照民事法律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依照民事法律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第60、62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
40、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第二章 前期预防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立法意图:、立法意图:控制危害产生源头(第控制危害产生源头(第14条)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具体考虑:基于以下三方面的具体考虑:1、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第、工作场所的基本卫生要求(第15条)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
41、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2、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一般与严重,普通与特殊、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一般与严重,普通与特殊 )3、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危害控制、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危害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三同时”制制度度(第(第1717、1818条)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
42、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价报告。 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和使用。69可行可行性论性论证证初步初步设计设计施工施工设计设计竣工竣工验收验收职业病
43、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单位单位三同时三同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 “ “三同时三同时”总体要求总体要求新、改、新、改、扩扩、技、技术术改造以及技改造以及技术术引引进项进项目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3、12条) 申报内容: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申报期限: 新建项目 竣工验收后30
44、天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立法意图立法意图-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和责任-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第21条)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业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
45、病防治工作;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护设施 -车间全面通风、降温、空调、吸声、屏蔽
46、设施;车间全面通风、降温、空调、吸声、屏蔽设施; -有害岗位(设备)局部机械通风、除尘、排毒、降噪、减振、屏蔽等有害岗位(设备)局部机械通风、除尘、排毒、降噪、减振、屏蔽等设施;设施; -喷砂室、喷漆房、隔声室等独立防护建筑结构;喷砂室、喷漆房、隔声室等独立防护建筑结构; -各类密闭隔离设施:密闭皮带、密闭烘道等;各类密闭隔离设施:密闭皮带、密闭烘道等; -为防护目的设计的专用生产流水线,如钢板预处理流水线等;为防护目的设计的专用生产流水线,如钢板预处理流水线等; -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通道、泄险区等;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通道、泄险区等; -各类报警装置;各类报警装置; -其他
47、防护设施其他防护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个人防护用品个人防护用品 -眼、皮肤、耳防护用品眼、皮肤、耳防护用品 -防尘、防毒用的各类呼吸保护器防尘、防毒用的各类呼吸保护器 -防电磁波(射线)防护用品防电磁波(射线)防护用品 -化学护肤用品化学护肤用品 -射线照射个人剂量计射线照射个人剂量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优先采用优先采用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第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第8条)条) 1、 某些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由于某些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由于自身特征难以治理自身特征难以治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
48、或者材料。(第31条) 2、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是科学与社、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是科学与社会进步的体现和发展必然趋势会进步的体现和发展必然趋势 3、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带有根本性的技术手段、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带有根本性的技术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在岗)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在岗)单位公告栏单位公告栏岗位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岗位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包装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包装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设备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设备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中文说明书化学品、放射性物质中文说明
49、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1、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均应检查检查由卫生部门批准机构承担2、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3、未体检不得上岗,禁忌者不得作业,有病者调离安置4、检查费用业主承担5、未离岗体检不得终止合同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偿提供给劳动者复印件 职职业病防治费业病防治费用用(第42条)职业病防治工作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防治费用应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预防措施费用(管理措施、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 -职业病危害治理费用 -工作场所监测、检测、评价费用 -健康监护费用(岗前、在岗、离岗前体检;疑似职业病人医学观察、职业病病
50、人治疗、疗养)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控有应急救援预案有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事故立即救援和控制(第发生事故立即救援和控制(第38条)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立即报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立即报卫生部门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对受害者的救援或医学观察立即组织对受害者的救援或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