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一、犯罪主体的概念和分类一、犯罪主体的概念和分类n犯罪主体犯罪主体实施实施刑法禁止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位。n犯罪主体分为两类:犯罪主体分为两类:n自然人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一般主体、特殊主体)(一般主体、特殊主体)n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主体二、犯罪主体的意义二、犯罪主体的意义 1 1、决定犯罪的性质,区分罪与非罪、决定犯罪的性质,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的界限 2 2、决定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决定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3 3、影响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影响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三、自然人犯罪主体三、自然人犯罪
2、主体 (一)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 (二)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n (三(三) )特殊主体(身份犯)特殊主体(身份犯)(一)刑事责任年龄(一)刑事责任年龄n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法律所规定得行为人对法律所规定得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n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以犯罪时为标准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以犯罪时为标准n周岁的计算原则周岁的计算原则,应当以实足年龄为准,应当以实足年龄为准,自过生日的第二天起才为已满自过生日的第二天起才为已满1414周岁或周岁或1616周岁。周岁。 刑法第刑法第17条规
3、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段条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段n1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n 不满不满1414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周岁的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n2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n 已满已满1414周岁不满周岁不满1616周岁的人,对下述周岁的人,对下述8 8种犯罪行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为负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n3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n 已
4、满已满1616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二)刑事责任能力(二)刑事责任能力n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为的能力。即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所具即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所具有的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其后果,并决有的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及其后果,并决定是否实施该犯罪行为的能力。定是否实施该犯罪行为的能力。n影响刑事责任能力有无以及程度的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有无以及程度的因素:n1、年龄、年龄(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受年龄制约)(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受年龄制约)n2、精神状况、精神状况n3、生理功能丧失等、生理功能
5、丧失等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第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第1818条)条)n1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n刑法第刑法第18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政府强制医疗。” n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n刑法第刑法第18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
6、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负刑事责任。” n3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限制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n刑法第刑法第18条第条第3款规定: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的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属于限制刑事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责任能力人。 刑法刑法第第1919条规定:条规定:“又聋又哑的
7、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者免除处罚。”醉酒人的刑事责任醉酒人的刑事责任n刑法刑法第第1818条第条第4 4款规定: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当负刑事责任。”n醉酒醉酒由于酒精在人体内的作用使得人产生认识由于酒精在人体内的作用使得人产生认识事物和行动自由等方面障碍的状态。事物和行动自由等方面障碍的状态。n醉酒的种类:醉酒的种类:生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病理性醉酒n刑法惩罚的是刑法惩罚的是生理性醉酒生理性醉酒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三)特殊主体(身份犯)(三)特殊主体(身份犯)n特殊
8、主体特殊主体相对一般犯罪主体而言的,是指在相对一般犯罪主体而言的,是指在完全具备一般主体条件的基础上,还将以特殊身完全具备一般主体条件的基础上,还将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条件的犯罪主体。份作为主体构成条件的犯罪主体。n特殊身份特殊身份即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即刑法所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任的人身方面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n身份犯身份犯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或者处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或者处罚加减根据的犯罪。典型的如贪污罪、脱逃罪、罚加减根据的犯罪。典型的如贪污罪、脱逃罪、刑讯逼供罪等。刑讯逼供罪等。n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9、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四、单位犯罪主体四、单位犯罪主体n 刑法第刑法第3030条规定: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任。”n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n1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
10、关、团体。单位、机关、团体。n2 2、单位犯罪,是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单位犯罪,是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的。责人员决定的。n 3 3、单位犯罪的目的通常是为本单位谋取、单位犯罪的目的通常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非法利益。n4 4、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的几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的几种情况:n 1 1、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n 2 2、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实施犯罪的。企业实施
11、犯罪的。n 3 3、无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合伙企业、无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合伙企业犯罪的。犯罪的。n 4 4、公司、企业成立以后,以实施犯罪为、公司、企业成立以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主要活动的。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n单位犯罪的处罚:单位犯罪的处罚:n 1 1、双罚制、双罚制(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处(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处自由刑自由刑) )n 2 2、单罚制、单罚制(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n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我国刑法的规定是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例外。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的重点内容犯
12、罪主观方面的重点内容n内容提要:本章详细阐述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内容提要:本章详细阐述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n1 1、犯罪故意、犯罪故意n2 2、犯罪过失、犯罪过失 n3 3、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n4 4、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刑法上的认识错误 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一、犯罪主观方面概述n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及其结果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危害社会行为及其结果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度。n犯罪主观方面主要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犯罪主观方面主要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等心理要
13、素。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等心理要素。n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合称罪过。 n罪过罪过是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是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二、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二、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 n1 1、犯罪主观方面对定罪的意义、犯罪主观方面对定罪的意义n(1 1)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划分罪与非罪的界限n(2 2)划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划分此罪与彼罪的界限n2 2、犯罪主观方面对量刑的意义、犯罪主观方面对量刑的意义 n(1 1)故意或过失对量刑的影响)故意或过失对量刑的影响n(2 2)不同的目的和动机对量刑的影响)不同的目的和动机对量刑的影响三、犯罪故意三、犯罪故意n定义:定义:指行为人指
14、行为人明知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的结果,并且希望希望或者或者放任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心理态度。n犯罪故意不同于故意犯罪。犯罪故意不同于故意犯罪。n刑法刑法1414条规定: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n犯罪的故意分为犯罪的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直接故意n1 1、直接故意、直接故意行为人行为人明知明知自己的行为自己的行为必必
15、然发生然发生或者或者可能发生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且希望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2 2、直接故意包括两种表现形式:直接故意包括两种表现形式:n(1 1)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希望希望n(2 2)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希望希望间接故意间接故意n间接故意间接故意行为人行为人明知明知自己的行为自己的行为可能可能发生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放任这种结果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发生的心理状态。n放任放任既不是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也不是希望既不是希望
16、危害结果发生,也不是希望危害结果不发生,又并不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危害结果不发生,又并不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听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即危害结果发生与否而是听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即危害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意志;对危害结果持听之任之的态度。都不违背意志;对危害结果持听之任之的态度。四、犯罪过失四、犯罪过失n定义定义:指行为人: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自己的行为可能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疏忽大意而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n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是不
17、同的概念犯罪过失与过失犯罪是不同的概念n犯罪过失分为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失。疏忽大意过失(无认识过失)疏忽大意过失(无认识过失)n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行为人应当预见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到自己的行为为可能可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n应当预见应当预见行为人有预见义务行为人有预见义务和预见能力。和预见能力。n预见义务预见义务即即注意义务,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注注意义务,包括法律明确规定的注意义务和习惯上或一般道德上的注意义
18、务。意义务和习惯上或一般道德上的注意义务。n预见能力预见能力以主观标准为根据,以客观标准作为以主观标准为根据,以客观标准作为参考。参考。过于自信过失(有认识过失)过于自信过失(有认识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行为人已经预见已经预见到自己的到自己的行为行为可能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轻信能够避免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轻信轻信过高地估计可以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过高地估计可以避免危害结果发生的其自身的客观的有利因素,而过低估计自其自身的客观的有利因素,而过低估计自己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程度。己的行为导致危害
19、结果发生的可能程度。四、无罪过事件四、无罪过事件n刑法第刑法第1616条规定: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这这种情况就是无罪过事件,包括种情况就是无罪过事件,包括不可抗不可抗力事件和意外事件。力事件和意外事件。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n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
20、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况。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况。n不能抗拒不能抗拒无力抗拒,不能避免无力抗拒,不能避免结果的发生。结果的发生。 意外事件意外事件n意外事件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况。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况。n不能预见不能预见事实上没有预见,也事实上没有预见,也不可能预见。不可能预见。五、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五、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n犯罪目的犯罪目的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为达到某种危害
21、结果的心理态度。n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刑法犯罪目的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刑法对犯罪目的一般不作明文规定,这种情况对犯罪目的一般不作明文规定,这种情况下犯罪目的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但下犯罪目的不是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但是,对于某些犯罪,刑法条文又特别载明是,对于某些犯罪,刑法条文又特别载明了犯罪目的,作为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了犯罪目的,作为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这种犯罪叫目的犯。这种犯罪叫目的犯。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n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内心起因。行为人确定某种犯罪目的,是以内心冲
22、动或者内心起因。行为人确定某种犯罪目的,是以一定的犯罪动机为指引。一定的犯罪动机为指引。n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间接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可能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n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之间的区别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之间的区别n1 1、同一种犯罪的犯罪目的相同,但犯罪动、同一种犯罪的犯罪目的相同,但犯罪动机多种多样。机多种多样。n2 2、出于同一个动机,可以有几个或不同的、出于同一个动机,可以有几个或不同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n3 3、犯罪目的是某些
23、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犯罪目的是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动机则一般不影响定罪。动机则一般不影响定罪。六、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六、刑法上的认识错误n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有关事实情况的认识与实际不符。有关事实情况的认识与实际不符。n刑法理论一般将错误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两刑法理论一般将错误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两大类。大类。(一)法律认识错误(一)法律认识错误n法律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在法律行为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者是否应当受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
24、或者是否应当受刑事处罚以及应当受何种刑事处罚有不正确的认刑事处罚以及应当受何种刑事处罚有不正确的认识。这种不正确的理解是由不知法律规定或是由识。这种不正确的理解是由不知法律规定或是由误解法律所引起的。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误解法律所引起的。法律认识错误不影响定罪。n1 1、假想的犯罪(误非罪为罪,如正当防卫)、假想的犯罪(误非罪为罪,如正当防卫)n2 2、假想的不犯罪(误罪为非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假想的不犯罪(误罪为非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n3 3、对行为的罪名和罪刑轻重的误解(误此罪为彼罪,误、对行为的罪名和罪刑轻重的误解(误此罪为彼罪,误重罪为轻罪)重罪为轻罪)(二)事实认识错误(二
25、)事实认识错误n事实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行为人对与自己行为有关的事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实情况有不正确理解。n这类错误是否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不这类错误是否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n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就要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就要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n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如果属于对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事实情况的认识错误,则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错误,则不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二)事实认识错误(二)事实认识错误n1 1、客体错误、客体错误行为人意图侵犯一种客体,行为人意图侵犯一种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客体。n2 2、对象错误(以人为兽)、对象错误(以人为兽)n3 3、行为实际性质的认识错误(假想防卫)、行为实际性质的认识错误(假想防卫)n4 4、工具错误、工具错误n5 5、因果关系错误、因果关系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