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主要内容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 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主要内容,重要的规划依据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城市总体规划 管线专项规划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编制内容 2.1 规划可行性分析:根据城市经济、人口、用地、地下空间、管线、地质、气象、水文等情况,分析管廊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2 规划目标和规模:明确规划总目标和规模、分期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 2.3 建设区域:敷设两类及以上管线的区域可划为管廊建设区域,主要是: 高强度开发和管线密集
2、地区应划为管廊建设区域。 城市中心区、商业中心、城市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高铁、机场、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所在区域。 交通流量大、地下管线密集的城市主要道路以及景观道路。 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和其他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等。,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2.4 系统布局:根据城市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土地使用、开发建设等,结合道路布局,确定管廊的系统布局和类型等。 2.5 管线入廊分析:根据管廊建设区域内有关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广电、燃气、供热等工程规划和新(改、扩)建计划,以及轨道交通、人防建设规划等,确定入廊管线,分析项目同步实施的可行
3、性,确定管线入廊的时序。 2.6 管廊断面选型。根据入廊管线种类及规模、建设方式、预留空间等,确定管廊分舱、断面形式及控制尺寸。 2.7 三维控制线划定。管廊三维控制线应明确管廊的规划平面位置和竖向规划控制要求,引导管廊工程设计。 2.8 重要节点控制。明确管廊与道路、轨道交通、地下通道、人防工程及其他设施之间的间距控制要求。,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2.9 配套设施。合理确定控制中心、变电所、投料口、通风口、人员出入口等配套设施规模、用地和建设标准,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10 附属设施。明确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和报警、排水、标识等相关附属设施的配置原则和要求。 2.11 安
4、全防灾。明确综合管廊抗震、防火、防洪等安全防灾的原则、标准和基本措施。 2.12 建设时序。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管廊建设的年份、位置、长度等。 2.13 投资估算。测算规划期内的管廊建设资金规模。 2.14 保障措施。提出组织、政策、资金、技术、管理等措施和建议。,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一)总则 (二)依据 (三)规划可行性分析 (四)规划目标和规模 (五)建设区域 (六)系统布局 (七)管线入廊分析 (八)管廊断面选型 (九)三维控制线划定,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3. 规划说明书,(十)重要节点控制 (十一)配套设施 (十二)附属设施 (十三)安全防灾 (十四)建设时
5、序 (十五)投资估算 (十六)保障措施 (十七)附表,(一)管廊建设区域范围图 (二)管廊建设区域现状图 (三)管廊系统规划图 (四)管廊分期建设规划图 (五)管线入廊时序图 (六)管廊断面示意图 (七)三维控制线划定图 (八)重要节点竖向控制图和三维示意图 (九)配套设施用地图 (十)附属设施示意图,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3. 规划图纸,上位规划批复 专题研究报告 基础资料汇编等 ,1、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4. 规划附件,重要的设计依据 1.1 设计依据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按照规划批复要求进行设计)。 综合管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规划批复要求进行设计) 综合管廊工程
6、初步设计(按照可行性研究批复要求进行设计) 综合管廊工程初步设计(按照初设批复要求进行设计) 地勘报告(不同设计阶段地勘报告深度不同,应验证)。 ,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1.2 设计标准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50838-2015中引用的标准。 各个专业必须要的相关标准 ,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QEHS管理体系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的注意事项 必须按照体系文件要求事先进行项目技术和专业技术策划; 必须严格执行批准的设计原则,调整后设计原则必须得到批准; 必须按规定进行计算并保存计算书(包括套用工程验算的相关过程记录); 严禁使
7、用过期设计规范; 严禁缺乏针对性的地勘报告的施工图放行。,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总体设计 3.1 对上阶段成果进行消化及分析 综合管廊工程建设应以综合管廊工程规划为依据。 按照上阶段的批复进行设计 积极响应、回复专家的书面意见。,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3.1 平面布局 按照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开展系统设计工作。主要: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规划年限应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并应预留远景发展空间。 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应集约利用地下空间,统筹规划综合管廊内部空间,协调综合管廊与其他地上、地下工程的关系。 综合管廊应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并应满足管线的使用和运营维护要求。 研
8、判规划确定的综合管廊系统图,哪条路下面设置有综合管廊。,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综合管廊: 1)交通运输繁忙或地下管线较多的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轨道交通、地下道路、城市地下综合体等建设工程地段; 2)城市核心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高强度成片集中开发区、重要广场、主要道路的交叉口、道路与铁路或向流的交叉处、过江隧道等; 3 )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埋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 4 )重要的公共空间; 5)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 综合管廊应设置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宜与临近公共建筑合建,建筑面积应满足使用要求。,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含天然气管道舱室的综合管廊不应与其他建(构筑物合
9、建。 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有关规定。 压力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在综合管廊外部设置阀门。 综合管廊设计时,应预留管道排气阀、补偿器、阀门等附件安装、运行、维护作业所需要的空间。 管道的三通、弯头等部位应设置支撑或预埋件。 综合管廊顶板处,应设置供管道及附件安装用的吊钩、拉环或导轨。吊钩、拉环相邻间距不宜大于10m 。 天然气管道舱室地面应采用撞击时不产生火花的材料。,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与相邻地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最小净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相邻构筑物性质确定,且不得小于表5. 2. 2 的规定。,2、综合管廊工程
10、设计导则,综合管廊最小转弯半径,应满足综合管廊内各种管线的转弯半径要求。 综合管廊的监控中心与综合管廊之间宜设置专用连接通道,通道的净尺寸应满足日常检修通行的要求。 综合管廊与其他方式敷设的管线连接处,应采取密封和防止差异沉降的措施。 综合管廊内纵向坡度超过10% 时,应在人员通道部位设置防滑地坪或台阶。,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市政设施地下化,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了解哪些管线可以纳入综合管廊内,进行 标准断面设计 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 禁止工业管道在综合管廊内部敷设。 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工矿企业为生产制作各种产品过程所需工
11、艺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 如石油天然气中的长输管道,往往跨越不同的省、市行政区,穿、跨越江河、道路等,中间设有加压泵站的长距离(一般大于50Km)管道。管道设计按照输气管道设计工程规范GB50253或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等标准规范设计。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7号),明确指出:原则上不允许在中心城区规划新建生产经营性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其他地区新建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得在穿越其他管线等地下设施时形成密闭空间,且距离应满足标准规范要求。,3.2 标准断面设计,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断面形式应根据纳入管线的种类及规模、建设方式、
12、预留空间等确定。 综合管廊断面应满足管线安装、检修、维护作业所需要的空间要求。 综合管廊内的管线布置应根据纳入管线的种类、规模及周边用地功能确定。 天然气管道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电缆同舱敷设。 110kV 及以上电力电缆,不应与通信电缆同侧布置。 给水管道与热力管道同侧布置时,给水管道宜布置在热力管道下方。 进入综合管廊的排水管道应采用分流制,雨水纳入综合管廊可利用结构本体或采用管道排水方式。 污水纳入综合管廊应采用管道排水方式,污水管道宜设置在综合管廊的底部。,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分清综合管廊的种类 日本共同沟设计指针、台
13、湾省共同管道按照综合管廊的不同类型,一般分为: 干线综合管廊 供给综合管廊 缆线综合管廊,干线综合管廊,缆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确定综合管廊的标准断面 1)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高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规格、数量、通行方式、安装等综合确定,不宜小于2.4m。 2)综合管廊标准断面内部净宽应根据容纳的管线种类、数量、管线运输、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要求综合确定。 3)综合管廊通道净宽,应满足管道、配件及设备运输的要求,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综合管廊内两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最小净宽不宜小于1.0m;当单侧设置支架或管道时,检修通道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9m
14、。 (2)配备检修车的综合管廊检修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2m。,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的管道安装净距图5. 3. 6 )不宜小子表5. 3. 6的规定。,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典型标准断面,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典型标准断面,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明挖现浇,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明挖预制拼装,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顶管,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盾构,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暗挖,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根据规划要求,确定在道路下的准确位置 综合管廊位置应根据道路横断面、地下管线和地下空间利用情况等确定。 干线综合管廊宜设置在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带下。 支线综合
15、管廊宜设置在道路绿化带、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 缆线管廊宜设置在人行道下。 综合管廊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地下设施竖向规划、行车荷载、绿化种植及设计冻深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合管廊穿越河道时应选择在河床稳定的河段,最小覆土深度应满足河道整治和综合管廊安全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I V 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高程2.0m 以下; 2 在VI 、VII 级航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远期规划航道底高程1.0m 以下; 3 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时,顶部高程应在河道底设计高程1.0m 以下。,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布置在道路一侧的人行道下,标准断面埋深2.2m。,
16、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3.4 节点设计 综合管廊的每个舱室应设置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管线分支口等。 综合管廊应设置人员出入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等,人员出入口宜同吊装口、进风口结合设置,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应满足城市防洪要求,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水倒灌及小动物进入。,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人员出入口宜与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结合设置,且不应少于2 个。 综合管廊逃生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电力电缆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200m 。 2 敷设天然气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问距不宜大于200m。 3 敷设热力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400m。当热
17、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逃生口间距不应大于100m。 4 敷设其他管道的舱室,逃生口间距不宜大于400m 。 5 逃生口尺寸不应小于1m 1m ,当为圆形时,内径不应小于1m。 综合管廊吊装口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400m 吊装口净尺寸应满足管线、设备、人员进出的最小允许限界要求。,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综合管廊进、排风口的净尺寸应满足通风设备进出的最小尺寸要求。 天然气管道舱室的排风口与其他舱室排风口、进风口、人员出入口以及周边建构筑物口部距离不应小于10m。天然气管道舱室的各类孔口不得与其他舱室连通,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露出地面的各类孔口盖板应设置在内部使用时易于人力开启,
18、且在外部使用时非专业人员难以开启的安全装置。,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节点设计要求有节点详图: 人员出入口的平面、剖面详图; 逃生孔的平面、剖面详图; 吊装口的平面、剖面详图; 进风口的平面、剖面详图; 排放口的平面、剖面详图; 管线分支口的平面、剖面详图; 交叉口的平面、剖面详图; 穿越障碍物的平面、剖面详图; ,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按照规范要求: 1、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应包含总体设计、结构设计、附属设施设计等,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进行专项管线设计。 2、纳入综合管廊的工程管线设计应符合综合管廊总体设计的规定及国家现行相应管线设计标准的规定。 管线设计可以由综
19、合管廊工程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也可以由业主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专项设计。,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4 管线设计 4.1 一般规定 管线设计应以综合管廊总体设计为依据。 纳入综合管廊的金属管道应进行防腐设计。 管线配套检测设备、控制执行机构或监控系统应设置与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联通的信号传输接口。 4. 2 给水、再生水管道 给水、再生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 和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 的有关规定。 给水、再生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等。接口宜采用刚性连接,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 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
20、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 的有关规定。,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4.3 排水管渠 雨水管渠、污水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 的有关规定。 排水管渠进人综合管廊前,应设置检修闸门或闸糟。 雨水、市水管道可选用钢管、球墨铸铁管、塑料管等。压力管道宜采用刚性接口,钢管可采用沟槽式连接。 雨水、污水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 的有关规定。 雨水、污水管道系统应严格密闭。管道应进行功能性试验。 雨水、污水管道的通气装置应直接引至综合管廊外
21、部安全空间,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雨水、污水管道的检查及清通设施应满足管道安装、检修、运行和维护的要求,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4.4 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有关规定 天然气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 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缝检测要求应符合表6.4. 3 的规定。,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天然气管道支撑的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有关规定。 天然气管道的阀门、阀件系统设计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设计圄 天然气调压装置不应设置在综合管廊内。 天然气管道分段阀宜设置在
22、综合管廊外部回当分段阀设置在综合管廊内部时,应具有远程关闭功能。 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时应设置具有远程关闭功能的紧急切断阀 天然气管道进出综合管廊附近的埋地管线、放散管、天然气设备等均应满足防雷、防静电接地的要求。,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4. 5 热力管道 热力管道应采用钢管、保温层及外护管紧密结合成一体的预制管. 管道附件必须进行保温。 管道及附件保温结构的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 当同舱敷设的其他管线有正常运行所需环境温度限制要求时,应按舱内温度限定条件校核保温层厚度。 当热力管道采用蒸汽介质时,排气管应引至综合管廊外部安全空间,并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热力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
23、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 和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 105 的有关规定。 热力管道及配件保温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或不燃材料。,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4. 6 电力电缆 电力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或不燃电缆。 应对综合管廊内的电力电缆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电缆接头处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 电力电缆敷设安装应按支架形式设计。 4.7 通信线缆 通信线缆应采用阻燃线缆。 通信线缆敷设安装应按桥架形式设计。,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5 附属设施设计,5.1 消防系统,含有下列管线的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表7.1.1 的规定: 综合管廊舱室火灾危险性分类,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
24、,当舱室内含有两类及以上管线时,舱室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管线确定。 综合管廊主结构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的不燃性结构。 综合管廊内不同舱室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h 的不燃性结构进行分隔。 除嵌缝材料外,综合管廊内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天然气管道舱及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应每隔200m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 0h 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应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交叉口及各舱室交叉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性墙体进行防火分隔,当有人员通行需求时,防火分隔
25、处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管线穿越防火隔断部位应采用阻火包等防火封堵措施进行严密封堵。 综合管廊内应在沿线、人员出人口、逃生口等处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的设置问距不应大于50m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 的有关规定。 干线综合管廊中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支线综合管廊中容纳6 根及以上电力电缆的舱室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其他容纳电力电缆的舱室宜设置自动灭火系统。,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高压细水雾,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高压水喷雾,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气溶胶,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5.2 通风系统,综合管廊宜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相结合的通
26、风方式。天然气管道舱和含有污水管道的舱室应采用机械进、排风的通风方式。 综合管廊的通风量应根据通风区间、截面尺寸并经计算确定,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2 次 h ,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 次h 。 2 天然气管道舱正常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 次 h ,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 次 h。 3 舱室内天然气浓度大于其爆炸下限浓度值(体积分数20% 时,应启动事故段分区及其相邻分区的事故通风设备。,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的通风口处出风风速不宜大于5m/s。 综合管廊的通风口应加设防止小动物进入的金属网格,网孔净尺寸不应大于l0mm l0mm. 综合管廊的通风
27、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回天然气管道舱风机应采用防爆风机。 当综合管廊内空气温度高于40或需进行线路检修时,应开启排风机,并应满足综合管廊内环境控制的要求 综合管廊舱室内发生火灾时,发生火灾的防火分区及相邻分区的通风设备应能够自动关闭 综合管廊内应设置事故后机械排烟设施。,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5.3 供电系统,综合管廊供配电系统接线方案、电源供电电压、供电点、供电回路数、容量等应依据管廊建设规模、周边电源情况、管廊运行管理模式,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合理确定。 综合管廊附属设备中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应急照明宜按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的二级负荷供电。,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照明布
28、置,5.4 照明系统,综合管廊内应设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管廊内人行道上的一般照明的平均照度不应小于15lx。 2 管廊内应急疏散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lx,应急电源持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监控室备用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 3 管廊出入口和各防火分区防火门上方应有安全出口标志灯,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距地坪高度1.0m以下,间距不应大于20m。,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摄像探头,5.5 监控与报警系统,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系统的组成应根据纳入管线种类和管廊运行维护管理模式确定。 综合管廊应设置环境监测系统,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对各舱室温度、
29、氧气、积水水位进行在线实时监测。 2排水管道进入综合管廊的,应对含排水管线舱室的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5.6 排水系统,综合管廊内宜设置自动排水系统。排水系统主要满足排出综合管廊的渗水、管道检修放空水的要求,未考虑管道爆管或消防情况下的排水要求。,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5.7 标识系统,管廊内标识,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应采用符合管线管理单位要求的标志、标识进行区分,标志、标识应设置在醒目位置,标明管线属性、规格、产权单位名称、紧急联系电话。,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管廊控制中心,综合管廊应设置监控中心,宜与临近公共建筑合建。 建筑设计应尽早同建设单位沟通,确定
30、设计方案。,5.8 控制中心,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控制中心,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6 结构设计 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照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确定,不宜低于100年。 综合管廊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应按照乙类建筑物进行抗震设计。 综合管廊的结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防水等级标准应为二级。,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7 施工、验收要求,尤其是综合管廊回填土的要求,应明确。,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综合管廊涉及的专业很多,具体专业应按照总院的相关专业设计导则执行。,2、综合管廊工程设计导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