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6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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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 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时 间:二一三年九月 目目 录录 目目 录录 1 第一卷第一卷 2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3 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合同条款及格式(另册) 39 第二卷第二卷 40 第五章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 41 第六章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59 第三卷第

2、三卷 60 第七章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 61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设计部分(部分格式)投标文件设计部分(部分格式) 62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施工部分(部分格式)投标文件施工部分(部分格式) 66 第八章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工程量清单(另附) 76 第一卷第一卷 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 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参加原新市机械厂保障 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 请你单位于 2013 年 月 日至 2013 年 月 日

3、,每天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 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 请于 2013 年 月 日 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 否参加投标。 招 标 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37678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

4、电话:020-61101333 电子邮箱:gjjldlb 传真:020-83310183 2013 年 月 日 附件:确认通知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

5、193 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337678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 4 号 18 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20-61101333-1868 电子邮箱:gjjldlb 传真:020-83310183 1.1.4 项目名称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建设资金来自 广州市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与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以

6、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1)根据供用电方案协议, 负责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 竣工图等设计工作及负责设计协调服务;新装变压器、本项目的全部 设备采购安装(含后备电源柴油发电机组)、线路(含电缆沟)敷设、 线路(含电缆沟)改造工程;负责向市政、规划等各部门办理相应的 电缆沟、市政路面开挖的报批等相关手续,含路面修复、路面下穿管施 工;4 配合用电单位办理永久用电的相关手续及完工后的临电设施拆除 等内容;5 办理本项目的验收手续,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 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供电局送电前专项检测验收并送电,包竣 工送电后到移交前的运行维

7、护管理、包移交、包验收、包竣工资料收集 整理办理结算、确保项目通过用电验收合格;负责施工台式变压器的 拆除及原台式变压器所带负荷用户的电缆敷设;7 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 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工作; 8 办理发电机负荷试验及环保手续。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设计开工日期为发中标通知书之日;施工开工日期 为发中标通知书第十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 任务书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达到供电部门送电的要求。

8、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 力和信誉 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 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 1.9.1 踏勘 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另行通知 踏勘集中地点:另行通知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召开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 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投标疑问发至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招标项目答疑”专区,密码 123。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9、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 人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 作 不允许 允许,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需经 发包人审核批准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 规定的有效性审查标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2.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

10、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4 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 12568422.56 元,其中设计部分为 541223.95 元; 施工部分为 12027198.61 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168102.45 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48289.1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3.2.

11、5 投标报价的要求 (1)设计费不得超过设计部分的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按照合同约定方 式进行结算。 (2)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部分的招标控制价总价限价或招标控制价总价限价或 综合单价限价综合单价限价。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注: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财政投 资评审批复的为准。 3.3.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3.4.1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2 万元 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缴,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缴 纳收据。纳收据。 缴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电汇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12、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账号: 44001583404059333333 户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0-28866000-4-0 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 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投标文件份数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 份副本。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4 份副本。 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4 包(含电子文件一套)。 要求提供的电子文件光盘必须无病毒、无加密、可打开、可编辑。并提 供 XML 投标模式文件,其

13、中 1 套送交易中心备案。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投标文件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同时开启。 开标开始时间:201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室。 5.2.6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 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0.5%、1%、1.5%、2%、2.5%、3%中通 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6.1.1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综合评审组由 5 人以上单数(含 5 人) 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14、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投资招商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的 10% 9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 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 条为准。 9.2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

15、”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 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 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 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9.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人数为零。 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穗建质 【2008】 937 号) 、 等市有关文明施工方

16、面的文件。 9.4 施工保修期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10 电子招标投标 否 11 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 以 施工企业 排名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 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信息为准。 1. 1. 总则总则 1.1 1.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7、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5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费用承担和

18、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 1.5.3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1.6 1.6 保密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否则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1.7 语言文字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1.8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1.9 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

19、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1.10 投标预备会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

20、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 题的澄清, 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1.11 分包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 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 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1.12 偏离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

21、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2.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须经招标投 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等在同一 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2.2 招标文件

22、的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 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 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天的, 并且澄清内 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确

23、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 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7 天的, 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 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3.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3.1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 投标文件由设计部分和施工部分两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3.1.1.2 投标文

24、件设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投标人根据供用电协议及现场情况,投标时提交下述内容 (设计文本文件以 A3(297mm 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 (1)设计方案(须包含:设计说明书、平面图、接线图); (2)设计工期计划; (3)投标人拟投入该项目工程的设计人员的名单、简历资料、职务职称和在本项目中 拟担任的职务等资料,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设计成果资料。 (5)设计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 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25、 准。 3.1.1.3 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3.1.1.3.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格 式见第七章)。 3.1.1.3.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人员配备及其他资信证明文件。 3.1.1.3.3 施工方案。 3.1.1.3.4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3.1.1.3.5投标函(格式见第七章);。 3.1.1.3.6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3.1.1.3.7 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包括了施工报价和设计报价,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要 求填写)。 3.1.1.3.8 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填

26、写的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人员名单、参与 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3.1.1.3.9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 3.1.1.3.10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用 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介质为 CD-R 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 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 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 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3.2 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27、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 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投标最高限价的,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最高限价, 投标最 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3.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 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

28、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 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3.4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 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担保格式递交投标担保,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未中标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不计

29、算利息),最迟不超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 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 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担保后予以退还 (不计算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 保。 3.5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 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6 3.6 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投标

30、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 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 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投 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31、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 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 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文件均采用不易松 散的书式装订。 (4)投标文件的规格:施工部分文件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 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软面书式

32、装订。每册的书脊 应列印:正(副)本、工程名称、标书名称、册数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5)设计部分技术文件以 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 (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 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3.7.53.7.5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联合体协议书、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封面、联合体协议书、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 各方均盖章;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各方均盖章;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 方签字、盖章。方签字

33、、盖章。 4. 4. 投标投标 4.1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 封包数列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4 款; 4.1.1.1 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副本 包封为一包; 4.1.1.2 施工部分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为一包,副本 包封为一包; 4.1.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 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4.1.3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志(内

34、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4.1.3.1 招标人的名称; 4.1.3.2 “工程名称项目施工部分或设计部分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 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4.1.4 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志的,招标人予以拒绝, 并退还给投标人。 4.2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包 括施工部分及设计部分) 。 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七章)、投标 保证金

35、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投标文件。 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格式按第七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交投标 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2.2.2 款)前一小时,项目负责人(兼款)前一小时,项目负责人(兼 施工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施工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36、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 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投标人代表未准时出席投标文件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4)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5)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6)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的,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

37、致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4.2.6 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 诉。 4.2.7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本项目招标失败,将依法重 新招标。 4.3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38、的, 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 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4.3.6 在投标截止后,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 投标人不能撤 回投标文件, 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 不良信用记录。 5. 5. 开标开标 5.1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

39、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5.2 开标程序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 加。 截标后, 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 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 5.2.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5.2.3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 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2.4 开标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5.2.5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包

40、封、标记和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 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5.2.6 开标细则 (1)投标截止期前,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包括设计部分、施工部分)至招标文件 规定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地点。有关投标文件提交的事项详见本须知第 4.2 款规 定。 (2)开标时,设计部分与施工部分同时开启,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 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3)首先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现场随机从 0、0.5%、1%、1.5%、2%、 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 下浮率 X。 (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

41、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见证下当众拆封各投标人递 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施工部分、设计部分),宣读下列内容,并予以记录,记录提交评标委 员会评审: 开标时,宣读 a、投标人名称;b、标书密封情况;c、有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 托证明书;d、投标担保递交情况;e、总工期;f 质量标准;g 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设计 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名称;h 投标总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2.7 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5.3 5.3 开标异议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

42、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6. 评标评标 6.1 6.1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 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6.2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 评标活

43、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6.3 评标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7. 合同授予合同授予 7.1 7.1 定标方式定标方式 7.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7.1.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44、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 行合同, 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 招标人可以按 照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以此类推。 7.2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三天。 7.3 7.3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 7.3.1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 7.3.2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确认。 7.4 7.4

45、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 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具体约定见合同。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担保 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7.5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46、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担保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 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非经招标人同意, 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 得变更, 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 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 承担。 7.5.4 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7.5.6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的需要,选择签订三方合同或主合同加补充 协议的方式

47、,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8. 8. 纪律和监督纪律和监督 8.1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8.2 对投标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透

48、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 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8.5 投诉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49、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10. 电子招标投标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原新市机械厂保障性住房项目永久用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开标记 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 号 投标人名 称 密封 情况 有无法定 代表人证 明书及授 权委托证 明书 有无 递交 投标 担保 金 总工 期 质量 标准 项目负责人 安全员 设计负责人 投标总 报价 (元) 投标人代表 签名 资审 时 投标 时 资审 时 投标 时 资审 时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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