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档案借阅制度一、档案室管理的档案,主要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相关人员使用,科室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查阅。二、机密档案查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就地查阅,不得带出档案室。必须外借的,须经所借科室的主管领导批准,同时需要主管档案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三、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负责保管、保密、爰护所借档案,不得拆卷涂改、叠页和勾画、污损档案整洁,发现遗失及时报告。对遗失情况进行追查处理,全院通报,并报告主管领导,追究借阅人责任,将与绩效挂钩。四、未经批准的档案,不得随意抄录、拍照原文。五、所借阅的档案,不得任意转借他人,如需要转借时,必须到档案室办理手续。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各分管领导批准。六、借阅人员所还回的档案,档案管理员必须检查是否齐全。七、负责借阅人员如有调动工作时,在离职前必须将所借档案归还档案室。八、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阅看,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九、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力、,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十、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医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