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职业病危
2、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即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即将) 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即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即将).尘肺病尘肺病防治条例防治条例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 管理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2003年年10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相相 关关 法法 律律34现已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现已发布的配套规章和文件(111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4、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号文)45一、修正背景一、修正背景 现行职业病防治法自现行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职业病待遇保障日起施行。该法对职业病的预防、治疗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各环节作了规范:在项目建设阶段,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各环节作了规范:在项目建设阶段,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三同时时”制度;在劳动过程的职业病防护方面,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一系列义务,如应当如实告知劳制度;在劳动过程的职业病防护方面,规定了
5、用人单位的一系列义务,如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所从事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检测结果,采动者所从事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并向监管部门报告检测结果,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检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等;在职业病诊断治疗方面,规定诊断须由三名以上执业查并为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等;在职业病诊断治疗方面,规定诊断须由三名以上执业医师集体作出,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应综合考虑的因素及原则等,并授权卫生部制
6、定具体的职业医师集体作出,明确了职业病诊断应综合考虑的因素及原则等,并授权卫生部制定具体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在职业病待遇保障方面,明确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及相关社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在职业病待遇保障方面,明确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及相关社会保障按照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劳动者频繁变动用人单位等实际情况,还规会保障按照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同时考虑到劳动者频繁变动用人单位等实际情况,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妥善处理职业病病人的义务,以及最定了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妥善处理职业病病人的义务,以及最后用人单位与先
7、前用人单位的责任划分。应当说,现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后用人单位与先前用人单位的责任划分。应当说,现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头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56 但是,目前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总体还比较严峻;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但是,目前我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总体还比较严峻;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
8、不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主要是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主要是“老工伤老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待遇落实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关于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问题,主要是由于法律执行不严格和不到题还比较突出。关于用人单位不履行职业病预防义务问题,主要是由于法律执行不严格和不到位,应当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加以解决;同时,监管体制不顺也是原因之一。位,应当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监管加以解决;同时,监管体制不顺也是原因之一。2010年年10月月8日,中央编
9、办公布了日,中央编办公布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明确了国家一级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监管体制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关于职号),明确了国家一级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监管体制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关于职业病待遇问题,业病待遇问题,2010年年12月月20日,国务院修订了日,国务院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病人可以享受的待,职业病病人可以享受的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遇得到进一步提高;2011年年1月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专门研究了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专门研究了“老工伤老工伤”问题,明确分阶问题,明确分阶段将段
10、将“老工伤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至此,职业病预防、待遇问题都有了比较完善的制度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至此,职业病预防、待遇问题都有了比较完善的制度性安排;而职业病诊断问题则凸显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环节。性安排;而职业病诊断问题则凸显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相对薄弱的环节。6职业病诊断制度在整个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对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职业病诊断制度在整个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对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落实职业病待遇、保证职业病防治法全面严格实施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落实职业病待遇、保证职业病防治法全面严格实施发挥着关键性作用。职业病诊断是归因诊断,除了依据劳
11、动者的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结果外,还要综合分析劳动者职业病诊断是归因诊断,除了依据劳动者的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结果外,还要综合分析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因素。实践中,职业病诊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因素。实践中,职业病诊断难,主要就难在劳动者无法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这些资料有争断难,主要就难在劳动者无法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以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这些资料有争议时诊断机构无法作出判断,不能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身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权益所造成的损议时诊断机构无法作出判断,不能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身患职业
12、病的劳动者权益所造成的损害,是其不能承受的。害,是其不能承受的。为此,有必要对现行职业病防治法特别是职业病诊断制度作出修改,增加关于资料获取、争议为此,有必要对现行职业病防治法特别是职业病诊断制度作出修改,增加关于资料获取、争议解决途径等的规定。解决途径等的规定。71、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2、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3、简化劳动仲裁程序,使制度设置向保、简化劳动仲裁程序,使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护劳动者权益倾斜4、规定监管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对有争、规定监管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对有争议资料作出判定的职责议资料作出判定的职责5、明确诊断机构在
13、法定情形下应当参、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二、修正内容二、修正内容 81、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卫生部卫生部: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 ;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等。,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等。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
14、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依法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等。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全国总工会全国总工会:依法参与
15、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92、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 一方面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一方面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以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增加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增加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另一方面规定了承担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新法第四规定了承担职业
16、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新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十四条第三款)103、简化劳动仲裁程序,使制度设置向保、简化劳动仲裁程序,使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护劳动者权益倾斜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等事项的争议须进行劳动仲裁。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等事项的争议须进行劳动仲裁。实践中,职业病诊断也已经引入劳动仲裁机制。但是,根据该法规定,劳动争议仲实践中,职业病诊断也已经引入劳动仲裁机制。但是,根据该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法定的审理期限为裁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法定的审理期限为4545日,案情复杂的还可以
17、日,案情复杂的还可以延长延长15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15日内提起诉讼。为保证职业病诊断日内提起诉讼。为保证职业病诊断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新法案对职业病诊断中提出的劳动仲裁规定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新法案对职业病诊断中提出的劳动仲裁规定了特殊的程序要求:(了特殊的程序要求:(1 1)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
18、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受理。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受理。114、规定监管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对、规定监管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对有争议资料作出判定的职责有争议资料作出判定的职责新法案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有异新法案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鉴定机构应当提请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
19、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新法案第四十九第二款)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新法案第四十九第二款)125、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新法案一方面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新法案一方面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20、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并对用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并对用人单位隐瞒、损毁与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或者不依法提供上述资料的行为设定人单位隐瞒、损毁与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或者不依法提供上述资料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新法案第七十三条第十款);另一方面规定,在职业病诊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新法案第七十三条第十款);另一方面规定,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
21、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并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参考劳动者的自述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新法案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新法案第四十九第一款)。第四十九第一款)。131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胡锦涛1415职业病防治法目录职业病防治法目录 总则(总则(1-13条)条)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420条)条)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条)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条)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369条)条)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086
22、条)条) 附则(附则(8790条)条)15161617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因素而引起的疾病。1718法定职业病解释法定职业病解释 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动者、职业史、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动者、职业史、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缺一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中所列职业病。缺一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
23、职业病分类及目录职业病分类及目录 :10大类大类115种种(1987年年11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了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定为,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九大类99种)种)1819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五个主要关口五个主要关口19第一关口:前期预防 (1)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1.ppt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审查; (4)特殊管理的问题。2.ppt2021措施措施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
24、时间段适用时间段法定责任人法定责任人安全生产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职责督部门职责建设项目职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病危害预评价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证阶段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承担*对评价报告进对评价报告进行备案或审核行备案或审核职业病防护设职业病防护设施施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害的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单位委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设计部门设计托设计部门设计审查审查职业病危害
25、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制效果评价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术引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项目单位委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服务机构承担-职业病防护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设施验收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单位申建设项目单位申请卫生部门承担请卫生部门承担 备案或备案或 现场验收现场验收职业病危害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目录规定项目规定项目2002
26、年年5月月1日已存在的,日已存在的,2003年年1月月31日;其他日;其他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日内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受理申报,受理申报,出具回执,出具回执,建立档案;建立档案;监督抽查。监督抽查。要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辩识要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辩识: 类别、工艺流程、原(辅)料等类别、工艺流程、原(辅)料等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21 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的“三同时三同时”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工程预算; 建设项目职业病
27、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包括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包括试运行);试运行);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要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要经安监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职经安监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业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2223第二关口:第二关口:2324用人单位用人单位2425劳动者劳动者252626 2、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 4、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5、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由其反馈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的判定结果。 6、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上述资料或由于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缺乏,难以作出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据劳
29、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自述等,作出医学诊断。 27 7、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和在岗时间有争议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告知劳动者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9、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10、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11、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
30、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28292930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3031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3132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保障(续)323333343435 ( (一一) )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的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它是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31、的后果。 (二)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共列有(二)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共列有140140多种多种 (三)法律责任主体:(三)法律责任主体: 法人法人 6 6 类类 个人个人 10 10 类类3536法律责任主体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安全监督部门直接负责人安全监督部门直接负责人安全监督部门直接负责主管人安全监督部门直接负责主管人安全监督部门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督部门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直接责任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直接责任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直接主管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直接主管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负责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负责人用人单位
32、直接负责人用人单位直接负责人用人单位直接主管人用人单位直接主管人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36373738申诫罚申诫罚财产罚财产罚能力罚能力罚降级降级撤职撤职开除开除除名除名通报批评通报批评警告警告没收违法所没收违法所得得没收收受财没收收受财物物罚款罚款取消资格认证取消资格认证建设项目停建建设项目停建危害的作业关闭危害的作业关闭 责令产生职业责令产生职业38393940 法律责任(续):法律责任(续):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33、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 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安全监督部门和卫生监督员安全监督部门和卫生监督员 4041第七十七条(用语解释)第七十七条(用语解释)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本法明确规定以外单位的管理规定本法明确规定以外单位的管理规定第七十九条(施行时间)第七十九条(施行时间)41新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特点 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监管体制得以理顺。监管体制得以理顺。“防防”主要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主要由安全监管部门负
34、责;“治治”涉及到体检、诊断和治疗涉及到体检、诊断和治疗,主要由卫生部门来主要由卫生部门来承担承担;“保保”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更加强调预防为主更加强调预防为主 增加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防治职业病的规定增加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防治职业病的规定 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权益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权益 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救助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救助42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43主要经营:网络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44致力于数据挖掘,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45The user can demonstrate on a projector or computer, or print the presentation and make it into a film to be used in a wider field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