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总论.2n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情分析n2010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翻天覆地的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翻天覆地的调整。在调整。在2010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为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为6分分(单选题(单选题1题题1分、多选题分、多选题2题题4分、判断题分、判断题1题题1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3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n一、经济法的体系()一、经济法的体系()n1经济法的体系包括两大部分,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也称市场监管法)。n2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计划调控法,构成了宏观调控法的三大类别。.4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
2、述n【解释】财税调控法包括财政法与税法两个具体的部门法:(1)财政法包括财政体制法和财政收支法,具体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转移支付法等;(2)税法包括税收体制法与税收征纳法,税收征纳法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税收征纳实体法(如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征纳程序法。.5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n3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构成了市场规制法的三大类别。银行、证券、保险、能源等领域的监管法律规范,也属于市场规制法。n【解释】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可以概括为“财金计划调控法,两反一保规制法”。.6宏观调控法财税调控法财政法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转移支付法税法税收体制法、税收
3、征纳法金融调控法计划调控法市场规制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银行、证券、保险、能源的监管法律规范.7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n【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市场规制法的部门法是( )。(2010年)nA反垄断法nB预算法nC反不正当竞争法n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8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n【答案】Bn【解析】(1)选项ACD:市场规制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2)选项B:预算法属于宏观调控法。n【例题2判断题】银行、证券、保险、能源等领域的监管法律规范,属于宏观调控法。( )n【答案】n【解析】银行、证券、保险、能源等领域的监管法律规范,属
4、于特别市场规制法。.9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n二、经济法的渊源()二、经济法的渊源()n1宪法n2法律n【解释】全国人大每年审批通过的年度预算和年度计划,从法理上说,应与其他法律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n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10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概述n【解释】企业所得税法属于“法律”的范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制定,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n4部门规章n5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n【解释】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n【例题多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属于行政法规的有( )。.11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5、经济法概述n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n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n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n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n【答案】ACDn【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12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主体n一、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一、经济法主体的分类()n1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n【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有( )。(2010年)nA政府nB各类企
6、业nC非盈利组织.13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主体nD外国人n【答案】ABCDn2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其中,宏观调控法主体可以分为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市场规制法主体可分为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14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主体n【解释1】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立法主体(如全国人大)和执法主体(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检验局)。n【解释2】在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等是重要的调控主体;而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等是重要的规制主体。n【解释3】
7、企业(包括商业银行)、经营者、消费者,可以成为经济法上的受控主体或者受制主体。.15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主体n【解释4】民法强调主体之间的平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二者地位平等),而经济法则正好相反,主要是强调主体的差异性(工商局对企业进行规制时,二者的地位不平等)。n二、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二、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n1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部分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专门的组织法的规定才能取得。.16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主体n【解释】对于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哪些政府部门属于执法机关,反垄断法有明确的规
8、定。n2接受调控或规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格,一般不需要有专门的法律作出特别规定。n【解释】只有某些特殊行业(如银行、保险、证券)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条件。哪些企业可以卖西瓜,法律没有限制,老老实实接受规制、依法纳税即可;想开银行,则需要严格遵守商业银行法的限制。.17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主体n【例题单选题】下列对经济法主体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nA根据经济法调整领域的不同,可以将经济法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nB民法强调主体之间的差异性,而经济法主要强调主体的平等性.18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的主体nC接受调控或规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格,一般不需
9、要有专门的法律作出特别规定nD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部分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专门的组织法的规定才能取得n【答案】Bn【解析】民法强调主体之间的平等性,而经济法主要是强调主体的差异性。.19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一、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n1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n2经济法主体所从事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行为,也可能是违法的行为。n【解释】偷税属于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二、经济法主体行为
10、的基本分类()二、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基本分类()n发动和实施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其所从事的调控行为和规制行为,简称为“调制行为”;对于宏观调控行为和规制行为,接受调控或规制的市场主体,可以选择是否接受或遵从,其行为可称为“市场对策行为”。.21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解释】根据法律授权,猫负责抓捕偷吃粮食的老鼠,抓到后就地正法。猫(执法主体)惩治老鼠(受制主体)的行为属于“调制行为”,既然偷吃粮食要面临法律的严惩,是否继续偷吃粮食,老鼠的选择属于“市场对策行为”。n1调制行为的分类n从调制行为的领域来看,可以分为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22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
11、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解释】宏观调控行为又可以分为财税调控行为、金融调控行为、计划调控行为。n2对策行为的分类.23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义的博弈行为,它可以分为横向对策行为(老鼠与老鼠之间的博弈)和纵向对策行为(老鼠与猫之间的博弈)两类。调制行为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与对策行为有关(国家想尽办法对房价进行调制,其效果肯定与房地产开发商这些老鼠们的对策行为有关)。n(1)横向对策行为,是指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n【解释】(1)合法的:公平竞争行为、正当竞争行为;(2)违法的:垄断行为、不正当
12、竞争行为。.24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2)纵向对策行为,是指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n【解释】(1)合法的:依法纳税;(2)违法的:逃税、偷税、抗税。n【例题1多选题】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下列各项中,属于横向对策行为的有( )。(2010年)nA依法纳税行为nB不正当竞争行为.25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C逃税、避税行为nD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n【答案】BDn【解析】(1)选项AC:属于纵向对策行为(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2)选项BD:属于横向对策行为(发
13、生在市场主体之间)。.26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例题2单选题】下列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nA经济法主体的行为属于法律行为nB经济法主体所从事的行为均属于合法行为nC调制行为可以分为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nD市场对策行为可以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27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答案】Bn【解析】经济法主体所从事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行为,也可能是违法的行为。n三、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其他分类()三、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其他分类()n1从主体角度作出的分类n从主体的角度,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单方行为和非单方行为、自为行为和
14、代理行为。.28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解释1】调制行为是国家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在形式上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经济法主体达成合意(猫抓老鼠事先不需要征求老鼠们的同意)。n【解释2】市场主体的横向对策行为发生于多个市场主体之间,属于非单方行为。.29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2从行为对象角度作出的分类n根据行为对象,可以把法律行为分为抽象行为和具体行为。其中,调制行为往往被看作是抽象行为(任何偷吃粮食的老鼠都将受到严惩,不是针对某一个老鼠制定的政策),而对策行为一般属于具体行为(每一个老鼠的对策各不相同,有的选择不再偷吃,有的选择在猫睡着的时候偷吃
15、,有的宁可不要命也要偷吃)。.30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解释】调制行为一般属于要式行为(有明文立法,否则猫抓老鼠有些师出无名),而市场主体的对策行为法律一般不作特别的形式要求(老鼠无需将自己是否继续偷吃粮食的行动方案公示出来)。n3从行为效果角度作出的分类.31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1)调制行为有可能是积极的(房价下来了),也可能是消极的(房价没下来,甚至越来越高)。n(2)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既可能合法,也可能非合法。n四、行为的四个要素()四、行为的四个要素()n经济法主体基于一定的认知能力,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采
16、取一定的手段,会在客观上形成一定的结果。.32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1行为目的n(1)从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来看,在其调制行为中,首先要实现促进和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经济目标”,进而实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目标”,在此基础上,实现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最高目标”。n(2)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来看,其市场对策行为的目标,主要是实现利润最大化或者效用最大化,同时,在同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博弈过程中,也要力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对效率、利益的追求,恰恰是其进行相关对策行为的动因。n【解释】猫的压力更大(调控房价要考虑多重目标),老鼠的目标比较单一(开发
17、商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33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2认知能力n(1)对于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认知能力,在经济法上应当特别强调,它尤其关系到对经济规律、对客观形势的分析和把握,关系到调制行为的成败得失。n(2)如果企业的行为超过了一般消费者的认知能力,并且利用消费者在认知能力上的弱势来从事违法行为,就会涉及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n【解释】如果企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3执行手段n【解释】对于老鼠偷吃粮食的违法行为,派猫去抓还是派狗去抓,这是执行手段的选择。n4行为结果n【解释】经过猫的不懈努
18、力,老鼠偷吃粮食的现象基本(未)消除,这就是行为的结果。.35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五、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五、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n1评价标准分为政治标准、经济标准、法律标准。法律评价的重心,是对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断。n2无论是调制行为还是对策行为,都涉及到合法性的问题,这既涉及形式上的合法性,也涉及实质上的合法性。n3对于合法行为的肯定性评价,与对违法行为的否定性评价,二者所产生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不同,因此,应当有效利用相关手段,利用法律的评价,去约束、引导各类经济法主体的行为。.36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解释】对遵纪守法的老
19、鼠授予荣誉称号、对偷吃粮食的老鼠就地正法,恩威并施,综合利用各自手段,去约束、引导老鼠的行为。n【例题多选题】下列对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nA调制行为是国家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在形式上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经济法主体达成合意nB市场主体的横向对策行为发生于多个市场主体之间,属于非单方行为.37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的行为nC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一般被看作是具体行为nD调制行为和对策行为,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既可能合法,也可能非合法n【答案】ABDn【解析】调制行为往往被看作是抽象行为,市场对策行为一般属于具体行为。.38第四节第四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
20、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n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调制权)一、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的职权(调制权)()()n1宏观调控权n宏观调控权可以分为宏观调控立法权和宏观调控执法权。n2市场规制权.39第四节第四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n市场规制权可以分为市场规制立法权和市场规制执法权。n3调制权的分配n(1)调制立法权n目前,我国在调制立法权方面,实行的是“分享模式”。不仅全国人大享有立法权,而且国务院依法也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甚至国务院的某些职能部门都可能在事实上进行相关的立法。n(2)市场规制权.40第四节第四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n目前,我国主要由商
21、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享有市场规制权。n【解释】商务部既在外贸政策方面享有宏观调控权,又在市场流通秩序、反倾销等方面享有市场规制权。n二、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二、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的权利(市场对策权)()()n市场对策权可以分为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的对策权,以及市场主体对调制行为的对策权两大类。.41第四节第四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n【相关链接】对策行为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策行为两类。n三、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三、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的特殊性().42第四节第四节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n1在宏观调控法
22、的部门法中,往往是有关调控主体的权利规定较多,而对受控主体的权利则规定较少;而在市场规制法中,往往是对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受制主体的义务规定较多。n2由于调控主体与受控主体,以及规制主体与受制主体并非平等主体,因此,二者的权利义务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对等性。n【解释】如果猫和老鼠的权利义务对等,老鼠就更不怕猫了。.43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一、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与特殊性()一、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与特殊性()n1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n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不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简单相加,而是有其独立性。n【解释】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应当有自己独立的责
23、任。n2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44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1)责任承担上的双重性n经济法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双重性,是指经济法主体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45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解释1】“本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了经济法规范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责任。n【解释2】“他法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违反了经济法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部门法规范,从而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责任可能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因而不属于经济法责任。.46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
24、的法律责任n【案例】私自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本法责任、经济法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法责任)。n【例题1判断题】经济法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双重性,是指其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 )(2010年).47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答案】n【例题2判断题】经济法责任既包括“本法责任”,也包括“他法责任”。( )n【答案】n【解析】只有“本法责任”才属于经济法责任,“他法责任”恰恰是经济法以外的其
25、他法律上的责任,经济法主体在责任的具体承担上具有“双重性”,并不是经济法责任本身具有“双重性”。.48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2)责任承担上的非单一性n经济法主体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n(3)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n经济法主要是通过引导人们的“趋利避害”的行为来实现其调整目标,经济性责任能够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确保经济法的实效。.49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二、经济法责任的具体类型()二、经济法责任的具体类型()n1根据责任的性质,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经济性责任(如损害赔偿)和非经济性
26、责任(如赔礼道歉),或称为财产性责任和非财产性责任。n2根据追究责任的目的,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n【例题单选题】下列对经济法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nA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不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简单相加,而是有其独立性.50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B经济法主体具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nC经济法责任既包括“本法责任”,也包括“他法责任”nD根据追究责任的目的,可以把经济法责任分为赔偿性责任和惩罚性责任n【答案】C.51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解析】只有“
27、本法责任”才属于经济法责任,经济法主体在责任的具体承担上具有“双重性”,并不是经济法责任本身具有“双重性”。n三、不同主体的责任差异与司法救济()三、不同主体的责任差异与司法救济()n1在宏观调控领域,由于调控主体的行为往往被认为属于抽象行为,在现行制度中不可诉,要追究其责任比较困难。n【解释】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n2对企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调控主体(如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关闭不具有可行性。.52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3对企业予以罚款,受到惩罚的是企业;对调控主体予以罚款,由全体纳税人买单,调控主体主要是承担政治性责任
28、(引咎辞职)。n四、赔偿性责任与惩罚性责任()四、赔偿性责任与惩罚性责任()n1赔偿性责任n(1)国家赔偿责任主要是由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来承担的,但经济法上的国家赔偿,不是狭义上的行政赔偿或者司法赔偿,而可能更主要的是立法赔偿。.53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2)民事责任中的损害赔偿一般要求等额赔偿,因而具有补偿性;现行的狭义的国家赔偿制度,一般实行少额赔偿(即受偿主体往往不能得到等额或足额补偿);而在经济法上,则主要强调超额赔偿,包括市场规制法中的双倍赔偿、三倍赔偿制度等。n【解释1】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按照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承担“双倍赔偿”责任。.54第五节第五节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n【解释2】三倍赔偿制度可见于美国的反托拉斯制度(美国和中国有12个小时左右的时差,听起来很美,跟咱没关系)。n2惩罚性责任n经济法上的惩罚性责任,不仅体现为罚款,还体现为信用减等(列入“黑名单”)、资格减免(如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