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第五版) 第一章第一章 绪论绪论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行政法与宪法、民主、法治。2行政法的具体表现形式。3行政法的溯及力和效力原则。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法的概念1、行政法具有法的属性。2、行政法具有特殊属性。3、行政法具有民主性。4、行政法具有集合性。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二、行政法的特点1、行政法的形式特点。(1)缺乏统一的法典。(2)表现形式的多样性。(3)数量规模
2、的庞大性。(4)对社会的适应性。2、行政法的内容特点。(1)行政权的支配性。(2)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模糊性(3)效力的多元性。(4)与行政诉讼关系的紧密性。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三、行政法的地位1、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行政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一、宪法和条约1宪法。2条约。二、制定法1法律。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规章。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三、法律解释依通说,有权机关所作的法律解释也
3、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在立法法施行以前,我国的法律解释有宪法解释、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和地方解释5种。现在,我国的法律解释则有宪法解释、立法性解释、应用性解释和司法解释4种。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四、其他渊源1民法规范。一般说来,能够作为行政法渊源的是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及其法律解释。2判例。3法律原则。4行政惯例。5学说。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法的效力一、行政法的效力范围1、行政法的空间效力。(1)小于整体上的空间效力范围。(2)大于整体上的空间效力范围。2、行政法
4、的时间效力。(1)行政法的生效时间。(2)行政法的失效时间。(3)行政法的溯及力。3、行政法对行政主体和相对人都具有法律效力。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法的效力二、行政法的效力原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2新法优于旧法原则。3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1)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法与普通法。第一,特别法应该是针对普通法而作的特殊规定。第二,存在允许优先适用旧法的专门规定。第三,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无须经过法定机关的裁决。(2)法律规范与变通规定。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法的效力三、行政法效力的裁决法律、法规和
5、规章效力明确的,按规定适用;不明确或有冲突的,按效力原则适用;不明确或有冲突而又不能按效力原则适用的,由法定机关依法裁决。行政法效力的裁决制度,目的是保证法制的统一,在性质上则属于法律解释。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行政法渊源的司法功能2、关于法律规范的效力3、关于无效的法律规范第二章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重点问题1、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2、比例原则的具体内容。3、严重不合理的判断标准。4、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
6、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合法性原则一、法律优位原则1行政法优先于行政。2行政法对行政的支配性。二、法律保留原则1立法上的法律保留。(1)绝对保留。(2)相对保留。2执法上的法律保留。三、行政应变性原则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合理性原则一、比例原则1、适当性原则。(1)行政目的应确定。(2)足以实现行政目的。2、必要性原则。3、均衡性原则。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合理性原则二、禁止严重不合理原则1正常人判断。2难以容忍。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1对行政的适用。2适用的次序。3适用结果。
7、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司法功能2、关于上级指示与行政法规范第三章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行政主体的特征或资格。2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要求。3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区别。4行政权限纠纷的解决。5行政委托与职务协助的区别。6相对人的权利。7相对人和第三人的法律适用。8第三人资格的认定。9行政法律关系原理的运用。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一、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8、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一)法律事实(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运动形式1、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2、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3、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三、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主体的恒定性。2、主体具有法定性。3、内容设定的单方面性。4、内容的法定性。5、权利处分的有限性。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主体一、行政主体的概念1、社会组织。2、行政权。3、自己
9、的名义。4、承担法律后果。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主体二、职权行政主体1、行政机关。2、派出机关。三、授权行政主体1、授权的形式。2、授权的内容。(1)授权的内容(2)行政权的授予应当遵循一定的条件(3)行政权的授予对象也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3、被授权组织的类型。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主体四、受委托组织1、受委托组织的含义。2、行政委托的要求。(1)明确、具体。(2)委托条件。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权限一、行政管辖权1、事务管辖权。2、时间管辖
10、权。3、级别管辖权。4、地域管辖权。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权限二、管辖权争议的解决1、行政机制。2、法律解释机制。3、司法机制。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权限三、职务协助1、职务协助的含义。2、职务协助的情形。3、职务协助的实行。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相对人和第三人一、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般说来,相对人的权利有:第一,自由权第二,平等权第三,了解权第四,参与权第五,请求权外部相对人的义务总的说来有遵守行政法规范、服从和协助行政管理、执行行政行为等。内
11、部相对人具有与外部相对人类似的义务,并且有不得参加罢工、游行示威和应廉洁奉公等外部相对人所不具有的特殊义务。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相对人和第三人二、相对人的法律适用1、行政法规范的适用2、民法规范的适用有时,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涉及相对人的行政事务适用民法规范也有准用性法律条款的设计。这种情况下,行政主体只能根据民法规范的规定来认定,并作出相应决定。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相对人和第三人三、第三人1第三人的含义。2第三人资格的认定。四、私人公法行为在行政法学上,私人公法行为仅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
12、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第三人在行政法关系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申报、申请、同意或承诺等。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的实践意义2、地方政府应注意与其职能部门间的权限分工3、行政主体的认定4、关于行政相对人身份的认定第四章第四章 行政行为原理行政行为原理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行政行为的体系框架。2、行政行为的特征。3、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4、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原理。5、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原理。6、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及其更正。7、具体行政行为的瑕疵及其类型。2121世纪高
13、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行为的分类和特征一、行政行为的分类1、以是否具有法律效果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2、以是单方意志还是双方意志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3、以所针对相对人是否特定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行为的分类和特征二、行政行为的特征(一)行政行为的时代特征1、行政行为的服务性。2、行政行为的从属法律性。(二)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1、行政行为的单方性。2、行政行为的强制性。3、行政行为的无偿性
14、。4、行政行为的规制性。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分类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行政权能的存在。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3、法律效果的存在。4、表示行为的存在。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分类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1羁束行为与裁量行为。2依职权行为和应申请行为。3有附款行为和无附款行为。4授益行为和负担行为。5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6作为和不作为。7独立行为和需补充行为。8外部行为和内部行为。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具体行
15、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和时间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1、公定力。2、确定力。3、拘束力。4、执行力。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和时间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时间1生效时间2执行力的追溯3效力的延迟4效力的中止5失效时间(1)内容已实现和期限届满。(2)无效。(3)撤销。(4)撤回和废止。(5)其他失效情形。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和瑕疵一、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1、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范围。2、具体行政行为错误的更正。二、具体行政行为的瑕疵1、明显轻微的瑕疵。2、重大而明显的瑕
16、疵。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不成立2、行政鉴定检测行为3、行政预备行为4、重复处置行为5、多阶段行为第五章第五章 行政立法行政立法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行政立法与制定行政法规范的区别。2、授权立法。3、行政立法的主体及其权限。4、行政立法的原则。5、行政立法的程序。6、行政立法的监督制度。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立法的概念和性质一、行政立法的概念1、行政立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2、行政立法是依法进行的。3、行政立法是一种立
17、法活动。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立法的概念和性质二、行政立法的分类1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根据行政立法权的取得方式,可以将行政立法分为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2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根据行政立法的功能,可以将行政立法分为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3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根据行政立法的主体,可以将行政立法分为中央行政立法(简称中央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简称地方立法)。4法规性立法和规章性立法。根据行政立法的最终结果,可以将行政立法分为法规性立法和规章性立法。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一、行政
18、立法的原则1、民主立法原则。2、法制统一原则。3、坚持党的领导原则。4、可操作性原则。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立法的原则和程序二、行政立法的程序1法规、规章的提议和起草2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和审议。3法规、规章的听证。4法规、规章的发布。5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6解释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立法的监控一、行政立法的合法性要件我国立法法第9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一)超越权限的;(
19、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五)违背法定程序的。”我国行政立法行为的合法性要件可以概括为:职权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立法的监控二、行政立法的监控机制1裁决。2改变或撤销。(1)有权改变或撤销的机关。(2)改变或撤销的程序。3暂停适用。4备案。(1)备案机关。(2)备案程序。5司法监控。(1)通过法律解释监控行政立法。(2)基于监控的具体解释形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
20、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关于规章在民事行为中适用的判决要旨2、关于行政立法中立法技术的运用第六章第六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不同类别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区分。2、不同类别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要件。3、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4、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控。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规范性文件概述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俗称“红头文件
21、”。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依据一定的程序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与立法程序或行政立法程序存在着较大的差别:首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由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加以规定。其次,在具体的程序设计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有着一系列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更为严格和特殊的立法程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规范性文件概述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地位1、法的渊源。2、被援用的规则。3、授益行政的依据。4、理由和证据。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规范性文件概述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控1、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控
22、标准。2、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控机制。(1)权力机关的监控。(2)行政机关的监控。(3)司法机关的监控。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创制性文件一、依职权行政创制性文件1、职权上的依据。2、法律规范的缺位。3、内容上的授益性。4、不违反禁止性规定。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创制性文件二、依授权行政创制性文件1、授权依据合法。2、行使所取得权力合法。3、内容合乎授权目的。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解释性、指导性文件一、行政解释性文件1行政法定解释性文件。(1)
23、解释主体合法。(2)解释对象合法。(3)解释内容合法。2行政自主解释性文件。(1)行政自主解释性文件的合法条(2)行政自主解释性文件的作用。第一,对内作用。第二,统一行动。第三,明确效力。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解释性、指导性文件二、行政指导性文件所谓行政指导性文件,就是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相对人事先实施书面行政指导时所形成的一种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指导性文件最为重要的合法性要件,是不得具有强制性和拘束力,它只能依赖于相对人的自觉接受,而不得拘束相对人作为或不作为。同时,行政指导性文件要合法、有效,还要求行政机关在自己法定的事务管辖权、级别管辖权和
24、地域管辖权范围内制定;在内容上不得设定权利、义务,否则就属于行政创制性文件;不得违反法律规范和作出错误的指导;遵循法定程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文件的区分2、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第七章第七章 行政规划行政规划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行政规划的含义与特征2、行政规划的编制主体3、行政规划的编制程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规划概述一、行政规划的概念1行政规划的含义2行政规划的特征(1)行政性。(2)宏观性。(3)未
25、来性。(4)法律性。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规划概述二、行政规划的种类1、拘束性规划和指导性规划。2、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3、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短期规划。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规划概述三、行政规划的功能1、科学、合理的组织功能。2、行政目标的指引功能。3、调整和综合行政政策的功能。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一、行政规划的编制主体1行政规划的审批或备案主体(1)国家权力机关。(2)人民政府。2行政规划的编制主体(1)本行
26、政区域政府或主管部门。(2)所涉行政区域的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二、行政规划的编制原则行政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上述原则中,尤其要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规
27、划的编制和实施三、行政规划的编制程序1调查、收集资料和沟通协调。2草拟。(1)强化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2)保障公众有效地参与。(3)落实专家论证制度。3公布草案并公开听取意见。4针对意见,修改草案。5规划的审批。6规划的公布。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四、行政规划的实施1、评估制度。2、调整和修订。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行政规划的协同治理功能2、行政规划的司法应用第八章第八章 行政征收与补偿行政征收与补偿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
28、题1、行政征收的特征。2、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没收等易混淆概念的区别。3、行政征收的设定和种类。4、行政补偿的含义和特征。5、行政补偿的程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征收一、行政征收的界定(一)行政征收的含义与特征1行政征收针对的是相对人的非国有财产。2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依法获取相对人非国有财产的所有权。3行政征收带有强制性。4根据征收对象的不同,行政征收是否应当给予补偿呈现出不同的情况。5行政征收是依职权行政行为。6行政征收具有法定性。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征收(二)行政征收与相关概念的
29、辨析1、行政征收与行政处罚2、行政征收与行政强制措施3、行政征收与行政强制执行4、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征收二、行政征收的设定与种类(一)行政征收的设定所谓行政征收的设定,是指拥有行政征收设定权的国家机关在行政法的渊源中,对行政征收所作的创设性的规定。行政征收的设定除必须合法外,还必须合理。(二)行政征收的种类1无须补偿的行政征收。2需要补偿的行政征收。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补偿一、行政补偿的概念和特征1、行政补偿的前提是行政主体合法行使公权力的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30、织的合法权益的损害,或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2、行政补偿的主体是国家。3、行政补偿是一种法定的义务。4、行政补偿针对的是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是全体或普遍的社会成员。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补偿二、行政补偿的范围(一)财产损害1行政征收补偿和行政征用补偿。2信赖利益的补偿。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补偿。4其他行政补偿。(二)人身损害第一,基于保护野生动物而遭受的损害。第二,使用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的补偿。第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补偿。
31、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补偿三、行政补偿的方式和标准(一)行政补偿的方式行政补偿的方式,是指国家承担行政补偿责任的各种形式。行政补偿的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直接补偿和间接补偿。直接补偿包括金钱补偿,恢复原状,实物补偿,入股分红和折算为治理项目的股份、资本金等。间接补偿是指通过授予某种特殊权利或者利益的方式间接填补受害人所受损失的行政补偿方式,包括政策优惠,即在人、财、物的调配上给予优惠;减免税费,即在征税或者收费上给予免除或者减轻;赋予某种特许权,即赋予某种能够给受害人带来利益的权利;晋级、晋职、农转非等特殊照顾;给予医疗、抚恤以及其他政策性优惠
32、或者照顾等。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补偿(二)行政补偿的标准1量化标准。2模糊标准。一是“适当补偿”。二是“公平、合理的补偿”。三是“合理补偿”。四是笼统规定“依法”或者“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补偿四、行政补偿的程序我国没有关于行政补偿程序的统一立法。(1)通知。(2)申请。(3)受理。(4)损害认定及价值评估。(5)协商或者作出决定。(6)执行。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防止行政补偿遁入行政赔偿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33、25条第3款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3、关于土地征收过程中合法建筑拆除的法定职权与适格被告第九章第九章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行政许可的特征。2、政许可的种类。3、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归属、设定范围和形式。4、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5、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6、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一、
34、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1、行政许可是一种应申请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许可是一种解禁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的具体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的、要式具体行政行为。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二、行政许可的种类1、普通许可。2、特许。3、认可。4、核准。5、登记。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三、行政许可的作用行政许可作为政府的事前控制手段之一,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在控制风险、分配社会和自然资源、调控经济发展以及向社会提供公信力证明等方面,
35、行政许可都具有其他行政措施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行政许可自身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行政许可不可避免地具有抑制竞争、保护垄断的副作用。过多过滥地设置行政许可,同样会造成社会经济生活的扭曲和失序极易引发官员利用权力进行寻租,使行政许可成为腐败和贪污受贿的温床,管制者反为被管制者“俘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设定权所谓设定权,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对某种制度措施作出创设性规定的权力。这种创设,是从无到有的第一次规定。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1、法律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2、行政法规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3、国务院决定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36、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三、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定程序1、起草程序。2、评价程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1、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2、被授权组织。3、被委托行政机关。4、相对集中行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5、行政机关的相对集中。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许可的实施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期限。6听证。7变更、延续。8特别程序。2121
37、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一、对行政许可机关的监督检查及行政许可机关的法定义务1对行政许可机关的监督检查。2行政许可机关的法定义务。二、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及被许可人的法定义务1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2被许可人的法定义务。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三、对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吊销与注销1、撤销。2、撤回。3、吊销。4、注销。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1、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2、注销行政许可应遵循正当程序3、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期限,行政机关
38、在作出行政许可时,应当明确告知行政许可的期限,行政相对人也有权利知道行政许可的期限。第十章第十章 行政监督行政监督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行政监督的概念界定。2、行政监督的基本原则。3、行政监督的主要类型。4、行政监督的主要方法。5、行政监督的基本程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监督概述一、行政监督的概念界定行政监督,又称行政监督检查或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依法对行政相对人是否遵守行政法规范和执行行政决定等情况所作出的事实行为。行政监督行为广泛存在于公安、工商、海关、税务、交通、
39、环境保护、水利、电力、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出入境边防、国家安全等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领域,贯穿于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是行政机关一种重要的行政执法方式,也是行政法规范实施和行政决定执行的重要保证。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监督概述二、行政监督的基本特征1、行政监督是一种职权行为。2、行政监督是一种外部行为。3、行政监督是一种事实行为。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监督的基本原则一、行政监督的一般原则当前我国尚欠缺行政监督法律和法规层面的统一立法,行政监督的原则散见于部门性和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之中。二、行
40、政监督的比例原则行政监督的比例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监督行为必须具有适当性和必要性,应当选择使相对人的利益受到限制或者损害最小的方式来行使,适度行政,禁止过度。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监督的主要类别一、一般监督、特定监督与随机监督一般监督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以及执行有关行政决定的情况而实施的监督。特定监督是指行政主体针对某个具体、特定的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以及执行有关行政决定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除此之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主体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行政执法人员
41、的方式进行的“随机监督”也是行政监督的重要方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监督的主要类别二、依职权监督、依授权监督与依委托的监督依职权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主体依据自身的行政职权而进行的监督检查。依授权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所进行的行政监督检查。依委托的行政监督是指享有行政监督权的行政主体将其行政监督权依法委托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行使,受委托者在委托范围内进行相应的行政监督。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监督的主要类别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指行政
42、主体在相对人将要从事某一活动之前对其进行的行政监督。事中监督,是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从事某一行为的过程中所实施的行政监督。事后监督,是指行政主体在相对人从事的某一活动完成后对其所进行的行政监督。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监督的主要类别四、守法监督与执行监督守法监督是指行政主体对相对人是否遵守行政法规范所实施的监督检查。执行监督是指行政主体对相对人是否执行有关行政处理决定或履行特定义务等情况所实施的监督检查。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行政监督的方法一、行政监督的一般方法1书面监督审查。2实地监督检查。二、行
43、政监督的其他方法1听取汇报。2责令提供报送必要的资料。3行政搜查与盘问。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行政监督的方法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监督现有的行政法规范对行政监督方式方法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一般的监督情形,也即某一特定行政机关对特定行政相对人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形。在行政实践中,会出现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被监督主体都有监督权的情形,为了避免行政机关滥用行政监督权,干涉或影响私人或企业的自主权,创造良好的行政法治环境,有必要限制和减少不必要的监督检查事项,控制和规范多个政府部门对同一被监督主体实施监督的行为。所谓综合监督检查,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多个内设机构和下属
44、机构实施一般性行政检查的,应当在本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检查。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五节行政监督的程序一、事先通知事先通知是指在行政监督检查作出之前,行政监督主体依照法定途径、方式让行政相对人了解即将进行的行政监督的某些事项的程序步骤。二、表明身份表明身份是指行政监督主体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监督时,应当履行表明身份的义务,主动向相对人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执法文书,以证明其具有进行行政监督检查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资格。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五节行政监督的程序三、实施检查实施检查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通过检查、现场
45、勘察、鉴定等方法来了解事实情况、收集信息、提取证据资料等的程序步骤,是行政监督程序的核心环节。其一,监督检查人数。其二,回避制度。其三,说明理由制度。其四,公开制度。其五,时效制度。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五节行政监督的程序四、作出检查结论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对方作出检查结论,并根据检查结果的不同,分别作出相应的处理。行政监督检查情况及结论应作出书面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法律应用对行政监督检查的具体方式,法律规范往往没有具体规定,甚至鼓励行政主体改革创新(参见行政许可法
46、第61条)。现在,对驾驶执照的记分,对医疗机构的记分等,都属于行政监督检查方式。有的行政监督检查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有的则属于行政事实行为。对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行为,相对人有忍受义务。行政监督检查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可依法投诉;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依法起诉。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重点问题1、行政处罚的含义与特征。2、行政处罚的原则。3、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4、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5、行政处罚的程序。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界
47、限一、行政处罚的概念1、行政处罚的主体。2、行政处罚针对的对象。3、行政处罚的性质。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一节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界限二、行政处罚的界限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2、行政处罚与刑罚处罚。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处罚的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具体体现,它要求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即具有法定的依据,严格符合法定的要求。二、公正、公开原则1公正。2公开。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处罚的原则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48、原则这一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能单纯以处罚为目的,为了处罚而处罚,一罚了之,而应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加强对受罚人的法制教育,使其知道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保证今后自觉守法。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处罚的原则四、处罚救济原则这一原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主要是指当事人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不仅要为相对人提供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即听取相对人的意见
49、,还必须告知相对人享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以确保相对人通过这些救济途径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二节行政处罚的原则五、处罚不相替代原则这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不能与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相互替代。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虽然都属于法律责任,但它们有不同的性质和范围,三者不能相互替代。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一、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4、责令停产停业。5、吊扣证照。6、行政拘留。7、法律、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
50、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三节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二、行政处罚的设定1、法律的设定权。2、行政法规的设定权。3、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4、行政规章的设定权。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一、行政处罚的管辖1、职能管辖。2、地域管辖。3、级别管辖。4、指定管辖。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二、行政处罚的适用原则1、处罚与责令改正相结合原则。2、一事不得再罚款原则。3、罚刑合并原则。21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精品教材第四节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三、行政处罚的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