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舍管理制度第1条、在建工程不得用来住宿工人,应另建些临时性宿舍让工人住宿。第2条、当条件允许时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在离建筑物二十米以外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第3条、厨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米。 第4条、临时宿舍区通向工地要修建简易道路。 第5条、宿舍天棚的高度,不应当低于二点五米。 第6条、每间宿舍的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居住人数不超过10人,并且要有一个窗户和出入的门,门宽不得小于一米,门扇必须向外开,室内应通风采光良好。 第7条、宿舍的四周和道路两侧,应当修建排水明沟。 第
2、8条、照明电线应当有良好的绝缘采用拉线开关,夏季应在每间宿舍装上防暑降温的风扇或空调,并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9条、为了确保安全,宿舍应设置一些消防设施和工具,如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动水泵、灭火器等,并且建立防火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习。 第10条、修建临时宿舍要有规划和简要设计,并且应经公司安全科的审核批准,才能施工。 第11条、临时宿舍使用期间,应当经常发动职工开展防火和卫生运动。 第12条、每个床铺均应统一配备防止蚊虫叮咬的蚊帐,以及电动驱蚊器或蚊香盘。第13条、床铺应用统一的材料制成,宿舍内应设置专门放置生活用品的桌子或架子,统一放置整齐有序;床单和被子每日起床后均要折叠整齐并统一方位放置。第14条、每间宿舍应选出1名室长对本宿舍进行全面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宿舍防火工作、人员卫生防病工作和建立轮流打扫卫生的值日制度。第15条、每间宿舍的墙壁上均要张贴“三表”,即:卫生值日表、作息时间表和安全防火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