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考核与评价制度1.1 考核评价办法项目部所有部门相关人员及专业分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考核以月为考核周期。每月考核一次,满分为100分,对考核分数不足60分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备案,考核为6080分者,将给予警告教育。考核为8090分者给予通报表扬,考核为90分以上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每月考核结果将作为半年绩效考核的依据。1.2 考核内容及方法 (1) 项目质量部日常监督巡查每返工一处扣2分。 (2) 项目质量部下发质量罚款通知单每下发一份扣2分。 (3) 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质量缺陷的,每个问题每处扣2分。 (4) 质量领导小组每周质量大检查,每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5) 质量管理不到位,严重失职的,每次扣4分。 (6) 质量整改未按要求督促落实,屡教不改 每次扣4分。 (7) 业主施工质量问题通报每通报一次扣4分。 (8) 监理单位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每下发一个质量问题扣2分。 (9) 管理总包每周质量通报,每通报一项质量问题扣1分。 (10) 项目主管部门质量通报表扬每表扬一次加3分。 (11) 上级(业主、监理、管理总包等)质量通报表扬,每表扬一次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