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篇 铁路建设工程信息、安全与环保管理 第一第一章章 铁路铁路建设工程信息管理概述 第一节 铁路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基本环节 一、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基本任务一、建设工程信息管理基本任务 二、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基本环节 基本环节包括:信息和数据的收集、传递、加工、整理、检索、存储。 第二节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分类归档 一、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分类 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 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 5 大类。 . (4) 竣工图:分为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图两大类。 二、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归档 客运专线铁路验标规定:施工质
2、量验收资料的归档整理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 求。其中,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应 长期保存;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应永久保存,施工单位应 长期保存;其他资料应按相关规定保存。 这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的要求 规定的,与其他行业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一致。其中,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 短期三种。 第三节 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和移交 一、验收 (1)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 收前,应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 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进行验收,属于向地
3、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工程档案的 工程项目还应会同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共同验收。 二、移交 (1) 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 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2) 停建、缓建工程的工程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3)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 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档案。对改变的部位,应当重新编写工程档案,并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二章 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 第一节 监理单位档案资料管理 一、建设工程相关单位文件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用职责 二、监理单
4、位档案资料管理的职责 三、监理档案的组卷 监理资料按单位工程归档的内容组卷。卷内文件应按专业和形成资料的时间排 序并编写卷内目录,封面、移交目录、审核备考表均按有关规定处理。档案的规格、 图纸的折叠与装订应执行铁道部档案管理的统一规定。 四、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并负责审核和签字验收,工程 竣工验收时应提交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字的监理竣工资料。 五、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的主要内容 监理文档收文与登录;监理文档传阅;监理文档发文;监理文挡分类存放;监 理文档借阅、更改与作废。 六、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方法 (10) 监理文件的更改、作废,原则上
5、应由信息部门指定的责任人进行,涉及 审批责任的还需经相关原审批责任人签字认可,更改后的新文件及时取代原文件。 第二节 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 一、监理相关档案文件的分类归档 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监理档案文件 有 10 大类 27 个,要求在不同的单位归档保存,现分述如下: 1监理规划 (1) 监理规划(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 存); (2) 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送城建档案管理 部门保存); (3) 监理部总控制计划等(建设单位长期保存,监理单位短期保存); 9合同与其他事项管理 (1) 工程
6、延期报告及审批(建设单位永久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送城建档 案管理部门保存); (2) 费用索赔报告及审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3)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建设单位永久保存,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4) 合同变更材料(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存)。 第三章 铁路工程监理表格体系与主要文件档案 第一节 工程报表体系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细则的规定,监理报表体系有 3 大类如下表: 序号 分类编号 资料用表名称 TA 类表(承包单位填报表) 1 TAl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2 TA2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3 T
7、A3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4 TA4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5 TA5 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 6 TA6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7 TA7 施工测量放样报审表 8 TA8 工程报验申请表 9 TA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 10 TAl0 XXXX 年 X 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 11 TAll XXXX 年 X 季度(月)验工计价表 12 TAl2 索赔申请表 13 TAl3 工程延期报审表 14 TAl4 工程竣工初验报审表 15 TAl5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16 TAl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TB 类表 (监理单位填写用表) 17 TBl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18 TB2 旁站
8、监理记录表 19 TB3 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 20 TB4 工程开工令 21 TB5 工程复工令 22 TB6 索赔审批表 TC 类表(各方通用表) 23 TCl 监理工作联系单 24 TC2 工程变更单 25 TC3 会议签到表 第二节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收到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设计 图纸后 1 个月内组织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编制工作,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 人审核批准后,在监理交底会前报送建设单位。 第六节 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送建设单位 和本监理单位,报送时间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监理月报的基本内容
9、应 按铁路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编写,并上报有关单位。 第四章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第一节 安全监理的基本概念及安全监理的依据 一、铁路工程安全管理基本概念 所谓监理工程师对铁路工程的安全管理是指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境及施 工全过程进行评价、监控和督察,这是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监理工程师安全 监理的职责。 1. 工程安全生产施工单位是责任主体, 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推行具有强制性;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 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 任。 3. 安全监理主要是进行工程安全监督,它从管理程序上监督施工承
10、包单位落 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从技术上监督施工承包 单位遵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安全监理是一项程序化的监督管理。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管理工 作中必须重点放在预防上,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它贯穿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5. 监理单位应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安全生 产监理应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监理单位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铁路工程安全监理的依据; 1. 监理委托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3. 中
11、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5.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级政府安全生产法规; 6. 铁道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7.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8.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9. 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等; 10. 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等; 11. 安全生产有关的强制性标准。 第二节 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一、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 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
12、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 实施细则。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规程及其他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 规程及其他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 等临时设施设
13、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其 他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 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 件相一致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 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督促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对下列
14、达到一定规模的工 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 实施,并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情况: . (9) 隧道工程; (10) 铺轨、架梁工程; (11) 既有线工程; (12) 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 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 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 专
15、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 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 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 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 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 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三、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 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
16、可上岗, 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第五章 铁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 第一节 铁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及环保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 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国家保 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 规定了我国环境保护的管理体制 (4) 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成为依法保护环境的法律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 “三同时”制度 3)征收排污费制度 4)污染物排放申报登
17、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5)限期治理制度 (6) 对环境保护标准的制度做了规定 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 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 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 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 建设项
18、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三、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 环境影响评价的报批和分级审批。在条例的第九、十、十一条中,可 归纳为七个要点: 1)应在项目可行性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2)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在初 步设计完成前报批 EIA 书。 4)EIA 书由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制度。 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 “三同时”。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 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也是我国独创的一项。 四、中华人民共
19、和国环境影响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评价法 五、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五、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01 年 12 月 27 日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并于 2002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了建设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 (1)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2)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和程序 第八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3)规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
20、档案资料齐全。 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环境保护设施经负荷试车检测合格,其防治污染 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 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 第二节 铁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程序与基本内容 铁路建设项目可分为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以及竣工验收五个阶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并且在编制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同时,需按水利部规定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铁路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框图如图 5-1 所示。
21、一一、建设前期、建设前期 (1)预可行性、可行性研究阶段 (2) 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是保证环境保护工程在设计文件中落实的关键阶段,各相关专业应依 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各项环保、水保措施和建议以及投资概 算在初步设计中落实,使设计文件在达到本专业要求的同时,也满足环境的要求。 二、施工期二、施工期 施工期是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这时国家环保总局和项目经过地区的环保行政 主管部门将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同时铁道部环保办作为行业环保主管部门对建设项 目进行环境保护管理。框图如图 5-2 所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大型建设项目需实行环境保护监理制度,这项制度已在青 藏铁路、万宜铁路建设
22、中试行。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建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环保领导小组,并在工程部或征迁 办设专职环 保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在招标时应将环保内容列 入招标文件, 工程指挥部与施工单位签署有明确环保措施和环保目标的环保责任书。 本阶段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包含的内容: 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所提环保措施与建议,主管部门审批意 见是否在设计文件中落实。 把各项环保措施分解、落实至各施工单位。 要求各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影响的重点工程、取弃土场、砂石料场 等编写环保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减缓对环境影响的施工工艺、工序、环保 措施和恢复措施。 提前组织对文物古迹的勘探和合理保护。 三、竣工验收阶段三、竣工验收阶段 在项目建成临管 12 年后,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国家验收前,按国家环保总局发 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委托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的具有相应 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生态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