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术后管理制度与流程患者术后管理制度与流程v 1.巡回护士术毕提前巡回护士术毕提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收患者准备,全麻患者拔管后必须做好接收患者准备,全麻患者拔管后必须进留观室观察,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进留观室观察,待生命体征平稳,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或重症医学科,且送返苏后方可送回病房或重症医学科,且送返途中须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共同陪同,途中须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共同陪同,并携带监护及抢救设备。并携带监护及抢救设备。 v2.术后医嘱应由手术医师开具或按手术医师意见由经治医生开具。 v3.破坏性较大手术患者、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或术前评估合并脏器功能不全患者,原则上
2、术后先送重症医学科,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回病房。 v4.麻醉医师对患者进行评估,决定患者的去向,留麻醉复苏室、回病区或转入重症监护病房。va.患者神志基本清醒、恢复知觉、刺激有反应、生命体征平稳后,可转入病房。vb.根据重症监护病房患者转入转出制度请重症监护病房医师会诊。vc.重症监护病房医师对患者是否转入重症监护病房具有最终决定权。v 5.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与经治医师、病房护士应床头交接。麻醉医师向经治医师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并共同在麻醉记录单上签名。巡回护士向病房护士交接并检查患者身体各种束缚带使用情况、各种管道及引流情况等,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并共同签名。 v 6
3、.手术当晚值班医师要主动巡视手术患者,主动为患者镇痛。三、四类手术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者,手术医师及主任要亲自查房。 v 7.手术记录应由手术医师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格式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变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v8.手术中切除组织必须送病检,不能主观臆断,以免误诊。v9.制定术后患者的治疗计划v9.1根据患者病情和所施行的手术,监测患者术后一定时间内的生理状况,进一步的监测生命体征、治疗及用药等,记录于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中,并根据监测的结果决定下一步治疗计划(拟定术后康复或再手术或放化疗等方案)。v9.2医师及护士做好患者的心理支持、术后进食的时间及种类、体位或活动的目的、方法、各类导管目的及注意事项、指导伤口的管理办法、药物知识宣传、康复指导等,并由护士记录在术后护理计划中。v10.术后患者的交接v11.麻醉医师术后至少随访患者一次,并做出记录。v12.对特殊治疗、抗菌药物和麻醉镇痛药品应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