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灰工承包抹灰工承包合同书合同书 呼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的内 蒙古人防工程指挥中心抹灰工程。以清包工的方式,承包给 湖北潘付明队(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于相互协作,达成 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室内外抹灰工程,所有楼地面、地面砖、散水、卫生间 墙面砖、楼梯台阶、屋面水泥砂浆找平、甩浆、挂网等。 二、工程价格 按施工图纸给定的建筑面积为依据,以每平方米造 价 50 元(人民币大写伍拾圆整)为标准结算。 三、付款方式 施工期间付人工费。 四、工期要求 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工期要求完工。到期不能按工期 完工,每拖延一天罚款 1000 元。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及 草原杯标准,达到甲方满意。达不到标准要求,扣除总承包 费的 15%. 六、安全要求 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必须按 国家安全施工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禁止违章作业。出现工伤 事故,全部有乙方负责。 七、材料、机具使用 严格按施工员、技术员交底施工,当天砂浆当天用完。 发现有乱倒砂浆、水泥,每次罚款 50100 元。机具要爱惜, 使用人为损坏,按原价赔款。 八、文明施工 进入现场服从项目经理指挥,有事协商解决。做到安全 检查生产文明施工。 双方签字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田海生 乙方:潘付明 日期:200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