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贾东平贾东平消费者权利的具体内容消费者权利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主权消费者主权消费、消费者、消费者权益消费、消费者、消费者权益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的义务一、一、二、二、三、三、四、四、 消费争议的解决消费争议的解决五、五、消费者组织消费者组织六、六、法律责任的承担规则法律责任的承担规则 1. 欧洲理事会消费者保护宪章:欧洲理事会消费者保护宪章:是使商品和服是使商品和服务供个人使用的那些合法人。务供个人使用的那些合法人。 2. 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在1978年年5月月10日召开的日内瓦年会上,把消费者一词定义为日召开的日内瓦年会上,把消费者一词定义为“为个人为个
2、人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3. 布莱克法律辞典布莱克法律辞典:是区别于制造商、销售商是区别于制造商、销售商而言的,包括购买、使用、维护种类物品和服务的个人。而言的,包括购买、使用、维护种类物品和服务的个人。 4. 我国我国消法消法第二条: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求偿权求偿权 5安全权安全权1知悉权(知情权)知悉权(知情权) 2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 3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 4结社权结社权 6受教育
3、权受教育权 7受尊重权受尊重权 8监督权监督权 9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基本原则:谁经销谁负责三包。基本原则:谁经销谁负责三包。法定三包法定三包 1995年年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1年年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1年年
4、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2年年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02年年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约定三包约定三包经营者向消费者承诺超出法定三包范围的,有效。经营者向消费者承诺超出法定三包范围的,有效。合同法合同法第第8条: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非经法定主体依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非经法定主体依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 当事人违反合同,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合同,要承
5、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官不得轻易否定合同的效力。法官不得轻易否定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四要件:合同生效四要件: 1. 缔约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缔约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 缔约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意思表示真实; 3.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 4. 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合同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如何避免格式合同条款的争议?如何避免格式合同条款的争议?经营者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经营者的提示和说明义务;对合同文意的通常理解;对合同文意的通常理解;按不利于合同拟定方的原则处理含义模糊的条款。按不利于合同拟定方的原则处理含义模糊的条款。 补充:格式合同的效力认定补充:格式合同的效力认定条件条件注意:法律并未要求以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为要件。注意:法律并未要求以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为要件。责任主体是责任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广义,含生产者、(广义,含生产者、服务者);服务者);求偿主体必求偿主体必须是消费者须是消费者经营者有欺经营者有欺诈的故意诈的故意经营者实施了经营者实施了欺诈的行为欺诈的行为(积极、(积极、消极欺诈);消极欺诈);消费者因受欺诈消费者因受欺诈而购买商品而购买商品或接受了服务或接受了服务(欺诈结果)。(欺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