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及 工作规范. 123 主 要 内 容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与流程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与流程 ?三、传染病处置规范与流程 ?四、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五、传染病疫情暴发应急预案 ?六、传染病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与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2、 3、法定传染病种类: 报告病种(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
3、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 最新调整:最新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2013年11月4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4、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 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预防保健科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也应及
4、时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上报预防保健科并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5、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 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6、门诊各诊室包括感染性疾病科规范填写门诊日志,患者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等必须详细填写,十四岁以下儿童要有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学生要有就读学校及班级;住院部各临床科室,要规范填写出入院登记本,地址详细,诊断清楚,若有传染病阳性检查结果,要在出院诊断栏标明,符合传染病上报的要标已上报字样,不符合上报的
5、标明原因。 ?7、各门诊诊室包括医学影像科及各临床科室要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对符合上报的传染病要详细登记;肺结核病要登记结核病转诊登记本,并及时转诊。 ?8、对报告的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9、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0、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 初次报告 2、订正报告 姓名*: (患儿家长姓名: ) 身份证号: 性别*: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6、(如出生日期不详,实足年龄: 年龄单位: 岁 月 天)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病人属于*: 本县区 本市其他县区 本省其它地市 外省 港澳台 外籍 现住址(详填)*: 省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 (门牌号) 患者职业*: 幼托儿童、 散居儿童、 学生(大中小学)、 教师、 保育员及保姆、 餐饮食品业、 商业服务、 医务人员、 工人、 民工、 农民、 牧民、 渔(船) 民、 干部职员、 离退人员、 家务及待业、 其他( )、 不详 病例分类*:(1)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实验室确诊病例、 病原携带者、 阳性检测结果(献血员) (2) 急性、 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血吸虫病
7、) 发病日期*: 年 月 日 诊断日期*: 年 月 日 时 死亡日期 : 年 月 日 甲类传染病*: 鼠疫、 霍乱 乙类传染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HIV、 AIDS)、病毒性肝炎( 甲型、 乙型、 丙型、 戊型、 未分型)、 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甲型H1N1流感、 麻疹、 流行性出血热、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炭疽( 肺炭疽、 皮肤炭疽、 未分型)、痢疾( 细菌性、 阿米巴性)、肺结核(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痰检)、伤寒( 伤寒、 副伤寒)、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百日咳、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 布鲁氏菌病、 淋病、梅毒( 期、 期
8、、 期、 胎传、 隐性)、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疟疾( 间日疟、 恶性疟、 未分型) 丙类传染病*: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 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 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订正病名: 退卡原因: 报告单位: 联系电话: 填卡医生*: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各科室首诊医生 接诊病人 甲类和乙类中肺炭疽、非典、脊髓灰质炎 乙类或丙类 传染病 发现后于2小时内 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预防保健科 发现后登记在传
9、染病登记本上,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于24小时之内上报院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科审核合格,进行网报 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 及时报告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科以最快的方式报告主管院领导 预防保健科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保健科及时报告主管院长 ?一、院内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经过传染病法律法规及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具有丰富的传染病诊断工作经验,分诊点配备必要的分诊诊断用品及消毒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各科室医务人员均有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职责。 ?三、各科室医务人员在挂号、接诊或分诊过程中,如有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病人,需分诊到感染性疾病科相
10、关科室就诊(或儿科传染病专用诊室就诊)。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 四、腹泻病人分诊到肠道门诊就诊;儿科传染病病人分诊到疱疹门诊就诊;发热呼吸道病人分诊到发热门诊就诊;结核病人转诊到疾控中心就诊; ?五、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六、预检分诊实行“首诊(问)负责制”,首次接诊或分诊的医护人员需为病人及陪护人员提供口罩等一次性防护用品,并指导其规范佩戴;并引导病人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必要时,带领病人到感染性疾病科就诊。 ?七、曾接诊过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人的医务人员
11、,需对诊疗器械,可能污染的环境进行消毒处理,并严格做好个人手部卫生后方可接诊其他病人。 ? 八、传染病预检分诊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如因预检分诊工作未落到实处,或消毒隔离措施不到位,导致传染病发生院内感染的,将追究首诊(问)医护人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 挂号室、导诊台、普通门诊、预检分诊台 腹泻门诊 呼吸道发热门诊 疑似传染病患者留观 排除传染病患者 排除传染病患者 确诊 确诊 排除传染病患者 普通门诊 入院 回家 入院 回家 隔离治疗 腹泻患者 发热患者 疑似传染病患者留观 排除传染病患者 传染病预检分诊流程 三、传染病处置规范与流程 ?一、传染病预检一、传染病预检 1.一般情况下: (1)各
12、科室的医师均有传染病预检分诊的职责。 (2)各科室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注意询问病人的有关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 (3)经预检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就诊(或儿科传染病专 用诊室就诊)。 (4)曾接诊过传染病病人的科室,对接诊处及诊疗用品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2.某种传染病流行情况下: (1)以下三种情况,需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如,冬春季:流感(样)、麻疹、风疹、流腮、水痘、胃肠炎等;夏秋季节:肠道传染病、手足口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13、。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通知后。 (2)“加强”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必要时,设立独立的预检处,引导病人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后,再到普通诊室就诊。 ?二、人员培训二、人员培训 医疗机构应对全体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 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以及预检分诊 流程等内容。 ? 三、病人隔离治疗三、病人隔离治疗 1.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不得在普通诊室就诊;不得在普通输液室输液;不得在普通病 区住院治疗。 2.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在感
14、染性疾病科相应门诊就诊、输液、隔离留观。 3.经预检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及陪同人员需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后到感染性疾病 科就诊、输液、隔离留观。 4.不同传染病病人不得在同一间输液室就诊或隔离留观室留观。 5.不得在同一间诊室、同时接诊不同传染病病人。 6.接诊不同传染病病人之间,做好污染处及诊疗用品的消毒;需要时启用备用诊室。 ?四、转诊 1.医疗机构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 疗。 2.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3.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做好病人的隔离防护。 4.转诊病人的车辆,做好终末消毒处理 ? 为了加强传染病信
15、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病疫情爆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 、要求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制度,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科规范填写检验结果登记本。首诊医生在诊疗及院前急救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四、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四、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二、报告 ?(一)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
16、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 (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
17、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二)、报告程序与时限(二)、报告程序与时限 1、报告程序: 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按照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放入传染病报告卡投递箱,同时通知预防保健科人员,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员及时取回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2、 报告时限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投递出并通过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系统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18、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等也应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 (三三) 、填报要求、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
19、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四)、报告数据管理(四)、报告数据管理 1、审核 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网络直报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并且在第一时间进行网络直报。 2、订正。 对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报告医生及时
20、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3、补报、 各科室传染病管理员,定期检查本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及时补报。若到月底考核时发现,将按传染病漏报处罚 。 4、查重、 预防保健科负责对上报的传染病进行查重,查重为本年度查重,跨年的法定传染病若符合上报原则,仍要上报。 5、考核 预防保健科每月对传染病信息报告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传染病相关知识及管理的制度、职责、流程、预案的掌握;传染病漏报;门诊日志、住院病人出入院登记是否规范、传染病报告登记是否规范等(凡事有传染病检查阳性结果的,都要在出院
21、诊断处加以注明) 五、传染病疫情暴发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突发性传染病,规范突发性传染病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3、突发性传染病分类、突发性传染病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39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
22、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 H1N1流感。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手足口病、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
23、公布。 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1)、发生霍乱、鼠疫疫情及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5、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运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二、应急处置的组织体
24、系及职责 1、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机构 由院领导组成,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机构成人员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 2、日常管理组织 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对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3、专家委员会 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调查和采取的治疗控制措施提出建议。 4、应急处理机构 临床科室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上报所在辖区
25、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三、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预防保健科科负责开展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2、预警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26、 3、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突发性传染病患者时要及时报告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核实后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在 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四、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
27、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感染疾病科及门诊部按照甲类传染病诊治防护要求,做好医疗资源准备、发热门诊设置与管理、预检分诊等工作。 医疗救治和接诊:首诊医生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并尽快将病人转至感染疾病科。感染疾病科医生详细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并及时通知专家委员会和应急机构。 病例报告:专家委员会和应急机构向上级疾控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预防保健科在 2小时之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医疗救治等后续工作 :我院属非定点医院,在采取对
28、应的救治措施的同时等待转诊,接到报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急救中心下达患者转运指令,由急救中心派出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我院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和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管理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9、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时间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 5)、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院长 副组长:各副院长 成 员:医教科科长、预防保健科科长、感染管理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及其他的部门的负责人、 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 6)、成立传染病应急专家小组 组 长:业务院长 成 员:医教科科长、
30、 感染管理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 及护士长。 ?附: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院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部署传染病应急各项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应急预案;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评估、总结报告。 2、专家组职责:对本院发生的重大传染病进行诊断、救治;必要时可通过医院邀请院外专家会诊,协助救治。所做出的临床诊断报领导小组,经同意后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 3、医政科职责:负责医疗救治,人员配备工作,积极实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临床医生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工作。 4、护理部职责:做好人员安排,落实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应急
31、措施,积极配合专家组开展传染病患者的救治工作。开展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感控科职责: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导业务科室开展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督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措施整改意见,经同意后下达相关部门。 6、预防保健科职责:负责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甲类及乙类甲类管理的疾病在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24小时内上报。并做好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7、后勤保障职责:各相关科室做好医疗药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交通、通讯、水电、生活以及用房等方面工作,以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硬件条件的落实。 8、院办公室职责
32、:负责全院各科室协调工作,做好领导小组与各业务科室的承上启下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并受命于领导小组的决定,对外发布新闻。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 1、首诊医生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应按要求进行登记报告。 ? 2、根据预防保健科日常督导检查结果及各级各类上级检查反馈内容,全年评选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 1个,奖励300元,先进科室科主任、传染病管理员各奖励100元。 ? 3、根据传染病督查、检查及上报情况,对传染病登记、上报及时、规范的3名先进个人给予年终每人100元奖励。 ?4、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进行处理: (1)凡迟报1例传染病,给予通报批评;全年累计迟报超过 3例者,给予责任人 100元处罚。 (2)凡漏报1例传染病,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的,给予责任人 50元处罚,由于病人信息不全导致无法传染病上报的,处罚责任人 100元,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3)科室全年累计漏报或迟报超过 5例者,给予科室 200元处罚,科主任及传染病管理员连带责任各处罚 100元。 ?5、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