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应对维修改造的相关资料见证进行审查。 应根据档案资料审查的情况,编制检验方案。 *所涉及到的标准内容: *所涉及到的标准内容: *建议: 1)应合理选择测量部位和测量点数。测点应均匀分布并准确定位,必要时应对以下部位增加厚度测量: a、液位经常波动的部位;b、非圆截面罐体圆弧过渡区;c、封头圆弧过渡区;d、罐体排污孔附近;e、易腐蚀、冲刷的部位;f、制造时的壁厚减薄和使用中易产生变形的部位;g、外观检查发现的可疑部位。 2)应对测量数据综合分析,按照标准中对罐体厚度的要求和设计图样的规定,对照参考检验周期内罐体的腐蚀速率,对罐体壁厚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作出判断。 *所涉及到的
2、标准内容: *所涉及到的标准内容: *建议: *所涉及到的标准内容: *建议: 应检查罐体配置的安全附件及承压件是否符合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查安全附件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等是否在校验(检定)有效期内,爆破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定期更换,安全阀的型号、规格、排放能力应与原设计是否相符;并应对所配备的安全阀、呼吸阀等进行校验,以验证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所涉及到的标准内容: *建议: *所涉及到的标准内容: *建议: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品管理条例危险品管理条例和和晋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 31” 1” 特别
3、重大道路交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国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会,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对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对GB 18564.1GB 18564.1道路运输液体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第1 1部分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进进行了紧急修订,现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行了紧急修订,现
4、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移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修订的该国家标动式压力容器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修订的该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第1 1部分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征求意(征求意见稿)和见稿)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辆 第第1 1部分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编编制说明已在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制说明已在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委员会网站http:/ 标准共分13章和4个附录。
5、 标准内容主要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资格与职责、材料与外购件、设计、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与标识、出厂文件、储存运输。 2个规范性附录: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及其主要设计参数、非圆形截面罐体。 2个资料性附录:常见液体危险货物介质与罐体材料的相容性、安全泄放装置的设计计算。 n(二)定期检验部分内容的变化1、明确检验性质、细化检验要求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第三方检验”的概念,第三方检验包括出厂检验和定期检验,并对第三方的资质、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责任进行了规定。 对第三方检验有以下要求: 1)第三方检验应由经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
6、构完成。 (资格要求,应与行政许可或规范性文件配套) 2)第三方检验不能代替制造厂的出厂自检。 (明确第三方检验的基础和定位) 3)委托第三方检验的单位,应向检验单位提供罐体出厂文件、出厂自检报告等检验所需的资料,并对其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规定了委托方的责任和义务) 4)检验单位应按照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综合各项检测结果,对检验时罐体的安全性能做出判断。 (明确检验工作的定位) 5)检验单位应当接受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验单位应对检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明确接受监督要求和检验责任) 6)从事第三方检验的人员必须取得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员资质,其中从事无损检测的人员应符
7、合8.1.4的要求。 (规定了从业人员资格要求)2、提出了定期检验项目的基本要求1) 定期检验的项目主要以外观检验、壁厚测定、附件检验及盛水试验为主,必要时增加资料审查、性能参数审查、结构检验、几何尺寸检验、无损检测、耐压试验及气密试验等项目。2)定期检验的具体内容宜按本部分的要求、罐体设计图样的规定及附件实际配置情况参照10.1表7进行,但至少必须包括10.1表7中带“”号的内容。3、规定了部分检验项目的具体要求1)外观检验一般只对罐体外表面进行检查,外表面检查无异常,且罐体无改动时可不进行罐体内表面检查。(考虑在用罐体运行介质多样化、清罐难的实际情况,但对于特殊介质、特殊工作及检验发现异常
8、情况时必须检查罐体内表面情况)2)外观检验除进行10.1表7带“”号的内容外,还必须检查焊接接头及母材的外表面有无裂纹、变形、腐蚀、渗漏等情况;检查罐体有无出现局部变形、凹陷等情况;检查人孔盖和液体注入口盖的紧固状态是否良好,密封垫片(垫圈)是否密封良好,有无松脱、残缺、老化、变形等情况;检查扶梯、操作平台、护栏有无掉焊、破损等情况。(在表7出厂检验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在用罐体检验的内容)3)附件检验除对10.1表7带“”号的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外,还应检查罐体配置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附件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4)无损检测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选用无损检测方法对罐体进行检查
9、:a) 使用过程中补焊过的部位;b) 使用中出现焊接接头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c) 因事故造成罐体焊接接头或近焊处严重损伤变形的部位;d) 充装剧毒介质的罐体;e) 发现表面裂纹等严重缺陷,检验人员认为需要进行埋藏缺陷检测的部位;d) 委托单位要求或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5)罐体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过焊接的应进行耐压试验。4、检验结果判定 检验内容中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该罐体定期检验的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 *罐体各检验项目的技术要求按照表7中对应的技术要求条款执行。 对定期检验结论为合格的罐体,应在罐体右侧后端,色带下方应喷涂“罐体下次检验日期:XX年XX月”,字体为黑色,字高不
10、小于100mm。总总 结结 今天,我们从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的工作依据以及检验的目的和意义入手,共同学习和研讨了现行国家标准及其实施指南汇总对定期检验工作的规定,讨论了新修订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定期检验内容的变化情况。希望对大家以后的检验工作能有所帮助。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由多部门参与监管,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定期检验的法律依据、安全技术规范等尚不够配套完善。因此,建议大家立足于现有的工作依据,按照国家标准中的规定,结合实际检验情况,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或检验方案,严格、认真、细致地开展检验工作,为保障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运行、促进危险货物运输行业良性发展贡献力量。希望大家多多指导、交流!n联系方式: 东营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魏巍 18654617068 13706368163 E-mail:weiwei_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7号807室 邮编:257091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