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目前目前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要求中最大风险点要求中最大风险点员工炒股主要内容一、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 (一)要求 (二)处罚二、案例警示三、合规管理措施四、报告及督促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6年1月1日生效)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年6月1日生效)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2009年1月19日生效生效)第四条第四条 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指引(201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章第五章外部法规关于强调禁止员关
2、于强调禁止员工违规买卖股票行工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的通知为的通知(中银证股份办发2008330号,2008年7月28日下发)关于重申禁止员关于重申禁止员工买卖股票行为的工买卖股票行为的通知(通知(中银证股份字2010286号,2010年5月5日下发)中国银河证券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隔份有限公司信息隔离墙管理暂行办法离墙管理暂行办法(银河股份2011510号,2011年9月6日下发)内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信息隔离墙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
3、必须依法转让证券公司的证券业从业人员包括: 管理人员 业务人员 证券经纪人一般性禁止行为: 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公司员工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公司员工应于入职后30日内将持有的股票卖出,因持有股票长期停牌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卖出的,应在上述期限内向合规部门书面说明相关情况,并承诺在股票可以流通后的30日内卖出。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信息隔离墙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制度,防范其从业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第三十一条 证券公司
4、应当建立工作人员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制度,防范工作人员违规从事证券投资或者利用敏感信息谋取不当利益。 第五章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信息隔离墙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工作人员可以买卖或者禁止买卖的证券和投资产品。第六十三条公司员工可以买卖的证券和投资产品包括:(一)证券投资基金;(二)债券;(三)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本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除外);(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五)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六)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七)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允许投资的其他产品。外部法规及内
5、部制度要求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信息隔离墙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工作人员证券账户管理。工作人员开立证券账户的,应当要求工作人员在本公司指定交易或托管,或者申报证券账户并定期提供交易记录。 第六十四条公司员工可以开立证券账户买卖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证券和投资产品,但应在公司指定交易或托管并向合规部门申报证券账户。公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投资研究等部门员工的直系亲属开立证券账户的,也应在公司指定交易或托管并向合规部门申报证券账户。公司员工应在入职后30日内根据前两款规定完成证券账户申报,在职期间出现前两款规定情形的,应在相关证券账户开立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申报。外部法规及
6、内部制度要求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信息隔离墙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应当对工作人员证券账户的交易情况进行监控,或对工作人员提交的交易记录进行审查。发现涉嫌违规交易行为的,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第六十五条合规部门对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证券账户的交易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涉嫌违规交易行为的,应及时向合规总监报告,并启动调查程序,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违规人员的相应责任。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要求主要内容一、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 (一)要求 (二)处罚二、案例警示三、合规管理措施四、报告及督促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强调禁止员工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的通知关于重申
7、禁止员工买卖股票行为的通知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私自或以他人名义持有或买卖股票,本人开立股东账户的,自通报下发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限期清理二、公司全体员工及证券经纪人不得开立A、B股账户,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经发现员工仍然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以本人名义买卖股票;2、员工以他人名
8、义利用办公设施(包括办公网络、办公电话、个人手机等)买卖股票;3、员工被证实以他人名义买卖股票。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处罚主要内容一、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 (一)要求 (二)处罚二、案例警示三、合规管理措施四、报告及督促整改监管出击监管出击-证监局突袭券商资管部门证监局突袭券商资管部门u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公开报道,2009年11月16日起上海证监局相继对光大证券、海通证券等券商的资产管理等部门进行现场抽查, “主要是检查电脑硬盘”,“重点关注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规买卖股票行为”。u 2009年8月中旬,深圳证监局用两天时间对辖区内14基金公司展开调查,重点检查各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投研人员的个人电脑”
9、。“业内流传,监管部门在调查中还使用了微软向国际刑警组织免费提供的证据提取工具,一款名为“COFEE”(全称为计算机在线法庭科学证据提取器)的软件”。案例警示案例:员工炒股某地证监局对当地一家证券营业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营业部负责人自1998年以本人姓名开立股票账户在营业部进行股票买卖撤销该营业部撤销该营业部负责人高管任负责人高管任职资格职资格,记入诚信档案;证券公司也给予此人撤职、行撤职、行政警告处分政警告处分案例警示案例案例 南京证券员工涉嫌违规炒股南京证券员工涉嫌违规炒股 案情 南京证券工会办公室员工陈某(原在风控部任职),于2009年在高淳陶瓷(ST高陶)重组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6次买入
10、60.39万股,并于当年5月22日至6月24日卖出股票,获利738.34万元;侦破 2009年11月公安部门办案人员通过恢复其电脑中的操作记录,取得了陈某利用侄子账户买卖股票的记录,迫使其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高淳陶瓷重组的敏感期内动用300万元买卖大笔的“高陶”股票的事实; 处罚 陈某的丈夫刘宝春系南京经委主任,是内幕信息知情人。刘宝春被撤职察办,并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刑事起诉。陈某因涉嫌内幕交易、泄漏内幕信息犯罪被刑事拘留。案例警示主要内容一、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 (一)要求 (二)处罚二、案例警示三、合规管理措施四、报告及督促整改一、入职审查二、合规培训三、定期检查四、核查报备与异常五、监控合规管
11、理措施合规管理措施入职审查合规经理工作新员工入职审查A A、B B股证券账户股证券账户证券经纪人客户经理正式在编人员新意系统合规管理措施合规培训全体人员外部法规内部制度证券投资行为合规合规经理工作合规培训合规管理措施定期检查合规经理工作定期检查员工证券账户开户情况一月一次法律合规部、经纪管理总部营业部相关人员合规管理措施核查报备和异常合规经理工作核查证券账户报备及证券投资行为异常系统监控记录核实报告合规管理措施监控合规经理工作监控员工买卖股票情况买卖股票主要内容一、外部法规及内部制度 (一)要求 (二)处罚二、案例警示三、合规管理措施四、报告及督促整改发现报告发整改通知跟踪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
12、后续跟踪报告及督促整改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异常情况报告营业部:日期:序号营业部发现报告发送整改通知整改情况未整改报告后续跟踪发现时间发现方式涉及人员证券账户号异常性质发送时间 发送方式发送对象整改时间整改结果 报告时间报告对象时间结果合规经理:说明:一、1.发现报告-发现方式,包括:新意查询、系统监控、核查反馈等。 2.发现报告-异常性质,是指:证券账户未指定、未托管在公司;证券账户未报备;买卖股票;持有股票。 二、发整改通知-发送方式,仅限于:书面或邮件,需留痕。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异常整改通知员工证券投资行为异常整改通知 : 你所开立的证券账户: ,存在 的情况,你的证券投资行为,违反了公司信息隔离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员工证券投资行为管理的规定,请你在接到本通知以后按照如下要求进行整改:( )在5个工作日内将开立的证券账户指定、托管在公司席位,或者注销证券账户;( )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法律合规部申报证券账户;( )在30内卖出持有的股票;( )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复牌后,承诺在从可交易起的30日内卖出股票。 发送人: 接收人: 年 月 日监控员工买卖股票情况发查询函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未整改及违规情况发警示函报告及督促整改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