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电大考试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试题两套+案例分析题附答案社会保障法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起源于( A )。A、德国2、在很多社会保障的国际公约中,最具影响的是1952年第35届国际劳动大会上通过的( B )。B、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3、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 C )的代表。C、强制储蓄型模式4、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最基本关系是( D )。D、给付关系5、在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中占居主导地位的是( B )。B、国家6、国际劳工组织残疾、老年和遗嘱津贴公约规定的最低工资替代率是( B )。B、45%-50%7、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企业补充养老
2、保险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是( D )。D、1991年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8、开世界最早的医疗保险立法先河是1883年( A )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A、德国 9、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采取的是( A )模式。A、社会保险模式10、我国自1952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实施的医疗社会保险是( B )B、公费医疗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哪几方承担?( BCD )。B、国家C、企业单位D、个人2、职工领取养老金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CD )。A、退出劳动领域C、年龄D、缴费年限3、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特征是( ABD )。A、非强制性B、分配
3、的直接性D、实施具有灵活性4、医疗保险的法律特征包括( ABCD )。A、普遍性B、复杂性C、随机性D、不可预测性5、由于世界各国政策和法律的不同,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了以下模式( ABCDA、社会保险模式B、全民保险模式C、商业保险模式D、储蓄保险模式6、根据失业的表现形式,失业可分为(AB )A、显性失业 B、隐性失业7、在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基础上,相关部门还颁发一系列配套性部门规章,主要有:ABCDA、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 B、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
4、99913号) C、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9号) D、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8号)。8、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ACD )。A、重新就业的 C、应征服兵役的 D、移居境外的9、工伤保险法的原则主要是( ABC )。A、无责任补偿原则 B、个人不缴费原则 C、补偿、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D、待遇优厚原则10、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ABC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B、城镇企业C、个体工商户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10分)1、长
5、期救助是对长期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 的特定救助人进行的持续不断的救助,这一类受救助者一般是没有家庭保障的残疾人、老年人、孤儿、重症病人等。2、编制基本药物目录不仅是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化管理的内容,也为了方便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3、根据失业的程度,失业可分为完全失业 和部分失业。四、判断题 (判断下列各小题的正误,并在每小题题后的括号中写“正”或“错”,每小题2分,共20分)1、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古代的济贫思想。( )2、新济贫法的最大贡献在于它确立了享受社会救济是公民的合法权利。( )3、强制储蓄(公积金)型模式以新加坡、日本为代表。( )4、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应当覆盖整个社会的大多数成
6、员。( )5、社会救助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也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一种保障制度。( )6、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共同点表现为调整对象相同。( )7、社会保障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 )8、宪法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社会保障法的最根本渊源。( )9、法的溯及力问题,是指法律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或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10、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是指依据社会保障法律规范进行各项社会保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案例分析题 (共10分)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租借某幢大楼的18层作为办公地点,王女士在该公司担任IC数字设计工作,工作时间为9时至17时。
7、2008年1月15日上午9时许,王女士在办公楼大厅等候电梯时不慎摔倒,经医院诊断为右颧弓骨折。2008年2月1日,该公司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区劳保局经审核,于4月1日认定王女士是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活动时受到意外伤害,属于工伤。但该公司认为,张先生摔倒的地方不是工作场所,也不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不应认定为工伤。在申请复议未获支持后,该公司于7月8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保局的工伤认定。你认为法院应判决王女士构成工伤吗?答案要点:法院应判决属于工伤。(2分)因为,王女士到达公司底楼大厅等候电梯时不慎摔倒,此电梯是到达公司的正常之路,该公司与他人的租赁关系
8、中包含公用部位和附属设施的使用,(5分)因此该楼的大厅和电梯是公司工作场地的延伸,且王女士的事故发生时正值上班时间。劳保局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应判决维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3分)社会保障法试题二一、单项选择题1、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起源于( )。A、德国2、在很多社会保障的国际公约中,最具影响的是1952年第35届国际劳动大会上通过的( )。B、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3、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 )的代表。C、强制储蓄型模式4、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最基本关系是( )。D、给付关系5、在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中占居主导地位的是( )。B、国家6、国际劳工组织残疾、老年和遗嘱津
9、贴公约规定的最低工资替代率是( )。B、45%-50%7、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性文件是( )。D、1991年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8、开世界最早的医疗保险立法先河是1883年( )颁布的劳工疾病保险法。A、德国 9、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采取的是( )模式。A、社会保险模式10、我国自1952年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实施的医疗社会保险是( ) B、公费医疗11、由于劳动力的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适应,出现某些行业的劳动力供不应求,而另一些行业的劳动力供过于求而引起的失业是( )D、结构性失业12、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
10、,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个月。 B、18 13、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个月。D、241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就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A、1年 15、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下列开支:( )。A、最低生活保障金 16、工伤保险的法律特征之一就是,工伤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相比,实行( )。 D、无过错责任17、工伤保险的法律特征之一就是,工伤保险遵循( )原则。A、劳动者无须缴纳工伤保险费 18、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 )。A、2003年4月19、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11、( )。A、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20、根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同工伤:( )。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24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1、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也有责任,职工能否获得工伤补偿?( )A、能 22、在工伤认定时,如员工或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工伤保险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C、一年23、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是( )。C、女职工24、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如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 )天的产假。D、9025、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对于怀孕( )7个月(含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A、7
12、个月(含7个月)26、国际粮农组织认为,恩格尔系数在( )60%以上,即属于贫困。B、60%27、不属于灾害救助的特点的是:( )。B、长期性28、不属于国家资助贫困学生的制度的是( )。D、公派出国费用29、下列那种情况不属于“三无”老人所规定的条件?( )C、无子女30、我国的社会优抚主要有三大类,下列那一种不属于这种类别?( )B、现役军人家属优抚二、多项选择题1、工伤保险费确定费率的原则是( )。A、以支定收、收支平衡D、实行费率浮动机制2、一般来讲,以实施保障的国家类型为标准,社会保障可分为( )。A、社会保障型模式B、福利国家型模式C、强制储蓄型模式D、国家保障型模式3、社会保障的
13、特征包括( )。A、强制性B、社会性C、普遍性D、互助性4、从保障项目的层级及保障对象范围看,社会保障包括的领域有( )。A、社会救助B、社会保险C、社会福利D、社会优抚5、社会保障法的法律特征包括( )。A、广泛的社会性B、立法的强制性C、权利和义务不完全对等性D、社会保障权具有一定的人身性6、社会保障法的渊源可以包括( )。A、法律B、法规C、条约7、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A、普遍性原则B、生存权保障原则C、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D、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8、社会保障法的立法理念包括( )。A、生存权思想B、社会连带思想C、社会公平思想D、慈善思想9、世界各国实行的
14、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下列哪些模式?( )。A、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B、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C、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制度10、目前,我国哪些群体暂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仍执行原来的退休制度?( )。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人民团体11、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哪几方承担?( )。B、国家C、企业单位D、个人12、职工领取养老金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退出劳动领域C、年龄D、缴费年限13、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特征是( )。A、非强制性B、分配的直接性D、实施具有灵活性14、医疗保险的法律特征包括( )。A、普遍性B、复杂性C、随机性D、不可预测性15、由于世界各国政策和法律的不同,医疗保险制
15、度形成了以下模式( )。A、社会保险模式B、全民保险模式C、商业保险模式D、储蓄保险模式16、根据失业的表现形式,失业可分为( )A、显性失业 B、隐性失业17、在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基础上,相关部门还颁发一系列配套性部门规章,主要有:A、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 B、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3号) C、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9号) D、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8号)。18、失业
16、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A、重新就业的 C、应征服兵役的 D、移居境外的19、工伤保险法的原则主要是( )。A、无责任补偿原则 B、个人不缴费原则 C、补偿、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20、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B、城镇企业C、个体工商户21、受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职工是指( )。A、正式职工B、临时工;农民工C、各类企业全部职工D、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雇工2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在下列情况不得被认定为工伤或者是同工伤:( )。A、正式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
17、亡的B、醉酒导致伤亡的临时工C、自残D、自杀23、退役义务兵主要是指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此外,也包含经部队师级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并符合一定情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警察部队人员,这些情形包括( )。A、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B、经驻军医院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经治疗半年未愈的C、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D、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24、根据1998年修订的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伤残等级
18、,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待遇方面包括:( )。A、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B、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C、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发放伤残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D、在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视病情轻重,送地方医院收容治疗或者回家休养,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25、1999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修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官符合下列情
19、况之一的,可退出现役:( )。A、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B、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C、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D、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26、下列关于特别抚恤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特别抚恤金按照第一条所列条件的顺序依次划分为一、二、三等,其中一等为15000元,二等为12000元,三等为10000元; B、同时具备两种(含)以上条件的,按其较高的一个等级给予特别抚恤;C、领取特别抚恤金的对象和顺序是:人民警察的父母、配偶、子女及依靠人民警察生活的未成年的弟、妹和抚养人。D、公安机关离退休人民警察牺牲、病故后,只要符合上述特别抚恤条件的,也发
20、放相应的抚恤金。27、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对此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B、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C、立一等功的,增发25D、立二等功的,增发1528、职业福利的内容可分为那些类别?( )B、福利设施C、福利津贴D、福利服务29、关于强制性的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国家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应就近接受义务教育B、年满6周岁的儿童就近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可以延迟到7周岁
21、。C、年满6周岁的儿童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D、义务教育经费主要由政府提供30、根据贫困的成因,贫困可以分为( )A、普遍性贫困B、制度性贫困C、区域性贫困三、判断题1、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古代的济贫思想。2、新济贫法的最大贡献在于它确立了享受社会救济是公民的合法权利。3、强制储蓄(公积金)型模式以新加坡、日本为代表。4、社会保障的实施范围应当覆盖整个社会的大多数成员5、社会救助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也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一种保障制度。6、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共同点表现为调整对象相同。7、社会保障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8、宪法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
22、定,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社会保障法的最根本渊源。9、法的溯及力问题,是指法律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或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10、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是指依据社会保障法律规范进行各项社会保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11、社会救助法律关系是指国家对陷入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从物质上予以救济,从而在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12、社会福利法律关系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精神生活而在国家、社会与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13、社会保障义务是指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为满足权利主体的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14、社会保障权利是
23、指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15、法律行为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如因水灾导致社会救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因人的死亡导致养老保险法律关系的消灭。16、凡规定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力与服从关系的法为公法,而规定公民相互之间平等关系的法为私法。17、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理念的变化,西方国家的法学家明确提出了社会法的概念,并将社会法视为公法和私法之外的第三法域。18、生存权出现于资产阶级革命时期,1689年美国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就提出了自然权利的主张,包括了保护生存权的内容。19、社会连带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是1
24、9世纪法国的哲学家孔德、迪尔凯姆等。20、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模式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英国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21、养老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有物。2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账户基金与统筹基金构成。23、现代汉语词典(1999年版)定义健康为:“(人体)生理机能正常,没有缺陷和疾病”。24、医疗保险的基本理论基础在于:对于每个人来说,其生病和受伤害是可预测的,而对于一个人群整体来讲,则又是不可以预测的。25、所谓有劳动能力,是指失业人员具有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行为能力。26、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的自愿中断就业,则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7、不符
25、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当事人退还,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处以所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28、1871年英国赔偿法和1880年德国雇主责任法的诞生,标志着雇主责任时期的来临。29、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直接、最典型的工伤。30、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15日。四、填空题1、我国社会优抚制度中的家属范围较窄,限于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18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长大现
26、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家属,都可以从民政部门取得一次性抚恤金。3、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的。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助对象主要有以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市居民;5、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6、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7、长期救助是对长期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特定救助人进行的持续不断的救助,这一类受救助者
27、一般是没有家庭保障的残疾人、老年人、孤儿、重症病人等。8、编制目录不仅是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化管理的内容,也为了方便确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9、根据失业的程度,失业可分为完全失业和部分失业。五、案例评析题1、案情:申诉人:范某,男,28岁,汉族,系某市国营某某商店全民合同制工人。被诉人:某市国营某某商店;法定代表人:罗某,系某市国营某某商店经理。1996年6月6日,申诉人范某不服被诉人市国营某某商店终止劳动合同和停止医疗待遇决定不服,以医疗期未满,尚在医院住院为由,申诉要求被诉人将医疗期支付到医疗期满,并相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共计支付检查费、医疗费、住院费等12387.20元,被诉人实际垫付
28、3000元;申诉人月工资标准为416元;被诉人主管部门某市商业局文件规定,职工因病住院报销80。 法理分析及仲裁结果: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又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本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国家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酌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
29、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因非工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作时间的长短,给予3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所在企业原因定工人同等对待,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满,解
30、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按其在企业工作年限,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关于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第十二条规定,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合同期虽满,但医疗期未满的,企业亦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甲款规定,工人与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特约医院或特约中西医师处医疗时,其所需珍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招。本案中的范某患病住院治疗,医疗期未满,被诉
31、人就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包括住医疗费在内的限疗期待遇,明显违背上述规定,应当纠正。仲裁结果如下:1、被诉人同意按医疗费用的80报销申诉人医疗费7508.96元(12386.20-3000)80%);2、被诉人补发申诉人病假工资3个月l248元(4163);3、申诉人放弃赔偿要求;4、本案仲裁费300元,由被诉人负担。简要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年)及其他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措施。任何企业都不得利用各种借口,变相或随意解除医疗期内职工的劳动合同。2、驾驶员小李在工作中不幸被倒塌
32、的驾驶楼压伤致瘫,公司以其持伪造的驾驶证上岗为由,不服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某货运公司不服,故将劳保局告上法庭。但被法院判决驳回。你认为法院的判决有理吗?参考答案:法院的判决有道理。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认为,因为第三人小李持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应聘,故其与小李之间没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被告在认定工伤时未审查这一事实,属事实不清。但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及谈话录音记录等证据,均可证明原告与小李之间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小李在曾经使用伪造的驾驶证的同时,持有真实合法的驾驶证,其为逃避交管扣分而使用假证与本次工伤事故的发生,并无因果关系。原告以此理由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33、,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是正确的。3、原告张军系某化工公司职工。因其工作认真负责,致使煤炭商在为某化工公司送煤时掺假行为被查处,招致煤炭商雇凶报复。2007年3月27日17时许。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原告张军受到的伤害为工伤。你认为法院应该怎么认定?参考答案: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是:最大可能地保障主观上无恶意的劳动者因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能获得医疗救济、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或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即(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此条排除的情形均为受害人自身原因导致伤亡
34、发生的,本案原告张军的伤情系被他人故意伤害所为,并不在该条规定的排除之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原告张军是在下班途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六)项之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是一个权利保障的行政法规,在行政法规本身规定不明确的条件下,应尽可能朝着有利于劳动者利益的角度进行宽泛理解,这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出发,可以认定原告张军的受伤属于工伤。4、南京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租借某幢大楼的18层作为办公地点
35、,王女士在该公司担任IC数字设计工作,工作时间为9时至17时。在申请复议未获支持后,该公司于7月8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劳保局的工伤认定。你认为法院应判决王女士构成工伤吗?参考答案:法院应判决属于工伤。因为,王女士到达公司底楼大厅等候电梯时不慎摔倒,此电梯是到达公司的正常之路,该公司与他人的租赁关系中包含公用部位和附属设施的使用,因此该楼的大厅和电梯是公司工作场地的延伸,且王女士的事故发生时正值上班时间。劳保局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应判决维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2022年电大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期末复习指导案例分析题附答案案例分析题1、2009年5月,15岁的小林不愿
36、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城去打工。小林在一家餐厅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厨师做一些杂活。因为小林年纪小只能算半个劳动力,所以餐厅经理与他讲好,比别人的工资要少30%,小林表示同意。餐厅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小林年纪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觉得难以忍受,于是小林向经理提出辞取但经理说如果要提前辞职就要交纳违约金500元,小林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小林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小林的父母来到县城要领小林回去,餐厅经理仍然不放人,称要放人就先交500元违约金。试分析:(1)小林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2)小林需要交纳违约金吗参考答案:(1)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要具有
37、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即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因此,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在本案中,小林未满16周岁,因此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不能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在本案中,因为小林未满16周岁,县城餐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双方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小林不必交纳所谓的500元的违约金。2、2009年7月,20岁的刘某在某宾馆招聘中,经考核被录用为
38、服务员,宾馆与刘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刘某在合同签字时,对该条款比较犹豫,但考虑到找工作不容易,且五年后自己年龄也不大,一般不耽误结婚。于是刘某与该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2012年5月,刘某与其恋爱两年的朋友李某结婚,因李某单位正在分配住房,为了房子能够分得大一点儿,刘某怀了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写道:“签于刘某违约,宾馆通知刘某,决定自即日起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本月份工资
39、”。刘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试分析:该宾馆提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该宾馆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参考答案: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制度,妇女权益保护法与就业促进法也对妇女劳动权益的特别保护作了规定。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3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就业促进法第27条也规定,
40、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上述这些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即使女职工同意所签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因此本案中,宾馆的行为不合法。3、王某与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11年2月1日止,双方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8年6月18日王某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公司认为王某没有提出解除合同的正当理由,且解除合同未征求公司意见,未经双方协商,因而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如果王某一定要解除合同,责任自负,公司不但不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还要求王某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
41、,即在试用期内培训王某的费用。试分析: (1)王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说明理由?为什么? (2)王某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什么?(3)用人单位应否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为什么?(4)王某应否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为什么?参考答案 (1)不需说明理由。王某在2008年6月18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尚处于试用期内,我国劳动法未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说明理由。因此王某不需要说明理由。 (2)可以单方解除。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考察期,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王某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不用与用人单位协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法律所允许的。
42、 (3)用人单位不应给予王某经济补偿金。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是王某提出的,且不属于双方协商解除,我国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给予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中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4)王某不应赔偿用人单位的培训费用。劳动法规定的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当事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当事人本身有过错。王某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过错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4、李某系永固建筑公司的职工,2008年8月因拖欠工资问题与永固建筑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建筑公司工会出面进行协调,永阅建筑公司认为这属于公司的内部人事问题和财务问题,工会
43、不应介八。在工会的支持下,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永固建筑公司在裤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当地工会代表之后,拒绝参加仲裁。试分析:(1)在本案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如何处理争议?(2)工会参与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有哪些表现形式?参考答案:(1)用人单位拒不到庭并不影响劳动争议仲裁的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6条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执行。
44、 (2)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表现为工会通过调解、仲裁等制度系统参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的处理。在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在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有权对职工的争议行为给予支持和帮助。5、张某系某单位职工,该单位在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后,在某年4月最后一周,每天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因生产经营需要,在业务十分繁忙的情况下该单位决定月六、周日也继续加班。此后便是五一国际劳动节,单位声称愿意留下工作的职工可以继续工作,于是,张某又利用假日工作了1天。据了解,张某每月的标准工资为560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请计算:张某4月份包括五一假期至少应该拿到多少工资?参考答案:张某每月工资5600元,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