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 号路房屋门面底层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 本房屋门面租金定为每年 元( 整)预租 年,乙方应于签合约时一次性交付甲方一年半租金人民币 元( 整)同时应交付( )元人民币给中方作为房屋押金,剩余部分于第二年下半年初给付,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甲方应退还乙方押金。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必须交清欠费,水费每月 元,电费每度1.00元。 五、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不慎损坏房屋附属设施须给予赔偿和修复,如须装修或改造,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六、租货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双方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