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原则(一)评委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由依法组成的评审专家代表共三人及以上单数构成。(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等内容按百分制打分。(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二、评定方法(-)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1.价格分(30分)(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30分。(2)某投标人价格得分=投标人最低报价(金额)某投标人报价(金额)X30分2.实施方案分(30)评标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打分。一档(10分):组织实施方案基本可行,主题、内容等基本满足项目需
2、求;二档(20分):组织实施方案可行,主题、内容等满足项目需求,主题提炼比较清晰、突出,策划及创意符合项目需求;三档(30分):组织实施方案合理可行,具有明确的总体服务指导目标,合理的时间任务规划,量化的过程管理模式。服务主题明确,流程设计合理,过程中有量化的指导结果输出,有效提升项目服务质量。不提供实施方案得0分。3.服务承诺分(20分)供应商应有完整的服务与质量保障方案,其中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响应速度均能满足采购人需求。一档(7分):服务方案简单,仅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二档(14分):满足一档要求,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并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的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保障方案及应急预案,方案总体优
3、于采购文件要求;三档(20分):满足二档要求,能提供有质保期外技术服务承诺方案。且供应商的服务体系及措施、详细的服务人员信息表、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响应时间等方面内容有针对性。不提供服务承诺得0分。4.业绩分(20分)供应商自2019年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项业绩2分,满分20分。(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能清晰反映服务名称、种类、金额,同一个项目不重复计分)(三)总得分=1+2+3+4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签订合同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其余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