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城区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车型停放时间金额单位重要商圈内停车场专业经营室内停车场旅游景点室外停车场其它公共停车场室内室外室内室外特级普通级特级普通级二轮车每小时元/小时1.001.001.001.001.001.0012小时内不超过元/次6.006.006.005.005.005.0024小时内不超过元/次12.0012.0010.003.0010.0010.008.00小型车三轮车每小时元/小时5.004.002.004.003.002.0012小时内不超过元/次20.0015.0010.0015.0010.008.0024小时内不超过元/次35.0025.0020.006.0025.002
2、0.0015.00大型车每小时元/小时6.005.004.005.004.003.0012小时内不超过元/次25.0020.0015.0020.0015.0010.0024小时内不超过元/次35.0030.0025.0012.0030.0025.0020.00超大型车13米每小时元/小时4.0012小时内不超过元/次15.0024小时内不超过元/次30.0013米每小时元/小时5.0012小时内不超过元/次20.0024小时内不超过元/次40.00备注:1、重要商圈范围以当地政府公布为准。重要商圈内旅游景点停车收费按重要商圈收费标准执行;重要商圈外旅游景点室内停车收费按其它公共停车场室内收费标准执行。2、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包月停放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连续停放30天累计收费总额。3、全机械式停车场可按特级收费标准上浮30%,半机械式停车场可按特级收费标准上浮20%收费。4、停车收费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5、住宅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超出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