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根据学院董事会的决定,设立XX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第二条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评定方法以充分反映学生日常品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学生养成奋发进取、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优良作风,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为宗旨。第三条奖学金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刻苦钻研,勇于进取,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第四条在奖学金的评选中,引入激励机制,按照学期综合评分,在
2、省(市)级以上文、体、科技等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在籍学生,按所获名次给予相应加分。第五条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优先评选。二、等级、金额、评奖比例第六条奖学金等级、金额等级奖励金额特等奖奖金10000元/学年一等奖奖金6000元/学年二等奖奖金3000元/学年三等奖奖金1000元/学年四等奖奖金600元/学年第七条评奖比例。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在全院范围内统一评定,三等奖(设)、四等奖(5%),由各年级同一专业按比例评定。各档次奖项达到标准的人数超过评奖比例的,最终按照学分绩由高到低评定。三、评选范围第八条凡xx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毕业班除外),均可参加奖
3、学金评定。(一)学习成绩占评优百分之九十,平时表现占评优百分之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1、迟到累计5次以上(含5次),早退3次以上(含3次),旷课1次以上(含1次)的。2、宿舍内发现大功率用电器以及所有违禁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3、宿舍内发现淫秽书刊以及音像制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4、宿舍如有向外投掷啤酒瓶等各类玻璃制品,取消该宿舍所有同学评奖资格。(针对上述2、3、4三条,对该宿舍内检举揭发者除外)5、受到警告(包括警告)以上处分没有撤销的,或者本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或者因违反学校纪律有两次以上登记的;6、本学期各门课程有不及格或不通过的;7、本学期综合素
4、质测评低于90分的。四、评选标准第九条各奖项标准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公布。第十条学习成绩排名以学分绩为标准。学分绩的计算方法为:同时要求:特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一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二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三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四等奖学金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第十一条班干部表现突出,工作务实,并且担任职务满一个学期的,可以加分。班长和团支书最高加0.02分,其他班委最高加0.01分。由班主任负责材料的审核并签字确认。学生会部级以上干部包括主席表现突出,工作务实,并且担任职务满一个学期的,最高加0.02分,其他干事最高加0.01分。由学生会提供材料交学生处审
5、核签字确认。一人同时担任多项职务的,只按其最高职务单项加分政策评定。第十二条发明创新。获国家专利的最高加1分,获省级专利的最高加0.8分,获市级专利的最高加0.5分。第十三条各类比赛、竞赛。获国家级比赛一等奖最高加1分,二等奖最高加0.8分,三等奖最高加0.5分,其他奖项最高加0.3分;省级比赛一等奖最高加0.5分,二等奖最高加0.4分,三等奖最高加0.3分,其他奖项最高加0.2分;市级比赛一等奖最高加0.2分,二等奖最高加0.1分,三等奖最高加0.05分,其他奖项不加分;第十四条各类文章发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累计总数最高加1分,省级刊物发表文章累计总数最高加0.8分。市级刊物发表文章累计总数最高加0.5分。五、评选程序第十五条1、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必须充分酝酿,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坚持标准,从严掌握,宁缺勿滥;2、评定时应先在班级内充分讨论,按标准和比例初评后提名,报系初审再由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审核,经公示后报学院批准;3、奖学金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评定;4、学校向获奖者授予荣誉证书;5、奖学金获得者的获奖记录记入本人档案;6、获奖学生的奖学金由学院按规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