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实施办法附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或“公司”)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提案是职代会代表就公司的改革和发展及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职代会提出,经提案征集审查工作小组审查立案后,由职能部门承办的书面意见和建议。第三条提案工作是职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权利的重要形式,是职工参政议政、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是全面畅通民主渠道,集中广大
2、职工智慧,促进公司发展的重要措施。第四条提案工作要注重提案质量与提案办理质量,特别要讲求实效。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提案征集审查工作小组是公司职代会设置的专门工作小组。职代会闭会期间,在X公司工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职代会的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第六条提案征集审查工作小组职责:(-*)督促各单位及时提交职代会提案,并负责收集和整理。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企业制度等规定,对提案进行审查。(二)对已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登记,送交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实施。(三)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情况,并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第三章提案的征集第七条提案的提出(一)提案须由一名职工代表作为提案人提
3、出,两名或两名以上职工代表附议。(二)职代会代表团可以代表团的名义提出提案。代表团提出的提案须由代表团团长签字。第八条提案的格式(一)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使用统一格式的提案表(附表1),“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二)提案必须有案由、具体内容和依据、改进建议及措施三部分构成。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第九条提案的内容提案要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在加快改革、强化管理、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献计献策。(一)可列为提案的内容1 .针对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建议和方案。2 .针对公司改革与发展全局的建议和意见。3 .针对公司生产经
4、营、企业管理、安全质量、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员工福利、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方案。4 .职工普遍关心以及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二)不列入提案的范围:1 .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2 .个人的具体问题。第十条提案征集时间(一)每年召开职代会前征集一次,并限定截止日期。具体要求由提案征集审查小组在会前另行通知。(二)超过截止时间,在职代会闭会期间除由职代会组长会议研究讨论提出的提案外,提出的其它提案均不记入大会提案,只作为建议意见处理。第四章提案的立案第十一条提案提出后,由各支会进行收集,统一上报公司职代会提案征集审查工作小组。提案征集审查工作小组本着尊
5、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符合要求的提案,依其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正式提案、一般性意见或建议、不予受理的来函),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应当予以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一)属于揭发和举报问题的;(二)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三)属于学术研讨的;(四)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五)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六)属于本办法第九条第项规定的不列入提案范围的。第十二条提案审查工作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对提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和初审,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由提案审查工作小组与主管领导沟通,提出立案建议,由公司党政领导审定,并确定提案的承办
6、部门、负责人及工作要求。确定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审查工作小组为其正式编号(编号方法为:XX-年号-三位顺序号,如XX),下达立案通知,交承办部门落实办理。经审查不予立案的,可根据不同情况退回或作为一般意见、建议处理。作为一般意见、建议处理的提案交公司党委工作部,由党委工作部部转有关单位参考。同时提案审查工作小组要以适当的方式向提案者说明情况。第五章提案的办理、督促、答复与反馈第十三条提案的办理(一)确定立案的提案处理工作,交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协调落实。(二)承办部门必须重视职代会提案,认真研究代表提案,努力做好承办与落实工作。(三)承办提案的部门接到提案后,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迅速解决;凡因
7、条件所限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应制定出计划,创造条件解决;凡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出解释,并有书面答复意见。(四)承办部门的答复,必须在提案表上明确注明“已经落实”、“正在落实”和“无法落实”三种意见,并详细说明情况或原因。(五)提案办理的具体步骤1 .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认真把关,逐件登记。2 .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提案,主办部门要主动牵头,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处理。3 .承办时限:自交办之日起到答复意见的提出,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六)提案征集审查工作小组应及时了解提案的落实情况,督促办理单位抓紧办理,保证提案落实的速度与质量。第十四条提
8、案的答复(一)处理提案的答复意见,应书写在提案表(附表1)上,答复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签阅后,一式三份,分别由提案审查工作小组、提案人和承办部门保存。(二)对答复提案的内容要求1 .认为提案合理可行、条件基本具备、应予以采纳并可以落实的,应及时答复落实,并提出落实该提案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办理部门及联系人等。2 .认为提案合理可行或基本可行,但因目前某些条件限制或解决有一定的难度而暂时不能落实的,应在答复中说明缺乏什么条件、难点在哪里、拟定什么措施去争取解决。3 .认为提案有合理的内涵,应予以认真研究。但由于解决难度较大、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部门较多、不能在短时间拿出落实方案的,应在答复中给出研
9、究该提案的具体计划和日期、提案办理的最终答复期。4 .认为提案不能被采用的,要在答复中将不能采纳的理由表述清楚。5 .上述各种情况若需几个部门协调研究才能拿出答复方案的,由公司主管领导出面组织协调,指定负责部门予以答复。6 .要求承办单位的负责人在答复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定其责任。第十五条提案处理情况的反馈(一)提案审查工作小组在收到承办部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向提案人进行反馈并收集提案人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二)提案人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可直接反映给承办部门或提案审查工作小组。(三)由提案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向下一次职代会报告提案处理结果。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团长会议讨论
10、通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十七条本办法由X公司工会负责解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编号:XX第届次提案发起代表姓名电话提案人所在单位(盖章)附议代表姓名提案类别案题案由(内容可附页。)解决措施及建议(内容可附页。)提案审理小组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承办单位(部门)落实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工会委员会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备注1 .题案内容:“案题”即提案的题目;“案由”主要陈述所提问题事项、理由依据、具体要求等;“解决措施及建议”内容可附页。2 .提案类别: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安全质量;科技创新队伍建设;生活福利;人才培养。3 .审理小组意见一般为(1)立案;(2)退回重提;(3)作为意见、建议,转有关单位、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