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 掌握国际保理的概念、内容 了解国际保理的特点、作用 全面认识国际保理的操作流程 123 浙江苏泊尔厨具有限公司从1988年开始生产厨具,目前已成为中国厨具第一品牌。随着企业的快速成长,苏泊尔出口导向日益明显,年出口额飞速增长。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加之客户对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排斥使其认识到,无论你的产品质量与公司声誉如何卓著,事业的成功还取决于为客户提供适当的支付条件的能力。因此,在其大胆的市场营销策略中,苏泊尔为其客户提供赊销条件。然而,在赊销过程中,公司不得不面对海外客户的清偿能力风险,国际收账的困难以及资金周转的问题。而国际保理成为公司解决上述问题的
2、必然选择。2002年,苏泊尔首次使用中国银行的出口保理服务以获得美国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如今,向美国、英国、香港出口均使用保理结算方式,其保理业务量从2002年不到3百万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2千2百万美元以上,并继续呈现上升势头。 通过使用保理服务,提供信用销售,苏泊尔的国际销售量在过去两年内增长了十倍,为公司股票在2004年8月的深圳股票市场的上市奠定了基础。对于未来进一步的海外市场拓展,苏泊尔同样充满信心。因为保理服务的买方信息调查咨询及信用担保意味着公司可以安全有效地进行经营发展决策,从而比其他竞争者做得更好。 分析国际保理业务的功能是什么?1国际保理概述2国际保理的种类及业务流程3国际
3、保理的应用及风险防范一、国际保理的定义及当事人一、国际保理的定义及当事人:(一) 国际保理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简称保理,是国际保理商通过收购债权,为以商业信用形式出卖商品的出口商提供的一种将贸易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及买方信用担保合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 第一节第一节 国际保理概述国际保理概述 (O/A)是指买卖之间在要求付款前进行货物生产和交付的一项约定,记账赊销方式规定将来的某一特定日期付款,买方不需开出任何可流通的文件表明其法律承诺。卖方相信在约定的付款到期日,他能够得到付款。 u 记账赊销方式对买方的优点优点是:他可在收到货物或检验货物后
4、予以付款。u 记账赊销方式对卖方的缺点缺点是:当他交出货物时,没有获得买方的付款保证。他从生产、交货直到获得买方付款以前,长期占压着自己的资金,因此他只有请求银行予以融资,协助管理应收账款,从而产生了保理业务。 (二) 口商口商1出口商2. 出口保理商3进口保理商4进口商 (一)风险担保(一)风险担保 (二)贸易融资 (三)进口商信用额度的核定 (四)销售账户管理 (五)代收帐款 二、国际保理服务的内容二、国际保理服务的内容(一 早在18世纪,英国纺织工业蓬勃发展,狭小的国内市场已经不能满足资本家追逐高额利润的需要,于是向海外倾销纺织品便成为资本主义初期经济扩张的必经之路。为了解决出口商的资金
5、积压与扩大再生产的矛盾,这种采用寄售方式的商务代理制逐渐演变成为提供短期贸易融资的保理服务。出口商在商品出运以后,可将有关单据售予经营保理业务的机构,以便及时收回销售货款,继续并扩大再生产。 三、保理的产生和发展三、保理的产生和发展(二)现代国际保理服务的发展动因(二)现代国际保理服务的发展动因 国际保理相关惯例规则的制定与实施 信息产业的进步和电子通信技术得到普遍应用 国际贸易中买方市场的普遍形成(三)国际保理服务在全球的发展(三)国际保理服务在全球的发展(一)保理对出口商的影响一)保理对出口商的影响n 有利于尽快收回资金,加快资金周转n 有利于转移收款风险n 能节省非生产性费用n 有利于出
6、口商获取有关信息n 有利于改善资产质量(二)保理服务对进口商的影响(二)保理服务对进口商的影响 u 避免积压和占用资金u 简化进口手续四、保理的作用四、保理的作用(一)根据保理商对出口商提供融资便利与否划分(一)根据保理商对出口商提供融资便利与否划分(1)(Non-Financed Factoring)又称到期保理到期保理(Maturity Factoring),是指进行保理业务时保理商不向销售商提供融资服务,这是比较原始的保理方式,即出口商将有关出口单据卖给保理商后,保理商在票据到期时,向出口商无追索权地支付货款, 而不是在买进单据的当时向出口商立即支付现金。(2)(Financed Fac
7、toring)又称预支保理(Financed Factoring),是指出口商将有关单据卖给保理商后,保理商扣除融资利息和费用,立即以预付款方式无追索权地付给出口商80左右的发票金额,其余20于货款收妥后再清算,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 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保理的种类及业务流程国际保理的种类及业务流程(二)根据债券转让后通知债务人与否划分(二)根据债券转让后通知债务人与否划分(1)(Disclosed Factoring)是指出口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将保理商的参与通知给进口商,并指示进口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目前大多数的国际保理业务都是公开型的。(2)隐蔽型保理(Lindisclosed Fact
8、oring)是指保理商的参与对外是保密的,不通知给进口商,货款仍由进口商直接付给出口商。此时融资与有关费用的清算是在保理商和出口商之间进行。(三)根据是否涉及进出口两地的保理商划分(三)根据是否涉及进出口两地的保理商划分 位于进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叫进口保理商,位于出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叫出口保理商。仅涉及进口或出口一方保理商的叫单保理,此方式适用于一方没有保理商的国家和地区;涉及双方保理商的则叫。(四)根据保理项下融资是否有追索权划分(四)根据保理项下融资是否有追索权划分(1)(Non-recouse Factoring)是指保理商凭保理协议向出口商融通资金后,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进口商拒绝付
9、款或无力支付时,由保理商自担风险。此时保理商要为买方的客户核定信用额度,这是比较常见的保理。(2)(Recouse Factoring)是指保理商凭保理协议向出口商融资后,一旦发生进口商拒付或无力支付,保理商有权要求出口商偿还的保理方式。此时保理商在与出口商签订的保理协议中,规定保理商仅提供贸易融资、账务管理、催收账款等服务,而不负责审核进口商的资信,也不核定信用额度。 以O/A为基础的双保理机制的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如图7-1:(一)出口商申请与询价(一)出口商申请与询价(二)出口保理商选择进口保理商(二)出口保理商选择进口保理商(三)进口保理商核定进口商的信用(三)进口保理商核定进口商的信用额
10、度并报价额度并报价(四)出口保理商报价并与出口商签(四)出口保理商报价并与出口商签订保理协议订保理协议(五)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签订(五)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保理协议(六)出口商和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六)出口商和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并发货寄单并发货寄单(七)出口商债权转让并获得融资(七)出口商债权转让并获得融资(八)出口保理商寄送单据与委托收(八)出口保理商寄送单据与委托收款款(九)进口保理商催收货款(九)进口保理商催收货款(十)进口保理商划款(十)进口保理商划款一、国际保理的应用一、国际保理的应用 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保理的应用及风险防范国际保理的应用及风险防范(一)以(一)以O
11、/AO/A、D/AD/A结算为基础结算为基础(二)债权性质是消费品出口收款权二)债权性质是消费品出口收款权(三)出口商经营的是正当贸易且具有(三)出口商经营的是正当贸易且具有一定规模一定规模(四)债务人分布较为合理(四)债务人分布较为合理二、保理业务的利弊分析二、保理业务的利弊分析对出口商的有利之处体现在:对出口商的有利之处体现在:u有利于扩大销售。保理业务是为赊销方式而设计的种综合性业务,所以出口商可以通过提供最有吸引力的结算方式来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销售。u可为出口商提供综合性的服务,是一种集融资、结算、财务管理、信用担保于一体的结算方式。u有利于出口商加速资金周转,降低管理费用。u降低风
12、险,可以避免信用证业务中经常发生的迟付或因进口商倒闭、赖账而遭受的损失。u手续简便。 保理业务不是万能的,也存在着缺点:保理业务不是万能的,也存在着缺点: 保理商只承担信用额度内的风险,对超过部分不予担保。 因货物质量、数量、交货期不符等违约行为引起的拒付、少付不予担保。 费用高,对业务量有一定的要求,使一些小企业无力享受这项服务 出口商必须向保理商出售全部、合格的应收账款,没有选择的余地。 益处对出口商对进口商增加营业额对于新的或现有的客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O/A、D/A付款条件,以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营业额利用O/A、D/A优惠付款条件,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加快资金流动,扩大营业额风险
13、保障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转由保理商承担,出口商可以得到100%的收汇保障以公司的信誉和良好的财务表现获得买方信贷,降低资金压力节约成本资信调查、帐务管理和帐款追收都由保理商负责,减轻业务负担,节约管理成本省却开立信用证和处理繁杂单据的费用简化手续免除了一般信用证交易的繁琐手续扩大利润增加出口量、降低管理成本、排除信用风险和坏帐损失,利润随之增加使用效率提高,利于企业发展,增加了利润来源国际保理对进出口商益处对照表国际保理对进出口商益处对照表(一)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一)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 1. 1.产生贸易纠纷导致进口保理商免责的风险产生贸易纠纷导致进口保理商免责的风险 该规则没有
14、对贸易纠纷的认定做出明确规定,导致了国际保理业务潜在的不足。这种不足表现为三个方面:没有明确界定提起贸易纠纷的合理原因没有确定进口保理商对贸易纠纷进行审核的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提出贸易纠纷时所需的书面文件2. 2.出口商可能面临进口商诚信不足的风险出口商可能面临进口商诚信不足的风险 当进口商提出贸易纠纷时,进口保理商没有尽力协调贸易纠纷的解决,使得出口商利益受损。出口商可以采取下属防范风险的措施出口商可以采取下属防范风险的措施 1. 1. 尽可能充分了解进口商的资信尽可能充分了解进口商的资信 2. 2. 严格拟定符合国际惯例的买卖合同条款严格拟定符合国际惯例的买卖合同条款 3. 采用跟单托收中的承
15、兑交单 4. 严格履行买卖合同和保理合同且不超信用额度发货 5. 选择信誉优良富有经验的出口保理商 (二二)出口保理商所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出口保理商所面临的风险及其防范1. 1. 出口保理商可能面临出口商的资信风险出口保理商可能面临出口商的资信风险2. 2. 出口保理商购买债权的合法性可转让风险出口保理商购买债权的合法性可转让风险3. 3. 出口保理商可能接受进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可能接受进口保理商“反转让反转让”的的风险风险 根据出口保理商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可以采根据出口保理商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可以采取如下几方面的防范措施:取如下几方面的防范措施:1. 1. 选择信誉优良经验丰富的进口保理商
16、选择信誉优良经验丰富的进口保理商 优势:u能够迅速、准确地评估进口商的资信u可以在与进口商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迅速收取账款u雄厚的资金实力足以履行信用担保业务u有能力防止问题和风险发生或将之降低到最低限度u具有适当处理贸易争议及区分真假贸易争议的能力u能与出口保理商密切合作,充分发挥进出口保理商的整体优势2. 2. 明确条件且合理谨慎地选择叙做保理的出口商明确条件且合理谨慎地选择叙做保理的出口商3. 3. 与出口商签订条款完善的出口保理合同与出口商签订条款完善的出口保理合同(三)国际双保理下进口保理商所面临的风险(三)国际双保理下进口保理商所面临的风险u 进口保理商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进口保
17、理商承担进口商的信用风险u 进口保理商减少或取消已核准信用额度时出口进口保理商减少或取消已核准信用额度时出口商已发货的风险商已发货的风险根据前述的风险,进口保理商可采取以下风险防根据前述的风险,进口保理商可采取以下风险防范措施范措施:u 准确地评估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跟踪掌握其资准确地评估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跟踪掌握其资信变化信变化u 可以争取与出口保理商签订风险分担协议可以争取与出口保理商签订风险分担协议u 进口保理商设法加大保理业务量以分散风险进口保理商设法加大保理业务量以分散风险 我国某出口商就出口电视机到香港向某保理商申请100万美元信用额度。保理商在调查评估进口商资信的基础上批准20万美
18、元的信用额度。出口商遂与香港进口商鉴定23万美元的出口合同。发货后出口商向保理商申请融资。保理商预付16万美元。到期日进口商以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理由是该批货物与以前所购货物为同一型号,而前批货物有问题)。进口保理商以贸易纠纷为由免除坏账担保责任。出口商认为对方拒付理由不成立,并进一步了解到对方拒付的实际理由是香港进口商的下家土耳其进口商破产,货物被银行控制,香港进口商无法收回货款。因此,出口方要求香港进口商提供质检证,未果。90天赔付期过后,进口保理商仍未能付款。出口方委托进口保理商在香港起诉进口商。但进口保理商态度十分消极,仅凭香港进口商的一家之辞就认同存在贸易纠纷,结果败诉。案例分析
19、案例分析 进口保理商由于贸易纠纷的原因免除坏账担保责任,在90天赔付期内拒付是正当的行为,符合国际保理惯例的相关规定。但同样根据国际保理惯例的规定,进口保理商有义务尽力协助解决纠纷,包括提出法律诉讼。 本案中,出口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了买方资信调查与坏账担保服务,因而提供的融资应该属于无追索权融资。如果事先与出口商未就贸易纠纷下的追索权问题达成协议,则国外拒付的风险将由出口保理商承担。 启示: 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就是出现贸易纠纷。因此,对于贸易纠纷的风险,有关当事人应事先加以防范。另外,进口保理商的选择也非常重要。进口保理商是坏账担保人,能否勇于承担坏帐担保的责任,关键在于其资信状况如何。 本案
20、中的进口保理商显然关注自己的利益胜过关注自己的信誉,资信状况欠佳。因而,实务中,出口保理商无论是为出口商着想,还是为自己的利益考虑,对进口保理商对进口保理商都应做出慎重地选择慎重地选择。 我国某出口商就出口电视机到香港向某保理商申请100万美元信用额度。保理商在调查评估进口商资信的基础上批准20万美元的信用额度。出口商遂与香港进口商鉴定23万美元的出口合同。发货后出口商向保理商申请融资。保理商预付16万美元。到期日进口商以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付(理由是该批货物与以前所购货物为同一型号,而前批货物有问题)。进口保理商以贸易纠纷为由免除坏账担保责任。出口商认为对方拒付理由不成立,并进一步了解到对方
21、拒付的实际理由是香港进口商的下家土耳其进口商破产,货物被银行控制,香港进口商无法收回货款。因此,出口方要求香港进口商提供质检证,未果。90天赔付期过后,进口保理商仍未能付款。出口方委托进口保理商在香港起诉进口商。但进口保理商态度十分消极,仅凭香港进口商的一家之辞就认同存在贸易纠纷,结果败诉。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Q:如何防范因贸易纠纷导致的保理商担保责任的解除?进口保理商由于贸易纠纷的原因免除坏账担保责任,在90天赔付期内拒付是正当的行为,符合国际保理惯例的相关规定。但同样根据国际保理惯例的规定,进口保理商有义务尽力协助解决纠纷,包括提出法律诉讼。本案中,出口保理商为出口商提供了买方资信调查与坏账担保服务,因而提供的融资应该属于无追索权融资。如果事先与出口商未就贸易纠纷下的追索权问题达成协议,则国外拒付的风险将由出口保理商承担。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