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 ?第一节 合同价款调整 ?第二节 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结算 ?第三节 工程总承包和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和结算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 第一节 合同价款调整 法规变化类 1法律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项目特征不符 4工程量清单缺项 6计日工 5工程量
2、偏差 工程变更类 物价变化类 7物价变化 8暂估价 9不可抗力 10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1误期赔偿 12索赔 工程索赔类 13现场签证 其他类 工程变更类签证 工程索赔类签证 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15 双方约定其他调整 14暂列金额 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 一、法律法规变化 ? (9.2.1)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
3、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如增加消防技术测试项目消防预检费 ?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只调减不调增) 原定的竣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之前之后基准日期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的以合同签订前28天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风险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4 二、工程变更二、工程变更 ?(一)工程变更的
4、范围(一)工程变更的范围 ? 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删)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改)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改)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改)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增)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5
5、 (二)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 ? 1. 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 ? (9.3.1 )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本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条款9.6.2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本条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 条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 1
6、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6 例5.1.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序 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 数量 金额(元) 综合 单价 合价 0105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010502 001001 矩形柱 1.混凝土种类: 预拌 2.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3.柱截面面尺寸:
7、 600*600 m3 100 400 40000 z010502 001002 矩形柱 1.混凝土种类: 预拌 2.混凝土强度等级: C30 3.柱截面面尺寸: 400*400 m3 2.24 400 896 z010502 001003 矩形柱 1.混凝土种类: 预拌 2.混凝土强度等级: C35 3.柱截面面尺寸: 600*600 m3 20 429.65 8593 采用适用前提: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不增加关键线路上的施工时间 参照类似前提: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基本相似,不增加关键线路上的施工时间,仅调整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项目单价双方协商新的综合单价 例:400+0.989
8、2*30(C35与C30价差)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7 (二)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 ?1. 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招标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
9、施工图预算)100% ?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工程项目的单价,并应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8 1. 新(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 ? 【例5.1.2】某工程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中标人投标报价950万元,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为多少。 %5%100)1(10
10、00950?L? 施工过程中,屋面防水采用PE高分子防水卷材(1.5mm),清单项目中无类似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该卷材单价为18元/m2,查项目所在地定额人工费为3.78元,除卷材外其他材料费0.65元,管理费和利润1.13元。该项目综合单价? ? 解: ?综合单价=(3.78人+18材+0.65其他材+1.13管利)*(1-5%) =23.56*95%=22.38元/m2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9 2.措施项目费调整 ? (9.3.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
11、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不作为竞争性费用)计算。 ?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调整方法(9.3.1)确定单价。 ? (3)按照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的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 如
12、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0 3.(非承包人原因)删减合同工作补偿 ? (9.3.3)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防止某些发包人在签
13、约后擅自取消合同中的工作,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 ?出现本条规定情形,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1 三、项目特征不符 ? 9.4.1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 9.4.2 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
14、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的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本规范第9.3节(工程变更)项目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2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 ? 9.5.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本规范第9.3.1条(新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 9.5.2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15、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照本规范第9.3.2条(措施项目)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 9.5.3 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本规范第9.3.1条、第9.3.2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3 五、工程量偏差 ? 9.6.1 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本规范第9.6.2、9.6.3条规定时,发
16、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 9.6.2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以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高。 ? 9.6.3 当工程量出现本规范第9.6.2条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
17、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4 工程量偏差的调整原则 工程量偏差工程量偏差未超过15%工程量偏差超过15%工程量减少15% 以上工程量增加15% 以上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予以调高;措施项目费调减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予以调低;措施项目费调增直接调整 综合单价 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 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 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 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 综合单价 措施项目费 不作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
18、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5 工程量偏差超过工程量偏差超过15% ? 其中,式中: ?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 ? 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 ? Q0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 ? 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 P0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1011Q 0.85QS=QP?当时,1010001PQ15. 1-QPQ15. 1SQ15. 1Q?)(时,当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6 调整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
19、P1 )的确定 ? 13版清单计价规范中对招标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出现偏差的幅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约定了其调整的原则。但对于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的具体调整方法未予以规定。 ? 由工程量偏差引起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发生变化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针对每一个影响因素来约定调整方法,实施中可操作性太低。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当工程量偏差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其新的综合单价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 (1)合同中约定当工程量偏差超过一定幅度时,新的综合单价在原单价的基础上下(上)浮一定百分比,则按照百分比调整法进行综合单价的确定; ? (2)合同中未约定具体调整方法,由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或核实竣工文件时向监理人提
20、出,经发包人确认后确定综合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7 例【5.1.4】 ? (1)某工程项目,合同中基础工程土方为100000m3,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30元/m3,土方开挖时进行工程变更,加深基坑,使得土方工程量为108000m3,变更工程土方量没有达到既定的重新确定综合单价的标准(如量变化幅度15%),对于变更的土方工程综合单价,仍采用原综合单价30元/m3。 ? (2)某工程项目,合同中基础工程土方为100000m3,报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3
21、0元/m3,土方开挖时进行工程变更,加深基坑,使得土方工程量为120000m3,变更工程土方量超过15%。按照13版清单计价规范应按条款9.6.2确定变更项目单价。 ?如合同约定工程量超过原清单量15%部分,乘以0.95系数,则超过部分量120000-100000*(1+15%)=5000m3,其中 ?115000m3,按照原合同单价30元/m3 ?5000m3,按照30*0.95=28.5元/m3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8 六、计日工 ? 9.7.
22、1 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 9.7.2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提交下列报表和有关凭证送发包人复核: ?(1)工程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 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5)发包人要求其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19
23、六、计日工 ? 9.7.3 任一计日工项目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在该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 9.7.4 任一计日工项目结束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应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照本规范第9.3节(工程变更)的规
24、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 9.7.5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本规范第10.3节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并应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0 七、物价变化 ? 9.8.1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 ? 9.8.2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的主要材料、工
25、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的方法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 ? 9.8.3 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 ? (1) 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 (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较低者。 ? 9.8.4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不适用本规范第9.8.1条、第9.8.2条规定,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
26、价内。 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1 七、物价变化 ? 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材料品种少,量大) ?(A.1.1)价格调整公式: ?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 P0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 B1、B2、B3、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
27、投标函投标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 ?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 F01、F02、F03、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100333022201110ntnntttFFBFFBFFBFFBAPP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2 七、物价变化 ? 2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 (A.2.1)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
28、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应由发包人复核,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 ? (1)人工单价的调整 ?(A.2.2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合同价款。 ?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 ?(A.2.4)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其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9、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3 2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 (3)(A.2.3)材料、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 ? 按照发包人提供的13规范附录L.2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由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按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
30、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 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 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送发包人核对,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3个工作日不予答复的视为已经认可,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如果承包人未报经发包人核对即自行采购材料,再报发包人确认调整合同价款的,如发包人不同意,则不作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31、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4 【例5.1.5】 工程名称:*教学楼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5% 基准单价(信息价)(元) 投标单价(元) 发承包人确认单价(元) 1 预拌C20 m3 25 5 310 308 309.5 2 预拌C25 m3 560 5 323 325 325 3 预拌C30 m3 3120 5 340 340 340 某工程采用预拌混凝土由承包人提供,所需品种见下表,施工期间,在采购预拌混凝土时,其单价(当期信息价)分别为C20:327
32、元/m3, C25:335元/m3, C30:345元/m3,合同约定的材料单价如何调整?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5 例5.1.5: ?解: ? 1.C20:327310-1=5.45% ? 投标单价低于基准价,以基准价为基础计算,已超过约定的风险系数,应予调整:308+310*0.45%=309.5元/m3 ? 2.C25:335325-1=3.08% ? 投标单价高于基准价,以投标单价为基础计算,未超过于约定的
33、风险系数,不予调整。 ? 3.C30:345340-1=1.39% ? 投标单价等于基准价,以基准价为基础计算,未超过于约定的风险系数,不予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6 八、暂估价 ?1.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
34、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依法确定中标价格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7 八、暂估价 ? 2.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 ? (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 ? 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接受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 ? 若承包人不参加投
35、标的专业工程,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结果应报送发包人批准。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中。 ? 若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与组织招标工作有关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专业工程依法进行招标后,以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8 九、不可抗力 ? 1.不可抗力范围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
36、克服的客观情况。 ? 2.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 ? (1)费用损失的承担原则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 (2)工期的处理。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
37、人承担。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29 十、提前竣工(赶工赔偿) ?1.赶工费用 ?发包人应当依据相关工程的工期定额合理计算工期,压缩的工期天数不得超过定额工期的20%,超过者,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增加赶工费用。 ?2.提前竣工奖励 ?9.11.2 发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应修订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用。 ?9.11.3 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前
38、竣工每日历天应补偿额度,此项费用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应与结算款一并支付。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0 十一、误期赔偿 ? 9.12.1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承包人应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 ? 合同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 ? 9.12.2 发承包双方应在
39、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并应明确每日历天应赔额度。误期赔偿费应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并应在结算款中扣除。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1 十二、工程索赔 ?(一)索赔概念与分类 ?1.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当事人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约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和(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建设工程计价
40、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2 2.索赔的分类 ?(1)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索赔; ?总承包人与分包人间的索赔; ?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供货人、运输人间的索赔; ?发包人或承包人与保险人间的索赔。 ?(2)按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工期索赔(Claim for Extension of Time); ?费用索赔(Cost Claim)。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工程延误索赔;加速施工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终止索赔;不可预见的不利条件;不
41、可抗力事件的索赔;其他索赔。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3 表5.1.3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承包人的索赔事件及可补偿内容(掌握 p240) 序号 条款号 索赔事件 可补偿内容 工期 费用 利润 一 发包人原因(主观行为或要求)引起索赔, T+C+P 1 1.6.1 迟延提供图纸 3 2.3 迟延提供施工场地 7 5.2.6 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不合格或迟延提供或变更交货地点 9 8.3 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提供的错误资料导致测量放线错误 11 11.3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14 12.2
42、发包人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 15 12.4.2 工程暂停后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 16 13.1.3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工程返工 17 13.5.3 监理人对已经覆盖的隐蔽工程要求重新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 18 13.6.2 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造成工程不合格 19 14.1.3 承包人应监理人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重新检验且检验结果合格 21 18.4.2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前提前占用工程 27 22.2.2 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暂停施工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4 表5.1
43、.3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承包人的索赔事件及可补偿内容 二 发包人原因(主观行为或要求)引起索赔,不影响工期时 C+P T C P 22 18.6.2 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试运行失败 23 19.2.3 工程移交后因发包人原因出现新的缺陷或损坏的修复 三 发包人责任(不是主观行为,未完全尽到责任), T+C 2 1.10.1 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 4 3.4.5 监理人指令迟延或错误 5 4.11 施工中遇到不利物质条件 8 5.4.3 发包人更换其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 四 发包人风险(不确定性), T 12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 26 21.3.1(4) 因不可抗力
44、造成工期延误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5 表5.1.3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承包人的索赔事件及可补偿内容 五 只影响费用,不影响工期特殊事件,C 6 5.2.4 提前向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 10 9.2.6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人员工伤事故 13 11.6 承包人提前竣工 20 16.2 基准日后法律的变化 24 19.4 工程移交后因发包人原因出现的缺陷修复后的试验和试运行 25 21.3.1(4) 因不可抗力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清理、修复工程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
45、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6 例题 ? 12【4-7】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关于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是( B)。 ? A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可进行利润索赔 ? B发生不可抗力只能进行工期索赔 ? C异常恶劣天气导致的停工通常可以进行费用索赔 ? D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只能进行工期索赔 ? 12【4-8】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规定的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索赔费用的事件有(ABCE )。 ? A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付材料和设备 ? B发包人要求向承包人提前
46、竣工 ? C施工过程发现文物、古迹 ? D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E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7 (二)索赔条件与证据 ? 1.索赔条件 ? 对于承包商来说,其索赔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承包商承担风险; ?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
47、面通知和索赔报告。 ? 2.索赔的证据要求 ? (1)真实性。 ? (2)全面性。 ? (3)关联性。 ? (4)及时性。 ? (5)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8 (三)费用索赔计算 ? 1.费用索赔计算 ? 索赔费用的要素与工程造价的构成基本类似,一般可归结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费、施工管理费、利息、利润、保险费等。 ? 注意: ? 在计算停工损失中人工费时,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 ? * 在计算机械设备
48、台班停滞费时,如果机械设备是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如果是承包人租赁的设备,一般按台班租金加上每台班分摊的施工机械进退场费计算。 ? * 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可以选用下面的方法:合同百分比法、行业平均水平法、原始估价法和历史数据法。 ? * 考核时,一般窝工不取费。实际需要判断是否引起管理费变化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39 (四)工期索赔的计算 ?1. 可索赔工期的范围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属于不可原谅的延期;只有承包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的延误,才是可原谅的延期。 ?只
49、有可原谅延期部分才能批准顺延合同工期。 ?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 ?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 ?被延误的工作应是处于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或对非关键路线工作的影响时间较长,超过了该工作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时间,可以获得工期索赔。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40 (四)工期索赔的计算 ? 2.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 (1)比例计算法。主要用于工程量有增加时工期索赔的计算。 ? (2)网络分析
50、法。 ? 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总延误的时间为批准顺延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差限制而成为关键工作时,可以批准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 ? 3. 共同延误的处理 ? 当出现共同延误时,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 ? 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 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计价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19/10/27 石家庄铁道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系 41 【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