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运输行政管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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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Page 2主要内容水路运政管理水路运政管理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概述水路运输行政管理概述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港口行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12345678Page 3 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包括水路运政、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包括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监督、船舶航道行政、港口行政、海事监督、船舶检验、消防、治安、通讯导航等管理。检验、消防、治安、通讯导航等管理。Page 4一、

2、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1 1)水路运政管理法律依据:)水路运政管理法律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1987.5.121987.5.12发布,发布,1997.12.31997.12.3修订)国际海运管理条例修订)国际海运管理条例(2002.1.12002.1.1实施);实施);交通部颁发的交通部颁发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水路运输服务业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2003.3.12003.3.1实施)实施); ;Page 5一、水路运输行政管

3、理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2)航道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航道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交通部颁发的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交通部颁发的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标条例;内河航标管理办法。Page 6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3)港口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港口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6.28通过,通过,2004.1.1实施)。实施)。4)海事管理的法律依据:)海事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Page 7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5)船舶检验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船舶检验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6)水上通信导航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水上通信导航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交通部水上无线电管理法规;交通部水上无线电管理法规;交通部水上通信行政管理法规。交通部水上通信行政管理

5、法规。Page 8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1)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路交通行政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路交通行政管理;理;2)交通运输部水系派驻机构负责水系水路交通行交通运输部水系派驻机构负责水系水路交通行政管理,水系派驻机构分设海事、船检、航道、通政管理,水系派驻机构分设海事、船检、航道、通信、公安等分支机构,具体负责水系信、公安等分支机构,具体负责水系干线干线水路交通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行政管理;Page 9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一、水路运输行政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负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路交通行政管理,在水运发责本辖区内水路交

6、通行政管理,在水运发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了港航管理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了港航管理机构(或单设港口管理、航道管理机构)机构(或单设港口管理、航道管理机构),由交通主管部门授权履行本辖区水路交,由交通主管部门授权履行本辖区水路交通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设立的地方海事机通行政管理职能,依法设立的地方海事机构船检机构负责地方海事、船检行政管理构船检机构负责地方海事、船检行政管理工作。工作。Page 101、水路运政管理概念、机构及职责、水路运政管理概念、机构及职责Page 11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234 水路运政管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机关依据国水路运政管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机关依据国家

7、有关水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和规范水运家有关水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培育和规范水运市场,对水运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市场,对水运市场秩序实施监督管理的行政行为。 水路运政管理概念水路运政管理概念Page 12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2 水路运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水路运政管理体制和机构 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交通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部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1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事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事业;234交通部在长江、珠江水系分别派驻航务(运)管理局,统一

8、负交通部在长江、珠江水系分别派驻航务(运)管理局,统一负责干线的航运行政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指导水系沿线各省、市、责干线的航运行政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指导水系沿线各省、市、自治区的航运管理工作;自治区的航运管理工作;各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水路运输事业;各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水路运输事业;各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路运输管理业务的实际各地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水路运输管理业务的实际情况,设置航运管理机构,负责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情况,设置航运管理机构,负责水路运政管理工作。Page 13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4水路运政管理范围、对象水路运政管理范围、

9、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从事水路货物和旅客运输经其他通航水域内从事水路货物和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和水路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营活动和水路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 水路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也称水运水路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也称水运服务业)包括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服务业)包括国内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客运代理、船舶管理、推拖船业务理、客运代理、船舶管理、推拖船业务。Page 14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2水路运政管理主要职责水路运政管理主要职责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职责分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派驻

10、机构交通运输部派驻机构Page 15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2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1)“三资三资”航运企业的筹建、开业及相关管理;航运企业的筹建、开业及相关管理;(2)省际运输航运企业的筹建、开业及相关管理;)省际运输航运企业的筹建、开业及相关管理;(3)省际液货危险品运输及重点区域省际客运管理;)省际液货危险品运输及重点区域省际客运管理;(4)集装箱班轮内支线管理)集装箱班轮内支线管理(5)国外进口船舶、国际海运船舶进入国内市场。)国外进口船舶、国际海运船舶进入国内市场。Page 16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交通运输部派驻机构交通运输部派驻机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地方交通主管部

11、门(1)省内和地市内航运企业的筹建、开业及管理;(2)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省际和省内运输的航运企业的船舶管理;(3)本行政区域内的水上运输管理。Page 17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2 管理方式管理方式采取登记方式管理的事项采取登记方式管理的事项设立航运企业,申请经营国内航运业务或调整水路运输经营范设立航运企业,申请经营国内航运业务或调整水路运输经营范围,须事先得到相应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围,须事先得到相应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建造、购买或光租水路客运船舶(包括普通客船、高速客船、客滚船、载货汽车滚装船、旅游船等)和液货危险品运输船舶(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等),须事先得到相应交通部门批准

12、。Page 18二、水路运政管理二、水路运政管理采取登记方式管理的事项采取登记方式管理的事项开辟或调整集装箱班轮内支线航线,客运航线;在国内外建造、购买或光租除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以外的运输船舶;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客船、液货危险品船除外)转入国内运输。Page 19Page 20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 1、设立设立水路运输业水路运输业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经营旅客运输的,应当落实客船沿线停靠港(站)点,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设施;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

13、业性运输,必须具备上述1235项条件,并有确定的负责人,个体(联户)船舶必须具备船舶保险证明。 Page 21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船舶条件经营资质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2、资质条件、资质条件Page 22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货船货船普通普通货船货船散装液散装液体船体船内河船内河船客船客船Page 23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企业法人资格(个体除外);企业法人资格(个体除外);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资格(运输管理人员、个体经营者、海务

14、从业人员资格(运输管理人员、个体经营者、海务机务人员、机务人员、4人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液货危险品和人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液货危险品和客运的最高管理层管理人员);客运的最高管理层管理人员);与经营区域范围、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与经营区域范围、船舶种类相适应的船舶。Page 24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申请书;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船舶应具备的证书及其复印件;船舶应具备的证书及其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

15、的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的复印件;主要股东资历、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股东资历、银行资信证明;ISM规则的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规则的符合证明或临时符合证明(DOC););经营客运的,有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的服务设施的经营客运的,有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的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Page 25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三、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省际运输企业;县-市-省-部;筹建:40天,开业:15天;省内运输企业;县-市-省; 个体运输; 省际:县-市-; 省内:县-市。Page 26Page 27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船舶管理业准入;船舶管理业准入;水路服务

16、业市场准水路服务业市场准入;入;Page 28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1234有稳定的客货有稳定的客货源;源;有与经营范围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组织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机构和专业人员;员;最低的注册资最低的注册资本。本。(船代:船代:20万元万元RMB;客货代:客货代:30万万元元RMB;同时;同时兼营:兼营:50万元万元RMB);固定的经营场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营业所和必要营业设施设施资质条件资质条件Page 29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报送文件: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企业名称预报送

17、文件: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资信证明、经营场所证明、设立企业的文先核准通知书、资信证明、经营场所证明、设立企业的文件、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的管理人员、其他交通主管部门的件、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的管理人员、其他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规定;审批程序:县审批程序:县-市市-省;省; 三资企业:交通运输部。三资企业:交通运输部。Page 30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含义 船舶管理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服务内容船舶机务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员配给、管理;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18、其他船舶管理服务。Page 31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经营船舶管理业的资质条件经营船舶管理业的资质条件注册资本;(国内注册资本;(国内10万元万元RMB) 管理人员;(国内沿海,内河)管理人员;(国内沿海,内河) 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Page 32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四、水路运输服务业市场准入管理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1423相关文件

19、;相关文件;县县-市市-省(筹建:省(筹建:30天);天);申请开业:省(申请开业:省(20天)天)-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在服务许可证,并在15天之内在所天之内在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部门备案;在地和船籍港海事部门备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办理其他相关手续。Page 33Page 34五、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建造、购买或光租客船或液货建造、购买或光租客船或液货危险品船;危险品船;新增普货船,国外建造、购买或新增普货船,国外建造、购买或光租普货船,航行国际航线转入光租普货船,航行国际航线转入国内普货运输,内支线集装箱班国内普货运输,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轮运输登记方式管理。

20、登记方式管理。Page 35五、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登记条件登记条件: 经营人符合经营人符合水管条例水管条例及实施细则,以及交通运输及实施细则,以及交通运输部部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取得“水运许可水运许可证证”; 建造、购买、光租或期租的船舶应符合建造、购买、光租或期租的船舶应符合老旧运输船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舶管理规定,并具备相应的证书。,并具备相应的证书。Page 36五、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登记应提交的材料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一式四份;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申请表一式四份;“水路运输许

21、可证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建造、购买、光租或开辟客运、集装箱班轮内支线的可行性建造、购买、光租或开辟客运、集装箱班轮内支线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报告;拟建造、购买、光租或期租船舶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船舶的有拟建造、购买、光租或期租船舶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船舶的有效船舶资料;效船舶资料;客运和集装箱班轮内支线客运和集装箱班轮内支线港口服务协定意向书;港口服务协定意向书;光租或期租,应向海事部门提交租船合同,或光租或期租,应向海事部门提交租船合同,或“光船租赁登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记证明书”。Page 37五、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水路运输船舶准入管理登记程序和登记登记程序和登记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申请

22、表及申请材料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材料并盖章,转交上一级登记受理机关;初次受理等级部门,审核后,加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符合条件的,20工作日内,出具“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不符合的,10日内书面答复。开辟集装箱班轮内支线的或客运,持“登记事项证明书”向海关、海事、运管部门办理核实手续;申请建造、购买、光租船舶的,持“登记事项证明书”向海关、海事、船检部门办理手续;Page 38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船舶国际船舶运输业;运输业;国际海运市国际海运市场监管。场监管。国际船舶管国际船舶管理业;理业;国际船舶经营国际船舶经营中国国际班轮中国国际

23、班轮业务;业务;外商投资经营国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运及其辅助际海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理;业准入管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其实施细则。国际船舶国际船舶代理业;代理业;无船承无船承运业;运业;Page 39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船舶国际船舶运输业;运输业;审批权限审批权限经营条件经营条件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30工工作日)作日)1)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中国籍输业务相适应的中国籍船舶;船舶;(2)投入运营的船舶需)投入运营的船舶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安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安全技

24、术标准;全技术标准;(3)有提单、客票或联)有提单、客票或联运单证;运单证;(4)有具备资质的从业)有具备资质的从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Page 40Page 41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申请材料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交通运输申请人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抄报企业所在材料,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主管部门。市的交通主管部门。1)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中国籍船舶;务相适应的中国籍船舶;(2)投入运营的船舶需符合)投入运营的船

25、舶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安全技术标准国家规定的海上安全技术标准;(3)有提单、客票或联运单)有提单、客票或联运单证;证;(4)有具备资质的从业高级)有具备资质的从业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5)提单、客票或多式联运)提单、客票或多式联运单证样本;单证样本;(6)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高级业务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Page 42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10个工作日)将意见个工作日)将意见报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在报送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在30个工作日内作个工作日内作出许

26、可或不许可的决定。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审审批批时时效效Page 43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船舶国际船舶代理业;代理业;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15工工作日)作日)经营条件经营条件(1)高级业务管理)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有至少人员中有至少2人具人具有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的经历;(2)有固定的营业)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设施。Page 44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申请材料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交通运

27、输申请人向交通运输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部提出申请,报送相关材料,并抄报企业所在材料,并抄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地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交通主管部门。市的交通主管部门。(1)申请书;)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协议;协议;(3)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4)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件;(5)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资)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资质;质;(6)与港口、口岸之间的电)与港口、口岸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协议。子数据交换协议。Page 45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 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省

28、、自治区和直辖市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抄报个工作日内将意见抄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核意见。审审批批时时效效Page 46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船舶国际船舶管理业;管理业;审批权限审批权限各地省、直辖市、各地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主管部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门(15工作日)。工作日)。经营条件经营条件1.至少至少2人人3年以上从年以上从事高级海上运输经营事高级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活动;2.有持有与所管船舶有持有与所管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船长、轮机长适

29、任证书的人员;书的人员;3.有与国际船舶管理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设施。Page 47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船舶国际船舶管理业;管理业;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书;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可行性分析报告、投资协议;议;3.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4.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5.海运条例海运条例规定的从业规定的从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文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件;6.海运条例海运条例规定的船长规定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

30、国内分支机构的国内分支机构的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程序:1.申请书;申请书;2.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3.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4.母公司的母公司的“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经营资格登记证”或或“国际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的副本;的副本;5.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的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确认文件;经营范围确认文件;6.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7.海运条例海运条例规定的从业规定的从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文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文件;件;8.分支机构与海关、港口的分支机构与海关、港口的电子数据交换

31、协议。电子数据交换协议。Page 48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无船承无船承运业;运业;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15工作日)工作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申请书;申请书;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保证金已交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复印件(80万人民币);万人民币);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单格式样本;提单格式样本;Page 49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无船承无船承运业;运业;申请人为外国无船承运申请人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业务经营者:联络机构说明书;联络机构说明书;

32、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国内的分支机构:者在国内的分支机构:申请书;申请书;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母公司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资格登记证副本;保证金已交付的银行凭证保证金已交付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复印件。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母公司确认该分支机构 经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营范围的确认文件;委托书副本或复印件;委托书副本或复印件;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委托人与联络机构的协议副本;副本;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联络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复印件。Page 50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

33、管理non 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_NVOCC 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它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它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经营活动。人责任的国际海上经营活动。无船承运业无船承运业Page 51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收取的费用不同:货代是代理费或佣金;收取的费用不同:货

34、代是代理费或佣金; 无船承运人收取运费。无船承运人收取运费。法律地位不同:货代可以和货主、法律地位不同:货代可以和货主、船代签订合同,但提单上不能出现船代签订合同,但提单上不能出现货代名称,而无船承运人可以;货代名称,而无船承运人可以;无船承运人与货代的区别:无船承运人与货代的区别:Page 52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 无船承运人面临的具体风险概括为:未尽自身职责而引致的赔偿责任;因其他当事方过错而遭受的损失风险;基于共同海损分摊而产生的责任;其他可能的损失风险。实践中无船承运人业务常见的法律风险如下: 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风险风险无单放货无单放货 1

35、 所谓无单放货是指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所谓无单放货是指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及其代承运人及其代理人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理人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在未收回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将货物交付将货物交付提货人的行为。按照国际航运管理和我国提货人的行为。按照国际航运管理和我国海商法海商法的规定的规定,在目在目的港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是承运人的法定责任。的港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是承运人的法定责任。 Page 53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2放单风险放单风险 这实际上是在这实际上是在FOB条款背景下托运人识别问题。条款背景下托运人识别问题。 A

36、 案案 例例 简简 介介 香港香港T公司是中间商公司是中间商,向向S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公司购买一批货物,贸贸易条款易条款FOB。Z指定由无船承运人指定由无船承运人A作为承运人作为承运人,运运费条款为到付。货物实际上是由费条款为到付。货物实际上是由S交给交给A的的,而且中而且中国境内报关单显示的经营单位均为国境内报关单显示的经营单位均为S。现在。现在Z公司要公司要求承运人求承运人A在提单上显示在提单上显示T为托运人为托运人,提单上托运人提单上托运人不显示供货方不显示供货方S,同时要求提单应该直接签发给同时要求提单应该直接签发给T。 Page 54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

37、市场准入管理A 案案 例例 分分 析析 根据根据海商法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托运人托运人”是指是指: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在以上案例中在以上案例中,T是与承运人订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是与承运人订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合同的人,是托运人是托运人;而而S是货交

38、承运人的人是货交承运人的人,也是当也是当然的托运人。如果然的托运人。如果S提出同样的要求提出同样的要求,即要求记载为即要求记载为托运人并取得提单托运人并取得提单,无船承运人无船承运人A则会无所适从。则会无所适从。Page 55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3无船承运人或其代理拒绝交货或不恰当行使留置权的风险无船承运人或其代理拒绝交货或不恰当行使留置权的风险 无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不恰当行使留置无船承运人或其代理人不恰当行使留置权权,拒绝向收货人交货拒绝向收货人交货,会导致收货人损失会导致收货人损失,引引起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起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A 案案

39、例例 简简 介介 G为美国一家无船承运人为美国一家无船承运人,其在中国其在中国D港的代理人港的代理人为为Z。某家具公司。某家具公司H通过委托通过委托G向美国记名收货人向美国记名收货人F出出口货物口货物,运费条款是到付运费条款是到付, Z代理代理G给客人签发了全套正给客人签发了全套正本提单。但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本提单。但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H持全套正本提单要持全套正本提单要求更改收货人。求更改收货人。G拒绝更改拒绝更改,理由是提单上收货人还欠理由是提单上收货人还欠G部分应收帐款。部分应收帐款。H遂以遂以G和和Z为被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向法院申请强制令强制令,要求重签提单。法院在收到要求重

40、签提单。法院在收到H现金担保的情况现金担保的情况下下,裁定准许该强制申请。裁定准许该强制申请。 Page 56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A 案案 例例 分分 析析 本案中本案中,G以与本案无关的原提单收货人欠自己以与本案无关的原提单收货人欠自己帐款为由帐款为由,拒绝为合法提单持有人拒绝为合法提单持有人H更改收货人更改收货人,系滥系滥用留置权用留置权,如执意坚持如执意坚持,只能自食苦果。最终在代理只能自食苦果。最终在代理人人Z的努力下的努力下,G同意无条件重新签发提单。本案例同意无条件重新签发提单。本案例也说明了合理选择代理伙伴并合理约束其行为的必也说明了合

41、理选择代理伙伴并合理约束其行为的必要性。要性。Page 57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船舶经国际船舶经营中国国际营中国国际班轮业务;班轮业务;审批权限审批权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的名称、注册地、营业执照副本、主要出资人;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文件;运价本;运价本;运营船舶资料;运营船舶资料;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靠港口;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靠港口;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Page 58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

42、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中国国际船舶运输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新增运力管经营者新增运力管理理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备案(备案(3工作日)工作日)公司名称;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地;船名、国籍、船名、国籍、船舶类别、船船舶类别、船舶吨位;舶吨位;拟营运航线。拟营运航线。1243Page 59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外商投资经营外商投资经营国际海运及其国际海运及其辅助业准入管辅助业准入管理;理;审批审批权限权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审批审批材料:材料:申请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合资或合作协议;合资或合作协议;投资者的企业商

43、业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高级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高级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Page 60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设立外商投资的设立外商投资的国际船舶代理业、国际船舶代理业、国际船舶管理业国际船舶管理业经营国际海运货物经营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具备的条仓储业务具备的条件:件:固定的营业场所;固定的营业场所;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储设施;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仓储设施;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人3年以上的从业经历;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44、它条件。海运条例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实施细则第7、8条;条;还需到其它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手续。还需到其它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手续。Page 61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海运仓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经营国际海运仓储业务、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储业务、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经营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营国际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固定的营业场所;固定的营业场所;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车辆、装卸机械、集装箱检查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车辆、装卸机械、集装箱检查设备和设施;设备和设施;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人3年以上的从业经历;年

45、以上的从业经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经营国际海运集装经营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及堆场业务箱站及堆场业务交通运输部审批交通运输部审批Page 62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材料:材料: 申请书;申请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合资或合作协议;合资或合作协议; 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投资者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或身份证明;Page 63六、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航运及其辅助业市场准入管理国际海运国际海运市场监管市场监管3月月15日每年向所在地省日每年向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46、上报交通运输部。信息,上报交通运输部。调查制度;调查制度;.国际船公司不能和货代签国际船公司不能和货代签订协议运价;订协议运价;国际船公司不能接受没有办理提单国际船公司不能接受没有办理提单等级并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无船等级并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无船承运资格的经营者提供的货物或集承运资格的经营者提供的货物或集装箱;装箱;Page 64(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竞争、有序)Page 65七、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七、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五定原则五定原则水路客运水路客运票据票据票价实行市场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向物调节价,向物价、交通主管价、交通主管部门报备;部门报备;水路客运水路客运服务

47、质量服务质量Page 66七、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七、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在批准的经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营范围内从事货物运输事货物运输;使用交通主使用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管部门规定的货物运输的货物运输票据。票据。Page 67Page 68八、港口行政管理八、港口行政管理港政管理港政管理港口行政管理体系;港口行政管理体系;港口行政管理内容;港口行政管理内容;港口经营市场管理;港口经营市场管理;港口安全与保护。港口安全与保护。Page 69八、港口行政管理八、港口行政管理234港口规划与建设港口规划与建设港口规划含义与分类;港口规划含义与分类;港口规划与城市、区域经济规划等之间的关系;港口规划与城市

48、、区域经济规划等之间的关系;港口规划的作用与意义;港口规划的作用与意义;港口规划的编制;港口规划的编制;港口规划实施与管理;港口规划实施与管理;港口建设。港口建设。Page 70八、港口行政管理八、港口行政管理全国性、区域性和具体港口规划;全国性、区域性和具体港口规划;远景规划、中期规划和近期实施规划。远景规划、中期规划和近期实施规划。港口布局规划、总体规划和港区规划;港口布局规划、总体规划和港区规划;港口规划分类港口规划分类Page 71八、港口行政管理八、港口行政管理港口布局规划:港口布局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是指港口的分布规划,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是指港口的分布规划,包括全

49、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是指一个港口在一定时期内的具体规划,包括港口的是指一个港口在一定时期内的具体规划,包括港口的水域、陆域范围,港区划分、吞吐量和到港船型、港水域、陆域范围,港区划分、吞吐量和到港船型、港口性质和功能、水域和陆域作用、港口设施建设、岸口性质和功能、水域和陆域作用、港口设施建设、岸线使用、建设用地配置以及分期建设序列等。线使用、建设用地配置以及分期建设序列等。Page 72八、港口行政管理八、港口行政管理港口规划与其它规划之间的关系港口规划与其它规划之间的关系;港口规划的意义和作用港口规划的意义和作用为其它运输系统提供依

50、据;为其它运输系统提供依据;明确港口的性质功能和发展方向;明确港口的性质功能和发展方向;港口建设有序;港口建设有序;布局合理性的依据;布局合理性的依据;岸线发挥最佳经济效益;岸线发挥最佳经济效益;落实战备。落实战备。Page 73八、港口行政管理八、港口行政管理港口规划的编制港口规划的编制港口布局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港口布局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和方法;1依据:依据:国家生产力布局、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内外贸易增长趋势、国家综合运输网规划、海运规划和流域规划、矿产储藏、开采和产、销地位置、港口城市发展规划及国家对港口建设的政策等;Page 74八、港口行政管理八、港口行政管理原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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