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6-91法律法律1、海关法 2、行政许可法3、行政处罚法 4、行政复议法5、行政诉讼法 6、国家赔偿法(2010年修订)7、行政强制法(新增)、行政强制法(新增) 8、对外贸易法9、立法法 10、关衔条例11、刑法及其修正案(节选) 12、民事诉讼法(节选)13、公务员法 1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5、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22-6-92行政法规16、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17、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增)18、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新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新增)19、进出口关税条例20、稽查条例2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22、海
2、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23、海关统计条例24、海关事务担保条例(新增)、海关事务担保条例(新增)25、海关对出口加工区监管的暂行办法26、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27、海关关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28、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29、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30、电影管理条例31、核出口管制条例(2006年修订)32、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33、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34、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35、军品出口管理条例36、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37、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38、反倾销条例39、反补贴条例40、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41、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2022-6-93部门规章部门规
3、章42、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2022-6-94对老百姓来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事你对老百姓来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事你,老百姓都可以做,都是合法的,老百姓都可以做,都是合法的对政府来说,只要法律没有明确授权你的对政府来说,只要法律没有明确授权你的事,你都不能做,做了都是非法的。事,你都不能做,做了都是非法的。2022-6-95历史上共三部海关法历史上共三部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 1951 1951年年4 4月月1818日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7 1987年年7 7月月1 1日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4、 2001 2001年年1 1月月1 1日日2022-6-9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二章第二章 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运输工具 第三章第三章 进出境货物进出境货物 第四章第四章 进出境物品进出境物品 第五章第五章 关税关税 第六章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海关事务担保 第七章第七章 执法监督执法监督 第八章第八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第九章第九章 附则附则2022-6-97海关的性质和任务海关的性质和任务(一)海关的性质(一)海关的性质 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二)海关的任务(二)海关的任务 监管、征税、查私监管、征
5、税、查私 、统计、统计2022-6-98海关管理体制海关管理体制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制2022-6-99机构设置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派驻机构隶属机构隶属机构其他机构其他机构2022-6-910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
6、的证件;查问(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海关权力海关权力2022-6-911海关权力海关权力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
7、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的,可以扣留。2022-6-912海关权力海关权力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私犯罪嫌疑人
8、,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2022-6-913海关权力海关权力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
9、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2022-6-914海关权力海关权力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案件涉
10、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理。2022-6-915海关权力海关权力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批准。 (八)法律、行政
11、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其他权力。2022-6-916缉私体制缉私体制缉私体制缉私体制联合缉私联合缉私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统一处理统一处理2022-6-917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收发货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委托报关委托报关企业办理企业办理另有规另有规定除外定除外授权授权委托委托书书提供提供真实真实情况情况对情况真实对情况真实性负合理审性负合理审查义务查义务进出境物品进出境物品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所有人所有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报关人的资格及报关企业的基本义务报关人的资格及报关企业的基本义务2022-6-918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运输
12、工具 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运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车辆、航空器和驮畜。 2022-6-919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管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实施监管 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时进行申报,并接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或者驶离时进行申报,并接受监管和检查受监管和检查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接受进出境运输工具装卸货物、物品和上下人员接受海关监管海关监管 海关对运输工具进行例行检查、重点抽查、重点海关对运输工具进行例行检查、重点抽查、重点抄查抄查 进出境运输工具用途有限制性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
13、用途有限制性规定 兼营或改营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履行海关兼营或改营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履行海关义务义务2022-6-920海关监管的期限海关监管的期限海关监管货物海关监管货物暂时进口货物(进境起至出境或转为一般进口止)暂时进口货物(进境起至出境或转为一般进口止)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起至监管年限期满止)特定减免税货物(进境起至监管年限期满止)一般出口货物(申报起至出境止)一般出口货物(申报起至出境止)保税货物(进境起至出境或转为一般进口止)保税货物(进境起至出境或转为一般进口止)超期未报货物(进境起至海关提取变卖止)超期未报货物(进境起至海关提取变卖止)过、转、通货物(过、转、通货物(
14、进境起至出境止)进境起至出境止)一般进口货物(进境起至结关放行止)一般进口货物(进境起至结关放行止) 其他(进境起至结关止)其他(进境起至结关止) 2022-6-921货物和物品的区别货物和物品的区别(1)无论数量多少,有证据证明用于贸易的,)无论数量多少,有证据证明用于贸易的,可按货物认定。可按货物认定。(2)无论数量多少,没有证据证明用于贸易的)无论数量多少,没有证据证明用于贸易的,可按物品认定。,可按物品认定。(3)对携带物品的种类明显不属于生活资料,)对携带物品的种类明显不属于生活资料,可按货物认定。可按货物认定。(4)对旅客携带进出境仅用于单位生产、使用)对旅客携带进出境仅用于单位生
15、产、使用、展示等经营活动的物品,按货物认定,但事、展示等经营活动的物品,按货物认定,但事实上单位和个人兼用的除外实上单位和个人兼用的除外。2022-6-922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2022-6-923进口货物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的收货人出口货物出口货物的发货人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的所有人关税的纳税关税的纳税义务人义务人2022-6-924完税价格的确定完税价格的确定 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口
16、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海关估定。2022-6-925关税的减免关税的减免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规定数额以内的物品 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17、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2022-6-926 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进出口货物,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特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减税或者免税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依照前款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作他用。特定减免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2022-6-927关税的追征
18、和补征关税的追征和补征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纳税义务人补征。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2022-6-928纳税争议的处理纳税争议的处理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复议决定仍
19、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提起诉讼 2022-6-929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不得办理担保放行的情行不得办理担保放行的情行2022-6-930 海关立法海关立法法律层级法律层级审议机关审议机关通过人数比通过人数比颁布形式颁布形式宪法全国人大三分之二基本法律全国人大二分之一主席令法律人大常委二分之一主席令行政法规
20、国务院国务院令部门规章地方规章部务会议/委员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部门首长令省长/主席/市长令公告总署公告直属海关公告2022-6-931法律适用法律适用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2022-6-932海关关税海关关税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2022-6-933海关关税海关关税n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n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1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
21、运出境的;2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3暂准进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以及暂准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进境的;4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2022-6-934完税价格的确定完税价格的确定实际成交价格相同货物成交价格类似货物成交价格倒扣法计算法合理估定2022-6-935免征关税免征关税n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n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n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n4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n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2022-6-936海关稽查海关稽查 海关稽查
22、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海关可以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实施稽查,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2022-6-937海关稽查的时限海关稽查的时限n一般贸易和其他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稽查时限n保税货物的海关稽查时限n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稽查时限n海关对减免税进口货物的稽查时限自减免税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2022-6-938海关事务担保海关事务担保海关事务担保的适用1申请提前放行货物 担保的主要风险是货物的税款,提供担保的目的主要是为
23、了获得提前放行货物。2办理特定业务需要 部分海关业务由于其性质的特殊性,货物脱离监管的风险较大,3海关依法强制收取担保 例如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有明显的转移、藏匿其应税货物以及其他财产迹象2022-6-939海关统计海关统计 海关统计的任务是对进出口货物贸易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进行进出口监测预警,编制、管理和公布海关统计资料,提供统计服务。 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列入海关统计。2022-6-940海关关衔制度海关关衔制度n关衔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批准授予:1.海关总监、海关副总监、一级关务监督、二级关务监督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2.三级关
24、务监督至三级关务督察,由海关总署署长批准授予;3.海关总署机关及海关总署派出机构的一级关务督办以下的关衔由海关总署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4.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一级关务督办以下的关衔由各直属海关关长批准授予。2022-6-941海关关衔制度海关关衔制度n二级关务督察以下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晋级期限届满,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逐级晋升;不具备晋级条件的,应当延期晋升。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经批准可以提前晋升。n一级关务督察以上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晋级,在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内,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实行选升。2022-6-942海关关衔制度海关关衔制度n二级关务督察以下关衔的海关工作人员,在
25、其职务等级编制关衔幅度内,按照下列期限晋级:二级关务员至一级关务督办,每三年晋升一级;一级关务督办至一级关务督察,每四年晋升一级。n海关工作人员提升职务,其关衔低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关衔的最低关衔的,应当晋升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关衔的最低关衔。n海关工作人员退休后,其关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海关工作人员调离、辞职或者被辞退的,其关衔不予保留。2022-6-943海关关衔制度海关关衔制度2022-6-944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n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赋予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关为主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经济功能
26、区域。 n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多种模式。2022-6-945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n海关工作人员使用的武器和警械包括: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及其他经批准列装的武器和警械。n海关工作人员使用的武器和警械,经当地公安机关同意后由海关总署统一配发。n海关工作人员持枪执行缉私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或者持枪通行证。n开枪射击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海关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n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或者警械时,应当以制服对方为限度。海关工作人员依照规定开枪射击时,除特别紧迫的情
27、况外,应当先口头警告或者鸣枪警告,对方一有畏服表现,应当立即停止射击。2022-6-946贸易管制贸易管制n(1)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n(2)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n(3)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n(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n(5)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 n(6)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n(7)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n(8)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 n(9)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n(10)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n(1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
28、规定2022-6-947贸易救济措施贸易救济措施n反倾销措施n与第三国政府进行磋商措施n反补贴措施n保障措施n其他救济措施2022-6-948贸易管制贸易管制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由进出口n限制进出口的管理手段可细分为以下两种:对于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出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对于其他限制进出口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目录,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 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目录,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2022-6-949贸易管制贸易管制 对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7月31日前公布下一年度进口配额总量
29、。并在实施前21天予以公布 配额持有者未使用完其持有的年度配额的,应当在当年10月31日前将未使用的配额交还出口配额管理部门;未按期交还并且在当年年底前未使用完的,出口配额管理部门可以在下一年度对其扣减相应的配额。2022-6-950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的实施办法的实
30、施办法2022-6-951行政许可的性质行政许可的性质 七个主要特征:n(1)依申请的单方行政行为n(2)依法审查n(3)授益性行政行为n(4)外部行政行为n(5)要式行政行为n(6)事前管理手段n(7)实施主体是行政机关和授权组织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主要原则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主要原则n(6 6)监督与责任原则)监督与责任原则n(5 5)诚实信用与信赖保护原则)诚实信用与信赖保护原则n(4 4)救济原则)救济原则n(3 3)便民和效率原则)便民和效率原则n(2 2)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n(1 1)合法合理原则)合法合理原则2022-6-953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行政许可的设定权 法律法律行
31、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省级政府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较大的市规章较大的市规章2022-6-954行政强制行政强制n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者控制危害社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者控制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特定的人、财物或者行为依法采取暂时性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对特定的人、财物或者行为依法采取暂时性控制,迫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行政行为。控制,迫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行政行为。n行政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义行政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采取
32、强制方式迫使其履行义务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采取强制方式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2022-6-955行政处罚行政处罚n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n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n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n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2022-6-956海关行政处罚管辖海关行政处罚管辖n海关行政处罚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也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海关管辖。n2个以上海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先发现
33、违法行为的海关管辖。n管辖不明确的案件,由有关海关协商确定管辖,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海关指定管辖。n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由海关总署指定管辖。2022-6-957行政救济行政救济n行政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请求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实施纠正,并追究其行政责任,以保护行政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法律制度。n行政复议,是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
34、复议决定的活动。n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n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2022-6-958行政复议行政复议n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n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n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
35、法n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2022-6-959国家赔偿国家赔偿n国家赔偿法是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给予赔偿的法律规范的总称。n行政赔偿范围,是指国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范围。n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赔偿事项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行政行为与侵犯财产权的行政行为两种。n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2022-6-9
36、60刑法(节选)刑法(节选)n走私罪 具体罪名: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废物罪。n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n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2022-6-961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n直接送达n留置送达n委托送达n邮寄送达n转交送达n公告送达
37、2022-6-962公务员法公务员法n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n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n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2022-6-963公务员法公务员法n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n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
38、;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n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2022-6-96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n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宪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n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n有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虐待、
39、遗弃家庭成员,包养情人,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有包养情人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2022-6-965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n合法行政n合理行政n程序正当n高效便民n诚实守信n权责统一2022-6-966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n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2022-6-967原产地管理原产地管理n完全在一个国家
40、(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地;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n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n出口货物发货人可以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属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分会,申请领取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2022-6-968反倾销反倾销 反补贴反补贴n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n补贴,是指出口国(地区)政府或者其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并为接受者带来利益的财政资助以及任何形式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对补贴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n损害,是指倾销或补贴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对损害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补贴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2022-6-969谢谢大家!谢谢大家!2022-6-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