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培训guanlizhidipeixun目的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为更好地贯彻国家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标准产方针、政策和标准,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特工作特the purpose2.隐患排查管理制度6.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防爆区域的的管理制度5.禁火、禁烟管理制度4.特殊作业管理制度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目录目录目录目录8.安全检查制度12.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0.领带带班管理制度9.风险分级管控制度7.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
2、员安全素质,确保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满足公司安全生产要求,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新从业人员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危险工艺作业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上岗培训 转岗、脱岗一年以上(含一年),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培训 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 承包商,外来施工人员培训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职责职责1 目的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各级部门、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环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存档。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综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排查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1)日常隐患排查 是指
4、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要负责人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排查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排查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
5、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排查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
6、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排查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
7、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排查方式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排查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 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
8、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隐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包括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环科,一份部门留底备查。 对事故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切实的技术、管理措施,限期整改。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目的 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加强对防火、防爆管理,杜绝火灾爆炸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现场巡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9、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 1进入易燃易爆区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打火等火种进入生产区。 2各种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场所应采取可靠的阻火措施。 3易燃易爆区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4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及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 5所有人员在公司公司区内,一律不准吸烟。 6生产区内动火时,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手续。 7易燃易爆区严禁焚烧一切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电炉、煤气炉等明火用具。 8发生
10、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公司领导报警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行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应急电话应急电话 消防队电话 金山 齐鲁特殊作业管理制度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1、动火作业 2、受限空间作业 3、高处作业 4、临时用电 5、动土作业 6、断路作业 7、吊装作业 8、盲板抽堵二级动火作业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动火动火作业作业动火作业动火作业 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 三不动火 没有批准的动火票不动火
11、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动火作业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动火作业 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特殊用火作业和一级用火作业的作
12、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 二级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小时,每日用火前应进行用火分析。 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不应超过30 min 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min,应重新分析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动火作业要求动火作业要求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时,设备内氧含量不应超过23.5%。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
13、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铁路沿线25 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 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动火,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动火作业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特殊危险类动火用火单位申请安环科、生产部、设备科会签总经理审批 一级动火用火单位申请安环科、生产部会签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二级动火装置负责人安环科审批。受限空间作业受限
14、空间作业 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如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受限空间作业: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进行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作业前30 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对上、中、下各部位进行监测分析;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 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作业中断
15、时间超过60 min时,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2 . 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GBZ 2.1 的规定; 3. 可燃气体浓度要求:1)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2)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1. 受限空间外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
16、的应急用品; 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4 作业人员不应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 5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6 作业结束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7最长作业时限不应超过24h,特殊情况超过时限的应办理作业延期手续 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6.5.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17、受限空间作业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受限空间作业装置申请施工单位、安环科会签 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监护要求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监护人员的职责监护人员的职责 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
18、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 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在距坠落基准面2 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坠落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实行作业票审批制度 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一级高处作业 装置申请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环科审批。 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二、三级高处作业 装置申请施工单位确认公
19、司安环科审批。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特级高处作业装置申请施工单位确认公司安环科审核生产副总经理审批。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遇有5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物品。 不得在高处作业处休息。 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上作业。 安全带高挂低用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在固定动火区外禁止动火。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 本公司禁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属区域责任部门负责区域内的禁烟管理,除本部门人员不吸烟外,需对辖区内外来人
20、员进行告诫与制止。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防爆区域的的管理制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防爆区域的的管理制度度 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公司安环科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装置区; 外来参观及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在公司相关部门专人陪同下方可进入,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进入装置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 装置区内严禁使用手机,外来人员进装置区前需将手机关机,公司装置人员必须按规定将手机放在指定位置; 所有进入装置区车辆必须佩带标准阻火器,由带车人到安环科办理进入装置机动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消防车、救护车、气防车除外),车辆限速5km/h; 装置区内的所有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设备作业、高处作业
21、、临时用电、破土作业均按照新塑化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并由施工队负责人到安环科办理相关手续; 在生产装置区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遇到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时负有劝阻和制止的责任义务。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防止静电危害十条规定 第一条 严格按规定的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使用压缩空气调和、搅拌。 第二条 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停止后,必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采样等作业。 第三条 对易燃、易爆流体储罐进行采样,不应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第四条 严禁从罐上部装车,罐车应采用鹤管液下装车,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产品。 第五条 严禁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
22、燃、易爆区,尤其不应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第六条 容易产生化纤和粉体静电的环境,其湿度必须控制在规定界限以内。 第七条 易燃易爆区、易产生静电的装置,必须做好设备防静电接地。 第八条 物料的输送和包装,必须采取消除静电或泄出静电措施。 第九条 防静电措施和设备,应指定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建卡登记存档。 第十条 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投用,应对静电情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其他制度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感谢您的观看感谢您的观看 THANK YOU FOR YOUR WATCHING此课件下载可自行编辑修改,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我们努力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