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3,一.7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7号)3、关于发布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4、关于本市建筑业营改增试点若干事项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建筑服务营改增文件依据建筑服务征税范围: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营改增后建筑业的征税范围,与原营业税相比变化不大,细分了5 个子目: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
2、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
3、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的特定业务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应缴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6个月内不得变更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建筑服务业为建筑服务业为11%增值税征收率:增值
4、税征收率: 建筑服务为建筑服务为 3%建筑服务计税方法、适用税率: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由于施工方既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且其大部分成本为人工成本,因此,施工方可以取得的用以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能导致企业税负与原营业税税负相比大幅上升。 ( 建筑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或
5、全部材料由建设方或上一环节工程发包方采购。)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甲供工程中,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施工方可能采购部分设备、材料、动力,也可能完全不采购设备、材料、动力。如果施工方完全不采购设备、材料、动力,只提供纯劳务的建筑服务,其绝大部分成本为人工成本,则施工方几乎没有用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对施工方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能导致企业税负较高。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确定原则,与营业税不同。 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营业额
6、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因此,甲供工程中,施工方提供建筑劳务的营业税计税依据既包括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也包括建设方提供的材料价款。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4 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4 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4 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对于建筑工程老项目,施工方的采购可能在营改增改革试点前已经完成
7、或大部分完成,因此,其在2016 年5 月1 日后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或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少,如果对施工方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可能导致企业税负较高。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434 号)第四条明确:“施工许可证样本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规定,各发证机关不得更改。自2014 年10 月25 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施工许可证及其申请表”。建办市201434 号规定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样式,与旧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相比,除了增加注明相关事项外,取消了注明开工日期,因此,2016 年4 月30 日前开工的建筑工程老项目,可能使用的是新版建筑工
8、程施工许可证,也可能使用的旧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 号,2014 年10 月25 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投资额在30 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9、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情形: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基本要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县)本市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包括外省市纳税人在本市提供建筑
10、服务、本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本市纳税人在外省市提供建筑服务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适用范围其他个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应直接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按3%征收率申报纳税。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及申报流程预缴登记预缴登记预缴税款预缴税款代开增值税发票(仅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流程预缴登记受理机关预预缴缴登登记记市税务登记受理处市税务登记受理处(
11、市税务三分局)办理报验登记和建筑业项目登记:(地址: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2楼,电话:3185500*1235。) 外省市外省市纳税人在本市提供建筑服务; 本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市级市级(或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本市纳税人在本市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区级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按规定无需无需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应在取得外出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经营管理证明之日起30日内 应在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30日内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和建筑业项目登记: 应在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30日内跨
12、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流程预缴登记提供资料预预缴缴登登记记报验登记报验登记 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仅外省市纳税人来本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 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项目登记项目登记 建筑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无需办理许可证的无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流程预预缴缴税税款款 纳税人预缴税款,应按项目按项目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向建筑服务所在地主管税建筑服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申报务机关办理预缴申报并缴纳税款缴纳税款。 纳税人跨区(
13、县)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提供资料提供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外省市纳税人提供)项目登记证及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原件(外省市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加盖公章)(本市纳税人提供)规则规则1预征条件: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规则规则2预征率: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为2%;其他均为3%规则规则3 “差额”申
14、报是指: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有分包方) “全额”申报是指: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无分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流程 纳税人按项目计算预缴税款时,如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仍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预缴申报,余额可结转下次预缴时作为扣除项目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预预缴缴规规则则 跨区(县)提供的建筑服务,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纳税人应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区分不同县(市、区)和项目逐笔登
15、记以下内容,留存备查。台账包括以下要素: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发票号码、已预缴税款以及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号码、适用的计税方法、老项目备案编号等相关内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流程台台账账管管理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发票开具 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自行开票自行开票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 增值税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 增值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可自行开具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需按代开代开发票相关规定向建建筑服务发生地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
16、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区(县)名称及项目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区(县)名称及项目名称。名称。代开增值税发票须提供资料: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电子文档及纸质申报单,电子文档拷在U盘中,纸质申报单加盖单位公章);(样张见附件3)2、已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无论自行开具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其开票金无论自行开具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其开票金额均为其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额均为其提供建筑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
17、价外费用。例: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例: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100万元收入,发生了万元收入,发生了分包业务支付了分包业务支付了20万元分包款。在计算税款时,是按照万元分包款。在计算税款时,是按照80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向建筑服务接收方开具发票万元计算缴纳增值税,但在向建筑服务接收方开具发票时,是以时,是以100万元全额开具发票。万元全额开具发票。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发票开具增值税类型增值税类型施工类型施工类型 计税方法计税方法预缴(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建筑服务发生地)纳税申报(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机构所在地)文件文件条款条款计税依据计税依据预征预征率率应预缴税款计
18、算应预缴税款计算公式公式销售额销售额 征收率征收率税率税率一般纳税人总包方一般差额2%=差额(1+11%)2%全额(1+11%)-11%附件2一.7.417号公告四.117号公告五.1选简易3%=差额(1+3%)3%差额(1+3%)3%-附件2一.7.517号公告四.217号公告五.2分包方(不再分包)一般全额2%=全额(1+11%)2%全额(1+11%)-11%附件2一.7.417号公告四.117号公告五.1选简易3%=全额(1+3%)3%全额(1+3%)3%-附件2一.7.517号公告四.217号公告五.2小规模纳税人单位和个体户总包方简易差额3%=差额(1+3%)3%差额(1+3%)附件
19、2一.7.6分包方(不再分包)全额=全额(1+3%)3%全额(1+3%)17号公告四.3其他个人不适用17号公告建筑服务发生地申报纳税,3%征收率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预缴及纳税申报计算简表建筑服务 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分包分包款扣除的款扣除的合法有效合法有效凭证凭证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申报注意事项1、纳税、纳税申报税款的抵减申报税款的抵减 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0、,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本期实际应缴税额=本期应纳税额预征缴纳税款2、特定、特定情形下暂停预缴税款的规定情形下暂停预缴税款的规定 本市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在一定时期内计算的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纳税人可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受理后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税务机关。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申报注意事项3、纳税、纳税义务时间和期限义务时间和期限 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
21、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4、未、未按规定期限预缴的处理按规定期限预缴的处理 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或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u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的当天。u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u取得索取销售款
22、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u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收到预收款的当天u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视同销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完成的当天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u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申报注意事项5、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异
23、地预缴增值税涉及的城市、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异地预缴增值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服务发生地预缴时)服务发生地预缴时 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时)机构所在地纳税申报时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
24、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过渡期注意事项退款 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补税 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补缴营业税。代扣代缴凭证 对于纳税义务发生在2016年4月30日前,总包方应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建筑服务项目: 总包方总包方应于2016年5月的纳税申报期(所属期4月份)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扣代缴凭证,并于
25、2016年年7月月31日前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申请开具完税分割单。具完税分割单。 分包方分包方(含转包方,下同)收到代扣代缴凭证或者分割单后,应于2016年年12月月的纳税申报期(所属期11月份)前将该凭证对应的分包款该凭证对应的分包款从当期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含税)中减除中减除。 总包方和分包方对已缴纳营业税的工程款,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补开发票 对上述已由总包方代扣代缴营业税的工程款项,分包方2016年4月30日前尚未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含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总局另有
26、规定的除外)。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建筑服务价税合计额 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 填写建筑服务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金额。 填写建筑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填写建筑服务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跨县(市、区
27、)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 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按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填入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 第2行“11%税率的项目”或第6行“3%征收率的项目” ;将分包款填入第2行或第6行第3列“本期发生额”栏次。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 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4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或第1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将分包款填入第
28、4行或第12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 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按增值税发票开具金额、税额填入第4行“11%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或第12行“3%征收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对应的“销售额”、“销项(应纳)税额”;将分包款填入第4行或第12行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当期有预缴税款的,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本表第3行由销售建筑服务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9、的情况。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根据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目明细表 及不同税率或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分行填报征收率分行填报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反映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税规定,测算出的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项目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的本列各行次第列各行次第 6 列对应各行次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适用)适用)主表第主表第 11 栏栏“销项税额销项税额”“”“一般项一般项目目”和和“即征即即征即
30、退项目退项目”“”“本月数本月数”之和之和增值税纳税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主表第表第 19 栏栏“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一一般项目般项目”和和“即征即退项目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本月数”之之和和(2)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本的本列各行次第列各行次第 6 列列“销项销项(应纳应纳)税额税额”对应各行次对应各行次 一、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时,凡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注明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可不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