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什么要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特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特点 危危 险险 性性 技技 术术 性性 规规 范范 性性 资资 格格 性性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23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合法权益自我合法权益自我 保障的需要保障的需要 依法从业的需要依法从业的需要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17、19
2、、23条条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 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 小时。小时。 是从业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的条件之一。是从业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的条件之一。 培训什么?培训什么? 法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 与
3、地方规章与地方规章 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意见哪些人必须参加培训哪些人必须参加培训 建筑电工建筑电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三条第三条 架架 子子 工工 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信号司索工 起重机械司机起重机械司机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的资格从业的资格 1、年龄条件:年满、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
4、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身体条件: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身体条件: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 病和生理缺陷病和生理缺陷 3、学历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学历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 基本条件基本条件 特殊条件特殊条件 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2、持资格证书,受聘于相应的用人单位、持资格证书,受聘于相应的用人单位 3、首次持证正式上岗前,实习操作三个月以上、首次持证正式上岗前,实习操作三个月以上 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
5、书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取得过程取得过程 符合条件符合条件 向户籍所在地向户籍所在地 或从业所在地或从业所在地 考核发证机关考核发证机关 申申 请请 受受 理理 考考 核核 发发 证证 收到申请材收到申请材 料之日起五料之日起五 日内作决定日内作决定 安全技术理论安全技术理论 实际操作实际操作 考核结束考核结束10日内日内 公布考核成绩公布考核成绩 成绩公布成绩公布10日内日内 颁发资格证书颁发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使用规则使用规则 资格证书使用规则一资格证书使用规则一 资格证书使用规则二资格证书使用规则
6、二 全国通用全国通用 严禁非法涂改、倒卖、严禁非法涂改、倒卖、 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 资格证书使用规则三资格证书使用规则三 跳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跳槽时,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 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使用期限使用期限 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 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办理延期复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办理延期复 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核手续
7、,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年。P51 延期复核合格的要求延期复核合格的要求 身份合格身份合格 体检合格体检合格 不存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年内违规操作记录未达年内违规操作记录未达3次次 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 资料齐全资料齐全 复核期限复核期限10日日特种作业人员的权利特种作业人员的权利 知情权知情权 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 防范措施防范措施 应急措施应急措施 作业场所作业场所 工作岗位工作岗位 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45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 解其
8、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 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职业危害职业危害 知情方式知情方式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安全交底安全交底 现场熟悉现场熟悉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44条:生产经营单位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 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建设工
9、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施工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 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受教育权受教育权 接受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接受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 建议权建议权 批评权批评权 检举权检举权 控告权控告权 拒绝权拒绝权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46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 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 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 降低其工资、福利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工资、福利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停止作业权停止作业权 紧急撤离权紧急撤离权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47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机人身安全 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 撤离作业场所。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
11、止 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或者解除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或者解除 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第18条条获得赔偿权获得赔偿权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48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 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 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 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义务基本义务 遵守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 安
12、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4949条条 遵守操作规程遵守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服从管理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 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第3333条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
13、法第第5151条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 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 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第1818条条 在施工中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在施工中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 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 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并向施
14、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接受教育和培训接受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5050条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 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 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第2525条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
15、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第3737条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 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
16、育培训。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 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 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建筑施工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设备三证制度建筑设备三证制度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 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
17、工机具及配件 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 检测合格证明。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18、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 资格制度资格制度 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个人具有从业资格个人具有从业资格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 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
19、、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 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方可上岗作业。(17条)条)编制方案编制方案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 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编制拆装方案、制定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并由专业
20、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一)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 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 场施工条件;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
21、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 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 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
22、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P13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2条条 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 检测、验收制度检测、验收制度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施工起重机械
23、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 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 检测机构检测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结果负责。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
24、升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 设备报废制度设备报废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
25、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
26、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 严格作业制度严格作业制度 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 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档案制度档案制度 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
27、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2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 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 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 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三)历
29、次安装验收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 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设备安装、使用与拆卸 防护制度防护制度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一
30、)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 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
31、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建筑施工安全警示制度建筑施工安全警示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 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 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 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 和液体存放处
32、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 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标志的使用安全标志的使用 与识别与识别p142-151 消防责任制度消防责任制度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防设施
33、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明显标志。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制度P134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P135 起重设备事故图片起重设备事故图片 青岛一建筑工地拆卸起重设青岛一建筑工地拆卸起重设 备事故,备事故,5名拆卸工死亡名拆卸工死亡 美国得州最大流动起美国得州最大流动起 重机倒塌,重机倒塌,4死死7伤伤 台北一工地起重机吊臂从台北一工地起重机吊臂从37楼高楼高 处坠落砸中广东旅游团游览车尾处坠落砸中广东旅游团游览车尾 部,目前造成部,目前造成2人死亡。人死亡。 美国纽约曼哈顿一建筑工地起美国纽约曼哈顿一建筑工地起 重机断裂,砸到附近建筑物,重机断裂,砸到附近建
34、筑物, 造成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人死亡,多人受伤 美国纽约市一处建筑现场美国纽约市一处建筑现场 工地工地5月月30日上午发生起重机倒塌事故,造成建日上午发生起重机倒塌事故,造成建筑工人两人死亡、一人受重伤,另有筑工人两人死亡、一人受重伤,另有一名行人受轻伤一名行人受轻伤 日本东京一栋公寓施工现场日本东京一栋公寓施工现场发生起重机倒塌事故发生起重机倒塌事故,1死死2伤伤 重庆合川一在建电厂发生重庆合川一在建电厂发生 垮塌,横梁上施工的垮塌,横梁上施工的12名名 工人半空坠地,工人半空坠地,5人死人死7人人 受伤受伤 (05年年)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的房地产项目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的房地产项目 “
35、阳光城阳光城”施工工地发生人货电梯坠施工工地发生人货电梯坠 落的严重施工事故,造成梯内落的严重施工事故,造成梯内12人人 全部当场死亡。全部当场死亡。(08年年) 2008年年10月月28日,重庆武隆日,重庆武隆 芙蓉江在建大桥,用吊斗转运芙蓉江在建大桥,用吊斗转运施工人员时坠落,造成施工人员时坠落,造成11人死人死亡,亡,12人重伤。人重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公司级公司级 项目级项目级 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应急预案现场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其
36、他专项应急预案 坍塌事故应急预案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其他专项应急预案 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其他专项应急预案其他专项应急预案 物体打击现场处置物体打击现场处置 触电现场处置方案触电现场处置方案 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法律责任形式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工程建设法律责任工程建设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工程建设法律责任工程建设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形式法
37、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行政处分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警告警告 记过记过 记大过记大过 降级降级 撤职撤职 开除开除 警告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 罚款罚款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或者吊销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执照许可证、执照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 行政拘留行政拘留 工程建设法律责任工程建设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形式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工程建设法律责任工程建设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形式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违章生产
38、、作业罪违章生产、作业罪 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不报或者谎报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特种作业保险特种作业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 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全部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生产
39、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险的事项。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工伤损害赔偿工伤损害赔偿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 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 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 位提出赔偿要求。位提出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年12月月20日修
40、改)日修改)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实施意见 因工死亡保险待遇因工死亡保险待遇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本人工资标准本人工资标准 按月配偶按月配偶40%, 其他其他30%, 孤寡增加孤寡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上一年度全国 城镇居民人均城镇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的可支配收入的 20倍。倍。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个月统筹地 区上年度职工区上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 亲属待遇亲属待遇 同命、同伤不同价同命、同伤不同价 广安市
41、广安市2009年年度年年度 人均年收入:人均年收入: 城镇人口:城镇人口:13020 农村人口:农村人口:4655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冯某,男,出生于冯某,男,出生于1962年年3月,系广安某建筑公司起月,系广安某建筑公司起 重机司机,月工资重机司机,月工资3500元。元。2009年年4月月29日上班时因发日上班时因发生起重机倒塌受重伤,送入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生起重机倒塌受重伤,送入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冯某生前供养的亲属有:其母王氏,冯某生前供养的亲属有:其母王氏,1938年出生,无职年出生,无职业;其妻张兰,业;其妻张兰,1965年出生,无正式工作,其儿子冯小年出生,无正式工作,其
42、儿子冯小某,生于某,生于19971997年年5 5月。冯静之死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月。冯静之死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其因工死亡后保险待遇应如何计算呢为因工死亡。其因工死亡后保险待遇应如何计算呢? ? 广安市广安市20092009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13,020元,全国元,全国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7175元。元。 13020王氏王氏张兰:张兰:0元或元或 其子冯小某:其子冯小某: 17175工伤的认定范围工伤的认定范围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43、,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六
4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
45、伤致残,(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的认定范围工伤的认定范围 工伤的认定程序工伤的认定程序 申申 请请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受伤职工受伤职工 职工亲属职工亲属 工工 会会 30天天/1
46、年年 材料齐备材料齐备 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诊断证明 受理受理 调查核实调查核实 日内作出认定,日内作出认定,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关系明确的,15日内日内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伤残等级:1-10级级因工受伤保险待遇因工受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 安全责任事故安全责任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第48条条 医疗费医疗费 医药费医药费 住院费住院费 治疗费治疗费 检查费检查费 挂号费挂号费 其它费用其它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所在单位按照
47、本单位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 准的准的因工受伤保险待遇因工受伤保险待遇 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恢复性治疗费恢复性治疗费 辅助器具费用辅助器具费用 停工留薪期限:不超过停工留薪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个月,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再延长,但不得超过委员会确认,可以再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个月。 假肢假肢 矫形器矫形器 假牙假牙 假眼假眼 轮椅轮椅 因工受伤保险待遇因工受伤保险待遇 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 已评定伤残等级已评定伤残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
48、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标标 准准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 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个不同等级支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个不同等级支 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或者资的、或者 工伤伤残待遇工伤伤残待遇 工伤伤残等级工伤伤残等级1-10级级 伤残伤残1-4级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月付伤残津贴至退休年龄月付伤残津贴至退休年龄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伤残伤残1-4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
49、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伤残伤残5-6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级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 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 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规定。民政府规定。 5-6级伤残级伤残 7-10级
50、伤残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 除劳动合同的,由用除劳动合同的,由用 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工 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 就业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具体标 准由省、自治区、直准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医疗费医疗费 护理费护理费 交通费交通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营养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丧葬费丧葬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