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人:许福碧单 位:湛江雷州市地方税务局学习主要内容一、一、7项国家法定减免税项目项国家法定减免税项目二、二、5项省级暂免征税项目项省级暂免征税项目三、三、6种困难减免申请条件种困难减免申请条件四、四、13项特殊规定项特殊规定纳税申报咨询纳税申报咨询税该如税该如何交?何交?T福达公司12年度实际占用土地6万M2,其中三年前自行填海土地6千M2,企业办学校占地4千M2,内部绿化占地1千M2,该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4元/M2。该企业12年度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案例思考案例思考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定免税项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自用土地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
2、胜古迹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自用土地土地由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单位自用自用土地土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生产用地用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公共用地用地经批准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免征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免征5-105-10年年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关于免税的解释(一)v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 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地。v 事业单位自用
3、的土地,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v 宗教寺庙自用的土地,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用地和寺庙内的宗教人员生活用地。v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用地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地。F以上单位的生产、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v关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v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 。v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
4、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关于免税的解释(二) 暂免征税项目暂免征税项目u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u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u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u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u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一)符合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困难减免:一、纳税人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等原因而导致房产、土地闲置,造成纳税确有困难的;二、受市场因素影响,纳税人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出现较大亏损的,或支付给职工的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统
5、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三、纳税人因政策性亏损,造成纳税困难的;四、因不可抗力,如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和 其他意外社会现象,导致纳税人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造成纳税困难的;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或属于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扶持产业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六、其他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二)1、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
6、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比照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国税地字198815号)号)2、电力行业。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电力行业。对火电厂厂区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厂区外的水源用地及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厂区外的水源用地及热电厂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水电站除发热电厂供热管道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水电站除发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和生产、办公、电厂房用地(包括坝内、坝外式厂房)和生产、办公、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包括水库库区用地),免
7、征土生活用地外的其他用地(包括水库库区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地使用税。对供电部门的输电线路用地、变电站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3号、号、44号)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3、水利设施用地免税。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免征、水利设施用地免税。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土地使用税。(国税地字198914号)号)4、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对盐场、盐矿的生产厂房、办公、生活区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盐场的盐滩、盐矿的矿井用地,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盐场的盐
8、滩、盐矿的矿井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由税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盐场、盐矿的其他用地,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或给予定期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征收土地使用税或给予定期减征、免征的照顾。(国税地减征、免征的照顾。(国税地1989141号)发文时间号)发文时间1989.12.22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5、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对石灰厂、水泥厂、大理石厂、沙石厂等企业的采石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场、排土场用地,炸药库的安全区用地以及采区运岩公路,可以比照我局,可以比照我局(89)国税地字第国
9、税地字第122号号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关于对矿山企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予以免税;对上述企业的其他予以免税;对上述企业的其他用地,应予征税。(国税函发用地,应予征税。(国税函发1990853号)号) 6、血站用地免税。血站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血站用地免税。血站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财税字(财税字1999264号)号)7、医疗卫生机构用地免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医疗卫生机构用地免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卫生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财税(财税200042号)号) 城镇土地使
10、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8、老年服务机构免税。从、老年服务机构免税。从2000年年10月月1日起,对政府部日起,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老年护理、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院等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财税(财税200097号)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 9、对邮政部门座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
11、对邮政部门座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房产、土地,应当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座落在上述内房产、土地,应当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对座落在上述范围以外范围以外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土地,必须在单位财务账中划分清楚,从2001年年1月月1日起不再征收土地使用税。日起不再征收土地使用税。(国税函(国税函2001379号)号) 10、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含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国税函使用税。(国税函2001770号)发文时间号)发文时间2001
12、.10.22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 11.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地字(国税地字1989140号)号) (1)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免征土地使)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2)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
13、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 (3)凡在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凡在开征范围内的土地,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以外,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渔业的按规定免予征税以外,不论是否缴纳农业税,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 (4)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者外,在企业厂区者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在厂区以外
14、、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隔离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5)对企业厂区)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6)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土地,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使用的土地,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
15、场、农贸市场,按其他产品与农产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免。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免。(自(自2013.01.01至至2015.12.31)(财税)(财税201268号)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7)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对于各类危险品仓库、厂房所需的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防毒等安全防范用地,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确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对仓库库区、厂房本身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
16、用税。,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8)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企业搬迁后,其原有场地和新场地都使用的,均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原有场地不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审批,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12、对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对城市公交站场运营用地(包括城市公交首末车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站、停车场、保养场、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道路客运站场(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道路客运站场(包括站前广场、停车场、发车位、站务
17、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免征城镇土务用地、站场办公用地、生产辅助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财税地使用税。(财税201320号)号) 13、关于地下建筑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的特殊规定案例解析拥有土地概况:拥有土地概况:总面积: 6万M2可免税:自行填海占地6KM2 企业办学校占地4KM2不可免税:内部绿化占地1KM2应纳税额 =(6-0.6-0.4)4=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