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依据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2002年年6 6月月2828日国务院以国务院令(日国务院以国务院令(20022002)第)第355355号发布号发布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062006年年1111月月9 9日经第日经第15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72007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规定规定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n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内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n
2、“内河通航水域内河通航水域”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是指由海事管理机构认定认定的的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可供船舶航行的江、河、湖泊、水库、运河等水域。(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域。(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弯曲河道 游荡性河段水上交通事故的定义水上交通事故的定义n 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碰撞、触碰内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碰撞、触碰或者浪损;触礁或者搁浅;火灾或者爆炸;沉或者浪损;触礁或者搁浅;火灾或者爆炸;沉没(包括自沉);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者重没(包括自沉);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者重要属具的损坏
3、或者灭失;其他引起财产损失或要属具的损坏或者灭失;其他引起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事件。者人身伤亡的事件。不参与的海事调查处理不参与的海事调查处理n 渔业船舶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渔业船舶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n 军用船舶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军用船舶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n 渔船、军用船舶单方的交通事故渔船、军用船舶单方的交通事故海事调查处理目的海事调查处理目的n 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损害,确定事故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损害,确定事故性质,判明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性质,判明事故当事人的责任。n 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处罚违法人员、公提出安全管理建议、处罚违法人员、公布调查结果布调查结果 、(、(调解民事纠纷调解民事纠
4、纷)。)。n 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生。不适用不适用规定规定的事故的事故n 非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污染事故非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污染事故n 船员工伤船员工伤n 船员或旅客失足落水船员或旅客失足落水n 船员或旅客自杀或他杀船员或旅客自杀或他杀第一节第一节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水上交通事故调查p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 事故管辖的规定事故管辖的规定n 事故调查中海事管理机构的权力事故调查中海事管理机构的权力n 水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来源水上交通事故信息的来源n 损害核定的方法损害核定的方法n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n 海事管理
5、机构与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海事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一、事故管辖的规定一、事故管辖的规定n 1、属地管辖属地管辖: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地n 2、第一目的港管辖:船舶第一到达地、第一目的港管辖:船舶第一到达地n 3、最先接到事故报告管辖:权限不明的、最先接到事故报告管辖:权限不明的n 4、指定管辖:管辖有争议,上级指定。、指定管辖:管辖有争议,上级指定。n 5、分级管辖:、分级管辖:一次死亡和失踪一次死亡和失踪10人及以上人及以上的由部海事局负责调查处理。其他情况由省级的由部海事局负责调查处理。其他情况由省级局确定。局确定。n 6、调查移交:、调查移交:(1)管辖权限确定后,向有)管辖权限确定
6、后,向有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移交。(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移交。(2)事故由上)事故由上级机构直接调查,下级向上级移交。(级机构直接调查,下级向上级移交。(3)协)协助调查的案件。助调查的案件。n 移交水上交通事故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移交水上交通事故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 (一)水上交通事故案件移交书;(一)水上交通事故案件移交书; (二)涉及案件的调查报告;(二)涉及案件的调查报告; (三)涉及该事故的调查询问笔录;(三)涉及该事故的调查询问笔录; (四)船舶相关证书或法定文书及船员适任证书复(四)船舶相关证书或法定文书及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印件 (五)涉案物品、证据材料及清单;(五)涉案
7、物品、证据材料及清单; (六)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六)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七)其他有关涉及该事故的材料。(七)其他有关涉及该事故的材料。 接受移交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水上交通事接受移交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水上交通事故案件移交书的回执上签字。故案件移交书的回执上签字。二、二、海事管理机关的权利海事管理机关的权利n 因调查海事需要,可以责令当事船舶驶抵指因调查海事需要,可以责令当事船舶驶抵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当事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定地点接受调查。当事船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未经海事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全的情况下,未经海事部门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离开指定地点。
8、n 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有权船舶、设施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有权禁止其离港禁止其离港。 (7272小时)小时)海事调查官的权利(一)海事调查官的权利(一)n 询问有关人员;询问有关人员;n 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n 查阅船舶相关记录、设备性能资料及其他调查所必需的查阅船舶相关记录、设备性能资料及其他调查所必需的原始文书资料;复印上述资料,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原始文书资料;复印上述资料,并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n 检查船舶、设施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和核实事检查船舶、设施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和核实事故发生前船舶的故发生前船舶的
9、适航状态适航状态、设施的技术状态;、设施的技术状态;海事调查官的权利海事调查官的权利(二二)n 检查船舶、设施及其货物的损害情况及人员检查船舶、设施及其货物的损害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伤亡情况;n 勘察事故现场,搜集有关物证;勘察事故现场,搜集有关物证;n 要求当事方申请检验部门检验或召集鉴定人要求当事方申请检验部门检验或召集鉴定人进行技术鉴定;进行技术鉴定;n 可以使用录音、照相、录相等设备,和其它可以使用录音、照相、录相等设备,和其它法律允许的调查手段。法律允许的调查手段。海事调查官的义务海事调查官的义务n 在执行事故调查任务时,应向被调查人员出示在执行事故调查任务时,应向被调查人员出示海事
10、执法证海事执法证和和海事调查官证海事调查官证;n 调查应公正、客观、及时、全面;调查应公正、客观、及时、全面;n 按法律授权和规定的程序,使用合法的手段和方按法律授权和规定的程序,使用合法的手段和方式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式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三、水上交通事故信息来源三、水上交通事故信息来源n CCTV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的摄像点、视频探头对交通繁忙和事故易发地点进行监控和管理。n 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系统将VHF覆盖范围的船舶纳入监控和管理中。nGPRS巡逻艇、巡视车跟踪定位系统巡逻艇、巡视车跟踪定位系统n 海事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海事现场监管信息系
11、统n VTS系统系统 n “12395”报警电话、报警电话、“110”应急联动中心转报应急联动中心转报n 甚高频无线电话(甚高频无线电话(VHF)设备)设备 n 其他设备 水上交通安全及搜救值班工作中使用的设备和信息系统水上交通安全及搜救值班工作中使用的设备和信息系统海事卫星海事卫星AIS水上安全指挥中心水上安全指挥中心12395报警报警110 报警报警CCTV和其他和其他船报中心船报中心VTS DSC信息来源信息来源办事处办事处四、损害核定的方法四、损害核定的方法水上交通事故的等级水上交通事故的等级(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分)(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分) (1) (1) 小事故;小事故; (2)
12、 (2)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 (3) (3) 大事故;大事故; (4) (4)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5) (5) 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大事故大事故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 小事故小事故 3000总吨总吨以上或主机以上或主机功率功率3000千瓦以上的千瓦以上的船舶船舶 死 亡死 亡 3 人 以人 以上上;或直接经;或直接经济损失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死亡死亡1-2人;人;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500万元万元以下,以下,3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 人员有重伤;人员有重伤;或 直 接 经 济或 直 接 经 济损失损失300万万元以下,元以下,50万元以上。
13、万元以上。 没有达到一没有达到一般事故等级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以上的事故。 5 0 0 总 吨总 吨以上、以上、3000总吨总吨以下或主机以下或主机功率功率1500千瓦以上、千瓦以上、3000千瓦千瓦以下的船舶以下的船舶 死 亡死 亡 3 人 以人 以上;或直接上;或直接经 济 损 失经 济 损 失300万元以万元以上。上。 死亡死亡1-2人;人;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300万元万元以下,以下,50万万元以上。元以上。 人员有重伤;人员有重伤;或 直 接 经 济或 直 接 经 济损失损失50万元万元以下,以下,20万万元以上。元以上。 没有达到一没有达到一般事故等级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
14、以上的事故。 5 0 0 总 吨总 吨以下或主机以下或主机功率功率1500千瓦以下的千瓦以下的船舶船舶死 亡死 亡 3 人 以人 以上;或直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死亡死亡1-2人;人;或直接经济损或直接经济损失失50万元以万元以下,下,20万元万元以上。以上。 人员有重伤;人员有重伤;或 直 接 经 济或 直 接 经 济损失损失20万元万元以下,以下,10万万以上。以上。 没有达到一没有达到一般事故等级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事故。以上的事故。n 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030人人, ,或者或者100100人以上人以上重伤;重伤;n 事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15、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 1亿元以上亿元以上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1 1、直接经济损失的组成和核定、直接经济损失的组成和核定n 事故损失核定的基本原则事故损失核定的基本原则n 事故损失核定的基本要求事故损失核定的基本要求事故损失核定的基本原则事故损失核定的基本原则n 实事求是的原则,即以事实为依据,损实事求是的原则,即以事实为依据,损失多少,核定多少;失多少,核定多少;n 恢复原状的原则,即进行修复时,以恢恢复原状的原则,即进行修复时,以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况为准;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况为准;n 减少损失的原则,即应以最低的标准进减少损失的原则,即应以最低的标准进行核定,不夸大事故损害事实。行核
16、定,不夸大事故损害事实。事故损失核定的基本要求事故损失核定的基本要求n 损害必须是由本次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必须是由本次水上交通事故造成的;n 财产损失必须是直接经济损失;财产损失必须是直接经济损失;n 产生的费用如救助、打捞、修理等费用必产生的费用如救助、打捞、修理等费用必须是合理、合法的。须是合理、合法的。 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船舶修理费、船舶检验勘查费、施救船舶修理费、船舶检验勘查费、施救费、打捞费、清污费、事故处理费、修理费、打捞费、清污费、事故处理费、修理费、赔偿费(包括一次性赔偿费、货损赔费、赔偿费(包括一次性赔偿费、货损赔偿费、抚恤费等)。偿费、抚恤费等)。船舶检验船舶检
17、验/ /鉴定鉴定n 申请当地或船舶第一到达港的船舶检申请当地或船舶第一到达港的船舶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或鉴定,并应将检验验部门进行检验或鉴定,并应将检验报告副本送交海事部门备案。报告副本送交海事部门备案。n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必须申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必须申请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鉴定,并将鉴定请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鉴定,并将鉴定书副本送交海事部门备案。书副本送交海事部门备案。2、人员受伤标准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年12月月4日最高人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
18、次会议通过次会议通过)(法释法释200320号号)n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n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
19、偿。n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失等其他合理费用。u 详细见详细见(法释法释200320号号)3、沉船的认定标准n 船舶因外来原因使舱内进水、失去浮力,导致货舱或驳船舶因外来原因使舱内进水、失去浮力,导致货舱或驳船的甲板、机动船最高一层连续甲板浸没二分之一以上船的甲板、机动船最高一层连
20、续甲板浸没二分之一以上,按沉没统计。,按沉没统计。 船舶因外来原因造成严重损害,推定船舶全损的,也按船舶因外来原因造成严重损害,推定船舶全损的,也按沉船统计。沉船统计。 五米以下的船舶发生沉没或者推定全损,不计入沉船或五米以下的船舶发生沉没或者推定全损,不计入沉船或全损艘数和吨位。全损艘数和吨位。n 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当、操作不当、船体漏水等船舶因超载、积载或装载不当、操作不当、船体漏水等原因或者不明原因造成船舶沉没、倾覆、全损,按自沉原因或者不明原因造成船舶沉没、倾覆、全损,按自沉事故统计,但其他事故造成的船舶沉没除外。事故统计,但其他事故造成的船舶沉没除外。五、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21、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号)生产安全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已经2007年年3月月28日国务院日国务院第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年6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n 条例条例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适用范围、事故等级、事故责:适用范围、事故等级、事故责任者责任、人民政府的责任、工会的责任、不得干扰调任者责任、人民政府的责任、工会的责任、不得干扰调查以及举报违法行为。查以及举报违法行为。n 第二章第二章 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人、单位负责
22、人、上报县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人、单位负责人、上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安全监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报告职责以及公安部门必要的强制措施。督管理部门的报告职责以及公安部门必要的强制措施。n 第三章第三章 事故调查:各级事故的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及原事故调查:各级事故的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及原则;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事故调查则;事故调查组的职责;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和上报时间要求。报告的内容和上报时间要求。n 第四章第四章 事故处理事故处理 :各级人民政府对调查报告的批复要:各级人民政府对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对有关责
23、任人的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求;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n 第五章第五章 法律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责任人、事故法律责任: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责任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对有关地方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对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追究;事故调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追究;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违法处分或责任追究。查组成员的违法处分或责任追究。n 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海事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海事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n 海事管理机构的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损害海事管理机构的事故调查:查明事故
24、原因、经过、损害,确定事故性质,判明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提出安全管,确定事故性质,判明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提出安全管理建议、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理建议、消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n 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n 相同点:两者基本上都是查明原
25、因、判明责任。相同点:两者基本上都是查明原因、判明责任。n 不同点: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是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海不同点:地方政府的事故调查是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海事管理机构的事故调查是针对水上交通事故。重要的是事管理机构的事故调查是针对水上交通事故。重要的是不要越权和渎职。不要越权和渎职。第二节第二节 水上交通事故处理水上交通事故处理p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n 事故调查结果的表现形式事故调查结果的表现形式n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n 安全管理建议的要求安全管理建议的要求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一、
26、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n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编写指南(试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编写指南(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安字海安字【2008】470号号 2008年年10月月22日)日)n 指南指南是根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国际海事调查规则等有和国际海事调查规则等有关法规、规定,并参考一些国家的海事调查报
27、告格式,关法规、规定,并参考一些国家的海事调查报告格式,和国内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国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和国内有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国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写的,目的是为我国海事调查官提供编写的实际情况编写的,目的是为我国海事调查官提供编写事故调查报告的规范做法和统一格式,为了树立海事调事故调查报告的规范做法和统一格式,为了树立海事调查在国内、国际上的良好形象。查在国内、国际上的良好形象。n 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n (一一)船舶、浮动设施概况船舶、浮动设施概况(包括其名称、主要包括其名称、主要技术数据、证书、船员及所载旅客、货物等技术
28、数据、证书、船员及所载旅客、货物等);n (二二)船舶、浮动设施所属公司情况船舶、浮动设施所属公司情况(包括其所包括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名称、地址等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的名称、地址等);n (三三)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n (四四)事故发生时水域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事故发生时水域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情况;情况;n (五五)事故搜救情况;事故搜救情况;n (六六)事故损失情况;事故损失情况;n (七七)事故经过;事故经过;n (八八)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n (九九)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n (十十)安全管理建议;安全管理建议;n (十
29、一十一)其他有关情况。其他有关情况。n 调查报告编号调查报告编号 位于调查报告的左上角,前四位用位于调查报告的左上角,前四位用MAIR,中海事局,中海事局业务编码(见业务编码(见关于印发海事机构业务应用编码的通知关于印发海事机构业务应用编码的通知海计建海计建2006562号),后六位为事故发生年份号),后六位为事故发生年份及调查报告流水号。及调查报告流水号。 例如:例如:MAIR030201200803,表示丹东海事局东,表示丹东海事局东港海事处港海事处2008年第三份海事调查报告。年第三份海事调查报告。n 调查报告名称调查报告名称 辖区地名辖区地名+发生月、日发生月、日+船舶名称(碰撞事故写
30、双方名船舶名称(碰撞事故写双方名称)称)+事故种类事故种类+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 例如例如:丹东:丹东“103”3”“A”A”轮与轮与“B”B”碰撞事故调查报告。碰撞事故调查报告。n 事故和调查概况事故和调查概况 简要描述事故船名、国籍、起讫港、装载货物(名称简要描述事故船名、国籍、起讫港、装载货物(名称、数量)或旅客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损、数量)或旅客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损害、结果。害、结果。 建议在该部分简要描述调查发生的主要事故原因或调查建议在该部分简要描述调查发生的主要事故原因或调查结论。结论。 另外,建议简要描述调查取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另外,建议简要描述调
31、查取证工作的开展情况。 n 事故经过:事故经过: 事故经过:是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经过分析认定的事事故经过:是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经过分析认定的事故发生过程,其中许多内容是经过事故要素分析认定的故发生过程,其中许多内容是经过事故要素分析认定的情况。情况。l 事故经过编写原则:事故经过编写原则: 1)通过综合认定的)通过综合认定的海上海上/内河交通事故报告书内河交通事故报告书内内容、当事人员的陈述和有关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形成容、当事人员的陈述和有关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形成事故经过。事故经过。 2)事故经过的描述应能反映事件发展的全过程,原因)事故经过的描述应能反映事件发展的全过程,原因分析中需要使
32、用的有关情节应体现在事故经过中。分析中需要使用的有关情节应体现在事故经过中。 3)描述事故经过应按时间顺序、事件发展过程进行。)描述事故经过应按时间顺序、事件发展过程进行。 4)对重要或关键部分需要侧重描述的内容。)对重要或关键部分需要侧重描述的内容。 5)不能确定的事故经过,应明确表示是用不完整的证)不能确定的事故经过,应明确表示是用不完整的证据经过推断而来。据经过推断而来。二、事故调查结果的表现形式二、事故调查结果的表现形式n 事故调查结论事故调查结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事故概况事故概况(包括事故简要经过、损失情况等包括事故简要经过、损失情况等); (二二)事故原
33、因事故原因(事实与分析事实与分析); (三三)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事故当事人责任认定; (四四)安全管理建议;安全管理建议; (五五)其他有关情况。其他有关情况。n 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比较详细地陈述事比较详细地陈述事故经过、原因分析、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搜故经过、原因分析、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搜救、损失等情况。救、损失等情况。n 两者的区别:两者的区别:n 1、 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要求在立案后要求在立案后3个月内个月内完成,而完成,而事故调查结论事故调查结论是在调查、取证结束后是在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作出。日内作出。 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内河交通
34、事故调查报告是是事故调查结论事故调查结论的的基础。基础。n 2、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内河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比较详细地陈述事故经比较详细地陈述事故经过、原因分析、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搜救、损失等情过、原因分析、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搜救、损失等情况。而况。而事故调查结论事故调查结论对上述情况较简单,主要讲事对上述情况较简单,主要讲事实与分析,并着重的是当事人的责任和事故的结论。实与分析,并着重的是当事人的责任和事故的结论。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n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n 规定规定已经已经2001年年
35、7月月4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42次次常务会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常务会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形式,现予公布。号形式,现予公布。n 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自公布之日起(2001年年7月月9日)施日)施行。行。n 规定规定 :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违法事实造成的后果等,根据刑法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
36、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罪的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依照本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送。n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应当附有下列材料:(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
37、;(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二)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三)涉案物品清单;(三)涉案物品清单;(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四)有关检验报告或者鉴定结论;(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五)其他有关涉嫌犯罪的材料。n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案件移送书的回执上签字。 n 规定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审查、立案、接受检:对公安机关的审查、立案、接受检察院的立案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察院的立案监督作出明确规定。n 规定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
38、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n 规定规定:也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违反:也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作了相应的处置和责任追究。本规定的行为作了相应的处置和责任追究。四、安全管理建议的要求四、安全管理建议的要求n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的最终目的是从事故中吸取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的最终目的是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防范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因此,在查经验教训,防范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因此,在查明事故的原因或可能原因后,调查人员应提出加强明事故的原因或可能原因后,调查人员应提出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建议。安全管理建议可以是管安全管理方面
39、的具体建议。安全管理建议可以是管理方面的,也可以是技术方面的;可以对日常的安理方面的,也可以是技术方面的;可以对日常的安全管理提出加强或改进的建议,也可以对现行的法全管理提出加强或改进的建议,也可以对现行的法规或规范提出完善或修改的建议规或规范提出完善或修改的建议。n 根据内河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海事管理机构根据内河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海事管理机构可责令有关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可责令有关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所属船舶、浮动设施加强安全或者管理人对其所属船舶、浮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有关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管理。有关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
40、应当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对拒不或者管理人应当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对拒不加强管理或者在期限内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海加强管理或者在期限内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采取责令其停航、停止作业等事管理机构有权采取责令其停航、停止作业等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第三节第三节 统计与结案统计与结案p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 结案管理的原则和管辖结案管理的原则和管辖n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一、结案管理的原则和管辖结案管理的原则和管辖n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管理规定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安字海安字200732420073
41、24号号 2007 2007年年6 6月月2424日)日)n 调查结案是指负责事故调查的海事机构完成事故调查调查结案是指负责事故调查的海事机构完成事故调查,申请上级批复后(如须申请),以正式文件形成事,申请上级批复后(如须申请),以正式文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故调查报告。n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按照事故调查分级管辖的要求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按照事故调查分级管辖的要求,实行,实行“谁调查、谁结案谁调查、谁结案”原则。原则。n 分支海事局(处)和基层海事处调查处理的一般等级以分支海事局(处)和基层海事处调查处理的一般等级以上事故,应报上一级海事机构申请结案,小事故自行结上事故,应报上一级海事机构申请
42、结案,小事故自行结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部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部直属海事局和省级地方海事机构负责调查的事故自行结案。海事机构负责调查的事故自行结案。n 上级海事机构指定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由被指定上级海事机构指定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由被指定的海事机构按第五条规定结案。同级海事机构委托调查的海事机构按第五条规定结案。同级海事机构委托调查的水上交通事故,由委托海事机构按第五条规定结案。的水上交通事故,由委托海事机构按第五条规定结案。n 时间要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应在时间要求: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应在3个月内申请事故个月内申请事故调查结案。因涉及沉船打捞、事故定损等影响
43、事故原因调查结案。因涉及沉船打捞、事故定损等影响事故原因调查或事故等级确定的,经上级海事机构同意后,可延调查或事故等级确定的,经上级海事机构同意后,可延长长3个月。个月。n 结案时需填写结案时需填写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申请表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案申请表并附并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n 事故调查结案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结案申请之日起,事故调查结案审批部门应在收到结案申请之日起,1个个月内予以批复。月内予以批复。海事档案保存期限:海事档案保存期限:n 重大事故:永久重大事故:永久n 大大 事事 故:长期(故:长期(5050年)年)n 一般事故:短期(一般事故:短期(1515年)年)n
44、 海事档案借阅海事档案借阅材料材料整理整理档案管档案管理部门理部门查阅摘录复查阅摘录复制制法法 院借院借 用用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监察部门监察部门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事仲裁委员会法法 院院排序排序编码编码电脑电脑录入录入目录目录制作制作装订装订成册成册年度年度汇编汇编二、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的主要内容n 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于于20022002年年7 7月月2626日经日经第第9 9次部务会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次部务会议通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令20022002年年 第第 5 5 号的形式公布,自号的形式公布,自2002200
45、2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n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本办法。 n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和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及中国籍船舶在境外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及中国籍船舶在境外水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域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n 办法办法规定了事故统计单位、统计范围、事规定了事故统计单位、统计范围、事故等级、计算方法(各类事故)、报送时间、故等级、
46、计算方法(各类事故)、报送时间、违反规定的处分,还对违反规定的处分,还对办法办法涉及的用语进涉及的用语进行解释。行解释。l 例如:例如: 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损害,按碰撞事故统计,两艘以上船舶之间发生撞击造成损害,按碰撞事故统计,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其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一)事故件数统计为一件;每艘当事船舶的事故件数按照事故件数统计为一件;每艘当事船舶的事故件数按照占本次事故当事船舶总数的比例进行统计;占本次事故当事船舶总数的比例进行统计; (二二)伤亡人数、沉船艘数、直接经济损失按发生伤亡、沉伤亡人数、沉船艘数、直接经济损失按发生伤亡、沉船及受损失的船舶方进行统计;船及受损失的船
47、舶方进行统计; (三三)事故等级按照所有当事船舶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事故等级按照所有当事船舶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确定;按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等级的,以当事船舶中较损失确定;按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等级的,以当事船舶中较大船舶方的分级标准确定。大船舶方的分级标准确定。 船舶发生碰撞事故,一方当事船舶逃逸,事故件数按照另船舶发生碰撞事故,一方当事船舶逃逸,事故件数按照另一方单方事故进行统计,事故等级暂按另一方船舶的人员伤亡一方单方事故进行统计,事故等级暂按另一方船舶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确定。找到逃逸船舶,事故件数应当重新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确定。找到逃逸船舶,事故件数应当重新计算;事故等
48、级有变化的,应当予以更正。算;事故等级有变化的,应当予以更正。l 例如:例如: 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者损害,按搁浅事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者损害,按搁浅事故统计,其事故等级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故统计,其事故等级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一)停航在二十四小时以上七日以内,确定为停航在二十四小时以上七日以内,确定为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 ”; (二二)停航在七日以上三十日以内,确定为停航在七日以上三十日以内,确定为 “大事大事故故 ”; (三三)停航在三十日以上,确定为停航在三十日以上,确定为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 (四四)直接经济损失在直接经济损失在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 ”等级标准以上
49、等级标准以上的,的, 按照直接经济损失和停航时间中事故等级较高的按照直接经济损失和停航时间中事故等级较高的确定。确定。第四节第四节 海事签证海事签证p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 海事签证海事签证n 海事声明海事声明n 延伸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n 海事报告签证海事报告签证一、海事签证一、海事签证n 海事签证(海事签证(maritime affairs endorsement) 指港口海事部门或者港口公证机关或者船旗国驻港指港口海事部门或者港口公证机关或者船旗国驻港口所在地的领事机关对船舶所呈交的海事报告、海事声口所在地的领事机关对船舶所呈交的海事报告、海事声明、海事延伸声明、海事补充声明以及其它与航行
50、、船明、海事延伸声明、海事补充声明以及其它与航行、船舶、货物、船员或旅客有关的文书或证件证明所进行的舶、货物、船员或旅客有关的文书或证件证明所进行的一项公证性签证的总称。包括海事声明签证、海上交通一项公证性签证的总称。包括海事声明签证、海上交通事故的签证和文书证件的签证等。事故的签证和文书证件的签证等。 二、海事声明n 海事声明(海事声明(sea protest;statement of sea protest) 船舶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或者遭遇意外或恶劣天气或船舶发生海上交通事故或者遭遇意外或恶劣天气或自然灾难,已经造成损害或船长认为或可能造成损害的自然灾难,已经造成损害或船长认为或可能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