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招标与投标主讲人:林老师主要内容招标投标概述招标投标概述1招投标流程招投标流程2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问题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问题3中标合同的变更中标合同的变更4第一讲:招投标概述案例:案例: 福建省某市重点教育工程,由市计委批准立项,投资780万元。此项目施工单位由业主经市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不招标,奖励给了某建设集团承建,双方只签订了施工合同 招投标法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除此之外,无一规定授权某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有批准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可以不招标的权利。本案中未
2、经招投标将工程给某建设集团承建是违法的,该施工合同无效。那么,哪些项目是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呢?那么,哪些项目是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呢?一、需要招标的项目一、需要招标的项目 在我国境内进行的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建设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招投标概述范围范围+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规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规模(一)工程建设: 1、施工单
3、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也必须进行招标;5、各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国家规定的必须进行工程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工程建设,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招投标概述范围范围+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规模,两条件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招投标概述案例案例: 某国有企业对自有的
4、办公楼进行装修,同时对展厅重新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预算300万,展厅装饰预算100万。 请问:请问:上述装修、装饰工程是否需要进行招标?招投标概述 二、招标的方式二、招标的方式招投标概述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直接发包建设项目 (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国资、国家重点或省重点) 招标发包 (符合法定事由,经批准) 邀请招标 (要求) 依法或必须招标 直接发包 经批准 二、招标的方式二、招标的方式招标分为:1、公开招标 又叫无限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按规定
5、应该招标的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又叫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 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招投标概述 (一)须公开招标的项目(一)须公开招标的项目1、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2、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3、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4、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购置设备的项目;5、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管理等服务项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省管工程项目”是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省
6、属或者中央委托省管建设的工程项目 招投标概述法定公开招标项目:对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法定公开招标项目:对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地方重点项目、全部使用国家资金项目或和地方重点项目、全部使用国家资金项目或国家资产占主导项目。国家资产占主导项目。招投标概述 公开招标的信息发布媒介由国务院发改部门制定其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其中,国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在中国日报发布。注意:(二)邀请招标(二)邀请招标一、除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可邀请招标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
7、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招投标概述邀请招标的,应向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三个以上合格的合格的特定法人或者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发出发出邀请书邀请书归纳归纳招投标概述归纳归纳招投标概述招投标概述三、邀请招标的程序邀请招标的程序也必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包括: 1、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3、开标时都应当当
8、众予以拆封、宣读 招投标概述案例:案例: 某国有企业对自有的办公楼进行装修,同时对展厅重新进行装饰,装修工程预算300万,如进行招标,是否可以采取邀标方式?如采取邀标,可否不公开开标?招投标概述案例:案例: 某房地产公司计划在北京市昌平区开发60000平方米的住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通过国家计委批准,资金为自筹方式,资金尚未完全到位,仅有初步设计图纸,因急于开工,组织销售,在此情况下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随后向7家施工单位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问题: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2)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 招投标概述招投标概述(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
9、备条件有: A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B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C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D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E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2)本工程不完全具备招标条件,不应进行施工招标。本案中:本案中:(三)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三)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招投标概述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公正原则诚实守信(四)招标的组织形式四)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投标概述自行组织招标委托代理招标(四)招标的组织形式四)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投标概述l经有关部门审定的法人资格。经有关部门审定的法人资格。l有与建设项目相适应的设计审查、工有与建设项目相适
10、应的设计审查、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l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的能力。l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定标的能力。定标的能力。自行自行招标应招标应具备条件具备条件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构代理招标(五)其他规定(五)其他规定招投标概述如有标底,标底应该在开标时公布。(五)其他规定(五)其他规定招投标概述(五)其他规定(五)其他规定招投标概述(五)其他规定(五)其他规定招投标概述(五)其他规定(五)其他规定招投标概述(五)其他规定(五)其他规定招投标概述第二讲:招投
11、标的流程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决标成交阶段(一)招投标流程(一)招投标流程1、成立招标组织2、确定招标方式4、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应在国家或地方指定的报刊、信息网或其它媒介,并同时在中国工程建设和建筑业住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应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第二讲:招投标的流程http:/ )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核。A.招标范围B.招标文件C.招标方式D.招标组织形式E.招标代理机构(二)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等。(二
12、)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等。(二)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等。(二)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等。(二)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等。(二)投标文件的撤回、修改等。D(三)时间点说明(三)时间点说明(四)开标(四)开标(四)开标(四)开标D开标的程序开 标开标的时间废标的条件开标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人名称或组织
13、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五)废标条件(五)废标条件(五)废标条件(五)废标条件(五)废标条件(五)废标条件(六)评标委员会(六)评标委员会(六)评标委员会(六)评标委员会(七)评标应遵循的原则(七)评标应遵循的原则(八)定标原则(八)定标原则 (一)下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
14、益的;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九)(九)违法招投标的法律违法招投标的法律后果(后果(了解了解) (二
15、)违法招投标的行政责任:如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1 1、警告、警告 2 2、罚款、罚款 3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
16、得 4 4、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5 5、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业整顿 6 6、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 7 7、其他、其他(三)违法招投标的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情节严重时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六种情形: 1、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第50条) 2、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第52条)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第53
17、条)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第54条) 5、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或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第56条) 6、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第63条)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玩
18、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
19、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其他:受贿罪、行贿罪等。其他:受贿罪、行贿罪等。招投标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1、应招标而未招标,或以化整为零等其他方式规避招标是违法行为; 2、勿采取错误的招标方式; 3、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 ; 4、杜绝串标、受贿、行贿; 5、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能就投标价格、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十)其他应注意的问题(十)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6、不能转包。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
20、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不得变更。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讲:中标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体变更主体变更内容变更内容变更案例:案例: A公司就某建设项目的工程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以造价站公布的2012年第4季度的钢筋价格作为调差的基准价,B公司中标项目。但在双方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后,B公司要求就调差基准价变更为2013年第1季度的钢筋价格,并签订补充合同。 请问:请问
21、:如双方按照B公司的要求签订补充合同,是否违法?补充合同是否有效?中标合同的变更一、哪些内容不能变更一、哪些内容不能变更 1、招投标法第46条: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招投标法第59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3、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5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
22、性内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实质性内容不能变!实质性内容不能变!中标合同的变更二、何为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内容?二、何为合同内容的实质性内容?1、合同当事人2、合同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和报酬中标合同的变更6、履行期限7、履行地点和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方法背离实质性内容签订中标合同的法律责任:背离实质性内容签订中标合同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 2、罚款:可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 的罚款中标合同的变更阴阳合同问题阴阳合同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1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
23、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为了规避法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有时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其中有一份是中标合同、另一份是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合同,这被人们称为称为“黑白合同”或者“阴阳合同”;“黑合同”、“阴合同”见不得阳光,不能公开,不能拿到桌面上。如何处理这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经济生活和审判实践中长期困扰并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条款为“阴阳合同”问题提供了纠纷解决方式,现实中应谨慎对待上述问题,别为了钻法律空子而导致损失。中标合同的变更中标合同的变更二、合同的主体二、合同的主体变更(了解)变更(了解)公司变
24、更的类型公司变更的类型1、名称变更2、改制3、分立:存继分立、解散分立4、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5、注销主体变更主体变更中标合同中,直接将债权或债务转让给第三方:原则上不允许若一方合并、分立等,其继受方可以作为中标合同的当事人(属于概括承受中的企业合并分立的类型,而不是合同承受类型)中标合同的变更公司变更对合同的影响公司变更对合同的影响一、名称变更:一、名称变更:无影响 1、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可以要求由变更后的公司发送名称变更告知函 3、要求提供的资料: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二、改制二、改制:无影响,同上三、分立三、分立:继续履行合同的主体不明 1、必须与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签订补充协
25、议,由其承接合同权利义务 2、如有必要,要求其他分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3、要求提供的资料:公司分立的主管部门批文和工商登记资料中标合同的变更四、合并:四、合并:合同主体发生变化,合同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建 1、建议与合并后的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由其承接合同权利义务 2、要求提供的资料:公司合并的主管部门批文和工商登记资料五、注销五、注销:合同终止 1、不允许清算注销 2、可以与股东签订合同,由股东承接原合同权利义务 3、要求提供的资料:公司清算、破产的相关批准文件、股东会决议等。中标合同的变更案例:案例: 2011年1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2012年1月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成A公司。 请问:请问:甲公司被合并后,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履行主体是谁?应如何操作?中标合同的变更谢谢!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