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法律基础知识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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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基础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培训内容:l一、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一、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l二、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二、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l三、商业道德准则三、商业道德准则l培训目的:通过本次培训使大家能树立起培训目的:通过本次培训使大家能树立起基本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职业道德意基本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职业道德意识。识。法律意识重要性法律意识重要性 1 1、“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pk “” pk “慎之毫慎之毫厘,得之千里厘,得之千里” ” 2 2、“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 3 3、细节决定成败、细节决定成败

2、防微杜渐防微杜渐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防人之心不可无防人之心不可无 ,害人之心不可有,害人之心不可有怎样提高法律意识? 培养人性恶的思维方式 中国传统对人性的观点性本善中国传统对人性的观点性本善德治德治 圣人、贤人、青天圣人、贤人、青天 西方对人性的观点西方对人性的观点人性恶人性恶法治法治 举例:借条、婚前协议、签收、两举例:借条、婚前协议、签收、两党制党制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的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保密信息的范畴。2、保密义务(即限制使用不得泄密)。3、竞业限制(即不当竞争)。4、责任承担。 1、保密信息的范畴、保密信息的范畴l(1)

3、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主要是指商业秘密。)协议中的保密信息主要是指商业秘密。l商业秘密在法律上的定义商业秘密在法律上的定义l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解释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解释1、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获取的2、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实的或者潜在

4、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3、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密措施4、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列举为设计、程序、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列举为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息。 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企业可根据自身的需要,对同时,该规定还明确了企业可根

5、据自身的需要,对于不属于列举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内的,而又确于不属于列举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范围内的,而又确实需要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资料,可采取保密措施实需要通过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资料,可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保护予以保护 。商业秘密的三性: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商业秘密的三性: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2)(2)公司保密信息的界定公司保密信息的界定内部商业信息内部商业信息内部技术信息内部技术信息其它保密信息其它保密信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l内部商业信息内部商业信息l客户信息、人事信息、战略计划信息、营客户信息、人事信息、战略计划信息、营销计划、推广及销售计划、销售渠道销计划、推广及销售计划、销售

6、渠道 、采、采购资料、进货渠道、财务资料等等购资料、进货渠道、财务资料等等l内部技术信息内部技术信息l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图纸其它保密信息l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l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

7、决策。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l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主要会议记录。 l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l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l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l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

8、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又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利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9、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注: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保护范围,并由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件专门保护。第六条 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

10、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将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第十四条 公民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如是执行本职工作的结果,即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或者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则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该单位。商标权案例之一商标权案例之一唯冠苹果唯冠苹果iPad纠纷大事记纠纷大事记l 2000年,唯冠集团注册了iPad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商标。次年,唯冠大陆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册了iPad中国商标。l 2009年12月,苹果通过旗下英国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5万英镑(约合5.5万美元),从唯冠台湾子公司唯冠国际手中买下了iPad全球

11、商标权。由于深圳唯冠员工袁辉与麦世宏参与谈判,苹果认为转让协议也包括了iPad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l 2010年1月,苹果正式发布iPad。2月,苹果以深圳唯冠连续3年停止使用iPad商标为由要求中国商标局撤销1090557号商标。但3月,民生银行拿到深圳唯冠的资产保护令,向中国商标局递交资产保护书,深圳法院查封了深圳唯冠持有的两个iPad大陆商标。l 2010年4月,苹果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认为基于之前转让协议,自己持有iPad商标在大陆的所有权。但深圳法院驳回了这一诉求,认为苹果是与唯冠国际达成协议,并未与深圳唯冠签署合约,而也没有证据表明深圳唯冠批准了这一协议。l l 201

12、1年,唯冠在深圳与惠州两地起诉苹果经销商,要求禁售iPad。2月,苹果在深圳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深圳唯冠进行赔偿并确认苹果在大 陆拥有iPad商标权,这是双方首次正面交锋。3月,深圳唯冠向北京工商局投诉,要求对商标侵权的苹果实施罚款。12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苹果败诉, 其赔偿与商标要求均被驳回。l 2012年2月22日,深圳唯冠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苹果总经销商侵权,但法院未宣判。2月29日,苹果在深圳起诉深圳唯冠要求获得iPad在大陆商标权的二审在广东高等人民法院开庭。l 2012年4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富邦公司(唯冠科技债权人之一)申请唯冠破产清算要求遭拒。l 2012年

13、5月9日 美国加州高级法院法官马克皮尔斯5月4日应苹果的请求,驳回了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一案。l 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问题达成和解,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费用。(3)保密信息的重要性)保密信息的重要性l 保密信息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均具有重大的影响。为此,国家法律法规对保密信息的保护均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并且涉及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等等许多法律领域。*2、保密义务、保密义务l(1)、什么是保密义务。)、什么是保密义务。l 除非经过公司同意,出于工作的需

14、要,除非经过公司同意,出于工作的需要,员工在任职期内或任职期满后均对上述保员工在任职期内或任职期满后均对上述保密信息负有不得泄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密信息负有不得泄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义务。包括不得向家人及亲朋好友使用的义务。包括不得向家人及亲朋好友泄漏。泄漏。l (2)违反保密义务的法律责任l 民事责任经济赔偿l 行政责任行政罚款l 刑事责任拘役、有期徒刑、罚金l l l l相关法条相关法条l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赔偿经济赔偿l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反合同中约

15、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偿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行政罚款行政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违反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 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l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拘役、有期徒刑、罚金拘役、有期徒刑、罚金l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

16、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l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秘密的。案 例一l 华为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案l 案件回顾: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上海沪科科技有限公司,一夜之间成了媒体报道的热点。该公司三名创办者、前华为员工王志骏

17、、刘宁、秦学军,在2001年分别以出国读书、读研究生为名从华为辞职,投资成立上海沪科公司,半年内推出涉嫌使用华为光网络技术开发的产品,并销往全国各地。2002年沪科公司以该技术和少量资产整体出售给UT斯达康,三名员工因此成为UT斯达康子公司员工,同年因涉嫌侵犯华为商业秘密被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第二个月,三人被深圳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去年6月,三人被逮捕,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l案情概述l在这三人命运背后,是华为和收购沪科公司的UT斯达康两个著名电信企业间的较量。小灵通领域已经获得绝对优势的UT斯达康,在小灵通项目上将包括华为在内的竞争对手打得相形见绌。近两年来,UT斯达康开始不断试图

18、扩大其在宽带、无线和IP市场的影响力。l法院判决l一审法院认为,三被告人均违反了其与华为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被告人王某、刘某明知是他人违法获取的华为公司商业秘密并加以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及披露;被告人秦某以盗窃的手段获取华为公司的部分商业秘密,共同给华为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l 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刘某组织、领导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秦某盗窃了华为公司部分商业秘密,并协助他人共同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

19、刘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秦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已被冻结的沪科公司账户内款项,责令退赔给深圳华为公司,退赔金额以人民币588.01万元为限。 l案例点评l就华为的判决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法院的判决是依据我国刑法219条的规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违反法定或者违反权利人的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合法掌握的商业秘密的,以上三种行为均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商业秘

20、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 例二l网站注册用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网站注册用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上海高院判决万联公司诉周慧民等侵犯上海高院判决万联公司诉周慧民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商业秘密纠纷案 l案情简介:案情简介:l原告:浙江省衢州万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告:浙江省衢州万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万联公司)(简称万联公司) l被告:周慧民等被告:周慧民等l 2001年,原告浙江省衢州万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万联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网络制作、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同年,原告聘

21、用被告周慧民为其制作网站和开发软件程序,聘用合同中约定:“无论是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后,或中途经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后,乙方都无权未经甲方同意将属于公司所有权的软件程序泄密,转让和用于他人(非本公司业务使用),一经发现甲方有追究乙方违约的权利。”2002年,原告开始运行“BOX网络游戏社区”网站。 l2004年,被告周慧民与其他四名被告(均曾在原告处任职)离开原告处,注册了新的网站。 l周慧民利用此前掌握的网站管理员密码从原告网站上下载了用户数据库,并利用原先设计开发的用于原告网站的软件程序开通了网站,同时对原告网站软件程序的配置文件进行了修改,使得原告网站无法运行,并通过在其他网站上发布公告、在

22、QQ群里发布通知等方式将原告网站的注册用户引导至网站。 l原告遂以被告侵犯其商业秘密造成损失为由将被告诉至法院。 l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网站运营过程中形成的用户数据库归原告所有,该用户数据库中的注册用户信息,包括用户名字段、注册密码字段和注册时间字段等信息,构成商业秘密。被告的行为构成了对原告商业秘密的侵犯,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l一审判决后,被告周慧民提起上诉。 l2012年2月24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l 法宝一:保密制度l 即建立企业档案资料及重要会议与会人资格的内部管理制度。l 如:根据本企业特点将资料划分不同密级

23、,加盖秘密标识,确定专人保管,并制定查阅审批手续:秘密资料的交接、使用方法;秘密资料载体(如电脑)设定密码,圈定知悉人员范围;技术秘密应采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加盖秘密标识的方式明示,对不能加盖秘密标识的模型、样品、数据、数据、配方、工艺流程等,应以书面形式显示。另外,对涉及企业发展的重要会议,应严格审查与会人的资格,并做会议记录,以备查、明确泄露秘密的处罚办法。 法宝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l即与有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与业务往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约定保密范围和期限,及违约责任。企业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人员另行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期限

24、,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2、竞业限制、竞业限制l (1)、什么是竞业限制l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的主体l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

25、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范围、时间l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l (2)、设立竞业限制的目的)、设立竞业限制的

26、目的l 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是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l * 有关规定: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有关规定: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也可规定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两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两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

27、务。 ”l (3)、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法律责任l 支付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用人单位的损失还需向用人单位作出经济赔偿。l 了解:新的用人单位在未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使用新员工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l 劳动者因违反竞业禁止约定侵犯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这种情况下,新用人单位不论是否知道劳动者违反了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约定,都已经构成了共同侵权,而违反竞业禁止成为侵权必要的程序或手段,因此,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连带承担包括竞业禁止责任在内的侵权责任。 l 如同时违反保密义务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案 例l研发员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纠纷案l案情简介:l原告:迈普(四川)通信技术有限公司l被告:罗某

28、l案由:违反竞业禁止义务l 2001年11月,四川迈普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与罗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聘用罗某在其所属的研究院从事IT产品研发工作,基本工资和竞业禁止补偿金每月共为6000元。2002年10月,四川迈普数据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及业务、员工整体转让给原告迈普公司。2003年1月,迈普公司与罗某又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原告聘用被告从事研发工作,合同期限从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并约定被告对原告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原告支付给被告的报酬中已经包括竞业限制补偿金,被告承诺在从原告离职三年内,不得在与原告竞争的企业任职或谋取利益。如被告违反以上条款,原告有

29、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0万元。 l2004年10月13日,被告以“身体状况及目前家庭等原因,导致自己已经不适合再从事此类工作性质的工作”为由提出辞职申请,同年11月2日,原告同意了被告的辞职申请,并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 l然而,在2006年,公司就发现罗某带着相关技术秘密和科研成果转投竞争对手福建一通讯有限公司,并从事同一产品研发工作,致使该公司在很短时间内相继开发出与迈普公司形成竞争力的产品。而其通过了解,该公司曾为罗某缴纳了7个月的社会保险,这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l 而从相关网页资料可以看出,福建某通讯公司的主营范围为网络设备、通信数码,而原告的经营范围也包括这两项内容,二者的经营

30、范围有重复。而且相关证据也证实,双方公司以同类产品同时出现在同一竞标会场,足以说明某通讯公司与迈普公司构成直接竞争。且我国劳动法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法定的强制性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关系建立的结果而非前提,如果某通讯公司与被告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其就没有必要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因此,可以确认罗某是违约到与原告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 l该案由于迈普公司没有提供充分证据材料证明该公司因为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其造成的具体经济损失数额,因此法院综合参考违约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过错、履约程度、经济状况等因素,

31、依法判决被告赔偿25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l 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行为就是交易,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行为就是交易,“ 交交易易 ”行为总是以合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可以行为总是以合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可以说,合同签订是我们经常面临的事情。说,合同签订是我们经常面临的事情。l l 了解:了解: 合同协议合同协议l l 为了降低交易行为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 险,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合同的签订,把握两条最基本原则:l小心谨慎和深思熟虑l合法、严谨原则 l 一、合法一、合法l 合法是合同最基本的要求,一切合同都应以合法为前合法是合同最基本的要求,一切合同都应以合法为前l 提,不合法的合同通常会导致部分无效或全部无

32、效提,不合法的合同通常会导致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 l 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的情形:l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

3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严谨二、严谨l 签订合同时,以严肃和谨慎的态度对待

34、签订合同时,以严肃和谨慎的态度对待合同中的每个字、每个词、每句话,不要合同中的每个字、每个词、每句话,不要抱着抱着“合同仅仅是一种形式合同仅仅是一种形式”的观念,草率的观念,草率地、含糊地对待合同,要知道,白纸黑字地、含糊地对待合同,要知道,白纸黑字的合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分配的基本依据,的合同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分配的基本依据,签字后就必须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签字后就必须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失之差厘,缪以千里,一朝不慎,往往会失之差厘,缪以千里,一朝不慎,往往会在日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带来利益的损害。在日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带来利益的损害。 含有歧义文字的合同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李四归还借

35、款15000元。张三提供的证据为借据一张(见下图)。李四辩称不是15000元,已经还款5000元,在还款的时候,特意在借条上注明还(hun)借款5000元。此处“ 还”是“ 归还”的意思。张三称前次借款未还,因此李四又借钱时在借据上注明还(hi)借款5000元,此处“ 还”是“ 再、又”的意思。如你是法官,你怎么判决?案例一案例案例一解析 在签订合同或在书写与合同有关的往来函件、交接单等时,不要写容易引起歧义、模棱两可的文字。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订金订金”和和“定金定金”的区

36、别的区别 “订金订金”和和“定金定金”的区别也是需要注意区分的,是经的区别也是需要注意区分的,是经常发生的。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常发生的。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担保性和惩罚性。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担保性和惩罚性。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订金”, “订金订金”在法律

37、上被认为是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1、收取订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订金只能抵冲、收取订金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订金只能抵冲债务;收取订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支付订金一方债务;收取订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支付订金一方也只能要求如数返还。也只能要求如数返还。 2、 支付订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订金退还,只有造支付订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订金退还,只有造成对方损失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成对方损失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完整三、完整l 完整要求合同条款齐全,应当明确的事项一定要在合同中进行规定,不要抱着“留待日后协商解决”的心态去签订合同。内容不完整的合同造成当事

38、人权利义务的不明确,在履行过程中常常产生争议,导致交易行为“法律风险”的增加和交易效率的下降。l 原则:于己有利,尽量明确。(如:明确付款时间,明确交货地点等等) l举例:举例:l “如乙方的邮箱出现问题如乙方的邮箱出现问题,甲方必须在甲方必须在5小时内响应,否则甲方将无条件退款小时内响应,否则甲方将无条件退款”l 建议改为建议改为“如乙方的邮箱出现问题,甲如乙方的邮箱出现问题,甲方必须在乙方告知后方必须在乙方告知后5小时内响应。在甲方小时内响应。在甲方用尽措施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用尽措施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甲方将甲方将无条件退还剩余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务款无条件退还剩余未提供服务期间的服

39、务款项项,甲方的服务及本合同亦同时终止。甲方的服务及本合同亦同时终止。 同时,同时,甲方对此不负其他任何责任。甲方对此不负其他任何责任。”案例-买卖牛的合同l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某村民甲与乙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卖给乙定,甲卖给乙4头牛,款项为头牛,款项为8000元。先支元。先支付付3000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元货款,其余款项在半年内付清。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甲保留对牛的所有在付清剩余款项之前,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牛牵走。权。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乙将牛牵走。l问题问题1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水淹死被水淹死,损失由谁负责

40、?为什么?,损失由谁负责?为什么?答案答案1l 该损失由乙承担。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毁损该损失由乙承担。合同法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l 本案中,甲、乙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特别约定风险本案中,甲、乙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特别约定风险问题,法律对此也无另外的规定,因此,乙将牛问题,法律对此也无另外的规定,因此,乙将牛牵走,该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乙,所以,牛牵走,该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乙,所以,牛1被水被水淹死,损失

41、由乙承担。淹死,损失由乙承担。问题2l2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下生下一头下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牛,该小牛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答案2l小牛的所有权归乙。小牛的所有权归乙。l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牛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牛2已已经交付,其所生产的小牛归乙所有。经交付,其所生产的小牛归乙所有。问题3l3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一人,踢伤一人,该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该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为

42、什么?答案3l由乙承担。民法通则第由乙承担。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牛任。牛3 已经归乙管理,因此,乙应已经归乙管理,因此,乙应当负责。当负责。问题4l 4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假如在牛款付清之前,村民乙将牛4卖给了丙卖给了丙,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答案4l 合同无效。牛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乙对没有所有合同无效。牛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乙对没有所有权的标的物无权进行处分。权的标的物无权进行处分。l 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

43、财产,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乙一方面没有取得处分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乙一方面没有取得处分权,另一方面也没有得到甲的追认,因此,该转权,另一方面也没有得到甲的追认,因此,该转让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让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四、可操作性四、可操作性 l 可操作性指的是合同可操作性指的是合同“ 实用实用 ”,也,也就是说,合同规定的内容必须是就是说,合同规定的内容必须是lA、能够履行的;、能够履行的;lB、合同签订后必须遵照执行。、合同签订后必须遵照执行。l原则:在维护自身利益为出

44、发点,适原则:在维护自身利益为出发点,适当兼顾公平合理性。当兼顾公平合理性。l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及内容l签订合同双方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l合同产品/服务的数量、质量等 l合同金额 l合同双方权利义务 l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 l违约责任 l解决争议的方法五、尽可能明确违约金五、尽可能明确违约金l 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法院就会要求守约方提供“损失的证据”,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损失的证据往往是很难提供的。l 对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作出明确约定,有利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迅速确定赔偿金额。l 了解:合同法第一百

45、一十四条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六、确定管辖法院六、确定管辖法院 l 明确管辖法院不仅有利于争议得到迅速解决,而且有利于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l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笔者认为,出于地方保护、诉讼成本考虑,我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选择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七、仲裁机构的选择七、仲裁机构的选择 l 有的合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有的合

46、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机构的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对仲裁机构的选择必须写明具体的名称(确定性)。选择必须写明具体的名称(确定性)。l 原则上,合同里必须约定通过我司所在地即厦门仲裁原则上,合同里必须约定通过我司所在地即厦门仲裁委员会管辖。委员会管辖。(已改为已改为“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

47、)l 了解:了解: 法院裁决和仲裁机构仲裁是两种相互排斥的法院裁决和仲裁机构仲裁是两种相互排斥的解决方式,选择了其中一种方式,就不能采用另一种方式。解决方式,选择了其中一种方式,就不能采用另一种方式。此外,仲裁具有以下特点:此外,仲裁具有以下特点:1、灵活性(可自行约定仲裁、灵活性(可自行约定仲裁委及选择仲裁员)、委及选择仲裁员)、2、便捷性(一裁终局,除非程序中、便捷性(一裁终局,除非程序中有明显错误、违法)。有明显错误、违法)。八、合同签字、盖章八、合同签字、盖章 l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书形式订立

48、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时合同成立”,如果合同当事方是个人(自然人),如果合同当事方是个人(自然人),只要签字就能生效,如果合同当事方是法人或其只要签字就能生效,如果合同当事方是法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一般情况下都要求盖章才能生效。它非法人组织,一般情况下都要求盖章才能生效。l 特别情形:特别情形:l 1、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具有公信力,可以代、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具有公信力,可以代表公司。表公司。l 2、部门章是否有效则视情况而定,经公安部、部门章是否有效则视情况而定,经公安部门刻制的应该有效,但超过部门权力范围的一般门刻制的应该有效,但超过部门权力范围的一般无效,这个问题比较有

49、争议,因此建议尽量不要无效,这个问题比较有争议,因此建议尽量不要使用部门章。使用部门章。 九、合同形式九、合同形式 l 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都属于合同的形式,因此,原或其它形式都属于合同的形式,因此,原则上来讲,口头约定仍有可能成为一份则上来讲,口头约定仍有可能成为一份“合合同同”,但是,非书面形式导致的后遗症是很,但是,非书面形式导致的后遗症是很多的,比如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般情多的,比如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不应使用。况下不应使用。l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50、(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容的形式”。l 因此,书面形式具有多样性,但是,传真、电报、因此,书面形式具有多样性,但是,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往往会造成许多问题,如传真件的文电子邮件等往往会造成许多问题,如传真件的文字易褪色,电子邮件的内容易被更改等。笔者建字易褪色,电子邮件的内容易被更改等。笔者建议,在不得不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议,在不得不采用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应尽快补订签字、盖章的合同书(原件)。应尽快补订签字、盖章的合同书(原件)。l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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