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经纪人需要掌握的业务技能农村经纪人素质的高低、业务技能的强弱,直接影响新农村经纪人的业绩,也决定着新农村经纪人经济收入。因此,新农村经纪人要努力学习各种基础知识,不断提高行纪的技能和素质,以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一、农村主要经纪业务经纪活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是相依相随的,进入市场不单有琳琅满目、千差万别的商品,而且有形形色色的服务,可以说市场上有多少种商品交易和服务,就可能有多少种的经纪业务。当前农村市场经济中出现的主要经纪业务有以下6种。1、农村现货商品经纪业务农村现货商品经纪人的经纪业务主要是为商品寻求买方或寻求卖方,即通过新农村经纪人的牵线搭桥,促成商品供求双方买卖成交。帮助商品
2、生产者实现使用价值向价值的转化,这是现代农村最基本、最大量的经纪活动。2、农村技术转化经纪业务我国农业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率低,许多农村为找不到适合自己的技术成果而困扰,而相当一些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又为开发出的技术成果找不到买方而苦恼。这种科研与农村生产脱节的状况,需要农村技术经纪人为双方牵线搭桥,促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为促成他人的技术交易而从事中介居间、行纪或代理,并取得合理佣金的经纪活动。3、农村信息经纪业务广大农民渴求信息,但受社会、经济、技术等的限制,不能及时得到适用的信息,农村信息经纪人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展信息经纪活动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农村信息经纪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
3、为信息接受人提供接收、整合、传播和交流各种信息的服务,收取信息服务费。随着信息社会的迅速发展,农村信息经纪业务也会随着增加。4、农村劳动力转移经纪业务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进行,农村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地流向市场,转向非农产业,特别是到大中城市打工,会遇到很多困难,十分需要有人帮助和引导,农村劳动力经纪业务就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合理佣金或服务费的经纪活动。5、农村保险经纪业务农村生产和农民收入始终面临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的困扰。保险作为经济保险制度,在农村有巨大的市场。鉴于保险业务的不断拓展,承保技术的日趋复杂,如果没有保险中介人发挥代理作用,保险是难以完成的。农村保险经
4、纪业务是指农村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洽谈保险合同条款,代办保险手续的经纪活动。由于农村保险经纪人实际上是在为保险公司招揽生意,因此农村保险经纪人的报酬由保险公司支付。6、其他经纪业务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乡经纪业务的拓展,农村还将不断出现房地产经纪业务、期货经纪业务、文化经纪业务和维权经纪业务等。村经纪人经纪活动的内容二、农村经纪人工作内容1、信息传递这是农村经纪人的基本职能。农村经纪人接受商品供给或需求一方的委托,带着供给或需求一方的信息去寻找相应的需求方或供给方,从中牵线搭桥,促成交易,在完成经纪业务后,新农村经纪人收取相应的佣金。在这种活动过程,农村2、代表一方进行谈判通
5、常农村经纪人通过提供信息把供求双方联系起来,但在交易条件上双方可能出现较大的分歧。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委托人的授权,农村经纪人可以代表委托人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当然,这种谈判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之内进行,对任何超越授权范围的经纪行为,都应事先征求委托人的同意,并把谈判进程及时向委托人通报。3、交易咨询在交易者不大熟悉商务、法律等事宜时,农村经纪人可以提供咨询,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例如为委托方制定的价格提供信息反馈,协助企业搞市场调查、分析和预测等工作。4、为交易活动草拟文件农村经纪人可以根据委托方的意思,进行经纪活动中有关文件的草拟工作。交易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此,交易
6、文件虽可由新农村经纪人代为草拟,但必须通过协商最终确定,并由当事人签名盖章。5、为交易提供保障农村经纪人的活动和职能,是交易安全的一种保障,起着经济担保的作用,这种担保不是负连带赔偿责任的担保,而是以信誉条件保证交易能够完成的契约。三、农村经纪人应具备的经纪合同知识经纪合同及其法律特征。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确立、变更或终止一定权利义务关系且意愿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合同的法律特征可概括为以下4点。1、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是指当事人依法进行的,并以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双方所希望发生的,这就是合同与一般的社交行为的区别,也是与产生法律后果
7、的其他行为的区别。2、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双方,只有双方达成一致,才能成立合同。例如,买卖合同,必须有卖方和买方,而且买卖双方也必须就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期限、交货方式等内容达成合意,合同才能成立。合同一经成立,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对等性合同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与义务是等价的,即买卖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也就同时享有收回等价货币的权利,这就使合同与多方行为区别开来。4、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能非法干预当事人一方的意愿。这是合同当事人自由意志的前提,也是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