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生产安全事故 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分析 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四、法律责任突发事件 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1.生产经营单位 2.生产经营活动中 3.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
2、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生产安全事故概况 1.全国。年事故起数万起,死亡人。 2.广东省。2011年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5329起,死亡6575人,受伤31285人,直接经济损失48904.9万元 。 3.佛山市。2011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083起,死亡700人,受伤4390人,直接经济损失4156万元。 1-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665起,死亡225人,受伤1780人,直接经济损失787.56万元。 事
3、故短片 L:典型事故与应急管理全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录.flv L:典型事故与应急管理安全事故案例集锦视频.flv L:典型事故与应急管理拍客直击佛山陶瓷厂特大火灾白衣女子逃生坠楼.flv 我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我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南海区大沥镇“6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011年6月2日,位于南海区大沥镇长虹岭工业园虹岭三路的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奇槎占美金属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2)三水 “823”重大火灾事故。2011年8月23日凌晨6时许,我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办公综合楼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1人重伤。(3)南海区“1116”较大火灾事故。2011年11
4、月16日3时45分左右,位于南海区里水镇西线路岗联康和市场FE座1号的拱南商店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8万元。(4)三水区“12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011年12月14日10时许,在三水区X495线4KM+210M路段发生水泥搅拌车侧翻,造成3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5)顺德区“113”较大火灾事故。2012年1月13日3时37分左右,位于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翠竹中路16号之一商铺的耀鸿手机维修中心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企业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法定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
5、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水 “823”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事故的建筑物是佛山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办公综合楼,该楼共四层,首层为陶瓷展厅和接待前台,二楼北部为法定代表人的办公室和卧室,四楼为管理人员休息室,其他楼层和大部分区域均为空置。该起事故最先起火的楼层为该建筑物第二层,起火部位为中部楼梯北侧吊顶。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佛山市盛丰陶瓷有限公司三
6、水分公司办公综合楼二楼中部楼梯北侧吊顶内的铁质电线槽内电线短路,产生高温熔珠引燃可燃物所致。 (一)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及市、区公安、消防等单位专业人员经调查询问、反复勘验现场、物证鉴定,认定“1116”较大火灾事故直接原因是: 1. 该商店北门东侧入口附近电气线路短路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该商店实际经营者吴拱泉因乱拉电线,违规搭建阁楼住人,与本次事的发生及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有直接关系。 (二)间接原因 1.商店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商店业主违规搭建阁楼住人,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而且阁楼所有的窗户都用防盗网封死,火灾发生后居住在阁楼内的人员无法逃生,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相关单位
7、和部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日常管理严重失职。里水镇岗联康和综合市场管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康和市场投资有限公司和岗联村委会,发现拱南商店违规搭建阁楼并且违规住人的情况后,没有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在防火监督管理中,监管不力,特别是派出所民警在检查拱南商店消防时发现的“三合一”等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消除火患,且在调动时没把工作与接任者进行认真的交接,导致消防隐患一直没整改;工商、供电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工作不到位,没有发现该拱南商店违规经营、不安全用电行为。以上单位和部门由于监管工作不到位,导致消防隐患和违规行为一直没有得到整改制止,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主要是履行职责情况
8、。1.谭XX(中共党员),里水镇岗联村治保主任兼岗联村安全防火责任人。其未能及时督促市场物业管理方落实拱南商店的隐患整改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对火灾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负有间接责任,建议南海区有关主管部门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谢XX,里水镇派出所民警。其负责岗联警务区的治安、消防等工作,其在检查拱南商店消防时,发现了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严重失职,对火灾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南海区有关主管部门对其给予记过处分。3.何XX,里水镇派出所副所长。其分管消防工作,在消防民警调动上没有督促人员进行认真的工作交接,存在防火工作制度不健全,导致拱南商店消防隐患一直没有整改,对火
9、灾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负有间接责任,建议南海区有关主管部门对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杜XX,里水镇工商分局副局长。其分管登记和经济检查工作,工商部门在年审和多次检查中都没发现,拱南商店骗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证照不一的问题,检查监督不力,负有直接责任,建议南海区政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其给予警告处分。5.黄XX,里水镇镇长。主持全面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三水区“8.23”重大火灾事故后,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辖区内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其对事故的发生负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建议南海区政府对其给予警告处分。(一)生产经营单位(企业) 1.按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2.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3.
10、建立健全应急资源(队伍、物资); 4.开展应急演练; 5.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6.做好应急经费保障; 7.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事故类别事故类别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事故一般事故较大涉险事故较大涉险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镇(街)安监办、区安监局较大事故较大事故1小时内报告镇(街)安监办、区安监局同时,在1小时内报告省安监局重大、特别重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事故1小时内报告镇(街)安监办、区安监局同时,在1小时内报告省安监局,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按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2.明确部门职责; 3.建立健全应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4.建立健
11、全应急保障物资; 5.开展应急知识培训; 6.开展事故隐患检查; 7.开展应急综合演练; 8.做好事故信息处置工作。 1. 道路交通事故2. 水上交通事故3. 火灾事故4. 危险化学品(不含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5.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含泄漏)事故6. 剧毒化学品使用事故7. 特种设备事故8. 非煤矿山(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窒息、炮烟中毒)事故9. 非煤矿山(爆炸)事故10. 非煤矿山(滑坡、泥石流)事故 11.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12. 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事故13. 烟花爆竹燃放事故14.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事故 15. 水利工程事故16. 道路施工事故17. 工业燃气事故(非城市燃
12、气)18. 城市燃气事故(含生活、生产用气)19.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事故20. 长输管线(输气、输油)事故21. 急性中毒事故22. 辐射事故23. 旅游景点事故24. 工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25.渔业船舶事故26.农用机械(田间)事故27.轨道交通事故28.粉尘爆炸事故29.电力安全事故30.其他事故 总指挥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副总指挥:协调该项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主管部门和承担主要救援任务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区分管副区长 公安局:组织事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事故责任人监控等工作;开展丢失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撤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及
13、做好安置区的治安管理;负责牵头组织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剧毒化学品使用事故、非煤矿山(爆炸)事故、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长输管线(输气、输油)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安全监管局:搜集事故信息工作;必要时,协助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含泄露)事故、非煤矿山(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窒息、炮烟中毒)事故、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事故、工业燃气事故(非城市燃气)、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交通运输局:负责救援运输工具的保障,开展旅客、货物转运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不含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事故、道路施工事故、轨道交
14、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队伍抢救伤员;负责牵头组织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佛山海事局:组织协调搜救船舶参加搜救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水上交通事故、水上烟花爆竹事故等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环保局:开展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和组织、协调环境污染处置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放射性物品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水务局:开展水雨情的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水利工程施工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开展燃气管控、城市燃气设施、管线的应急救援处置和技术支持等工作;负责牵头
15、组织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事故、城市燃气事故(含生活、生产用气)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非煤矿山(滑坡、泥石流)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农业局:预防和扑救事故可能引发的山火;负责牵头组织渔业船舶事故、农用机械(田间)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质监局: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负责牵头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旅游局:协助开展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旅游景点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工作。 公安消防局:承担抢险救援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教育局:负责协助组织开展
16、涉及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气象局:开展气象预报工作。 财政局:落实应急保障资金工作。 民政局: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和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死亡人员遗体处理工作。 佛山供电局:保障供电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水业集团公司:保障现场灭火用水等工作。 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请求,佛山军分区牵头,组织解放军、武警、预备役等各驻佛部队的救援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武警佛山支队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和转移群众工作。 外事侨务局负责协调处理遇险外籍人员、华侨和港澳人员等有关衔接联络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由市发展改革局、卫生局、药监局、民政局和外经贸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
17、和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我国目前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以下五大领域: (一)宪法和国家机构方面的法律 (二)民事方面的法律 (三)经济方面的法律 (四)行政方面的法律 (五)刑事方面的法律刑法条文刑法条文罪名罪名刑法条文刑法条文罪名罪名115.2失火罪失火罪133交通肇事罪过失决水罪134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135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安全事故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资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资罪136危险物品肇事罪危险物品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37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工
18、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19.2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138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139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14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46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罪124.2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244强迫劳动罪强迫劳动罪131重大飞行事故罪397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132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
19、罚款: (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二)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 (三)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 (四)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 (五)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 (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七)对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八)拒绝、阻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的; (九)拒绝、阻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聘请的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的; (十)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
20、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
21、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22、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祝大家祝大家 身体健康身体健康, 工作愉快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