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正激励制度正激励制度 一、奖励项目及奖励条件一、奖励项目及奖励条件(一)常规性奖励(一)常规性奖励1、年资奖励: 鼓励员工持续稳定的在集团发展,每满一年给予年资奖励,为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在集团发展,集团实施工龄工资制,即员工入司每满一年,即在工资的基础上每月增加一定额度的工龄工资。 集团副总裁入司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标准为100元;分公司总经理90元;集团总裁助理80元;集团各职能部门经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分公司项目总监、高级技术人员50元;集团各部门主管、分公司部门经理40元;集团各部门专员、分公司部门主管、业务主办、集团及分公司职员、司机30元;其余辅
2、助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工龄工资20元。2、满勤奖励: 鼓励员工克服个人困难,以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特设立满勤奖,满勤奖以年度为计算单位,全年满勤无事、病假者,给予年度满勤奖励,满勤奖金为200元。(二)经营奖励(二)经营奖励 集团以经营为主,以经营要效益,通过经营运作,促进企业资金积累、形象积累、品牌积累,特设立经营奖励。1、奖励条件:A、集团负责经营管理的副总裁,在经营上思路超前,屡有建树,并促使经营上业绩不断提升,为集团创造出新的增长点,则在业绩增长利润部分中提取10%-25%,作为奖励。B、集团负责经营的副总裁或分公司总经理,在经营上超出集团的年初预期,为集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则
3、在年初既定利润额增长部分中提取15%,作为奖励。其中5%作为团队奖励。C、各分公司负责生产管理的副总经理,在生产上节约成本、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节约成本10%-20%的奖励。2、奖励方式: 每年年末进行总评,由集团各部门自行提出建议,由财务部、每年年末进行总评,由集团各部门自行提出建议,由财务部、综合部、总裁办审定并报集团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进行核发。综合部、总裁办审定并报集团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进行核发。(三)销售奖励(三)销售奖励销售是龙头,为推动销售,加速资金流运转,对销售业务人员实施提成制。1、奖励条件:负责销售的业务人员,实施销售提成制,在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每月由分公司按照销售额的
4、一定比率提取提成。年末由集团进行统一奖励,按照销售利润的5%-20%进行年终奖励。2、奖励方式:每月由各分公司按照分公司经营利润、经营业绩、个人销售额决定提成额度。每年末,则各分公司上报该销售人员全年销售额度,由集团进行年终奖励,属现金现金奖励。(四)管理奖励(四)管理奖励 管理为经营服务,通过提升集团及各分公司管理水平,从而提高集团抗风险能力与持续发展出能力,特设立管理奖励。1、奖励条件:A、经过努力,使分公司或部门整体管理显著提升,以超前思维导入企业文化,增强企业自身发展活力的。B、财务、战略发展、总裁办、人力资源、综合管理等系统在完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绩效考核、培训学习方面有重大突破,
5、有好的管理机制运行。C、在“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形成系统化机制,创造良好学习、成长的人文氛围,激发员工个人潜力,从而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2、奖励方式,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比,由集团副总裁提议,集团总裁会讨论通过,给予1000-10000元奖励。(五)项目开发、资本运营奖(五)项目开发、资本运营奖 为鼓励不断开发新的项目,寻找新的增长点,加速资金流运转,形成良性循环,创造更佳效益,特设立项目开发、资本运营奖。1 1、奖励条件:、奖励条件:A、新开发的项目,一经上马,年创利润在100万元以上的,经总裁办公会会同相关专业人员确认后,按项目投产或成果应用当年所获利润的1-5%(按照总资产及利润、净
6、资产几项指标考核)予以奖励。B、在集团资本运营和引荐收购、兼并企业或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使集团通过低成本扩张,得到资产增值(1000万元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员工,经认定后给予3000-100000元奖励,直至上不封顶,由总裁会定。2 2、奖励方式:、奖励方式: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评比,由集团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总裁办提议,集团总裁会讨论通过,给予奖励。(六)晋职奖励:(六)晋职奖励: 为满足人员自我实现的需要,根据集团战略发展思路,拟实施后备梯队人才管理,将工作成绩突出,管理潜质优秀的人才列入内部后备梯队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公开竞聘,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内部梯队人才选拔渠道,建立内部后备梯队
7、人才库。通过外送培训,内部辅导培养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梯队干部,以满足集团管理人才的需求,使集团成为人才成长的摇篮。见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见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七)年终奖励(七)年终奖励1、年终奖:实施年薪制的人员,年终奖按照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方案执行。2、优秀团队奖励: 以集团各部门、及各分公司为单位,通过评价部门或各分公司整体的团结创新性、协作性、规范性、服务性等综合指标,评选出优秀团队,以示鼓励。(1)奖励条件: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见绩效考核方案。(2)奖励方式: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定,总裁、副总裁、各分公司总经理、总裁助理、各分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各部门经理作为评选小组成员,以公平、公正
8、、公开的方式进行评选,由集团发放优秀团队奖励。A、优秀团队奖金为2000-20000元,作为该团队下一年度部门经费,由部门自行安排。B、由集团为优秀团队发放锦旗,团队成员发放荣誉证书。3 3、优秀员工奖励:、优秀员工奖励: 以集团各部门员工为单位,通过评价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协调协作性、规范性、服务性等综合指标,评选出优秀员工,以示鼓励。(1)奖励条件: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见绩效考核方案。(2)奖励方式: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定,各部门经理组织部门内评,每个部门给予20-30%的优秀员工比例,进行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进行评选,评选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报审,总裁
9、签批后由集团发放优秀员工奖励。A、优秀员工奖金为1000-10000元/人,作为鼓励。B、由集团为优秀员工发放荣誉证书。4 4、优秀讲师奖励:、优秀讲师奖励:为调动内部兼职讲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特设立优秀讲师奖励。A、月份奖励 内部兼职讲师每讲一次课程,集团将给予100元奖励,在当月工资中直接体现。B、季度奖励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每季度对兼职讲师进行一次评估,评选出的优秀讲师将给予5-10分季度考核加分。C、年终奖励 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年度内所有授课的兼职讲师进行一次整体评估,评选出的优秀讲师将给予优秀讲师荣誉证书奖励。(八)硕士工程奖励(八)硕士工程奖励 为鼓励学习、创新、突破,集团倡导、
10、推进中高层管理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程。1、攻读条件:集团分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各部门经理、集团总裁助理、分公司总经理、集团副总裁、总裁等中高级管理人员。2、奖励方式:A、对已在岗的高层管理人员(集团副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攻读硕士学位,如参加全国统考获得硕士学位或持硕士学位证书,集团报销100%学费。如未获得硕士学位,集团报销20%学费,个人承担80%。B、对已在岗的中层管理人员(分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各部门经理、集团总裁助理)攻读硕士学位,如参加全国统考获得硕士学位,持硕士学位证书,集团报销70%学费,个人承担30%。如不能获取学位,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C、要求集团高层管理人员自攻读之日起6年内拿到
11、硕士学位,中层管理人员自攻读之日起4年内拿到硕士学位,如达不到要求,每增加半年,报销费用相应缩减5%。D、高层管理人员每年报销学费的30%,第三年报销费用的40%。中层管理人员每年报销费用的20%,第三年报销费用的30%。三年内自动离职人员,未报销的费用不予核销且全额返还公司。E、对集团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如在岗期间攻读硕士学位者,如在集团得到晋升,晋升为部门经理以上职位,则由集团按级别费用承担标准给予补助。F、报销费用包括学费、报名费、考核费、申请学位费、论文答辩费五项费用,其他费用自理。(九)特殊奖励(九)特殊奖励1、创新奖励 为鼓励创新,对于有重大技术、科研创新的技术人员,为集团(公司)解
12、决重大问题,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有新的发明、改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的操作规程,明显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经总裁办公会议确认后,给予1000-50000元的奖励。2、合理化建议与课题攻关奖 有重要的信息提供,为集团(公司)及其业务部门带来较大收益或经济效益的员工,按集团当年所获利润的1-5%予以奖励,不能量化的酌情给予1000-10000元奖励。3、为集团(公司)开发新的业务领域,建立新的良好客户关系,并解决关键业务难题,由总裁办公会议确认后,给予1000-10000元奖励。4、费用节约提案被采纳,并实施的,给予年节约资金的10%-20%进行奖励。5、其它对集团发展有一定价值的意见与建议,被
13、采纳并可看到经营业绩的,给予1000-10000元奖励。6 6、奖励方式:、奖励方式: 特殊奖励随时性进行评比,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给予奖励。二、奖励分配、发放:二、奖励分配、发放:(一)分配比例:1、入司一年以内的员工,奖励超过2000元的,其中有70%作为现金奖励,10%作为等值奖励备存,20%作为股票期权。2、入司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奖励超过2000元的,其中有60%作为现金奖励,15%作为等值奖励备存,25%作为股票期权。3、入司满两年以上的员工,奖励超过2000元的,其中有50%作为现金奖励,20%作为等值奖励备存,30%作为股票期权。4、入司满三年以上的员工,奖励超过2000元
14、的,其中有40%作为现金奖励,25%作为等值奖励备存,35%作为股票期权。(二)奖励方式1 1、现金奖励:、现金奖励:由人力资源部人员上报当月奖励工资额度,总裁签批后,转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2 2、等值奖励备存:、等值奖励备存: 人力资源部建立等值奖励登记,对每位受奖励人员的等值奖励进行及时记录、调整。并根据个人申请,及时满足等值奖励需求。等值奖励类别如下:(1)社会保障体系奖励:作为补充保险奖励,为奖励优秀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达到高层的相对稳定,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办理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使管理人员有充足的养老保障。(2)国内外休假
15、: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报请总裁签批后,享受等值的带薪休假。(3)外出培训学习 根据自身管理、业务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短期外出培训学习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联系符合相关需求的外训课程,进行等值的外出培训学习。(4)购买固定资产 根据个人需要,可将备选奖励在人力资源部累积,到达一定额度后可购买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汽车、住房。固定资产由个人使用,集团备案,工作满一年以上,计为个人资产,工作不满一年,由集团收回。(5)其它等值奖励。3、股权奖励(见股票期权管理制度)4、荣誉奖励:(1)内部荣誉:每年定期评出优秀员工、优秀团队、优秀讲师、先进工作者。同时,经营奖励、销售奖励、管理奖励、项目开发、资本运营
16、奖励进行现金奖励、等值奖励、股权奖励的基础上,进行内部证书奖励,发放给个人之后将复印件存档备案。在集团内部以板报及报纸宣传形式公开表彰,并发放经营奖励证书,复印件存入个人档案。(2)外部荣誉:由集团统一运作,为优秀的高层管理人员积极报审市、省、国家人大、政协等社会职务,以提高个人社会地位,进行主流社会。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负激励制度负激励制度 为加大各项制度执行力度,对员工的不规范行为予以否定或批评,使被激励对象认识自己的差距和不足,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特实施负激励制度。一、负激励形式:一、负激励形式: 警告、批评、检讨、处分、处罚、通报、降级、降职、开除、解职等。二、负激励原则二、负激励原则
17、1、惩罚要合理,使激励对象心里接受,不产生对立情绪;2、与教育相结合达到惩前毖后,激励约束的目的;3、掌握惩罚时机,及时处理;要考虑原因动机;对一般性错误,惩处易轻不宜重。三、负激励的实施三、负激励的实施 负激励的惩罚对象为被激励事情的直接责任人;负激励实行考核主管部门、责任部门、责任人三级考核制度;按约束制度和考核文件执行标准惩罚.1、行政性处罚:对于违反公司行政规章制度的员工,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理,第二次将给予处罚并通报,第三次违纪视情节,给予处罚、通报、降职、降级处理。2、工作失误处罚:(1)对于本岗位工作内容或领导交办的工作,未能及时、准确的完成,对集团造成形象上的损失,将处以警告处分并
18、对计划考核、绩效考核项目中进行相应扣分。(2)因个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将处以处罚并通报,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降级、降职等处分,并对计划考核、绩效考核项目进行相应扣分。(3)因个人原因,对集团造成重大形象损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处以处罚并通报,视情节给予留用查看或开除处理。四、管理部门:四、管理部门:总裁办督办,综合管理部开据罚单,综合管理部通报。 此制度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开始试运行,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为了对正负激励制度进行有效的补充,将正负激励进行有效的结合,实现经常性小奖,阶段性大奖。处罚收入作为奖励基金,奖优惩劣。特实施此正负激励制度补充管理制度。正负激励制度补充制度正负激励制
19、度补充制度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 集团全体人员二、管理部门:二、管理部门: 总裁办、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三、管理内容:三、管理内容:1 1、行政管理类别:、行政管理类别:A、敬业奖:每季度评价一次,按照季度出勤 总时数进行统计,综合部门主管领导对其部门主管领导对其 工作评价工作评价进行考核。评价办法:每季度评出三名最敬业奖励,对于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工作的员工,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敬业奖金,A等奖金为50元,B等奖金为30元,C等奖金为20元。B、办公环境、办公秩序优秀奖:每月评比一次,由总裁办、综合管理部进行评比。评价办法:根据每天检查情况及抽查情况,对员工着装、办公环境、办公秩序进
20、行考核,评出一至二个部门为办公环境、办公秩序流动红旗奖,得到流动红旗的部门,奖金为50元-80元(视当月奖励基金额度而定)。2 2、日常工作表现奖励:、日常工作表现奖励:A、单项工作表现优秀奖:针对单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由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报交总裁办,由总裁办报至总裁处签批,奖励金额由20-80元(视当月奖励基金额度而定)。B、团队奖励:对于在团队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且合作取胜的,由人力资源部、总裁办、综合管理部提议,总裁办通过后,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100-200元(视当月奖励基金额度而定)。3 3、其它奖励:、其它奖励:对于有突出表现的事例,部门负责人可形对于有突出表现的事例,部门负责人可形成书面材料后报至总裁办,由总裁办报成书面材料后报至总裁办,由总裁办报至总裁处签批,奖励形式:至总裁处签批,奖励形式:通报表扬、流动红旗、现金奖励等。此制度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