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 技术规范简介技术规范简介毕节地区疾控中心毕节地区疾控中心 蔡云蔡云202011 11年年8 8月月3 3日日前 言 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范。n 本规范是在对卫生部原颁布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修订的基础上制订的。 n 本规范是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技术规范。根据不同的职业病有害因素所致健康效应的特点,本规范对职业健康检查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除在规范中明确注明为推荐性的健康检查项目外, 其余均为强制性健康检查项目。 n 本规范的附录A、C、D 是资料性附录,附录B、E 是规范性附录。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
2、护技术规范简简 介介 将原管理办法附件将原管理办法附件1的一张大表,按标准文本格式要求修的一张大表,按标准文本格式要求修改为按章节编制改为按章节编制6章和章和7个附录:个附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二章 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第三章第三章 粉尘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粉尘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第四章第四章 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接触有害物理因素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第五章第五章 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第六章第六章 特殊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特殊作业劳动者职业健康
3、监护 附录附录 GB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uideline of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2007.3发布发布2007.10.1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定义 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职业禁忌证 4.1职业健康监护目的4.2责任和义务4.3工作程序:11月底前提申请,签定委托协议书,提供基础资料.4.4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4.5
4、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4.6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则4.7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4.8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4.9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4.10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4.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4.12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第二章第二章 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1铅及其无机化合物2四乙基铅3汞及其无机化合物4锰及其无机化合物5铍及其无机化合物6镉及其无机化合物7铬及其无机化合物8氧化锌9砷10胂/砷化氢 (砷化三氢)11磷及其无机化合物12磷化氢13钡化合物(氯化钡、硝酸钡、醋酸钡)14钒及其无机化合物15有机锡化
5、合物16铊及其无机化合物17羰基镍18氟及其无机化合物19苯(接触工业甲苯、二甲苯参照执行)20二硫化碳21四氯化碳22甲醇第二章第二章 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41氯丙烯42氯丁二烯43有机氟44二异氰酸甲苯酯45二甲基甲酰胺46氰及腈类化合物47酚(酚类化合物如甲酚、邻苯二酚、间苯二酚、对苯二酚等参照执行)48五氯酚49氯甲醚双(氯甲基)醚参照执行50丙烯酰胺51偏二甲基肼52硫酸二甲酯53有机磷杀虫剂54氨基甲酸酯类55拟除虫菊酯类56酸雾或酸酐57致喘物化学因素 原管理办法附件中列出种化学有害因素,修订后原管理办法附件中列出种化学有害因素
6、,修订后共计共计56种种:(1)增加)增加8种种:钡化合物、氧化锌、二甲基甲酰胺、二异氰酸钡化合物、氧化锌、二甲基甲酰胺、二异氰酸甲苯酯、一甲胺、氯乙烯、氯甲醚、偏二甲基肼。甲苯酯、一甲胺、氯乙烯、氯甲醚、偏二甲基肼。(2)三合一有)三合一有1种种 将工业甲苯、二甲苯归入苯。将工业甲苯、二甲苯归入苯。(3)删除)删除1种杀虫脒国家已禁止生产使用。种杀虫脒国家已禁止生产使用。增加主要依据增加主要依据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和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第三章第三章 粉尘粉尘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1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结晶型二氧化硅粉尘)2煤尘(包括煤矽尘)3石棉粉尘
7、4其它粉尘5棉尘(包括亚麻、软大麻、黄麻粉尘 第四章第四章 接触有害接触有害物理因素物理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监护1噪声2振动3高温4高气压5紫外辐射(紫外线)6微波第五章第五章 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接触有害生物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1布鲁菌属2炭疽芽孢杆菌(简称炭疽杆菌)第六章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第六章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1电工作业2高处作业3压力容器作业4结核病防治工作5艾滋病防治工作6肝炎防治工作7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8视屏作业9 高原作业10 航空作业特殊作业人群职业健康监护特殊作业人群职业健康监护 特殊作业人群的职业健康危害及对从业人员的特殊
8、健康要求,已经成为职业医学界倍受关注的问题,其中医务人员的职业特征使其成为一些传染病的高危人群。 新规范中除保留原来的视屏作业、电工作业、压力容器作业、高处作业、机动车驾驶作业外,增加了结核病防治科研工作(作业)、艾滋病防治科研工作(作业)、肝炎病防治科研工作(作业)的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点要点定义 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
9、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定义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定义 职业禁忌证(occupationalcontraindication)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
10、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一一 职业健康监护新概念职业健康监护新概念 定义定义: 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态,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将结果报告给单位和劳动者,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特点特点: : 不是一般查体不是一般查体, ,而是观察而是观察 早期发现劳动早期发现劳动者的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的关系者的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的关系, ,以便早期以便早期采取干预措施采取干
11、预措施. .(1) 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病 职业健康损害职业健康损害 和 职业禁忌症职业禁忌症患者;(2) 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3) 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4) 识别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5) 目标干预(包括改善作业条件对疑似职业病人的处置.(6) 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7) 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三三 职业健康监护新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新内容 职业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包括:(1)上岗(前)健康检查。(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一般周期为1年)。(3) 离岗时健康检
12、查(4) 应急医学检查(5) 离岗后的随访医学检查离岗后的随访医学检查(不是所有离岗后都需要不是所有离岗后都需要) 职业危害潜伏期长的职工需要追踪随访四 责任和义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职责。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 (2) 用人单位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3) 用人单位应保证从事职
13、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能按时参加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 劳动者接受健康检查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出勤。 (4) 用人单位应安排即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 但应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正性。 (5) 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经营情况,鼓励制订比本规范更高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四 责任和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 (2) 劳动者有权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劳动者或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14、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为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3) 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4) 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 (5) 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6) 劳动者若
15、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 四 责任和义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1) 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由省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获得健康检查资质,并在其获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2) 职业健康检查只能由具有医疗执业资格的医生和技术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保证其从事职业健康工作的主检医师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同时还应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便分析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的关系,判断其是否适合从事该工作岗位。 (3)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维护和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包括不受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其他行政意见的影响和干预。当职业健康检
16、查机构或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开展工作的独立性受到干扰或破坏时,可向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4)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客观真实地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其所出示的检查结果和总结报告承担责任。 四 责任和义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责任和义务(5) 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应遵守职业健康监护的伦理道德规范,保护劳动者的隐私, 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被用于其它目的。 (6) 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将检查的目的和每项检查的意义向被检者解释清楚,并应说明接受或拒绝该项检查可能产生的利弊。 (7) 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有义务接受劳动者对健康检查结果的询问或咨询,要如实地向
17、劳动者解释检查结果和提出的问题,解释时应考虑劳动者的文化程度和理解能力。 (8) 在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广义的职权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必要时可以向用人单位建议进行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之外的健康监护项目。 依据的法律法规依据的法律法规 原办法修订成两部原办法修订成两部分分: “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和和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 2001.10 1987.12,国务院令352号 2002.3卫生部25号令. 2002.3卫监发63号令. 2002.4,卫监发108号令. 2002.5,国务院令依据的法律法规依据的法律法规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职业病诊断
18、标准GBZ系列. 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90.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 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1997. 低温作业分级GB/T 14440-1993. 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五五 职业健康监护新工作程序职业健康监护新工作程序 1 用人单位制定工作计划,选择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 签订委托协议书:包括危害因素 接触人数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地点 查体费用等.3 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包括基本情况 危害因素 接触人数 生产技术 工艺 材料 环评 防护情况等.4 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5 机构对检查结果汇总,在规定时间向企业提交职业健康检
19、查报告和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六六 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 目标疾病分为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1 职业病: 要点(1) 法定目录中规定的; (2) 必须和相应危害因素有因果关系; (3) 群体发病.2 职业禁忌症: : 强调特定职业病危害更易导致健康损害的必然性, 对能致劳动能力永久丧失的疾病不列为职业禁忌症. 要点(1) 接触比一般人更易受害或发病(易感人群); (2) 接触导致原有疾病加重; (3) 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职业禁忌症本次对职业禁忌症的范围作了较大修订,主要体现两个原则: 一是本着从严的原则 只有和所接触的有害因素有必
20、然联系的疾病才作为职业禁忌症. 二是可操作的原则 避免一些含意不确切的词,如原来“明显的肝肾疾病”、“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等,尽量用具体的病名或功能损害来表达。职业病职业病危害危害 原附录原附录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铅铅1.1.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各种精神疾病及明显的神经症2.2.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3.3.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严重的肝、肾及内分泌疾病1.1.贫血贫血2.2.卟啉病卟啉病3.3.多发性周围神经病多发性周围神经病氯气氯气1.1.明显的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明显的呼吸系统慢性疾病2.2.明显的心血管系统疾病明显的心血管系统疾病1.1.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阻塞性肺病2.2
21、.支气管哮喘支气管哮喘3.3.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4.4.支气管扩张支气管扩张5.5.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肺结核粉尘粉尘1.1.活动性结核病活动性结核病2.2.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3.3.明显影响肺功能的疾病明显影响肺功能的疾病1.1.活动性结核病活动性结核病2.2.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阻塞性肺病3.3.特发性肺纤维化特发性肺纤维化4.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七七 需要职业健康监护的因素界定需要职业健康监护的因素界定强制性强制性: : (1)该因素有确定的慢性毒性作用,能引起慢性职业病或慢性健康损害; (2)有确定的致癌性; (3)有明确的急性毒性, 有
22、明确职业禁忌症.推荐性推荐性: : (1)对人的慢性毒性健康损害致癌性尚不肯定. (2)有动物试验和流行病学证据 (3)有可靠的监护方法.八八 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分为:上岗前在岗期间定期离岗应急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目的:发现职业禁忌症; 建立接害人员基础健康档案.包括(1)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录用人员: 特殊:转岗休假再上岗潜水员每次潜水前 增加新项目改变工艺改变产品等. (2) 将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前:驾驶电工高处作业八八 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2 、在岗定期健康检查:(1)目的: 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劳动者的健康异常改
23、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有利于评价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2)周期: 根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决定。(2)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定期健康检查的周期 原办法:绝大部分是一年一次, 没有区分有害因素危害的性质,也没有考虑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强度 新规范: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目标疾病的潜伏期和防护措施等因素综合考虑。 对有明确剂量反应关系的有害因素,把作业场所是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作为考虑因素之一。如作业场所达到了国家卫生标准,周期则适当延长,如没有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周期则适当缩短。
24、 健康检查周期举例健康检查周期举例 汞及其无机化合物: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一年一次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年一次 游离二氧化硅粉尘 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硅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2年一次;工作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硅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年一次; X射线胸片表现为观察对象者,医学观察时间每年一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为矽肺患者,应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查;矽肺患者每年检查一次。 八八 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3 应急检查: 职业病防治法和原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都有关于应急健康检查的规定. 本规范将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列入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使
25、相关法律法规互相配套 (1)适用于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对遭受或可能遭受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始。(2)适用于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性传染病作业的劳动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触传染者。八八 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4 离岗时健康检查:(1)在岗期间开展定期健康监护的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前,应进行离岗时健康检查。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时的健康状况。(2)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3个月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八八 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 5离岗后随访医学检查(1)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
26、影响,或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随访医学检查。(2)尘肺病患者离岗后需进行随访医学检查。(3)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作业的时间长短、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离岗后医学随访时间举例离岗后医学随访时间举例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工作期间作业场所锰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限值者,可以不随访。作业场所锰浓度超过卫生标准限值时,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工龄在10年(含10年)以下者,随访15年,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工龄超过1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一次。煤尘:接触煤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5年,接触煤尘
27、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均为每5年一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煤工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每12年进行一次医学检查。 附表附表 离岗后医学随访职业病危害因素举例离岗后医学随访职业病危害因素举例因素随访目标疾病锰及其无机化合物职业性慢性锰中毒铍及其无机化合物职业性铍病,职业性铍溃疡、铍肉芽肿镉及其无机化合物职业性慢性镉中毒砷职业性慢性砷中毒,职业性砷所致肺癌三硝基甲苯职业性三硝基甲苯致白内障,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联苯胺职业性联苯胺所致膀胱癌氯甲醚职业性氯甲醚所致肺癌无机粉尘尘肺病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煤尘、石棉粉尘、其它粉
28、尘(现行职业病目录中可以引起尘肺病的其他矿物性粉尘)九九 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 包括常规医学检查项目和特殊医学检查项目。(1)常规医学检查内容: 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资料; 一般医学生理指标的检测; 症状询问; 内科常规检查; 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其它专科的常规检查(眼 耳鼻 口腔 皮肤) ; 实验室常规检查及其它特殊检查 (2) 特殊医学检查项目:某些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需要进行未包括在常规检查项目中的其他医学检查,需在相应的地方给予具体的规定。十十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体检机构根据委托协议书,按时向用人单位提交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
29、及其监测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评价: 主要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 提出改进建议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包括个体体检结论、体检结果报告和总结报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与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与评价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分为三部分: 1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对检查者个人的体检结论和处理意见. 2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总结报告: 对该单位本次所有被检查者的体检结果总结. 3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监测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评价: 主要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防护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针
30、对性改进建议.(一一)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n是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的基础.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种类的不同, 一般分4- 5种情况:1.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各项指标正常;2. 检查发现一项以上(有意义)指标异常,需要复查或医学观察;3. 检查发现可疑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4. 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禁忌症”,不应安排或需要调离禁忌作业;5. 其它疾病或异常:与目标疾病无关的其它疾病或指标异常.未见异常未见异常复查复查职业禁忌职业禁忌可疑职业病可疑职业病其他疾患其他疾患上岗检查上岗检查在岗定期在岗定期检查检查应急检查应急检查(急性急性)离岗检查离岗检查随访检查
31、随访检查慢性慢性 肿瘤肿瘤 职业健康检查类型与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类型与结果(一一)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1 检查各项指标正常:(1)报告格式:职业健康检查不可能包罗万象,结论应客观 公正. 如何下结论如何下结论? ?正常正常查体正常查体正常本次检查正常本次检查正常目前未见异常目前未见异常查体未见异常查体未见异常本次检查各项指标均在正常范围本次检查各项指标均在正常范围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未见异常本次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未见异常职业健康检查未见异常职业健康检查未见异常(一一)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1. 检查各项指标正常职业健康检查未见异常(2)处理意见: a 只需
32、主检医师在检查表上写明“职业健康检查未见异常”,签名,签署日期,加盖检查机构专用章. b 一般不需要出具“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复查-检查发现一项以上(有意义)指标异常,有必要复查确诊或医学观察者.(1)报告格式: “职业健康检查发现XXX异常,建议XXX复查”. (一一)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 复查-检查发现一项以上(有意义)指标异常,有必要复查确诊者.(2)处理意见: a 主检医师在检查表上签署“个体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签名,签署日期,加盖检查机构专用章. b 一般要求出具“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报告中需明确写明异常项目、复查的内容、复查时间、复查地点。(一一
33、)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3 “可疑职业病”:检查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者。(1)报告格式:疑 “XXX”,建议XXX日内到XXX(诊断机构)检查确诊。(2)处理意见: a 主检医师在检查表上签署“个体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签名,签署日期,加盖检查机构专用章. b 必须出具“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报告中需明确写清可疑职业病名称、复查时间、复查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等。(一一)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4 职业禁忌症: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禁忌症者。(1)报告格式: 上岗检查:患有 “XXX”,不适宜从事XXX作业。 在岗检查
34、:患有 “XXX”,不宜从事XXX作业,建议调离(2)处理意见: a 主检医师在检查表上签署“个体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签名,签署日期,加盖检查机构专用章. b 必须出具“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报告中需明确写清“职业禁忌症和不宜从事的作业名称,建议调离等。 (一一)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5 其它疾病或异常:检查发现与目标疾病无关的其它疾病或指标异常。(1)报告格式: “XXX”,建议内科诊治; “XXX”,建议到综合医院进一步检查.(一一) 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5 其它疾病或异常(2)处理意见: a 主检医师在检查表上签署“个体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签
35、名,签署日期,加盖检查机构专用章. b 对检查出的意义不大的疾病或异常指标,可以不出具“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但对于检查发现的重大疾患,有必要通知甚至立即通知患者本人的,必须出具“个体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必要时电话口头通知,如“恶性肿瘤;活动性肺结核等.(二二)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是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核心内容.它是对单位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全部信息的技术性归纳总结.不是对原始资料的罗列,不是简单对个体检查结果的加加减减, 也不是按序排列的一览子表. 通俗说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告诉单位两个问题 “我发现了什么, 你应该做什么,怎么去做” : 我发现的问题主要以目标疾病为
36、主的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层次记述,一目了然; 针对发现问题提出专业性的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 让企业的管理者拿到报告后有的放矢.(二二)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通常分为两部分: 主体部分和附表主体部分: 1. 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基本信息; 职工人数; 主要产品及生产工艺;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职工暴露情况暴露人数; 应检查人数;实际检查人数; 作业环境防护及个人防护情况; 历年来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因素检测情况及急慢性职业病发病情况等.2. 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全部信息技术性归纳总结与分析: 以目标疾病为主线,分层归纳总结: a 可疑职业病; b 职业禁忌证 ; c 复查
37、(安排复查计划) d 其它疾病(主要针对需要尽快告知或进一步诊疗的)3. 结论和建议: 针对体检发现的共性或倾向性问题进行强调分析, 引起企业的重视,从专业角度提出改进意见.(二二)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主体部分常见不恰当做法总结报告主体部分常见不恰当做法:1. 罗列原始检查项目,不做专业分析;2. 把不同作业职工检查项目异常人数加减计算率;3. 不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甚至得出结论.4. 报告无重点,无层次,非专业人员根本看不明白.5. 只摆出查体发现的最原始的信息,无处理意见,企业收到体检报告后不知道该如何做.6. 处理意见不恰当,甚至与前面发现的问题不符
38、矛盾.(二二)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总结报告附表_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表 表中项目至少应包括: 1 个人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 2 暴露信息: 工龄,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3 体检信息: 检查异常所见, 检查结论; 4 建议或处理意见 常见的不恰当做法: 1 项目不全; 2 没有处理意见 ; 3 排序问题; 4 专业术语混乱; (二二) 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质控信息: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信息和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职业健康检查实行主检医师制度, 总结报告必须由主检医师编写并签署. 目前主检医师业务参差不齐,存在问题很多:我国法规规定担任主检医
39、师的条件:1.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医师- 临床? 卫生?2.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五年以上?4. 掌握职业健康监护法规和技术规范职业病诊断标准5. 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健康影响6. 取得职业病相应的诊断资质?-范围?录入(打印)人, 审核人, 签发人.(三三)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的意义: 是通过系统的连续的暴露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体检信息-人群资料,结合系统的完整的作业场所监测资料(必要时现场调查),科学分析所暴露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及其危害程度,进而分析评价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的防治效
40、果等, 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三三)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撰写评价报告的前提是要有完整的资料: 1. 完整系统的健康监护资料: 被检人数过少, 漏检率过高, 资料不连续,人员频繁更换,都会给评价带来困难.2. 完整系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检测规范,数据可靠.符合暴露实际情况.3. 掌握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及防护基本信息.(新的管理办法要求单位提供基础资料:包括基本情况 危害因素 接触人数 生产技术 工艺 材料 环评 防护情况等.)(三三)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的基本内容1.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信息: 机构,人员,经费,管理
41、制度,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职业健康监护计划.等2.单位用工信息: 职工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 职单位基本信息: 包括单位性质,所属行业, 主要产品,产值, 法人,主管人及联系方式等.3.工流动情况,每年招工情况等.4.生产场所: 厂房, 总体布局, 设备机械化程度,通风情况,职业危害标识等.5.生产工艺: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料,主产品,副产品,废品,废气等.(三三)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6.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岗位及职工暴露情况暴露人数; 7.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防尘防毒防噪声等)8.个人防护用品: 注意询问发放和滤料更换时
42、间.9.历年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10.历年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11.历年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情况, 急慢性职业病发病情况 ;12.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上述资料的综合分析: 科学分析健康损害与职业暴露的关系,发现问题,寻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干预措施. (三三)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职业健康监护评价报告第12条中 至少应包括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发现职业病危害效应,如果存在,应通过哪些措施来消除危害:1. 对生产工艺的评价及改进措施:对发现危害严重的,必须改进工艺,其他措施无效.2. 对车间环境的评价与改善治理意见:如布局是否合理,通风效果等. 主要针对”危害源”的控制
43、.3. 对环境防护及个人防护措施的评价与改进意见.4. 对职工保健及职工健康监护的评价与建议.十一十一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反映职工健康信息的客观记录资料。是通过个体或群体“人体信息”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的重要依据。可用于评价职业病防护和控制效果。可有利于发现未知或不明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物效应。重要特征是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十一十一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1.单位概况和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生产工艺;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和各车间、岗位接触人数分布;3.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材料;4.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监测资
44、料;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十一十一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6.职业健康检查个人档案;7.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总结评价报告;8.职业病患者及职业禁忌证者报告卡;9.用人单位根据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建议的整改措施和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处理和安置的记录;10.其他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材料。十一十一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 用人单位建立和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按规定期限妥善保存(粉尘作业需长期保存)。 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的档案(不能拿走),复印件必须由复印者签字盖章,加侧页章。 档案专人管理。动态连续管理。一人一表。
45、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健康监护资料只能用于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应该遵循医学资料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的原则,防止资料的滥用和扩散 .劳动者有权了解自己的健康资料,并有权得到资料的复印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向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和解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信息 .在应用健康监护资料评价劳动者对某一特定作业或某类型工作是否适合时,应首先建议改善作业环境条件和加强个体防护.在此前提下才能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该工作。避免给劳动者造成就业机会的不平等.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资料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资料 (1) 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身份证号码、
46、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家庭住址、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2) 职业史: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车间(部门)、班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危害因素的名称,接触两种以上应具体逐一填写)、接触时间、防护措施等。 (3) 个人生活史:包括吸烟史、饮酒史、女工月经与生育史。 (4) 既往史:包括既往预防接种及传染病史、药物及其他过敏史、过去的健康状况及患病史、是否做过手术及输血史、患职业病及外伤史等。 (5) 家族史:主要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状况,是否患结核、肝炎等传染病;是否患遗传性疾病,如糖尿病、血友病等,死亡者的死因。 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一般医学生理指标的检测一般医学生理指标的
47、检测 包括血压、心率、呼吸频率、身高、体重测量和营养状况观测 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症状询问症状询问 下面列出各系统的主要临床症状,在职业健康检查时应针对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可能危害的靶器官,有重点的询问。 (1) 神经系统:头晕、头痛、眩晕、失眠、嗜睡、多梦、记忆力减退、易激动、疲乏无力、四肢麻木、活动动作不灵活、肌肉抽搐等。 (2) 呼吸系统:胸痛、胸闷、咳嗽、咳痰、咯血、气促、气短等。 (3) 心血管系统:心悸、心前区不适、心前区疼痛等。 (4) 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肝区疼痛、便秘、便血等。 (5) 泌尿生殖系统:尿频、尿急、尿痛、血尿、浮肿、性欲减退等。 (6)
48、 眼、耳、鼻、咽喉及口腔:视物模糊、视力下降、眼痛、羞明、流泪、嗅觉减退、鼻干燥、鼻塞、流鼻血、流涕、耳鸣、耳聋、流涎、牙痛、牙齿松动、刷牙出血、口腔异味、口腔溃疡、咽部疼痛、声嘶等。 (7) 肌肉及四肢关节:全身酸痛、肌肉疼痛、肌无力及关节疼痛等。 (8) 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皮下出血、月经异常、低热、盗汗、多汗、口渴、消瘦、脱发、皮疹、皮肤搔痒等。 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内科常规检查内科常规检查 (1) 皮肤黏膜、浅表淋巴结、甲状腺常规检查,包括: 皮肤、口腔黏膜的颜色、有无金属沉着线、糜烂等,眼结膜有无充血; 淋巴结:头颈部和腋窝淋巴结是否有肿大、压痛及其活动度; 甲状腺:大小及有无结节
49、和包块,如有肿大还应检查有无血管杂音。 (2) 呼吸系统检查:胸廓外形、胸部叩诊和听诊、记录异常呼吸音的性质和部位。 (3) 心血管系统检查:心脏的大小、心尖搏动、心率、心律、各瓣膜区心音及杂音、心包摩擦音。 (4) 消化系统检查:腹部外形、肠蠕动、肝脾大小和硬度。 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神经系统常规检查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意识、精神状况,跟腱反射、浅感觉、深感觉和病理反射。 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其它专科的常规检查其它专科的常规检查 (1) 眼科常规检查:视力和外眼检查。 (2) 口腔科常规检查:口腔气味、黏膜、牙龈及牙齿状态。 (3) 耳科常规检查:外耳、鼓膜及一般听力检查。 (4) 鼻及咽部
50、常规检查:鼻的外形、鼻黏膜、鼻中隔及鼻窦部,咽部及扁桃体等。 (5) 皮肤科常规检查:有无色素脱失或沉着,有无增厚、脱屑或皲裂,有无皮疹及其部位、形态、分布,有无出血点(斑),有无赘生物,有无水疱或大疱等。 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实验室常规检查实验室常规检查 (1) 血常规: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和分类、血小板计数(如使用血细胞分析仪,则包括同时检测的其它指标)。 (2) 尿常规:颜色、酸碱度、比重、尿蛋白、尿糖和常规镜检。(如使用尿液自动分析仪, 则包括可同时检测的其它指标)。 (3) 肝功能: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ALT)、血清总胆红素、总蛋白和白球蛋白。 (4) 胸部X 射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