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国家开放电大行管专科监督学期末考试试题(两套)汇编附答案说明:1.试卷号:2528;2.适用专业及层次:行政管理、专科;3.该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形考手段纸质(30%)、终考手段为纸质(70%)。一、多项选择题1.法律规定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包括(ABCD)。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抽象政治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D.终局行政行为2.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ABCD)。A.广泛性B.基础性C.直接性D.多样性3.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ACD)。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B.人民政协的监督C.行政机关的监督D.司法机关的监督4.廉政监察机制由(ABCD)等部分构成。A.前提B.
2、核心C.基础D.保障5.网络舆论监督的局限性与问题主要是(ABD)。A.监督主体的局限B.虚假信息C.容易失控D.容易发展成为网络舆论暴力二、填空题6.对国家_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公权力7.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_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立法8.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_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检察机关9.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_进行的党内监督。党员10.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由三个方面组成,有证据证明有_;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
3、逮捕必要。三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犯罪事实11.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_进行。复核死刑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查或者书面审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不开庭审理。合议庭1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_申请。口头13.政协委员应邀担任_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司法14.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_类。诉讼15.从20世纪60年代起,_的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开始为其他国家所仿效,最早在北欧得到推广。瑞典三、名词解释16.谏诤: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制度
4、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17.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四、简答题18.简述监督的特征。答:第一,监督主体的多样性。第二,监督对象的特定性。第三,监督内容的特定性。第四,监督依据的特定性。19.简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征。答:第一,民主性。第二,根本性与全局性。第三,权威性。第四,公开性。第五,多样性。20.简述舆论监督的方法。答:舆论监督的方法:(1)
5、新闻报道。新闻报道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所进行的宣传和报道。由此使广大社会成员及时了解国家机关的工作,在无形中将国家公权力机关置于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2)公开披露。公开披露是指各种新闻媒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公开揭露和谴责。由此造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有关部门对违法违纪的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及时查处。(3)表达民意。表达民意是指各种新闻媒介播出或者刊登群众来信,或者就有关国家机关的工作向群众进行采访,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通过这些形式,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纠正错误,为社会服务。五、论述题及应用
6、题21.试述政府财务审计。答:政府财务审计是财务审计的一种,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以及合法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审计制度产生后,财务审计长时期居于主导地位,因而又被称为“传统审计飞“常规审计“。政府财务审计审查的是行政机关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会计制度和会计原则、是否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等,目的是纠错防弊,查错补漏,维护财经法纪,保护资财安全,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政府财务审计的主要方式是书面审查。被审计单位依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提供会计凭证
7、、账册、报表及有关会计资料,由审计机关派人到被审计单位审计或者由被审计单位报送审计。按照审计对象的不同,政府财务审计可以分为财政预算审计、财政决算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财政预算审计是指对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收入与支出的执行情况以及组织平衡所进行的审计;财政决算审计是指对年终财政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结余以及预算外资金的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所进行的审计。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展开论述。)2009年7月初,卖方高某委托永信公司出售某市宏大花园6栋1301号房屋。买方赵某看中了涉案房屋,于2009年7月24日以人民币4
8、2万元(不含交易税费及代理费,代理费为成交总价的2%)的价格与永信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合同。2009年7月25日,永信公司告知高某有买方以40万元购买涉案房产,并与高某签订了出售物业独家代理委托书和成交确认书。出售物业独家代理委托书第九项备注载明:高某实收房款38万元,成交后给永信地产5000元代理费,高出38万元房价部分为乙方(高某)的交易税费和中介代理费。此后,赵某向永信公司实际支付了人民币42万元购房款,高某收到38万元房款后又向永信公司支付了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永信公司为高某代付房产交易费税共19152.3元。2010年1月27日,买方赵某向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投诉永信公司在2009年
9、7月的居间活动中向委托人隐瞒了房产的真实价格,从中吃了差价,要求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于2010年1月28日立案,经调查认定,永信公司在代理出售涉案房屋的过程中,未如实向买方赵某告知卖方高某委托出售房屋的价格,也未如实向卖方高某告知涉案房屋的真实交易价格,故意对委托人隐瞒了与委托人相关的重要事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屋差价,共违法取得人民币20847.7元。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分别于2010年4月9日和2010年4月21日向永信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010年8月11日,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永信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经纪人管理办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
10、规定,责令永信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永信公司不服,起诉至人民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市工商局香洲分局认定永信公司在代理买卖房产交易中,故意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屋差价,获取违法所得人民币20847.7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根据查明的事实,认定永信公司有违反经纪人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并依照该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作出责令永信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一审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判决驳回永
11、信公司的诉讼请求。永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永信公司作为房产经纪人,在从事经纪活动中,将卖方高某的委托价格由38万抬高至42万,并告知买方赵某42万元是卖方的委托价格,向买方赵某报告了虚假的委托价格,从而使买方误认为42万元就是业主的委托价格。上诉人永信公司违反基本的诚信原则,对交易双方虚报和隐瞒重要事项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上诉人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根据经纪人管理办法对上诉人永信公司处以罚款15000元,适用法律正确,量处适当。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分析要点提示:(1)永信公司对工商局的罚款不服
12、而提起的诉讼属于何种诉讼?答: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制度。1990年10月1日施行的行政诉讼法,以法典形式最终确立了行政诉讼制度,标志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本案中,永信公司作为法人认为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案件作出了判决,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2)人民法院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在本案中是如何体现的?答:人民法院对行政权力的
13、监督是通过运用司法审判权体现的。按照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对行政权进行监督或者制约。当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行为即进入了司法审查程序,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例如,对于违法行政行为作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的判决,从而使行政权力的运用受到人民法院的监督与约束。本案中,永信公司对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提起行政诉讼后,人民法院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认为该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于是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人民法院通过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现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这种监督在保证行政权力合法运用以及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方
14、面都有重要功能。(3)永信公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实现对工商局罚款行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答:可以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实现对工商局罚款行为的监督。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永信公司可以先向某市工商局香洲分局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某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2022年电大考试监督学期末复习题集锦附全答案一、填空题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
15、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纠正)活动。2权力的(相对)性是指权力存在于入与人的关系中,没有人与人的关系,单独的个人无所谓权力。 3腐败是一种(公权力)异化的社会现象,4监督主体是由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成的。5对国家(公权力)监督的必要性远远超过对社会其他权力监督的必要性。6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7.(党政分察)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的特点之一。8.(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
16、职能。该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9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性善论”)。10西方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性恶论”)。11中国古代的(权力制约)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12隋唐时期的监察法规比较具体,简明易行,监察程序严格,主要的监察法规是隋的司隶六条和唐的(监察六法)。13中国古代(谏诤)制度的确立,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14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监察院)。15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行政)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16
17、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立法)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17立法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活动所进行的监督。18执法监督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舅性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19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21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22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18、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2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以保证其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2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审查、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27.罢免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一种严厉的监督方式,也是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职守,防止(滥用职权)和滋生官僚
19、主义的一种有效方式。28党组织监督是党组织作为监督主体对本组织之外的其他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的党内监督。29作为党的领导机关,党的代表大会的党内(监督)主体地位是不言而喻的。30地方党的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在大部分时间都是由党委(常委会)履行的。31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处分的职能机关。32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33党的纪律检查机关通过行使监督、检查、(调查)、建议、处分等职权,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34刑事
20、审判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35.(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立案主体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36(审查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审查决定的诉讼活动。 37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对法律的实施负有特殊的责任。一方面代表国家对公民犯罪实行法律监督,行使(公诉)权;另一方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进行监督,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38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
21、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和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均依法享有侦查权。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机关或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都可以依法进行监督。39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由三个方面组成,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三个方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40(审级)监督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对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监督。41审级监督的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审判组织行使此项权力。42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务行
22、为过程中的犯罪行为予以定罪量刑,从而实现监督(行政)权的目的的一种司法监督形式。43.(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44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死刑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查或者书面审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不开庭审理。45刑事二审如果是由检察院提起的抗诉,必须(开庭)审理。46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47我国行政系统内的行政监督机关主要包括上级行政机关以及行政监督的(专门)机关。48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
23、。49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复议职权,都是行政复议机关。50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5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5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被申请人。53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相对人对行政终局裁决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向裁决机关或者裁决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54人民政协的监督实质上是一种有组织地反映(统一战线)各方面的意见的民主监督。55人民政协的监督是一种(法定)形式的监督,比自发的监督更为正式、更具组织性和政治影响力。56针对
24、法律本身及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政协可以通过形成(建议)案和报告等形式向有关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提出建议,要求对宪法和法律进行修正。57人民政协通过(视察)、检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及其I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一环。58人民政协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参加政协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的情况进行监督。59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督人员是加强政协监督的方式。60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61社会监督主要包括社团监督、(公民)监督、舆论监督。62舆论是(公众)思想和意见的公开表达。63新闻舆论监督是具有人民性、
25、(公开性)、及时性、广泛性、快捷性等特征的一种社会监督。64我国的信访按内容可以分为三类,即参与类、求决类和(诉讼)类。65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当面举报等形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检举揭发。66(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国家机关陈述、申辩理由,并提出改正、撤销该行为或者赔偿损害的请求。67(控告)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及其T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侵犯了自68经合组织反对国际商务交易中贿赂外国公共官员公约是(发达)国家之间签署的第一个全球性关于反腐败的公
26、约,被认为是消除国际行贿的一个重大举措。69(美洲反腐败公约)是世界上第一部多边反腐败条约,对预防贪污腐败行为规定得十分详细。70(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作为第一部世界性反腐败公约,为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准绳71.(透明国际)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专以反腐败为目的的非盈利性民间组织72瑞典的专职监察机关设在议会,监督官称为(议会监察专员)。73瑞典的议会监察专员一般从具有杰出法律知识和秉性正直、社会威望较高的无党派人士中选出,只有(议会)有权罢免监察专员。74德国联邦议院不但有立法权和重大决策的审批权,还有对政府和官员进行(监督)的职能。75德国腐败案件清理中心的检察官们在调查案件时,首先考
27、虑挽回(经济损失),再考虑如何处理违法者。76从20世纪60年代起,(瑞典)的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开始为其他国家所仿效,最早在北欧得到推广。二、名词解释1监督:是指各种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活动所进行的监察、督察活动以及对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的纠正活动。2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社会中至高无上的、公认的和法定的权力,它以权力机关为载体,并以其特有的普遍权威性对全社会实施管理或者控制。3腐败:腐败是一个政治性概念,专指国家公权力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各种行为或者活动。无论腐败行为表现为何种形式,其实质都是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人利益,简言
28、之就是以权谋私。4监督学:监督学是以对国家公权力的监督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社会科学学科。监督学研究国家公权力监督的基本理论和重要制度,揭示监督工作的一般规律,提供监督的基本方法,其目的是指导监督实践,并在全社会建立起对公权力的监督屏障。5政治原罪思想:是指在原罪的权力和原罪的人结合之后,人在夺取权力和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会生出种种罪行。政治具有原罪性,因而握有权力的人在行使权力时出现滥用权力和贪赃就不可避免。由于政治原罪的存在,政治领域必须建立一定的制约机制对政治权力的行使给予必要的监督和约束。6法治主义监督思想:法治主义监督思想认为,法律至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面
29、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而不能享有特权:通过制定宪法、法律为权力行使划定明确边界,并保护和扩大个人的自由权利;防止腐败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形式。法治主义监督思想是三权分立与制衡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是西方各国监督制度的重要思想基础。7自由主义监督思想:自由主义监督思想从限制公共权力行使范围的角度,探讨对公共权力的约束机制,强调公共权力的行使界限。该思想认为,由于权力滥用具有不可避免性,因此不仅应该强调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过程、行使结果进行监督与约束,还应该从公共权力的源头防止权力的滥用,即将公共权力的行使限定在最小的范畴之内,同时还需要其他权力对
30、其进行监督和约束。自由主义监督思想对西方国家的监督制度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8议行合一理论:议行合一理论主张立法权、行政权等权力都同属于一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同属于由人民直接或者间接选举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并对人民代表机关负责,受人民代表机关监督。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不是分权关系,而是基于职能不同的分工关系,其他国家机关隶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不受其他国家机关的制约,只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9新滥用权力理论:新滥用权力理论认为,滥用权力既包括不合法使用权力,也包括不合理使用权力,虽然二者均侵害了公民权益和公共利益,但前者可
31、以通过合法性审查予以纠正,而后者通常具有合法的外衣。政府的某些合法行为因不合理、不公平也属于滥用权力,而滥用权力者均应接受司法审查。新滥用权力理论对各国的权力监督和廉政建设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0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从国家起源出发,确定了国家权力的地位,将国家权力置于人民主权即立法权之下,找到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监督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人民主权理论中的全民公决、权力监督、法律至上等内容,都是对权力被滥用的防范和补救措施,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和特征。11分权制衡理论:分权制衡理论认为,一切握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所以立法、行政、司法等三种权力必须分别交由不同的人和不同的机构来行使。防止权
32、力滥用的途径就是使每个人和每个机构掌握的权力都有一定的界限,使权力的运用到此必须停止。,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12监督思想:监督思想是人们在长期的监督实践中,通过对监督活动的观察和思考而产生的有关监督的主张与观点。13监督理论:监督理论是监督思想不断发展、完善的结果,是相关观点与主张经过长期论证、推理、演绎、归纳后所形成的有关监督活动的基本的、系统化的原理。监督理论可以用来解释和指导监督实践。14一台三院:唐代沿袭隋制在中央设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置御史大夫为台长;御史中丞为副职。御史台下属有台院、殿院、察院等三院。御史大夫、中丞及三院监察官各有其职掌,职责分明。宋代大体沿
33、袭了这一制度。15都察院:明清两代的中央监察机关。明代都察院与六科给事中两个系统并立。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为都察院长官,其下设监察御史,负责备方面监察事务。清代将六科给事中隶于都察院,实行单一的监察体系。16谏诤:谏诤制度是指对君主言行违失的直言批评,规劝其改正错误,是对皇帝廉政与勤政的有限度的监察。谏诤制度是监督君主决策缺失的重要机制,是中国古代国家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17香港廉政公署: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于1974年,是世界著名的监察机构,在反腐肃贪方面成效显著。廉政公署的长官为廉政专员,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等业务部门。分别负责接受举报,调查核实有关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指
34、控;审查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的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出建议,以纠正可能出现贪污的工作方式;社区关系处负责向市民宣传贪污的危害,以取得市民对反贪工作的支持与合作。18人大监督: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19人大工作监督:人大工作监督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同级常务委员会、上级人民
35、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的监督。20质询:质询是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提出的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质问,有关机关和人员必须对此作出回答。质询一般是针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或实施了重大违法行为而实施的一种监督手段。与询问相比,质询更加正式,更具强制性,程序上也更严格。21人大执法检查:人大执法检查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法律的贯彻执行,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的检查监督活动。22人大特定问题调查: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36、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凋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调查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嘛督的一种疆要方式,也是法定的凋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洪、司法腐败和存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23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专门的监督机关和党员,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进行的监督。24党员监督:党员监督指广大党员作为监督主体对各级党的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的监督。党员监督的内容是监督对象的行为是否符合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党员的监督是党内监督最基本的形式,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员监督的依据是党章和党的其他规章
37、制度。25侦查监督:侦查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处理刑事案件一切活动的监督,既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也包括对侦查机关、侦查部门在进行侦查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具体表现为立案监督、审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侦查活动监督。26审查批准逮捕:审查批准逮捕简称审查批捕或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审查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也是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27刑事审判监督:刑事
38、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整个刑事审判工作实行的监督,既包括对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审判活动中有无违法行为实行的监督,又包括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实行的监督。前者主要是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后者主要是刑事抗诉。28刑事抗诉: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通过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予以重新审理的一种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国家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29行政审判监督:行政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程序中通过行使行政审判权,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使职权进行的监督。30二审监督制度:二审监督制度是指第
39、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法律监督制度。31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又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32行政赔偿制度:行政赔偿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33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系统内外监督主体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狭义的
40、行政监督是指行政组织内部各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作的监察或者督察。34层级监督:层级监督是基于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而实行的自上而下的监督,这是行政监督中最经常、最主要、最有力的监督形式。35行政监察:行政监察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的行政监督活动,其目的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36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财务收支情况所进行的一种专门稽查、审核活动,目的是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纠
41、正违法犯罪。37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管辖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方面的职责权限范围。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哪些复议申请由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和审理;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管辖是确定如果不服原具体行政行为应该向哪级、哪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38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行政复议范围既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哪些行政争议拥有管辖权,同时也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哪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39行政效能监察:行政效能监察是指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政府公务员和行
42、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和行为产生的效率、效果、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惩戒的一种职能活动。40人民政协监督:人民政协监督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通过建议和批评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是民主监督而非权力监督,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对监督对象形成强制,但人民政协的监督对国家机关和执政党的决策仍然具有相当的影响力。41民主党派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指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制定和贯彻执政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为政清廉
43、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的具体体现。4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43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以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各种政治权力主体进行的监督。通过这种监督,增加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遏制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贪污受贿、违法违纪等行为,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决策,认真履行职责,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行为。4
44、4特约监督员制度: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聘请特定公民兼职履行相应民主监督职责的一项监督制度,包括特约监察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特约税务监察员、特约审计员等。特约监督员是现时期实施民主监督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特约监督员参与政府的有关工作,也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找到了一条具体途径。45社团监督:社团监督又称为“社会团体监督”,是指各种社会团体(组织)从各自利益出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以及个人品行所进行的广泛监督。46公民监督:公民监督是指公民基于宪法赋予的权利,通过批评、建议、举报、申诉、控告等方式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和个人品性所作的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
45、自下而上的、“社会主人”对“社会公仆”的监督。47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用言论、出版、新闻等方面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实施的监督,方式有批评、建议、评论、揭露违法和腐败行为等。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舆论监督日益成为社会控制公共权力的重要手段。48信访: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的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投诉请求,并由这些负责人或者工作部门予以处理的活动。49网络舆论监督:网络舆论监督是指人民群众(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和社会
46、公共事务,评价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监督国家机关的各项活动,揭露国家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相结合的必然产物,网络舆论监督是舆论监督的新型方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50政府道德署:政府道德署是美国政府专门规范政府官员道德行为的机构,直属总统领导,向总统和国会负责。政府道德署的基本职责是主管政府高级官员的财产申报事务和监督政府官员的道德行为。另外,政府道德署在各主要部门都设立有专职道德官,他们专门负责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行为准则,并审查和处理本部门中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问题。51美国独立检察官:美国的独立检察官是专门对某一高级行政
47、官员的贪污受贿或其他违法失职行为进行调查起诉的临时性官员,其起诉对象包括总统、副总统、各部的正副部长及相应职务的官员等。法律赋予独立检察官很大的权力,该制度的实施大大加强了对政府高级官员的调查监督力度。52行政交谈:行政交谈是日本行政监察制度的特色之一。行政监察部门及其所委托的人员与因行政失误而遭受损害的国民进行交谈,听取改善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尽可能地解决问题或补偿损失,并使其结果有助于改善现行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当发现公务员违纪渎职时,行政交谈委员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53国民请求监察制度:韩国为了加强国民对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实行的一项监察制度。凡公共机关的事务处理因违法或腐败行为,对公共利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时,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察院进行审计监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动用“审查请求权”,要求对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审计监督。20岁以上的300名成年人,即可以联名上书监察院进行监查。韩国的国民请求监察制度充分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对行政效能监察和提高政府绩效具有重大意义。三、多项选择题1监督的主要功能是( ABCD ) A预防功能 B校正功能 C制约功能 D救济功能2以监督过程为标准,可将监督划分为( ABD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