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食堂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一、岗位轮换制度,是指员工食堂让员工轮换担任若干种不同工种的做法,从而达到考察员工的岗位适应性和开发员工多种能力的双重目的的一种制度。二、员工食堂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要求员工具有较好的适应能力,在员工食堂的经营方向或业务内容发生转变时,能够迅速实现转移。员工不能只满足于掌握单项专长,必须是多面手、全能工。在日常情况下,员工食堂可以安排员工轮换做不同的工作,使其取得多种技能,以适应员工食堂发展的需要。三、通过对员工进行岗位轮换,能使其保持对工作的敏感度和新鲜感,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食堂的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和保持高速发展的势头,建立一种全新的企业管理文
2、化。四、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六、有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从业人员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八、负责培训的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