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接送制度1. 家长出入幼儿园必须持卡入园或送孩子入园。主动亮卡接受门卫检查。 2. 幼儿入园时须由家长带领幼儿接受晨检后送到班上教师处,同时取回幼儿接送卡。教师应主动向幼儿和家长问好,热情接待幼儿并让家长放心离开。 3. 幼儿离园时家长须持接送卡亲自到幼儿班上老师处接幼儿,并主动向教师、保育员交还接送卡,道“再见”后离开。老师须向幼儿道别,特殊事宜和必要事宜应向家长交待清楚。 4. 家长不能亲自前来接幼儿,应和老师预先有约,或者写委托书交与被委托人,教师应辨清接幼儿人的身份才能放行,否则不能放行。 5. 加强责任感,防止幼儿走失或被冒领。 6. 家长接幼儿离园时间为17:3018:00,如果18:00以后家长未接孩子,教师必须亲自将幼儿交送门卫值班人员负责管理,教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班记录,经接收人确认后方可离开幼儿园。 7. 门卫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留园幼儿,等待家长持卡接孩子,值班人员收回接送卡。 8. 发生接送责任事故,由责任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