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地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 202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 )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的
2、专业技术人员 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二者同时达标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线下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线下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 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如卫生技术、会计、中小学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学习,完成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学时(学
3、分)视为完成本年度专业科目学习任务。 参加专业对口的培训进修、学历教育及获取科研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见附件 1) 学时登记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人社部门审验”流程进行登记,具体程序如下: 键入文档的引述或关注点的摘要。 您可将文本框放置在文档中的任何位置。请使用“绘图工具”选项卡更改引言文本框的格式。 完成注册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操作手册流程(附件 2)注册,并及时审核注册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线下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由举办单位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时登记凭证。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我市的,在流出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有效,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我市后,应及时登录“省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上传流出地出具的学习凭证,办理学时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