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消费税[122页]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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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第三章 消消费税费税本章政策已更新至2019年9月5日内容提纲第第五五节节应纳税额的应纳税额的一般一般计算计算第一节第一节概述概述第第三三节节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第二节第二节纳税人纳税人第第六六节节自产自用应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税消费品第四节第四节计税依据计税依据第第七七节节委托加工应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消费品第第八八节节进口应税消进口应税消费品费品内容提纲第第九九节节出口应税消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费品消费税退(免)税退(免)税第第十十节节消费税征税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特殊环节的特殊规定规定第第十一十一节节申报与缴纳申报与缴纳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

2、9号,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简单地说,消费税就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二、消费税的特点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与其他税种比较,消费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5)消费税具有转嫁性三、消费税的征税原则(一)征税范围确定的原则在种类繁多的消费品中,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大体可归为五类:(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身健康

3、、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2)非生活必需品,如化妆品、贵重首饰、珠宝玉石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油品。(5)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二)税率设计的原则消费税税率设计的主要原则是:(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2)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有效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供求关系。(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第二节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

4、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国务院令第539号)。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消费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以下五类,如表31所示。消费税的纳税人备注生产(含视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自产销售纳税人销售时纳税自产自用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邮寄物品的收件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进口消费税由海关代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零售金银首

5、饰、钻石、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在零售时纳税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特别提示:视为生产行为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例31多选题】(2012年注税)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人的说法,正确的有()。A.零售金银首

6、饰的纳税人是消费者B.委托加工化妆品的纳税人是受托加工企业C.携带卷烟入境的纳税人是携带者D.邮寄入境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是收件人E.批发卷烟的纳税人是生产企业【答案】CD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国务院令第539号)。一、税目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共有15个,具体征收范围如下:(一)烟即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特殊消费品,主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例32单选题】(2018年注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除了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外,还应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是()A.高档手表 B.高档化妆品 C.卷烟 D.超豪华小汽车 【答案】C 【解

7、析】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二)酒(财税201493号)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无醇啤酒比照啤酒征税。对啤酒源、菠萝啤酒应按啤酒征收消费税。“果啤”属于啤酒,应征消费税(国税函2005333号)。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其他酒是指除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酒精度在1度以上的各种酒。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国税函2008742号)。对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配制酒,按消费税税率表“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8、011年第53号):(1)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2)酒精度低于38度(含)。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其他配制酒,按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三)高档化妆品(财税2016103号)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改为“高档化妆品”。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自2016年1

9、0月1日起,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准予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档化妆品已纳税款。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其取得2016年10月1日前开具的抵扣凭证,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按原化妆品消费税税率计提待抵扣消费税,逾期不得计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收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例33多选题】(2016年注会)甲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下列关于该业务征缴消费税的

10、表述中正确的是()。A.甲企业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B.甲企业应当自海关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C.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应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D.甲企业使用该进口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准许扣除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答案】ABD(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如图31所示。【例3-4单选题】(2017年注会)下列消费品中,暂缓征收消费税的是()。A.润滑油B.石脑油C.燃料油D.航空煤油【答案】D【解析】航空煤油的消费税暂缓征收。(五)鞭炮、焰火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鞭炮、焰火。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引线,不按本税

11、目征收。(六)成品油本税目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七)摩托车摩托车的征税范围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财税201493号)。(八)小汽车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轻型商用客车(按额定载客区间值下限确定)。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目,征税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

12、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该项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6129号)。(九)高尔夫球及球具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十)高档手表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手表。(十一)游艇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13、。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十三)实木地板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十四)电池(财税201516号)自2015年2月1日起,将电池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电池的征收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

14、蓄电池按4%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十五)涂料(财税201516号)涂料是指涂于物体表面能形成具有保护、装饰或特殊性能的固态涂膜的一类液体或固体材料之总称。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例35多选题】(2018年注会)下列商品中,目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A.变压器油 B.高尔夫车 C.铅蓄电池 D.翡翠首饰 【答案】CD 【解析】选项A: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小汽车税

15、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二、税率(国务院令2008年第539号)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见表3-3)。存在下列情况时,应按适用税率中的最高税率征税:(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即生产销售两种税率以上的应税消费品时,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国务院令第539号)(一)卷烟的适用税率2009年5月1日以后的卷烟

16、税目税率状况如表3-5所示。税目税率烟1.卷烟生产(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含70元)/条以上56%加0.003元/支(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36%加0.003元/支商业批发5%2.雪茄烟36%3.烟丝30%只有卷烟在商业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以及其他应税消费品在商业批发环节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消费税条例将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卷烟分为甲类和乙类。注意甲类卷烟、乙类卷烟税目及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分类比例税率定额税率每支每标准条(200支)每标准箱(5万支)甲类卷烟 56%0.003元0.6元150元乙类卷烟 36%0.003元0.6元

17、150元 【例36单选题】(2018年税务师)2018年2月,某卷烟批发企业(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向商场批发甲类卷烟24万支,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6万元,向其他批发单位批发甲类卷烟50万元,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11%,0.005元/支)A.2.05 B.5.35 C.5.72 D.2.17 【答案】D 【解析】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18.611%+240.005=2.17(万元)(二)酒的适用税率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同时

18、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为20%,但是定额税率要把握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税率时,要会运用500克、公斤、吨等不同计量标准的换算。具体如表37所示。计量单位500克或500毫升1公斤(1000克)1吨(1000公斤)单位税额0.5元1元1000元糠麸白酒、其他原料白酒属于其他酒,适用10%的比例税率。但是如果糠麸白酒、其他白酒与粮食白酒或薯类白酒混合生产白酒,则从高适用税率。具体如图62所示。啤酒分为甲类和乙类,分别适用250元/吨和220元/吨的税率。按照出厂价格(含包装物押金)划分档次。啤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饮食业、娱乐业自制啤酒适用2

19、50元/吨的税率。(三)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适用税率分类及规定税率纳税环节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5%零售环节与金、银和金基、银基、钻、铂金首饰无关的其他首饰10%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提货环节(四)成品油税率及政策的特殊规定 (1)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进口的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用作原料的部分油品或产品有特殊的退免税政策(参见财税2008168号、税总函2013326号)。第四节计税依据一、实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从量定额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并按每单位应

20、税消费品规定固定税额。(一)从量定额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二)从量定额的换算标准为了规范不同产品的计量单位,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具体规定了吨与升两个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二、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一)应税消费行为的确定纳税人的销售行为分为销售和视同销售两类。下列情况均应作销售或视同

21、销售,确定销售额(也包括销售数量),并按规定缴纳消费税:(1)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即以从受让方取得货币、货物、劳务或其他经济利益为条件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具体包括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用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或销售回扣;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均视同对外销售。(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

22、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对待。对于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可不计算销售额,不再征收消费税。(二)销售额的确定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

23、购买方的。(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

24、内不得变更。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例37单选题】(2018年税务师)关于消费税从价定率计税销售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消费税计税销售额包括增值税 B.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计入计税销售额 C.高档化妆品品牌使用费应计入计税销售额 D.金银首饰包装费不计入计税销售额 【参考答】C 【答案】选项A,消费税计税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选项B,白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计入计税销售额;选项D,金银首饰包装费计入计税销售额。2.包装物的计税问题计税方式包装物状态直接并入销售额计税(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

25、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2)包装物的租金(3)对酒类(除啤酒、黄酒)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逾期并入销售额计税对收取押金(酒类产品以外)的包装物,未到期押金不计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2个月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啤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财税200620号)三、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计税价格的核定是确定计税依据的重要环节。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其他应税消费品

26、的计税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核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一)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2号)自2012年1月1日起,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为卷烟生产企业在生产环节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卷烟批发环节销售价格扣除卷烟批发环节批发毛利核定并发布。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为: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批发环节销售价格(1-适用批发毛利率)对于未按照以上办法规定报送信息资料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卷烟生产企业消费税纳税人按照税务总局核定的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满1年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

27、计税价格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于收到申请后15日内,将申请调整计税价格文件逐级上报至税务总局。税务总局收到文件后30日内,根据当期已采集的该牌号规格卷烟批发环节连续6个月的销售价格,调整并发布计税价格。(二)白酒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国税函2009380号)设白酒生产企业销售价格为A,白酒销售企业销售价格为B。如果A70%B,则A为不正常价格,需要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如果A70%B,则A和B差价小,A为正常价格,不需要核定最低计税价格。1.适用状况(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8、。(2)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2.基本程序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特别提示:自2015年6月1日起,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销售给销售单位,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7号)。(三)自设非独立核

29、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纳税人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四)同类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规定(国税发1993156号)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特别提示:消费税与增值税同是对货物征收,但两者之间与价格的关系是不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增值税的价格中不应包括增值税金额;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算消费税的价格中是包括消费税金额的。通常情况下,从价定率和复合计税中从价部分用于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的销售

30、额是一致的,但有如下两点微小差异:(1)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而增值税没有最高销售价格的规定,只有平均销售价格的规定。第五节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一、从价定率计算方法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例38单选题】(2014年注会)某地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月销售自产地板两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1

31、3万元;另将同型号地板200箱赠送福利院,300箱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A.16.8万元B.18.9万元C.18.98万元D.19.3万元【答案】B【解析】用于赠送福利院和发放给职工做福利的地板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消费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当月销售同类地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60+113)5%+(160+113)(800+500)(200+300)5%=18.9(万元)。二、从量定额计算方法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消费品的应税数量和单位税额两个因素。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

32、率三、复合计税计算方法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用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例39单选题】(2008年注税)某酒厂2007年4月购进酒精(酒精所用原料为粮食),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6.5万元,生产领用其中的70%用于生产白酒;本月销售白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并收取包装物押金4.52万元。该酒厂2007年4月应纳消费税()万元。A.8.25 B.10C.9.05 D.10.80【答案】D【解析】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价税分离计入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该酒

33、厂207年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0+4.52(1+13%)20%+200.1=10.8(万元)。第六节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国务院令第539号)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所谓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这体现了税不重征和计税简便的原则,避免了重复征税。二、用于其他方面的(国务院令第539号)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所谓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

34、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这里所说的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是指把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所列15类产品以外的产品。归纳行为增值税消费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如自产香水精连续加工化妆品不计不计将自产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如自产香水精连续生产护手霜不计计收入征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在建不动产等计收入征税 计收入征税将自产应税消费品以物易物,用于投资入股、抵偿债务按同类平均售价计收入征税按同类最高售价计收入

35、征税【例3-10多选题】(2017年注会)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A.白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客户B.葡萄酒厂将自产的葡萄酒用于连续生产酒心巧克力C.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职工D.汽车制造厂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工厂内部的行政部门【答案】ABCD【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所谓“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是指把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消费税暂行条例

36、税目、税率表所列15类产品以外的产品。三、组成计税价格(国务院令第539号)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其他方面的,应当纳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一)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这里所说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例3-11单选题】(2017年注税)某酒厂为增值税一

37、般纳税人,2017年4月发放1吨自制白酒作为职工福利,同类白酒不含税售价50000元/吨,成本价35000元/吨。该酒厂上述业务当月应纳消费税()元。A.11000B.10000C.8700D.7700【答案】A【解析】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当月应纳消费税=50000120%+120000.5=11000(元)(二)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规定,如果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收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38、(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式中,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例3-12单选题】(2013年注会)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

39、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A.12.63万元B.13.55万元C.13.68万元D.14.6万元【答案】D【解析】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四、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一)扣除范围(国税发1993156号、财税200633号)(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以外购已税石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6)以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

40、的润滑油。(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财税2008168号)。(8)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9)以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10)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1)自2014年1月1日起,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连续生产汽油、柴油(财税201415号)。需要指出的是,纳税人用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例3-13多选题】(2017年注税)下列情形中,可以扣除外购应

41、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A.以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B.以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C.以已税杆头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D.以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答案】ACD【解析】用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原则上不包括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从允许抵扣项目的子目上看不包括雪茄烟、溶剂油、航空煤油。(二)抵扣税款的计算方法(国税发200649号)(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

42、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30%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为规定的发票(含销货清单)注明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纳税人取得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海关

43、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可按上述计算方法抵扣。第七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二、代收代缴税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没有按有关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或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就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补税或罚款的有关责任。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在税收征管

44、中,如果发现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受托方不再补税。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是: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如果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在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自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财法20128号)。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

45、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1)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数量适用税率(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3)自2009年l月l日起,增加了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式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以其他

46、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四、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计算征收消费税问题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下列10种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征消费税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国税发1993156号、财税200633号):(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

47、、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摩托车。(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10)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上述10种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此其已纳消费税税款(国税发200649号)。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

48、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钻石及钻石饰品,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归纳具体内容如表611所示。委托方受托方委托加工关系的条件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的税种(1)购进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2)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3)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缴消费税(1)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2)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消费税纳税环节(1)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为个人

49、、个体户的除外)(2)对于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含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1)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税款(2)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向委托方追缴税款,对受托方处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代收代缴后消费税的相关处理(1)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财法20128号)(2)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财法20128号)(3)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只限于规定的情况)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税收征收

50、管理法(主席令第49号)规定惩处 【例3-14单选题】(2018年税务师)2018年3月,某化工生产企业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继续加工高档化妆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已纳消费税分别是:期初库存的已纳消费税30万元,当期收回的已纳消费税10万元,期末库存的已纳消费税20万元。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收入28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率15%)A.12 B.39 C.42 D.22 【答案】D 【解析】委托加工收回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继续加工生产高档化妆品,可以扣除已纳的消费税。可以扣除的消费税税额=期初库存+当期收回期-期末库存=3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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