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2021-2022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2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 法律的域外效力也称为()。A. 域外效力B. 属地效力C. 属人效力D. 境外效力2. 在“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条规范中, “系属”部分是()。A. 涉外合同B.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C.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D. 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3. 2010年法律适用法在总则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 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该规定将()理论提升为
2、法律制度。A. 直接适用的法B. 反致C. 法律规避D. 公共秩序保留4.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A. 13世纪B. 17世纪C. 18世纪D. 19世纪5.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A. 巴托鲁斯B. 萨维尼C. 戴西D. 库克6. 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A. 意思自治说B. 客观标志说C. 最密切联系说D. 特征性履行说7. 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A. 瓜达拉哈拉公约B. 海牙议定书C. 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D.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8. 在我国,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侵权
3、行为发生 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A. 法院地法B. 共同经常居所地法C. 共同住所地法D. 共同本国法9.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内予以公 布。A. 3个月B. 6个月C. 12个月D. 18个月10. 涉外民事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改变我国法院专属管辖。A. 书面协议选择他国法院B. 书面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C. 口头协议选择我国其他法院D. 协议选择仲裁裁决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H.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A.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
4、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B.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C.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D. 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12.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A. 日本人小林光毅租用中国公民张三在上海的私房一套B. 日本人小林光毅与中国女子章若水在所租房内结婚C. 中国公民张三在北京开办公司后,因资金短缺,以该房屋为抵押,借小林光毅人民币10万元D. 日本人小林光毅回国,谎称房屋是购买张三的,将该房屋卖给刚到中国的另一日本人13. 中国人李某2008年定居甲国,20
5、10年移居乙国,2013年在乙国病故,未留遗嘱。李某在中国、 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B. 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C. 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D. 李某所购房产的继承应适用房产所在国的法律14. 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A. 海牙规财B. 19_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C.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 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 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
6、国人民法院起诉的,()。A. 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撤诉B. 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C. 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 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予准许D. 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 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0分)16. 法律冲突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因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对该民事关系规定的不同,两个或 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都要求适用或都可以适用于该民事关系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现象。17. 先
7、决问题又称附带问题,涉外民事关系中主要问题的解决是以另一个问题的解决为条件的,这另一个问题就是 先决问题。18. 侵权行为自体法是指与侵权案件及案件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侵权行为自体法理论是英国学者莫里 斯于1951年在哈佛法律评论发表的论侵权行为自体法一文中提出来的。四、筒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19. 简述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及我国关于涉外结婚法律适用的规定。答:涉外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结婚必须排除的条件。(2分)这些条件包括:(1)婚龄;(2)当事人双方自愿;(3)当事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或近亲关系;(4)当事人双方与他人之间没有 婚姻关系。(4分)中华人
8、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1条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 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 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2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 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4分)20. 简述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原则。答:国际上,关于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主要以下几种原则:(1)区别制。也称分割制,即主张在涉外继承案件中,将死者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 不同的准据法,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物之所在地法;(3分)(2)同一制。又称为“单
9、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国家,也不区分遗 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制度;(3分)(3)遗产所在地法;(2分)(4)合并制。极个别国家在解决涉外继承法律问题时,采取以属人法为主,兼采财产所在地法的做法。 (2分)五、论述题(共15分)21.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答:(1)公约于1980年的维也纳外交会议上通过,定名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于1988 年1月1日生效。公约除序言和结尾外,正文分四个部分:适用范围、合同订立、货物买卖、最后条款, 共101条。(3分)(2)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
10、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当 事人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作为判断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的标准,当事人国籍不予考虑。(2分) 公约第2条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六种货物买卖关系:供私人和家庭使用的买卖合同; 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 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进行的买卖; 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买卖; 船舶或飞机的买卖; 电力的买卖。(4分)(3)公约的适用根据。公约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适用: 公约适用双方营业地分别处于两个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但这种适用不具 有强制性。如果缔约国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对法律适用作选择,则公约当然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 但是对国际惯例
11、的选择,不构成对公约的排除适用。 非缔约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选择适用公约,但这种选择必须是明示的。 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营业所所在地国不是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范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时, 公约可以适用于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4分)(4)我国的保留声明。我国在1986年12月11日提交核准书时,对公约提出了两项重要保留: 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 我国对依据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公约的规定提出了保留。(2分)六、案例题(共15分)22.甲公司与乙公司同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1996年3月,乙公司与广州市丙公司签订了合 作经营广州某酒店合同。为筹措合作经营的资金,乙公司
12、与甲公司于1996年9月在香港签订贷款协议, 合同中约定,贷款协议适用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后乙公司多次拖欠到期贷款和利息,甲公司要求乙公司 还贷不成,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并且同意适用内地法律处理本案。问:(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是否具有管辖权?(2)法院处理本案能否以内地法律作为准据法?答:(1)法院有本案的管辖权。由于当事人双方均为香港法人,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为香港,当事 人也无选择内地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本案本不属内地法院管辖。但乙公司取得的贷款投入了在广州的合 作企业,甲公司向广州市的法院起诉,乙公司未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43条、第245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乙公司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和视为有管 辖权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8分)(2)应适用我国法律。甲、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争议适用香港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但在 诉讼中,双方同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根据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涉外合同 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规定,本案的准据法为中国法。(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