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基础-第4章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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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用航空法基础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高等职业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航空服务类专业教材系列航空服务类专业教材系列第4章 航空人员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学习目标学习目标知识目标知识目标v1、了解航空人员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了解航空人员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v2、熟悉航空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熟悉航空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v3、掌握机组与机长的职责与任务、掌握机组与机长的职责与任务能力目标能力目标v1、明确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职务定位、明确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职务定位v2、能够按照航空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能够按照航空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民用航空法基

2、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目目 录录v4.1 航空人员的概念航空人员的概念v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3 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v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1 航空人员的概念航空人员的概念v4.1.1 航空人员的含义航空人员的含义v4.1.2 航空人员的地位航空人员的地位v4.1.3 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1 航空人员的概念航空人员的概念v4.1.1 航空人员的含义航空人员的含义 航空人员是指领有执照,从

3、事直接与空中航行有关航空人员是指领有执照,从事直接与空中航行有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工作的专业人员。从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上,将航空人从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上,将航空人员划分为员划分为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两大类。两大类。其中,空勤人员是指在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执行其中,空勤人员是指在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上执行任务的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任务的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机械员、飞行通信员和乘务员;地面人员是指在地面从事民用航空器通信员和乘务员;地面人员是指在地面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负责空中交通管制的人员以及飞行签派人员维修人员、负责空中交通管制的人员以及飞行签派

4、人员和航空电台通信人员。和航空电台通信人员。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还将还将航空摄影员和安全保卫员列为空勤人员。航空摄影员和安全保卫员列为空勤人员。20042004年,空中年,空中警察全面上岗执勤,具有警察和机组成员的双重身份。警察全面上岗执勤,具有警察和机组成员的双重身份。我国法规也对雇佣的外籍飞行人员的条件做了特别我国法规也对雇佣的外籍飞行人员的条件做了特别的规定。的规定。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1 航空人员的概念航空人员的概念v4.1.2 航空人员的地位航空人员的地位 航空人员是实施空中航行最活跃也是主观性最强的因素,处于航空人员是实施空中航行

5、最活跃也是主观性最强的因素,处于十分关键的地位。由于当今航空器运行的种类很多,也很复杂,因十分关键的地位。由于当今航空器运行的种类很多,也很复杂,因此就必须防止由于人为或一个系统组成部分的失效而导致整个系统此就必须防止由于人为或一个系统组成部分的失效而导致整个系统崩溃的可能性。崩溃的可能性。对于航空人员的资格及其管理,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的、严密的对于航空人员的资格及其管理,必须建立起一整套的、严密的规章制度,在法律上予以保障,使之遵照执行。按照相关规定,每规章制度,在法律上予以保障,使之遵照执行。按照相关规定,每种航空人员都在其职责范围内有着特定的权利和责任,并以此保证种航空人员都在其职责范围内

6、有着特定的权利和责任,并以此保证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地运行民用航空活动安全有序地运行 航空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以及身体精神状况等对民用航空航空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以及身体精神状况等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至关重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决定着民用航空的活动的安全至关重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决定着民用航空的发展水平。发展水平。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1 航空人员的概念航空人员的概念v4.1.3 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承受的某种不利和

7、法律后果,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航空人员的而承受的某种不利和法律后果,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1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 作为一种履行职务行为,民航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相关管理制作为一种履行职务行为,民航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反相关管理制度,要接受民航部门的行政处分,从而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度,要接受民航部门的行政处分,从而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2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 众所周知,航空公司由于航班延误或飞行事故应当向乘客承担民众所周知,航空公司由于航班延误或飞行事故应当向乘客承担民事责任,而民航人员

8、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造成乘客人身事责任,而民航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由于自身过错造成乘客人身财物损失的,乘客同样可以要求其承担自身的民事责任。财物损失的,乘客同样可以要求其承担自身的民事责任。(3 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飞行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此的,就构成飞行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此外,根据具体情况,民航人员还应承担其他刑事责任。外,根据具体情况,民航人员还应承担其他刑事责任。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

9、出版社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2.1 航空人员的准入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准入管理制度v4.2.2 执照及其种类执照及其种类v4.2.3 执照的取得执照的取得v4.2.4 工作时限的管理工作时限的管理v4.2.5 航空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航空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v4.2.6 航空人员的退出制度航空人员的退出制度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2.1 航空人员的准入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准入管理制度 航空人员是直接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专业人航空人员是直接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专业人员,他们的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身体状况专业

10、素质和身体状况直接关系到民用直接关系到民用航空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因此,法律对航空人航空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因此,法律对航空人员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性条件。员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性条件。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规定:规定:“航空人员应当接受专航空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门的训练,经考核合格,取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颁发的管部门颁发的执照执照,方可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方可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2.2 执照及其种类执照及其种类 实行执照制度是对航空人员加强技术管理,促进人员素质不

11、断提高实行执照制度是对航空人员加强技术管理,促进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的一项重大措施。为统一国际标准,使各国在本国的立法中有所参照,国的一项重大措施。为统一国际标准,使各国在本国的立法中有所参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在际民用航空组织在芝加哥公约芝加哥公约附件一附件一(以下简称(以下简称附件一附件一)中对人)中对人员执照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员执照问题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首先,规定了充任飞行组成员的首先,规定了充任飞行组成员的授权授权问题,即问题,即“除非持有符合本附除非持有符合本附件规格并与其职务相适应的有效执照,任何人不得充任航空器飞行组成员件规格并与其职务相适应的有效执照,任何人不得充任航空器飞行

12、组成员。该执照应由航空器登记国签发或由任何其他缔约国签发并由航空器登记。该执照应由航空器登记国签发或由任何其他缔约国签发并由航空器登记国认可有效国认可有效”。其次,规定了其次,规定了认可执照的方法认可执照的方法,即,即“当一缔约国认可另一缔约国签当一缔约国认可另一缔约国签发的执照以代替自己另发执照时,必须通过在前者执照上作适当批准确定发的执照以代替自己另发执照时,必须通过在前者执照上作适当批准确定其有效,接受该执照作为相等于自己签发的执照。这种批准的有效期,不其有效,接受该执照作为相等于自己签发的执照。这种批准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该执照的有效期限。得超过该执照的有效期限。”另外,另外,附件一附件

13、一中还就中还就体检合格、执照的有效性、体检合格条件体检合格、执照的有效性、体检合格条件下降以及批准的训练下降以及批准的训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2.3 执照的取得执照的取得 执照是对空勤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证明,体格检查合格执照是对空勤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证明,体格检查合格证书是对空勤人员在近一段时期内身体健康状况的描述和证明,二者证书是对空勤人员在近一段时期内身体健康状况的描述和证明,二者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必须同时持有有效的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必

14、须同时持有有效的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才可以说明该空勤人员是符合执行飞行任务条件的。,才可以说明该空勤人员是符合执行飞行任务条件的。(1)通过考核通过考核 颁发执照前,除了必须符合各相关执照的具体资格要求以外,颁发执照前,除了必须符合各相关执照的具体资格要求以外,还必须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两项内容。还必须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两项内容。考核工作执照民航主管当局的有关规定,由中国民用航空主管当局授考核工作执照民航主管当局的有关规定,由中国民用航空主管当局授权的单位和技术检查人员进行。执照申请人各科理论考试(按百分制权的单位和技术检查人员进行。执照申

15、请人各科理论考试(按百分制)成绩在)成绩在80分以上,技术考核(按优、良、中、差)各科成绩在分以上,技术考核(按优、良、中、差)各科成绩在“良良”以上,方可发给执照。以上,方可发给执照。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2.3 执照的取得执照的取得(2)取得体格检查合格证书取得体格检查合格证书 民用航空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其部分工种、岗位对身体条件民用航空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其部分工种、岗位对身体条件有着特殊的要求。航空人员除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执照外,还应通过体有着特殊的要求。航空人员除应具备相应的业务执照外,还应通过体格检查,经检

16、查合格并取得体检合格证书,才能担任其工作。身体条格检查,经检查合格并取得体检合格证书,才能担任其工作。身体条件合格是取得其执照的必要条件之一。件合格是取得其执照的必要条件之一。按照我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按照我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航空卫生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的管理文件和程序,对航空人员的航空卫生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有关的管理文件和程序,对航空人员的体检合格证的申请、审核、颁发和体检鉴定实施监督管理,并对航空体检合格证的申请、审核、颁发和体检鉴定实施监督管理,并对航空人员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人员作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民用航空法基

17、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2.4 工作时限的管理工作时限的管理 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规则规则)P P章的定义:章的定义:(1 1)飞行时间)飞行时间 飞行时间指机组成员在在飞机飞行期间和值勤时间,包括在座飞飞行时间指机组成员在在飞机飞行期间和值勤时间,包括在座飞行时间(飞行经历时间)和不在座飞行时间。行时间(飞行经历时间)和不在座飞行时间。(2 2)值勤时间)值勤时间 值勤时间是指机组成员在接受合格证持有人安排的飞行任务后,值勤时间是指机组成员在接受合格证持有人安排的

18、飞行任务后,从报到时刻开始,到解除任务为止的连续时间。从报到时刻开始,到解除任务为止的连续时间。(3 3)休息时间)休息时间 休息时间是指机组成员到达休息地点起,到为执行下一个任务离休息时间是指机组成员到达休息地点起,到为执行下一个任务离开休息地点为止的连续时间。开休息地点为止的连续时间。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2.5 航空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航空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对航空人员的日常行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对航空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了规范,具体概括如下:为进行了规范,具体概括如下:空

19、勤人员有执行飞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合空勤人员有执行飞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并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查验。格证书,并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查验。航空人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航空人员应当接受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经检查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检查和考核;经检查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作。空勤人员还应当参加定期的紧急程序训练。空勤人员还应当参加定期的紧急程序训练。空勤人员间断飞行的时间超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时空勤人员间断飞行的时间超过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

20、规定时限的,应当经过检查和考核;乘务员以外的空勤人员还应当经过限的,应当经过检查和考核;乘务员以外的空勤人员还应当经过带飞。经检查、考核、带飞合格的,方可继续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带飞。经检查、考核、带飞合格的,方可继续担任其执照载明的工作。工作。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2 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v4.2.6 航空人员的退出制度航空人员的退出制度 航空人员在取得资格后因种种原因未能继续符合规定航空人员在取得资格后因种种原因未能继续符合规定的要求和达到规定的标准,其航空人员的资格即告丧失。的要求和达到规定的标准,其航空人员的资格即告丧失。航空人员资格的丧失可以

21、有几种情况,:执照的航空人员资格的丧失可以有几种情况,:执照的收留、收收留、收回以及自然中断和注销回以及自然中断和注销。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3 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v4.3.1 机组与机长机组与机长v4.3.2 机长的法律地位机长的法律地位v4.3.3 机长的法律责任机长的法律责任v4.3.4 机长的职责权限机长的职责权限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3 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v4.3.1 机组与机长机组与机长 机组是指由航空器经营人委派在飞行期间的航空器机组是指由航空器经营人委派在飞行期间的航空器内担

22、任职务的人员组成。民用航空器机组由机长和其他内担任职务的人员组成。民用航空器机组由机长和其他空勤人员组成,机组又分成飞行组和乘务组。空勤人员组成,机组又分成飞行组和乘务组。飞行组飞行组,指由持有执照、担任的主要职务是操纵飞,指由持有执照、担任的主要职务是操纵飞行期间的航空器的机组成员组成。行期间的航空器的机组成员组成。乘务组乘务组,是指由飞行,是指由飞行组成员以外,在机舱工作的其他机组成员组成,担任操组成员以外,在机舱工作的其他机组成员组成,担任操纵航空器以外的辅助职务。纵航空器以外的辅助职务。机长即航空器机组的负责人机长即航空器机组的负责人。机长应当由具有独立。机长应当由具有独立驾驶该型号民

23、用航空器的技术和经验的驾驶员担任。在驾驶该型号民用航空器的技术和经验的驾驶员担任。在执行飞行任务期间,机长负责领导机组的一切活动,保执行飞行任务期间,机长负责领导机组的一切活动,保证其航空器遵守关于航空器飞行和运转的现行规则和规证其航空器遵守关于航空器飞行和运转的现行规则和规章,并对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负责。章,并对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负责。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3 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v4.3.2 机长的法律地位机长的法律地位 机长的法律地位是指机长应具备的法定机长的法律地位是指机长应具备的法定资格以及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和义

24、务。资格以及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和义务。机长是机长是航空器机组的领导者、负责人,由具有独立航空器机组的领导者、负责人,由具有独立驾驶该型号民用航空器的技术和经验的正驾驾驶该型号民用航空器的技术和经验的正驾驶员担任。在执行飞行任务期间,机长负责驶员担任。在执行飞行任务期间,机长负责领导机组的一切活动,保证人员的财产的安领导机组的一切活动,保证人员的财产的安全。全。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3 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v 4.3.3 机长的法律责任机长的法律责任 在航空器的运作过程中,如果因机长的过错造成损害,可能在航空器的运作过程中,如果因机长的过错造成损害

25、,可能面临当事人依据有关国际国内法律规定对承运人提出索赔或直接面临当事人依据有关国际国内法律规定对承运人提出索赔或直接起诉。如果机长的过错造成旅客的伤亡,机长可能面临刑事或民起诉。如果机长的过错造成旅客的伤亡,机长可能面临刑事或民事处罚。机长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应当根据实际事实和每一特定的事处罚。机长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应当根据实际事实和每一特定的案件来确定。案件来确定。各国法律对包括机长在内的航空人员的职责和责任都有严格各国法律对包括机长在内的航空人员的职责和责任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我国的规定,如我国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规定,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规定,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

26、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也有相关规定。又比如:机长应当在明确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也有相关规定。又比如:机长应当在明确知晓民用航空器所载的其他人员已经全部离开遇险的航空器之后知晓民用航空器所载的其他人员已经全部离开遇险的航空器之后,才能离开航空器。这是因为,对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的安全负,才能离开航空器。这是因为,对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的安全负责是机长的责任所在。责是机长的责任所在。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3 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v4.3.4 机长的职责权限机长的职责权限

27、 1.1.检查和拒绝起飞的职责和权力检查和拒绝起飞的职责和权力 航空器执行飞行任务前,机长应对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如果航空器执行飞行任务前,机长应对航空器实施必要的检查,如果发现有不利于飞行安全的因素,如航空器故障,机场、气象等条件不符有发现有不利于飞行安全的因素,如航空器故障,机场、气象等条件不符有关规定,不得飞行安全,机长有拒绝起飞的权力。关规定,不得飞行安全,机长有拒绝起飞的权力。2.2.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权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权 (1 1)发生紧急情况时,机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机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 2)在紧急情况下,机长可以命令旅客听从指挥,以确保安全。)在

28、紧急情况下,机长可以命令旅客听从指挥,以确保安全。(3 3)如有可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机长应及时通知乘务员。)如有可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机长应及时通知乘务员。(4 4)航空器遇险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航空器遇险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指挥机组人员和航空器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或组织旅客安全撤离,机组人员未经机长允许不上其他人员采取抢救措施或组织旅客安全撤离,机组人员未经机长允许不得撤离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航空器。得撤离航空器,机长应当最后离开航空器。(5 5)其他特殊情况,如航空器在执行飞行任务中发生航班不正常的情)其他特殊情况,如航空器在执行飞行任务中发生航班

29、不正常的情况,或其他的突发事件,机长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适当处置。况,或其他的突发事件,机长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做出适当处置。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3 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机长的法律地位与职责v4.3.4 机长的职责权限机长的职责权限3.3.机组人员的人事管理权机组人员的人事管理权 当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时,有权对机组人员提出调整当机长发现机组人员不适宜执行飞行任务时,有权对机组人员提出调整或其他合理安排。或其他合理安排。4.4.通知的职责和权力通知的职责和权力 航空器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机长应同空中交通管制中心、搜寻和援救航空器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机长应同

30、空中交通管制中心、搜寻和援救中心及飞行签派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考虑由以上部门和人员提供的意中心及飞行签派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考虑由以上部门和人员提供的意见和建议。航空器发生事故,机长应以最快的方法将事故通知民航主管部见和建议。航空器发生事故,机长应以最快的方法将事故通知民航主管部门门5.5.险情报告和合理援助的职责和权力险情报告和合理援助的职责和权力 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发现其他航空器或船舶遇险的,机长应及时向空中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发现其他航空器或船舶遇险的,机长应及时向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报告险情,并对遇险航空器或船舶给予及时合理的援助。交通管制单位报告险情,并对遇险航空器或船舶给予及时合理的

31、援助。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v4.4.1 空中交通管制员任职资格空中交通管制员任职资格v4.4.2 空中交通管制员职责空中交通管制员职责v4.4.3 机长的任职资格机长的任职资格v4.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在飞行中的分工与合作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在飞行中的分工与合作v4.4.5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的协作和共同职责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的协作和共同职责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v4.4.1 空中交通管制员任职资格空中交通管制员任职资格 空中交通管制

32、员是指管制员执照持有人(简称持照空中交通管制员是指管制员执照持有人(简称持照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知识、技能和经历、资格,并从事人)具有符合要求的知识、技能和经历、资格,并从事特定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人员。特定空中交通管制工作的人员。20201010年年8 8 月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月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民用航空空中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规定: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管制员执照的统一颁发和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管制员执照的统一颁发和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辖区管制员执照的管理。督本辖区管制员执照的管理。管制员执照类别包括机场管制、进近管制

33、、区域管管制员执照类别包括机场管制、进近管制、区域管制、进近雷达管制、精密进近雷达管制、区域雷达管制制、进近雷达管制、精密进近雷达管制、区域雷达管制、飞行服务和运行监控。、飞行服务和运行监控。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4.4.2 空中交通管制员职责空中交通管制员职责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第五十二条对空中交通第五十二条对空中交通管制员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管制员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1)防止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防止航空器与航空器相撞;(2)防止航空器在机动区域内与障碍物相撞;)防止航空器在机动区域内与障碍物

34、相撞;(3)维持空中交通秩序,实施正确管制;)维持空中交通秩序,实施正确管制;(4)提供飞行情报服务;)提供飞行情报服务;(5)提供告警服务,向有关单位提出关于航空器需要搜)提供告警服务,向有关单位提出关于航空器需要搜寻援救的通知。寻援救的通知。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v4.4.3 机长的任职资格机长的任职资格 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法规定:规定:“机长应当由具有独立驾驶该机长应当由具有独立驾驶该型号民用航空器的技术和经验的驾驶员担任。型号民用航空器的技术和经验的驾驶员担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规则规定:规定

35、:“如果机组中有两如果机组中有两名以上正驾驶员,必须指定一名机长,并且在飞行任务名以上正驾驶员,必须指定一名机长,并且在飞行任务书中注明书中注明”“”“飞行中,机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仅飞行中,机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仅次于机长职务的驾驶员代理机长;在下一个经停地起飞次于机长职务的驾驶员代理机长;在下一个经停地起飞前,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指派新机长接任前,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指派新机长接任”。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v4.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在飞行中的分工与合作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在飞行中的

36、分工与合作 在一段空中旅程开始时,最先发布的指挥命令来自于在一段空中旅程开始时,最先发布的指挥命令来自于塔台管制员塔台管制员。在机场廊桥口,航班一切准备就绪后,机长向塔台提交申请,塔台的放在机场廊桥口,航班一切准备就绪后,机长向塔台提交申请,塔台的放行管制席位收到申请后,按照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放行,并移交给塔台行管制席位收到申请后,按照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放行,并移交给塔台的地面管制席位,地面管制席位按照最合理的路线指挥飞机滑行至跑道的地面管制席位,地面管制席位按照最合理的路线指挥飞机滑行至跑道,当机长听到塔台管制席位发出,当机长听到塔台管制席位发出“Cleared Departure”Clea

37、red Departure”(可以放行)(可以放行)指令后,航班开始滑行加速起飞。指令后,航班开始滑行加速起飞。起飞不久,空中交通管制员将要完成空中的首次管制移交,即起飞不久,空中交通管制员将要完成空中的首次管制移交,即进近进近管制管制。此时,进近管制员将按照塔台管制员给出的无线电频率信息联系。此时,进近管制员将按照塔台管制员给出的无线电频率信息联系离场管制员,由离场管制员指挥飞机按照阶梯上升的方式爬升到一定高离场管制员,由离场管制员指挥飞机按照阶梯上升的方式爬升到一定高度,通过离场程序加入航路,完成了航班在空中的首次管制移交,一段度,通过离场程序加入航路,完成了航班在空中的首次管制移交,一段

38、短暂飞行过后再次移交到下一个管制指挥部门短暂飞行过后再次移交到下一个管制指挥部门区域管制区域管制。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v4.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在飞行中的分工与合作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在飞行中的分工与合作 区域管制中心的管制员在接到机长的联系信息后,通过扇区的划分区域管制中心的管制员在接到机长的联系信息后,通过扇区的划分,指挥航班沿既定的飞行航路飞行。到达巡航高度后,飞机就进入了巡,指挥航班沿既定的飞行航路飞行。到达巡航高度后,飞机就进入了巡航平飞阶段,然后经过数个管制扇区的监视、移交,在接近抵达目的地航平飞阶

39、段,然后经过数个管制扇区的监视、移交,在接近抵达目的地空域时,飞机开始下降高度。航班准备着陆时,空域时,飞机开始下降高度。航班准备着陆时,进场管制进场管制员将会指挥飞员将会指挥飞机按照一定的进港程序进行排队飞行,并逐架移交给机按照一定的进港程序进行排队飞行,并逐架移交给塔台管制塔台管制员,由塔员,由塔台管制员指挥飞机分别落地并滑行到停机位,空中飞行结束。台管制员指挥飞机分别落地并滑行到停机位,空中飞行结束。此外,在面对一些特殊负责情况时,空中交通管制员还指挥航班进行此外,在面对一些特殊负责情况时,空中交通管制员还指挥航班进行相应处置,如雷雨天气的雷达引导绕飞等,以确保航班的飞行安全相应处置,如

40、雷雨天气的雷达引导绕飞等,以确保航班的飞行安全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4.4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v4.4.5 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的协作和共同职责空中交通管制员与机长的协作和共同职责 在执行飞行任务期间,机长负责领导机组的一切活动,对航空器和在执行飞行任务期间,机长负责领导机组的一切活动,对航空器和航空器所载人员及财产的安全、航班正常、服务质量和完成任务负责航空器所载人员及财产的安全、航班正常、服务质量和完成任务负责。机组全体成员必须服从机长命令,听从机长指挥机组全体成员必须服从机长命令,听从机长指挥。无论在机场区域内飞行还是航线飞行期间,无论在机

41、场区域内飞行还是航线飞行期间,机长必须服从空中交通机长必须服从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指挥,管制员的指挥,机长对飞行计划做出任何更改变动之前必须报空中交机长对飞行计划做出任何更改变动之前必须报空中交通管制员批准。在飞行实施阶段,空中和地面必须协同配合。空中交通管制员批准。在飞行实施阶段,空中和地面必须协同配合。空中交通管制员必须严格执行管制规定,认真考虑空中情况,给机长留有机通管制员必须严格执行管制规定,认真考虑空中情况,给机长留有机动处置的余地;机长应当准确地执行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指令,当执行动处置的余地;机长应当准确地执行空中交通管制员的指令,当执行指令将影响飞行安全时,必须立即报告,如果时间来不及

42、,可根据情指令将影响飞行安全时,必须立即报告,如果时间来不及,可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并将自己的决定报告空中交通管制员。况采取措施,并将自己的决定报告空中交通管制员。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在线教务辅导网:在线教务辅导网:http:/ 更多课程配套课件资源请访问在线教务辅导网更多课程配套课件资源请访问在线教务辅导网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

43、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馋死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PPT研究院P O W E R P O I N T A C A D E M Y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民用航空法基础民用航空法基础科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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