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殡葬改革工作乡镇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被考核乡镇: 年 月 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自评分考评分组织领导(15分)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3分)是否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是否配备专职人员、是否建立相应的制度,缺一项扣1分。机构运转正常,每月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开展工作不正常的扣1分,不按时报送情况的扣2分。认真执行县殡葬改革政策、规定,制定乡镇落实计划(2分)是否认真执行及落实,缺一项扣1分。与所辖村(居)委会签订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抓好落实(2分)没有签订责任书的扣1分,工作认识不到位的扣1分。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4分)每年召开2次乡镇殡葬改革推进会、开展12次专项督查
2、,缺一项扣1分。有殡葬改革经费投入,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及资金使用效益好(4分)没有严格工程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效益不好、拨付不到位的一项扣1分。基础设施建设(20分)公益性公墓建设(20分)乡镇级、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没有按责任书要求完成的每个扣5分。火化率(25分)按责任书规定完成火化率指标(25分)按责任书规定,差1个百分点的扣2分。火化区出现不火化而遗体土葬的一票否决,该项不得分。殡葬管理制度(10分)殡葬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贯彻落实到位(3分)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落实不到位的扣1分。制定本辖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建设规划(2分)没有建设规划的扣1分。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公墓管理,
3、辖区内无乱批乱建行为,无非法公墓(5分)有乱批乱建行为的扣2分,有非法公墓的扣3分。殡葬管理(20分)有效治理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超标准建墓、骨灰装棺土葬等行为,完成辖区内公墓外已建活人墓的绿化覆盖或拆除平毁工作(5分)辖区内若出现新的乱埋乱葬、乱建活人墓、超标准建墓、骨灰装棺土葬行为,出现一种扣1分;没有开展辖区内公墓外已建活人墓的绿化覆盖或拆除平毁工作的扣1分。革除丧葬陋习,乡镇所在地无游丧现象,辖区内基本杜绝丧事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现象(5分)乡镇所在地有游丧现象的扣1分,辖区内丧事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现象治理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殡葬行业管理规范,制度完善,风清气正,服务好,无违规违纪现象发
4、生(5分)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扣2至5分。严肃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国家公职人员(3分)出现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没有查处的扣3分。认真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工作(2分)节地生态安葬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1至2分。丧葬用品市场管理(5分)规范丧葬用品市场,及时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5分)出现无证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扣1至2分,出现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扣1至2分。殡葬改革宣传(5分)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到位,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5分)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3分加分殡葬改革工作有创新、有突破1.殡葬改革工作经验
5、在全县推广的加2分; 2.火化率在完成责任书指标的前提下,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2分。 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县级成员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被考核单位:年 月 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自评分考评分挂钩乡镇殡葬改革工作情况(50分)挂钩乡(镇)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考核总分(30分)按所挂钩乡(镇)目标责任书考核总分乘以30%计算。火化率完成情况(20分)所挂钩乡(镇)完成责任书规定火化率指标的得20分,按责任书规定,差1个百分点的扣2分。超额完成火化率指标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2分。组织领导(10分)有工作机构,正常开展工作(10分)加强组织领导,有专人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缺一项扣1分;机构运转正常,完成
6、好各项工作任务,每季度按时报送工作情况,不按时报送的扣2分。职能任务(30分)部门推动工作措施(10分)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措施,没有制定的不得分。工作部署(10分)结合部门工作制定殡葬改革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没有制定的扣5分;召开殡葬改革专项会议部署安排,没有召开的扣5分。督促检查(10分)每年开展4次涉及本部门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配合乡镇处置殡葬工作。缺1次扣5分。协调配合(10分)参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成效显著(10分)发挥部门主导作用,参与各乡镇积极协作配合推进殡葬改革,围绕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深入挂钩联系的乡镇指导、督促工作,每年4次,缺1次扣2分。-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