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制度为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费用消耗,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一、 本制度适用于普天太力公司总部员工国内出差。二、 出差人员借用备用金按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三、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四项。四、 报销原则:除伙食补助费外,公司员工出差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必须在取得发票的条件下,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超过标准的按标准报销,超支部分必须由报销人自理。五、 出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类别职等交通工具住宿费(元/天)市内交通费(元/天)伙食补助费(元/天)飞机火车轮船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
2、区总裁14-16级双飞软卧一等800600400据实60副总裁12-15级双飞软卧一等700500350据实60事业部总经理10-13级双飞硬卧二等5004003005060事业部副总经理7-11级双飞硬卧二等4003002605060部门总经理7-12级双飞硬卧二等3502602405060经理7-10级800公里以上双飞硬卧三等28022020050506-8级单飞硬卧三等2402001804050主管4-8级不适用硬卧三等1501501203040职员1-5级不适用硬卧三等1501201003040 备注:如果出差人员不属于以上所列类别的,住宿费标准按接近自身岗位的上一级的标准进行递减:
3、一、二类地区减100元,三类地区减50元。附:城市分类标准 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东广州、深圳 二类地区:江苏南京、无锡、苏州、常州;浙江杭州、温州、宁波、福建福州、厦门、泉州;辽宁大连、山东青岛、广东其他 三类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其他、江西、安徽、广西、云南、山西、河北、山东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湖南、湖北、四川、重庆、河南、天津、新疆、贵州、陕西、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六、 往返交通费报销规定1、 乘坐火车,从晚8时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购卧铺票。2、 不适用乘坐飞机的员工,确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须经总裁签字同意后方可乘坐。3、
4、 不适用乘坐飞机的员工,如机票款未超过同程火车票款加补助的120,可乘坐飞机,但不计发出差补助。4、 如不适用乘坐飞机,又未经总裁签字同意,则自理其飞机实际票价与火车票价之间的差价。七、 住宿费根据住宿费发票(附宾馆提供的消费明细单)按照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报销和计发。八、 在一地连续工作10天以内(含10天)伙食补助费按标准计发,10天以上按标准减半计发。九、 当日出差往返报销标准:往返交通费实报实销,其他费用补助60元。十、 出差参加各种会议、培训,期间凡由举办方提供食宿的,不计发任何补助,往返交通费按公司标准报销。十一、 公司的驻外补
5、助及房租补助的标准(元/月)人员类别分公司类别地区类别驻外补助房租补助一次性置业补贴经理一类分公司一、二类地区12001000800三类地区1000800800二类分公司一、二类地区10001000800三类地区800800800三类分公司800600800主管800800800职员0800800十二、 区域负责人有关出差费用报销规定:1、 在常驻地工作,不作为出差,不享受出差补助;2、 对于其在常驻地和总部之间出差,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按标准报销,但不计发伙食补助费,在总部期间每日可领取一张就餐券。3、 在其所辖区域内(不含常驻地)公务出差时可报销差旅费用,享受出差补助;4、 区域负责人到非所辖区域内出差时,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按差旅审批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报销有关差旅费。十四、本制度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施行,原有关差旅费报销规定同时废止。十五、本制度解释修改权归总部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