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 本发文日期页 次一、总则1.1 目的为加强公司的公章使用管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1.2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二、 职责:2.1 公司公章由财务科负责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1.2 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公章主管人员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1.3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1.4公章禁止带出厂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用后立即带回。1.5 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物事停止使用公章。1.6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1.7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1.8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1.9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1.10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 总经理:吉安中科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公章使用登记表序号日期用章人事由及内容数量备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