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经济法律实务企业经济法律实务主讲:主讲:项目一企业的组织与运作企业的组织企业的组织企业的运作企业的运作任务一企业形式的选择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知晓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辨析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理解有限责任的法律意义。能够结合投资者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企业形态。案例导入案例导入 甲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有限责任公司货款万元,乙企业(合伙企业)欠有限责任公司货款万元。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欠有限责任公司货款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向甲企业的股东刘某、王某要求偿还万元,理由是甲企业无力偿还,刘某、王某表示,他们设立公司时,出资已经到位,没有偿还万元的义务。(
2、)有限责任公司向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要求偿还万元。李某提出,自己与另一合伙人张某有约定,人各自对外承担的债务,因此只愿意偿还给有限责任公司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向丙企业业主董某要求偿还万元。董某提出,自己的注册资金是万元,因此应当在万元内承担责任。企业企业的概念企业的概念 通常认为,企业是人力和物力相结合的、有组织的经济实体。在法律上,“企业”泛指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应具备独立性、营利性、经营的计划性和目的性的特征。企业分类企业分类 按出资者的责任形式不同,分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的概念公司的概念公司的特征公司的特征 公司是法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营利性 公司是
3、由股东出资组成的企业,具有社团性 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与人合兼资合公司 封闭型公司和开放型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公司人格独立与公司法人公司人格独立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人格否认 人格独立: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 公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 人格否认:是指为了阻止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的分类公司的分类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的概念合伙企业的概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
4、类型合伙企业的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的出资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以合伙企业名义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重大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其他事项,依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投票进行决议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 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入伙协议。退伙:自愿退伙 法定退伙 除名退
5、伙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企业的解散合伙企业的解散原因: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业的清算合伙企业的清算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事务: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公司是法人。合伙企业不是法人;公司是法人。合伙企业的设立
6、和内部管理依据合伙协议;公司活动依据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的设立和内部管理依据合伙协议;公司活动依据是公司章程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直接参与经营;公司股东只有担任董事、经理才能直合伙企业合伙人直接参与经营;公司股东只有担任董事、经理才能直接参与、处理公司日常业务。接参与、处理公司日常业务。合伙企业的设立要求相对简单,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比较灵活;公司的合伙企业的设立要求相对简单,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比较灵活;公司的设立条件比较严格,公司的股东不能以
7、劳务出资。设立条件比较严格,公司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合伙人可以退伙,也可以转让自己的份额;公司股东不能退股,可以合伙人可以退伙,也可以转让自己的份额;公司股东不能退股,可以转让股份。转让股份。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本相对较低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本相对较低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
8、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不能申请破产 解散后,对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案例分析案例一:王某、于某、张某、赵某于年月份共同出资设立某合伙企业。年月该合伙企业为经营所需向某纸箱厂赊购一批纸箱,货款共计元。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于年月份解散。王某、于某、张某、赵某对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算。四合伙人约定,上述对某纸箱厂的元债务由王某承担,王某、于某、张某
9、、赵某均在清算协议上签字予以认可。后某纸箱厂因索款未果,以王某、于某、张某、赵某为被告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于某、张某和赵某三人均以清算协议为由,主张该笔欠款应当由王某一人偿还。应当由谁承担该笔欠款的清偿责任?案例分析案例二:甲在地产界声名显赫,年甲出资万元与朋友共同投资成立了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年,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买卖钢材的合同,货款为万元。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支付价款。为讨要货款,公司将公司和甲列为共同被告,起诉于法院。公司提出,之所以列股东甲为共同被告,是因为相信甲的资力,否则他绝不会与公司签订标的额为万元的合同。原来公司以为有甲这棵“摇钱树”在,即使公司无法偿债,他也可以向甲请求偿还
10、价款。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案例分析案例三:刘女士与周先生原系夫妻关系。年月,周先生与刘女士共同出资成立了北京保利泰克贸易有限公司,约定周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职务,刘女士持有公司的股份,担任监事职务。保利泰克公司成立后,一直由周先生负责经营管理。在保利泰克公司的工商登记中,刘女士与周先生均是股东。年,刘女士与周先生在法院调解离婚,并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年月,周先生因病去世,去世前立下遗嘱,其中一项内容为:从年月日起公司由王某接管经营,年月日之后的公司财产归王某所有,一切债权债务由王某处理。年月日,保利泰克公司由王某接管经营。刘女士为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周先生所立遗嘱中有关公司
11、财产和经营权的部分无效,并请求将保利泰克公司的财务报表、账簿、合同给予其查阅。刘女士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任务二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任务二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能够辨析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并结合投资者需求,选择合适的企业形式。掌握公司的设立条件,了解公司的设立程序。理解公司资本制度,掌握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了解公司变更和终止的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案例导入案例导入 年月,甲、乙、丙三家公司达成协议,决定共同投资,成立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在确定成立新公司后,三家公司共同草拟了公司章程。新企业暂定名为“永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确定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由三家公
12、司各出资万元,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包括厂房、机器设备等)、土地使用权等。这些出资中,货币已存入永华食品有限公司筹备处在银行的账户,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也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三家企业缴足出资后,永华食品有限公司筹备处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出具了验资证明。同年月,永华食品有限公司筹备处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登记,并向其提交了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市工商局经审查后认为,永华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生产经营条件等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但是本地已有数家类似的食品厂,市场已趋饱和,再设立一家食品公司对本地经济无促进作用,因此不予登记。甲乙丙三家公司遂以市工商局为被
13、告,诉至法院。永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市工商局不予登记的决定是否合法?甲乙丙三家公司应向法院提起何种诉讼?公司的设立 公司设立是指从事公司设立行为的人为成立公司而为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 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 实物、财产性权利等非货币财产 股东出资的缴纳 股东未如实缴纳出资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在我国,公司设立基本上采用登记准则主义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的设立与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 发起设立 募集设立公司的变更公司合并与公司分立公司合并与公司分立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过协商一致,以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
15、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一定的方式,分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增资和公司减资公司增资和公司减资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的变更公司破产和解散公司破产和解散 公司破产 公司解散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清算公司清算清算组职权:清理公司财产,编制清单 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业务 清缴所欠税款 清理债权、债务 处理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
16、讼活动案例分析 甲、乙与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万元,乙向甲借现金万元出资,丙以专利使用权和社会关系资源分别作价万元出资。甲按时将现金万元存入了公司在银行的临时帐户,丙则表示待公司成立一年后再办理相关财产的转移手续。甲、乙、丙的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案例分析 年,王某等五人看了报纸上登的公告,各自购买了青花公司股的股份,青花公司发起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个月内首批向社会募集资金万元后,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但是青花公司发起人在按期募足资金后,拖延至年月日仍未发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的通知,王某等股东要求发起人按所认购的股金加算银行利息予以返还,发起人则表示王某等的主张有违
17、股金不可抽回的法律规定。青花公司是何种性质的公司?未召开创立大会公司能否成立?公司设立失败由谁承担责任?发起人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年,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甲公司需支付万元货款。年月,甲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另成立一家丙公司,丙公司的股东仍然为原来甲公司的股东。月,甲公司趁丁公司增资之机,投资万元于丁公司。年,甲公司欠乙公司买卖合同货款万元的履行期届满,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清偿,甲公司以种种理由拖延偿还,乙公司遂要求丙、丁公司偿还,丙、丁公司均主张,自己并非合同当事人,没有义务替他人清偿债务。丙公司是否应为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丁公司呢?案例分析任务三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与
18、任务三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职权职权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了解现代公司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权的构造方式 理解监督机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对保障公司健康运行和维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意义。掌握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法律规定,理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地位和职权。能够依法设立合理、有效、有制约的公司组织机构。案例导入案例导入年,宋某、张某、苏某和乔某共同出资设立了金华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宋某担任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年月,金华公司董事会决议,提选张某为经理,苏某为副经理,经理提名财务人员暂为乔某。同年月日,金华公司股东会做出决定,聘张某为市场经理,苏某为市场副经理。同日,宋董事长出具授权书,授权乔某管理
19、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印章。年月,苏某持加盖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公章的指定委托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但由于宋董事长阻止,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受理其变更申请。此后,宋董事长自行聘任王某为经理,马某为出纳。之后,王某、马某便以金华公司名义收取摊位租赁费,并在收费收据上加盖“金华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摊位收费专用章”,而所收摊位费未存入金华公司的银行帐户。年月,因与张某、苏某和乔某发生纠纷,宋董事长在金华公司财务室门上张贴封条,并上锁。张某、苏某和乔某认为宋董事长、王某和马某的行为损害了公司权益,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马某立即停止侵害金华公司合法权益的
20、行为,离开金华公司,宋董事长清除其张贴在财务室门上的封条,开启其锁在门上的锁。宋董事长自行聘任王某为经理,马某为出纳是否有效?董事长是公司最大的官吗?如何理解董事长的地位。金华公司的股东能否要求宋董事长、王某和马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地位与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地位、组成和任期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21、的地位、组成和任期 监事会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机关。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会议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地位与职权 股东大会的年会和临时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与表决董事会和经理董事会和经理 董事会的地位、组成、任期及职权 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 董事会会议 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理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机构 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监事会公司的董事、监事
22、、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忠实义务的具体要求 甲公司出资,乙公司出资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丙(注册资本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决
23、议是否有效?案例分析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有个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质疑,其中:甲,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年;乙,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丙,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巨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丁,岁,曾任市政府秘书长,现退休在家。谁不得担任董事?案例分析任务四公司出资的转让及公司任务四公司出资的转让及公司债券债券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理解股份的概念,了解股份发行和股份转让的法律规定。理解公司债券的含义,了解公司债券转让的要求。甲、乙、
24、丙、丁、戊共同组建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万元。公司成立一年后,甲承诺的作价万元的机器设备出资一直未到位,其他四位股东要求其履行出资,甲表示,其将退出公司,不打算出资了。丁则看好了其他行业的发展,欲将其股份转让给。丁就股份转让事宜向其他股东发出了书面通知,甲未予答复,乙 和丙表示无所谓,戊表示反对。甲未履行出资义务应承担何种责任?甲能否退出公司?丁的股份能否转让?如果戊表示以同样的价格购买丁转让的股份,丁的 股份应该卖给谁?案例导入案例导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权的内部转让 股权的外部转让 股权的强制转让 股权转让后应当履行的手续 股权的特殊转让 股权收购 股东资格的继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
25、份转让股份和股票的概念股份和股票的概念 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化的形式。股份的种类股份的种类记名股和无记名股额面股和无额面股普通股和特别股国家股、法人股、个 人股和外资股股份的发行股份的发行 股份发行的概念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设立中的股份有限公司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股份发行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股份的转让股份的转让 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份转让的方式()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 股份转让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的概念与种类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
26、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 公司债券的转让 公司债券是可流通债券,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流转。王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年月日,王某与甲公司股东之外的李某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王某愿以万元转让股权于李某,李某当即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实际行使原由王某行使的股东的权利。年底,甲公司分发当年红利,经计算,原由王某出资的部分应分得利润为万元。王某主张领取该利润,李某主张王某无此权利,双方诉至法院。经查,自李某交付价款之日起,公司股东名册上已变更李某为原由王某出资的部分的股东,但两人一直未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自何时转移?该股利应由谁领取?案例分析
27、项目二企业合同事务处理项目二企业合同事务处理任务一订立规范的合同学习目标学习目标:理解合同的含义及合同法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合同观念。能够依法处理合同订立事务,妥善应对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纠纷。熟悉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养成预见和防范合同风险的习惯与能力。理解格式条款的含义及社会意义,依法制定和提供格式条款。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是一种合意、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 双务合同与单
28、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与基本原则合同法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调整范围 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合同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该法。合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合同的订立要约要约 要约的构成要件 要约邀请 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的撤回、撤销与失效承诺承诺 承诺的构成要件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内容 承诺期限 承诺的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法第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1、采用合同书形
29、式,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2、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地点合同成立地点 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的成立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采用合同书、确认书形式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 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
30、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提请对方注意,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格式条款不得违反合同法的禁止性规定,否则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不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根据不同有效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合同归责原则不同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责任的承担方式赔偿损失、支付约定违约金赔偿损失责任保护的利益不同履行利益信赖利益责任的约定方式不同约定
31、法定 年月日,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要处理其原有的三台混凝土搅拌机,于是在某晚报上刊登一份广告,在广告中声称:我公司现有三台型号的混凝土搅拌机,均为一年前购买,现能正常使用。由于本公司业务需要,现准备出售,每台价格为三万元,如有购买者,请于广告刊登之日起一个星期内携款到我公司购买。某建筑公司在发现这则广告后,即决定前去购买。但由于资金紧张,于是先给该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打电话,告知愿意在天之内前往购买三台混凝土搅拌机,机械公司当即表示同意。但于月日,建筑公司前往机械公司购买时,机械公司告知已经卖给了他人。本案中,机械公司的广告是否构成要约?机械公司与建筑公司之间是否成立合同?案例分析任务二欠缺生效要件
32、合同的救济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理解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明确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熟悉合同的生效要件,分析合同欠缺生效要件的几种不同效力状态。能够妥善应对和救济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案例导入案例导入 年初,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粉。三个月后,甲公司得知实情,但恰逢“二恶英事件”导致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继续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货物以更高的价格售与他人。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效力如何?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货,合同效力如何?如果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效力如何?如果乙公司与丙公司另行签订合同,将奶粉售于丙公司,并已经将
33、奶粉交付给了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交付奶粉,遭到乙公司的拒绝。则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还是违约责任?合同生效的含义合同生效的含义合同生效的含义 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合同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 区别: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过要约和承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协议。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联系: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附条件的合同 附条件的合同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成就与否并不确定的将来事实,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不生效的限制条件
3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自期限届至时生效;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的生效要件 民法通则第条规定的合同的生效的三个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一)无效合同(二)可撤销合同(三)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而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
35、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撤销权消灭:1、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案例分析 中学生张静(现年岁)为买一部手机,擅自将其祖母给他的价值元的玉器卖给星星商店,后至百货商场以元的价格买得手机一部,其余元在该百货商场买得文具若干。其父母发现后要求星星商店返还玉器,并要求百货公司返还元。
36、二者均不同意。上述案例中有哪些合同?分析一下它们的效力?李某系安徽某县农民,年春节后到浙江打工。月日,李某来到建安建筑公司的建筑工地上,提出到工地上打工,只要包吃包住,工资少些也没有关系。工地的负责人见他可怜,就答应他,但是同时对他说明他没有建筑经验,每天在工地上上下下很危险,公司对他以后的一切伤亡事故概不负责。李某当时写下字据,保证伤亡由自己负责,不给公司带来任何麻烦。月日,李某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造成右腿肌肉严重萎缩及轻微脑震荡。出院后,公司不让李某回到工地去,也不再发工资。李某回到家里,不能干农活,还要继续吃药养伤,欠下一大笔债务。李家觉得非常不公平,要求建安建筑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费
37、、交通费、护理费等共计元。建安建筑公司拒绝了这个要求,认为公司没有聘用李某,李某是自愿到工地干活,公司是照顾李某才让他到工地干活的,而且李某自己保证伤亡由自己负责。李家多次索赔都没有成功。年月,李某向法院起诉。建安建筑公司让李某写的书面保证是否有法律效力?案例分析任务三担保的选择与设定 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明确为合同设定担保的重要意义,重视通过设定担保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理解不同担保方式的性质及优缺点,能够根据需要妥善、恰当地选择担保方式。能够依法设定担保;能够依法行使担保权利实现债权。合同担保的概念与种类合同担保的概念合同担保的概念 概念:合同的担保,是指为保障合同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双方依照法
38、律规定,经过协商一致而设立的法律措施。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维护参加担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担保的种类合同担保的种类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约定担保和法定担保本担保和反担保保证(一)保证的概念和特点(二)保证人(三)保证合同(四)保证方式(五)保证的效力(六)保证期间(七)保证责任(八)保证责任的免除和消灭抵押(一)抵押权的概念与特征(二)抵押合同(三)抵押物的范围(四)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五)抵押物的登记(六)抵押权的效力(七)抵押权的转让、变更与放弃(八)抵押权的实现质押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的设立 动产质权的效力 权利质权
39、留置(一)留置权的概念、特征(二)留置权成立的条件(三)留置权的实现(四)留置权的消灭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案例分析 泸县卫生局职工熊某因购房所需,于年与中国农业银行泸县支行签订了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由其所在的机关作担保人,借款万元,并于同年在泸县房监所办理了抵押登记,后熊某共偿还借款元。同年月,熊某又将该房转卖于第三人杨某,未办过户手续。年,熊某病故。()泸县卫生局为职工购房贷款所做的担保是否有效?如果保证合同无
40、效,泸县卫生局对中国农业银行泸县支行的损失是否要承担责任?()该房已被转卖于杨某,中国农业银行泸县支行能否实现其抵押权?()本案应如何处理?任务四合同履行管理任务四合同履行管理学习目标:学习目标:认识并养成诚实信用的合同履行意识和态度。能够应用合同法规定的补缺规则填补合同漏洞。能够应用抗辩权对抗债权人请求,保护债务人利益。能够应用债的保全制度保全债权人的债权 能够妥善应对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履行异动。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的行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
41、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补缺 合同的补缺制度就是对合同空白点或漏洞的补充,又称为合同的补充性解释,也有人称为合同漏洞的填补。合同的补缺顺序和规则:依照推定的当事人意图补缺。直接依照法律规定补缺。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 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向第三人履行,实质上是第三人受债权人安排接受债务人的履行,是第三人代为受领,第三人并未成为合同当事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也称代为清偿,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代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42、的概念:先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合同的保全代位权代位权 代位权的概念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并且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两个债权均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二)撤销权(二)撤销权 撤销权的概念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客观要件。即债务人有危害债权的行为。()主观要件。即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主体没有
43、发生变化,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变化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移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合同的解除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己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合同解除 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案例分析 甲方年月将建楼工程发包给乙方,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甲方负责“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工地上住户迁走),乙方年月交工,“三通一平”于年月完成。但甲方的“三通一平”工作至年月才完成,乙方公司此时得以进入工地。至年月,乙
44、方不能交工。乙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甲欠乙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知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将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包括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 如乙发现之日为年月日,则自 年月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 如乙向法院起诉,应以甲为被告,法院可以追加丙为第三人。D 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案例分析任务五违约救济任务五违约救济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能够辨析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异同。能够分析是否构成违约责任。能够应用恰当方法对违约进
45、行救济。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的概念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特征违约责任的特征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违约责任具有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双重属性 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有违约行为 不存在免责事由()法定的免责事由()约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 强制实际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定金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申请仲裁
46、起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两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拓展训练拓展训练 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请求谁承担何种责任?A 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B 请求厂家同时承担违约和侵权责任。C 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D 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 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7、B 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 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 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拓展训练拓展训练 甲、乙双方约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偿还债务元,期限年。丙履行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应如何处理?A 判决乙承担违约责任。B 判决丙承担违约责任。C 判决乙、丙连带承担违约责任。D 判决乙、丙分担违约责任。拓展训练拓展训练项目三企业投融资行为规范任务一证券市场投融资任务一证券市场投融资学习目标学习目标 认识证券及证券市场主体,理解证券法规定的从事证券行为的基本法律
48、原则。能够依法从事股票、公司债券等证券的发行活动,为企业融资。能够依法从事证券交易;依法组织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上市。证券、证券市场、证券法(一)证券 ()股票 ()公司债券 ()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二)证券市场(三)证券法证券市场主体(一)证券发行人(二)投资者(三)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的概念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我国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的概念 证券公司的种类 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证券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 证券公司的人员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的业务及操作规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概念和职能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条件 证券登
49、记结算机构的内部管理要求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的概 对证券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则(1)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 门批准。(2)必须具备证券专业知识和从事证券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二年以上经验。(3)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禁止性行为。(4)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勤勉尽责。证券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1)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2)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3)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4)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5)对会员之间、会员与
50、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6)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7)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8)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监管机构概况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 监管措施 监管保障 监管权力的制约证券发行证券发行方式证券发行方式 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是我国证券发行的主要方式。非公开发行 在我国主要指对公司职工发行股票。证券发行条件证券发行条件 股票发行条件()设立发行条件()新股发行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条件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核准证券发行的申请与核准 证券发行申请 证券发行核准证券的承销证券的承销 证券承